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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从数字城管实际运行情况看,数字城管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各职能部门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还没有变成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自觉行动。表面上看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尚有抵触情绪,工作上还有推诿扯皮现象,不真心实意配合支持,而实际的问题是我们还没有启发出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自觉性,他们积极投入数字化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没有被发动起来。一些职能部门以责任不清等理由搪塞所分派的工作任务,加之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区分清楚各类事件的具体归属,还没有抓住解决问题的“抓手”,无法有力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随着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稳步推进,大量城市管理问题逐步公开和显露,造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量急剧增加;而数字化城管系统中监督和执行的分离,也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一些部门一时无法适应。
要适应城市网格化管理,各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特别要防止以试运行出现的.暂时问题、片面问题来消减和忽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也要防止个别单位以各种牵强的借口、不充分的理由、消极的态度来回避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应尽的责任义务,自觉坚持城市管理高标准。要进一步理清城管与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的职责划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城管与各部门间动态管理的无缝责任机制和联络协调机制,确保“大城管”格局的形成。
(二)完善培训制度,加强队伍管理
通过提高队伍素质来充分发挥系统的效用数字化城市管理队伍是指信息采集员和平台操作员两支队伍。信息采集员采集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最主要的信息输入来源,这个信息来源的质量状况决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实际效能。也就是说,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挥它的巨大效用的基础,是建立在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的正确性上,这些信息能够从质量和数量上切实反映辖区的城市管理状况。要保证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质量,首先要解决好全区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信息采集员消除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保证系统健康运行;其次是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提高信息采集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定期分析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的质量问题,一是针对系统运行初期上报案件数量多,质量不高的现象,系统运行管理人员查找出信息上报和案卷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不定期组织业务再培训,同时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专心求解,注重积累,逐步整理出一套规范信息上报和案件核查工作的指导性办法。对操作员坚持不定期培训,从操作员当前需要补充的业务知识出发,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只有全面提高两支队伍的综合素质,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巨大作用。
(三)全面考核,科学评价,利用激励的考评体系促使各部门转变处事理念
多年来,由于存在着对各部门、各街道执行系统分派任务情况的绩效评价机制的不科学不全面,考核评价体系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以至干多干少一个样,或者多干不如少干,每个人都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工作挡在门外。数字化系统考评体系实施之后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实现“问题少了好”向“问题多了好”转变。我们的考核办法要体现出“干得越多越好”的理念。二是要实现“派活干”向“找活干”转变。考核办法要起到激励、鼓舞大家抢活干的作用。三是要实现“找麻烦”向“拉关系”转变。现在存在一些街道、部门给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找麻烦”的现象,他们认为信息采集员暴露问题是跟他们“过不去”,平台操作员不应该给他们派任务。而激励的考评体系就要把这种情况转变为让他们觉得信息采集员暴露的问题越多越好,平台操作员给他们分派的活越多越及时越好的状况。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城市管理机制上的一项尝试。可以预见,在试运行乃至以后的正式运行过程中,还将遇到更多新问题、新课题,需要不断地去探索、去突破、去解决。我们将从眼前的试运行工作入手,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总结、再提高,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街道等多个层次的高度统一的信息接收和处理数字化平台,不断完善系统,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城管”管理。
第二篇:城管执法培训工作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硬,执法为民的新时期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了为期5天封闭式执法培训。培训中,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让我们一线执法队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加深管理认识,融入执法工作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城管行政执法作为一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队伍,全靠队伍自身摸索,探究,不断发展到今天。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尤其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这些都成为制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转变执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执法工作到不到位,作为服务对象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一线执法队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于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落实科学发展,争创市民满意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第三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12月14、15日两天,在县教育局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两天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还有六中的李高原老师讲的如何依法治校、检察院李科长讲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县纪委书记李高楼通过很多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通过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六中校长李高原讲了在学校中,我们要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不断地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做学生的好伙伴,争取创造平等和谐的环境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县检察院李科长通过很多现实中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通过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有百害无一利。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充实法律知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防微杜渐。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校长。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成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第四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xx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xx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xx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
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
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
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五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2月26日下午,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在泗阳大剧院召开。听了清华大学教授范玉顺的讲座,我深受启发和教育,他的整个讲解,理论丰富,通俗易懂。作为一个城管工作者,我想就城管工作实际情况,谈谈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看法。
城市发展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旋律,其视觉载体表现为城市市容的有序,良好的城市市容、生活环境折射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城市形象。城管执法一直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许多热、难点问题都与城管工作相关联。为此,如何在管理中促进环境优化、促进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发展,充分体现了“三分建、七分管”,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管理的目的,既是政府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又是改善市民生活方式由陈规陋习、低级趣味向文明健康方式过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引导、规范、治理、服务的具体体现。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多角度、多层次的含义,需要大智慧来运筹和科学管理,也就是在建立一个权威、集中、高效的'运行体系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全社会各个层面支持和配合的积极性,才能使管理有效运行。
目前,还没有一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只是国务院和省出台的市容环卫条例作为执法依据,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撑,使城管存在于法律的真空地段。而且城管执法手段单一,惩罚违法力度不够,对有效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显得软弱不力。
另外,执法环境与公众道德导致社会上对城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是群众对城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期许较高,另一方面是城管工作在服务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社会舆论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为此:
一、牢固树立为民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定好位。首先要树立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意识,加以推动。二是会服务。确立城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服务。三是重细节。坚持从大处着眼、细微入手,实施精细城管。
二、不断强化管理措施。针对我县城管工作现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抓宣传。坚持不断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文明、整洁、有序的和谐泗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抓长效。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准管理,做到责有所归,事有人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狠抓“五脏五乱”的源头治理,提升泗阳的品位,提高泗阳的对外形象。三是抓督察。按照自上而下、处罚具体、严格统一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作风硬、业务熟、工作好的执法队伍。四是抓落实。把抓重点、抓落实与抓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定不移地把城市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五是抓服务。我们要牢牢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管理城市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中体现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中促进服务。
通过此次学习,让我更加深刻理解城管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人共同来参与。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使我县的市容环境状况有一个质的飞跃,实现拥堵少、秩序优、效率高的目标。
第六篇:最新心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当一项任务完成之后自己有了感悟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简单的心得体会其实就是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最新心得:工作心得体会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