外商投资承诺书(范文五篇)

时间:2022-03-25 14:19:1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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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威海市晟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 承诺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月 日

第二篇: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资对方情况介绍:

合资办厂的理由:

合资有关事项:(包括生产和经营范围、合资经营年限、地址、投资总额和投资比例、职工人数、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产品销售方向、外汇平衡等)

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进度和计划安排

《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第三篇:投资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至20xx年5月26日向xxx借款80000元整(大写:捌万圆整),仍欠_______元整。

为及时还清所欠钱款,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我承诺以下几点: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先用于缴交拖欠,每月还款_______,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工行。xx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提供担保人_______(如有担保人在此承诺书之后再签订担保人协议)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欠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有变动,保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xx。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_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所欠的钱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xx,一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篇: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商品粮或农村粮: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____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熟练)期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____元×25.5天=月工资________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__元至____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________天以上,或月累计________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1%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日节为________%。公休假日和平时为________%。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________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为乙方的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____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国家或市府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________年以下的_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为给乙方____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____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________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有超过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举的员工代表大会,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团组织。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动。

四、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如属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________。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元;

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位财物;

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

5.保质保量(合理的)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3和第5项规定的;③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⑥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市(特区)劳动局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产;②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④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内的;⑤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①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③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④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⑤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⑥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⑦经有关部门批准,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________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助费: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

一、

四、

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注: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的,其临时工工龄可连续计算,并按其在单位的累计工龄享受生活补助费。否则:不享受上述补助,而另谋工作;但乙方如要返回原籍地,应交回《临时工劳动手册》和《暂住证》,甲方可出具证明领回劳动保险金,并按实际需要发给遣散路费)。

9.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④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________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特区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常年性生产的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的,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鉴证手续。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篇:承德市外商投资程序

承德市外商投资程序

承德市外商投资程序

(一)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须报送的文件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按报批、申报备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及章程三个审批阶段分别报送文口下文件:

1.报批、申报备案项目建议书须报送的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原中方主管部门的请示;

3)合营各方意向书或备忘录;

4)外商资信情况;

5)合营各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环保审查意见(特殊项目)。

2.报批、申报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报送的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原中方主管部门的请示;

3)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

4)合营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近三年);

5)外经贸部门对产品出口许可或配额的意见。如专项审批的项目,应事先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6)须银行贷款的项目,提供银行承诺函;

7)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8)有关部门对环保的意见。

3.报批合同、章程须报送的文件

1)中方企业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报告;

2)中方承办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报告;

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4)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章程;

5)董事会成员名单;

6)合营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7)合营各方营业执照;

8)外方资信证明;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1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12)进口物资清单。

(二)设立外资(独资)企业须报送的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外资企业章程;

5.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给法定代表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7.外国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

8.外商资信证明;

9.进口物资清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外国投资者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之间 须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送外经贸部门。

河北承德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一、根据《河北省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三、外商在我市兴办企业,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总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审批,并受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核发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承德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对申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双方提供咨询、立项、可行性研究、合同及章程审批、工商注册等全程服务。在申报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各审批机构分别在7日内给予批复。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本金,可以用原有场地、厂房、设备、技术、工业产权等资产折价,也可在企业自筹一定比例的资金后申请银行贷款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募集等办法解决。

五、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安居工程,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利于发展承德市旅游业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减征城市建设配套费。

六、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及设在我市各县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免税、减税期满后,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经营期内,可以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八、对经外经贸主管部门认定的产品出口型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销售收入达到当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50%以上的,可以依照

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经外经贸主管部门认定的先进技术型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被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或境外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经外汇管理部门认定后,再直接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开办、扩建产品出口型企业或者先进技术型企业的,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外国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从外商企业取得的分红利润,免征所得税。

十一、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地方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地方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十二、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对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经营的年度起,2年内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十三、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型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企业产品销售收入50%及其以上的,经外经贸主管部门认定,由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地方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十四、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型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免征地方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免减期满后,仍被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年度,由企业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地方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十五、对新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市财政部门批准,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二年内返还其所缴纳的增值税的15%。

十六、允许外商在指定区域内承租和包片开发土地,土地最高使用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综合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可转让、出租、抵押。

十七、对中方企业以土地作价入股的合营改造项目,应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补交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当减缓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以土地出让金作为国家股在合营企业中体现。

十八、台湾、香港、澳门同胞、海外侨胞的亲属,用国(境)外余友提供的外汇兴办的企业,或者以其亲友代理人身份兴办的企业,凡投资额和比例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批准后,可以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对待。

十九、允许外商承包和租赁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允许外商购买国营、集体、私营企业的股权。凡符合法定投资条件的,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对待。

十、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外汇管理,由市外汇管理部门监管。经资格审查后,可以进入外汇调剂市场,有偿调剂外汇余缺。

二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用工、分配、经营自主权。

二十二、允许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为其亲属办理城镇户口。直接投资在50万美元以上的可办理1人;100万美元以上的可办理2人;200万美元以上的可办理3至5人。

二十三、凡进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二十四、本规定由承德市人民政府对外开放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

《承德市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若干措施 (试行) 》(2008年)

——审批登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鼓励类且不需进口设备的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项目设立在市区、扩权县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按属地由相应发改部门核准。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鼓励类且需进口设备的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限制类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设立在市区、扩权县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按属地由相应商务部门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国家专项规定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市商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上报省商务厅审核。

我市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和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授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简化审批流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对外来投资项目进行领办或代办。

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国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产业政策的告知意见函,国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据此开展相应工作。项目单位凭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报发展

改革部门核准。之后,报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设立,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手续。

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效率,保证对外来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分别在15个、5个和2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前的初审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环保“三同时”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土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预审意见,需规委会审议的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申请报告。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规划、区域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可依法简化评价内容和程序。

对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在项目审批和建设的各个环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经国土、环保、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展改革部门可办理核准手续。但项目单位须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土地、环保等报批手续。

属于服务贸易领域以及不增加产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受理审批。

——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已列入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的外来投资项目,按河北省对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的有关支持政策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凡是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外资项目和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外资项目,优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

——加强领导和服务。落实行政许可公开制度,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利用电子政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便于外来投资项目选址。

凡有外商投资项目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配合意识,实行首办负责、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一次告知、“一站式”服务、现场服务,最大限度为项目单位和投资者提供高效的服务。

维护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体现亲商、安商、富商的执政理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项目单位购买或接受指定的经营性服务或经营者的商品。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环境评估、工程咨询、资产评估等机构要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项目单位和投资者提供公正、高效、优质服务。

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投资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依照有关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有关审核手续的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及时,严肃进行处理。

对外商投资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在子女入学等各方面提供便利。子女需要安排入托就学的,可自主选择学校,教育部门优先予以安排;在本市落户的,公安部门及时办理入户手续。

《承德市引荐外来投资奖励暂行办法》(2008年)

——凡国内外各类组织、各界人士(以下简称“引荐人”)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引进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资金、设备、技术和其他资本到我市进行投资的,经市、县(区)招商引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按本办法予以奖励。

——奖励原则:重点奖励引入境外资金的引荐人,重点奖励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引荐人,重点奖励直接增加市级财政收入的引荐人。

——奖励范围:外来投资是指承德市行政区域外的投资者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的投资项目。重点奖励引入外来投资于《承德市鼓励外来投资重点产业指导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产业的引荐人。

下列事项列入奖励范围:

1、外来投资者投资于《承德市鼓励外来投资重点产业指导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产业,经市、县(区)招商引资部门确认,对引荐人予以奖励。

2、外来投资者以知名品牌(国家级以上)、先进技术(工艺)等无形资产进行合作的,可按正式合同约定的作价金额的50%作为引资额,对引荐人予以奖励。

3、外来投资者以设备投资参股、控股我市企业,可按正式合同约定的作价金额作为引资额,对引荐人予以奖励。

下列事项不列为本办法的奖励范围:矿产资源开发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高耗能、高污染等国家限制类投资项目。

——奖励标准:(一)引进境外资金、设备、技术在《承德市鼓励外来投资重点产业指导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产业范围内进行投资的外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以无形资产合资合作的项目按合同约定额的50%)的0.8%奖励引荐人;其中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奖励引荐人。其它类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5%奖励引荐人。(二)引进国内市外资金、设备、技术投资于《承德市鼓励外来投资重点产业指导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产业范围内的内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以无形资产合资合作的项目按合同约定额的50%)的0.5%奖励引荐人;其中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项目按0.8%奖励引荐人。其它类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3%奖励引荐人。

——奖励条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按合同章程中约定的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奖励办法:凭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确认的实际到位资金额按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奖励程序:(一)引荐人应在招商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协议)后,由外来投资者和我市合作单位或个人共同出具证明文件予以确认,并及时到项目所在地招商引资部门登记备案。其中:外资项目到市、县商务部门备案,内资项目到市、县发改部门备案。并由商务、发改部门汇总上报开放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奖励兑现。由承德市开放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改、商务、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确认,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由同级财政负责兑现。

对引荐人的奖励,一律以人民币支付(外资按出资到位当时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个人所得税由引荐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承德市人民政府鼓励外来投资的相关政策

《承德市鼓励外贸发展扶持政策》承市政2008(96)号

《承德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承政字[2008]69号《承德市加快园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承市政[2008]86号《承德市市级园区(产业聚集区)建设优惠政策(试行)》2009年4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鼓励和奖励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承市政[2008]113号)

《外商投资承诺书(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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