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极端化心得体会(范文6篇)

时间:2022-08-02 01:08:5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4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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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麦盖提县坚持“文化强县”战略,积极赋予刀郎文化现代内涵和时代精神,打造精品文化品牌,不断用现代文化凝聚力量,淡化宗教氛围,挤压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空间,有效推动了麦盖提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有力提升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宣传普及现代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意识麦盖提县坚持文化塑民,把发展现代文化作为一项未来工程、战略工程来抓,不断推进各族群众解放思想、提升素质。一是树立法制意识。持续开展“一反两讲”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把法制教育、爱国感恩等主题融入刀郎文化活动中,引导各族群众遵纪守法、抵制极端。二是树立主体意识。深入挖掘刀郎文化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内涵,每年组织“百日广场文化活动”、“乡村百日文体竞赛”等上千场次,引导各族群众在融入活动、参与竞争中强化“我能行”的主体意识。三是树立学习意识。加大农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使用力度,传播普及科技种养殖知识,向各族群众讲清“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

二、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赋予时代新内涵坚持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不断赋予麦盖提县刀郎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坚决抵制宗教极端势力文化侵蚀和对传统文化的破坏。一是传承刀郎文化,彰显文化魅力。有序推进刀郎文化挖掘、整理和普及工作。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以刀郎文化为内容的素质教育课,筑牢青少年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思想防线。二是弘扬刀郎文化,打响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以刀郎文化为灵魂的旅游业,不断壮大刀郎民间艺人、刀郎农民画家、刀郎文化绣绣娘、刀郎手工艺品制作者队伍。三是提升刀郎文化,丰富时代内涵。赋予刀郎文化现代的、积极健康的内容。

三、有效搭建文化载体,让群众在娱乐中增进共识把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为文化立县的根本,积极探索各族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一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做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二是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建立优秀乡土节目、草根明星评选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台下走到台上,由观众变成演员。三是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坚持建、管、用并重,在加大资金投入建好硬件设施的同时,每月制定活动计划,确保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

第二篇: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连日来,裕民县各单位、乡镇(场)社区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进行全文学习,掀起学习、宣传、热议《条例》的热潮。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条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裕民县纪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大家一起记笔记、说感受、谈心得。

纪检干部阿依多斯同志学习后深有感触说:“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要带头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定,品质上优秀,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裕民县宣传部、残联、城管大队驻江格斯乡南村工作队与村党支部组织全村党员、工作队员集中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具体内容。

驻村工作队队长李雪梅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驻村工作队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

团结街社区党支部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居民学习《条例》,并就“如何开展好去极端化”展开热烈讨论。各族群众纷纷表示,坚持维护民族团结,不说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不做违反民族团结的事,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裕民县委、政府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要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工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第三篇: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实施以来,各族干部群众掀起学习热潮。大家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认真学习,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4月5日,阿克苏地委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地委书记窦万贵表示,“要发挥好驻村工作队、双语支教干部等群体的作用,认真落实好党政干部讲政策、政法干部讲法律、宗教人士讲教义、科技人员讲科学等工作机制,尽快在阿克苏形成人人参与去极端化、人人宣讲去极端化、人人揭批宗教极端思想的工作格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宗委副主任买苏木江・买木尔介绍,最近一周,州民族宗教系统通过“一页纸”宣传、编制“口袋书”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将《条例》纳入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内容。同时把《条例》列入“政治上靠得住”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对“两面人”和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发声亮剑,扎实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

4月6日,乌恰县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对村民进行宣讲。通俗话语、简明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去极端化’条例颁布前,基层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工作不好开展。《条例》颁布后,工作有了方向,也有了规范。今后,我们一定学好用好《条例》,促进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第四篇: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连日来,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迅速传达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确保第一时间将《条例》精神传播到千家万户。

吐古其乡库木巴村工作队利用夜校开设专题课程,由新疆大学驻该村工作队队长专题领学《条例》,与300余名村民共同学深悟透精神精髓,在耳濡目染中教育村民遵纪守法、树立正信。同时,结合村民所思所想,采取“专人授课、以案释法、法律咨询、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解读《条例》,引导村民坚决杜绝“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守教不守法”等问题,牢固树立起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棋盘乡尤喀克欧壤村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村民学习《条例》,并就“如何开展好去极端化”展开热烈讨论。各族群众纷纷表示,不说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不做违反《条例》的事,努力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乌吉热克乡巴什硝尔艾日克村向500余名村民逐句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紧密结合党的好政策、身边的新变化、群众的好生活生动地诠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内涵,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五篇: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库车县审计局领导干部在认真做好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利用周五集中学习及下班业余时间掀起了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热潮,经过集中授学及分散自学,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得到最大范围的学习教育。

大家通过学习,详细了解了极端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去极端化应当履行的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就重点内容还专门做了摘录及学习笔记。

大家纷纷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要认真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六篇: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总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方面深刻认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进一步凝聚预防、遏制和消除宗教极端思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强大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对象,推动《条例》宣传普及,要以“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要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学习宣传效果,要把《条例》作为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其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把《条例》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中,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深化对宗教极端思想危害的认识,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要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法治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向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条例》、解读《条例》,使各族群众学法明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激发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学习宣传《条例》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条例》宣传和工作措施在本部门、系统的落实。各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单位《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条例》宣传资料的编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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