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_参观看守所心得体会(范文六篇)

时间:2022-05-03 16:54:4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9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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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_参观看守所心得体会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公司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警示教育活动安排,2019年8月xx日公司全体党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重点经济岗位人员到xx县看守所参观并接受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参观了厨房、监舍、放风区、舒缓区、监控室、审讯室、接见室以及看守所荣誉陈列室等。通过警示教育,使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自由的珍贵,我对高墙内、外的人生区别有很深的体会,作为一名党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修养,从思想深处筑起反腐防线和道德意识防线。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党员、职工和家庭成员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在价值观上,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坚定信念。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醒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以身作则,作好表率。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方面,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四、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接受群众监督

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方面,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不断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通过这次活动,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作为公司一名财务工作人员,我一定不能放松对自己思想的修正,时刻警醒自己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六笔帐,更加珍惜今天自由幸福的美好生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第二篇:3165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1_年_月_日上午,总行组织我们这批今年新招的员工到__监狱,进行现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走进监狱的大门,面对高墙电网,心情感到压抑了许多,在监狱领导的带领下首先观看了潜川监狱的发展历程宣传片,随后听取了两位因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而走进监狱服刑人员的献身说法,最后分别参观了服刑人员的劳动工作区及生活宿舍区,使我受益非浅,感慨良多。

这次的警示教育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服刑人员不一定就是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一些文化层次高的人员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并且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也深感自己应该加强法制观念。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认为,我们作为农商行的员工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反面教材,引以为戒。认清大窟窿都是由小砂眼演变而成的,必须慎初、慎微、慎独;认清行贿者总是披着热情、友好的外衣,处心积虑地投你所好,借用你的权力为他服务,必须提高警惕,慎好、慎友、慎权。同时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

二、树牢防腐意识,切莫糊涂。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时,要自觉拒腐防变,否则,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又危害家庭,更危害了国家利益、危害了社会。那天,两个犯人的现身说法,在让我们感到无比惋惜的同时,又不难发现他们共有着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都曾受到家庭、组织的良好教育,都曾是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栋梁之才;二是都有辉煌的过去,曾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三是都曾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手中都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权力;四是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成了人民的罪人都不是偶然的,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而失去了拒腐防变能力。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组织惋惜,家人痛心,自己悔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以此为鉴。

三、慎用手中权力,造福社会。权力是一面双刃剑,用好权会给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实事,用不好权也有可能会毁了自己、毁了家庭、贻误事业、危害社会。迷途者的现身说法也表明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初,还是慎重掌权,慎重用权,但当获取了荣誉和得到领导的信任后就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放松警惕,混淆甲乙方,称兄道弟,无形中将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资本。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

四、端正人生态度,知足常乐。钱财是过眼云烟,幸福才是永恒。万恶皆因贪字起,贪念会让人的私欲无限膨胀,直至冲昏头脑,失去理智。迷途者的现身说法无一不是因为贪欲之手触及法律底线,而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因此,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要一切向“钱”看,不要搞“攀比”,珍惜现有岗位和待遇,算好七本帐,不要迷失方向,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问心无愧。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没有乔布斯的伟大智慧,我们成就不了惊天伟业,但是踏踏实实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自己,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我们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这份工作,我们拥有自由,拥有做人的尊严.不论创造价值大小,只要是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就会获得大至国家给予的尊严,小至个人给予的尊严。

第三篇:参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为扎实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警钟长鸣,xx年3月20日上午到看守所进行参观。到达看守所后,首先看到一堵高高的围墙,围墙上面是带钉子的铁丝网,看守所的铁门用大所所着,只有一个小窗口看见里面,里面有值班民警把守,一般人是不能随意进出的,我跟里面的值班民警说明了情况(昨天已协调联系好),她把门打开让我们进去,一进门就看到左边高高的值班台上,一民警拿着枪严肃认真地放着哨,杨所长接待了我们,在民警工作区会议室内杨所长简要给我们介绍了看守所的历史,关押人员情况,看守所的有关规彰制度等,随后,在杨所长的带领下,观看了在押人员,只看到每间房间都用手指粗细的钢筋围着,里面全是穿着蓝色背心的关押人员,犯人想要从里面逃出是非常困难的,每间房大约有30平米左右,被分成里外两间,里间住人,外间为洗脸等用,每间房内住有14人,关押的有各种各样的犯案人员,有的是贩毒,有的是吸毒,有的是打架,有的是诈骗,有的是拐卖儿童妇女,还有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犯罪人员等等,看完关押人员后我们还参观了看守所的厨房,厨房虽小了些但还是比较规范和卫生的,有几个大姐正在煮中午钣。大概用了1个小时左右我们就看完了。

看了之后我感觉触很深,心情有些复杂,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机关干部犯罪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贪腐犯罪的问题,我总有些想不通,现在我们的待遇也不差了,衣食无忧,住行也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领导层面的人员,他们可以说是成功人士,在社会上有头有脸,有权力有面子,为国家和人民或多或少做出过贡献,不管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层面上可以说什么也不差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铤而走险,永不知足呢?总结其因原,主要是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做人不实,对党不忠诚,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做得到清正廉洁呢?只会犯错误,甚致是犯罪。要想让党员干部保持清廉为民务实的作风,就必须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从软硬两个方面来建设干部队伍,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干部的犯错机会,从而达到长期保持干部队伍清廉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四篇:看守所工作心得体会

脱下心爱的军装,向军旗告别,我义无返顾地又选择了警营。

今年年初,我从警校培训结束,首先在收押室,四月份到四警区,主要负责巡视监控工作。这对于我来说,的确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刚到监区,看到这些在押人员,自己心里一片茫然。在领导和警区的各位同志的热心帮助下,使我突破了心里障碍,树立了信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与看守所民警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虚心求教,向身边的同志学,向书本学。做到“勤思考,勤动手,勤做笔记”。而且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刑法学》、《治安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我很快适应了工作,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知法守法,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

作为一名转业干部,到看守所工作,说实在话,心里有一定落差。但在周围的同志高昂的工作热情影响下,我很快端正了思想,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军人,更应该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脚踏实地,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事,乐于助人,遵守纪律,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的方法上,要进一步学习和总结,特别是要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其次,要加强普通话和英语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以适应现代警务机制的需要。

第五篇:看守所工作心得体会

今天下午,我们去参观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这次参观之行虽然仅有短短的2个小时,但是却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关怀、干净、整洁的看守所,让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同时因为社会上某些舆论而对看守所产生的一些误解也澄清了。总体来说,这次看守所参观之行收获颇丰,但仍有几个问题尚不明确,总结如下:

一、看守所的职能划分混乱,有“越俎代庖”之嫌。

在此次参观之初,曾有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我们播放了一段关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短片。其中,有一段话的大意是:“看守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大案多起,取得巨大成就。”

其实不只是在第一看守所,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都会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案件,还有个别看守所干警被评为“深挖犯罪能手”,得到嘉奖。甚至当地监管部门还会对看守所下达指标,要求当地看守所协助破案率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略有不妥。

1、职权划分不明,监管混乱。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目前的形势则是,看守所就会充当公安机关的马前卒,怀有极高的”积极性“协助公干机关办案,这样做对于保持看守所的独立有很大的影响。诚然,因为看守所方面的介入会使案件侦破速度加快,甚至还会破获很多那些隐藏很深的案子,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但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很容易会导致职权划分混乱,监管失当。同时,看守所这种“热情服务”更有可能使公安人员过度依赖看守所,而放松对案件本身的侦查。

2、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而看守所工作人员这种“深挖余罪”的行为,很容易使其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犯罪嫌疑人,忽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的证据,而更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样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

3、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制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这样一来,使得犯罪嫌疑人从被看守所羁押直至被检察机关起诉,这段时间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再加上看守所“深挖余罪”,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因此,很容易助长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的风气。2009年2月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就说明了缺乏相应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一种权力很容易走向偏差这一事实。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学界人士都呼吁改革看守所制度,希望将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管辖,使之与公安部门进行制衡,保持中立,以期达到防止刑讯逼供、完善监管体制的目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如果尚无法达到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划清界限的目的,最起码不应再提倡看守所和侦查机关这种“合作关系”,尽量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对律师正常会见权力的严重干涉。

这次参观后的座谈中,看守所所长曾坦诚地表示:尽管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羁押48小时以后其律师就有权力进行正常地见面和问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如果律师想要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在中国,律师的正常权力确实受到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公权力眼中,律师更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他们认为律师会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增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比如让律师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交谈,会使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坦白或有保留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影响侦查行动的正常进行。其实,这也恰恰反应出中国程序正义所处于的尴尬地位。

所谓程序正义,用一句法谚来解释,即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以,程序正义又被人称之为“看得见的正义”。换句话说,它要求公权力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公正,即保证实体法的正义,更要求处理案件的过程公开、公平,遵循严格的程序,裁判者保持中立位置。

但是在中国,对实体正义追求的疯狂远胜于程序正义,对办案效率的追求压倒一切,可以不顾程序上的混乱。比如在几年前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庆打黑行动,在这起“打黑风暴”中,当地公检法三方“通力合作”,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打掉了一个又一个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赢得了全国各界的一致称赞。但是在这“重庆速度”背后,是公权力携手对程序正义的悍然践踏——一个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被法院审判,前前后后不到四十天,更遑论有律师为其做辩护了!可是,在国人心中,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他们做主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体会不到程序正义被侵犯带来的阵痛。所以,当轰动全国律师界的“李庄案”发生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因为替重庆黑老大龚钢模做无罪辩护,干扰了“重庆速度”,被刑法“306条”),人们开始欢呼雀跃,认为替黑老大做辩护的都不是好人,是恶律师。有鉴于此,在公权力的干预、公众的漠视之下,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其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不是对立分开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如果不加以监督管理,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程序正义则可以对公权力加以监管,防止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可以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须保障。其实在去年北京某公安分局,就曾试点赋予律师在场权,让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询问的时候在场,被《南方周末》称为“艰难的进步”,只是事到如今,早已没有了下文。

我们希望中国的法治能不再停留于法条的表面,让程序正义切实可行。不仅可以让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正常地与他的当事人见面,更要从各个方面保护程序的运行。如此,才称为法治。

第六篇:参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高墙、电网、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当我穿过层层铁门踏进看守所监舍的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是铁窗的冰冷,是法律的威严,是从服刑人员眼中直射出的对自由的渴望。在看守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厅里,我们观看了看守所的宣传教育片,听取了两名受贿罪服刑人员的忏悔发言。

看着两名服刑人员憔悴的面容,听着他们发自肺腑的忏悔,我的心霎时间波澜起伏、思绪万千……,他们曾身处要职,经历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考验,为社会作出过许多有益贡献,只因没有把握好人生的坐标,被金钱私欲、灯红酒绿冲昏了头脑,一时间沦为阶下囚;他们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深陷囹圄、丧失自由;曾经家庭和睦、妻贤子孝,而今高墙相隔、亲人戚痛。如此大的反差生活、判若天堂地狱的两个世界,他们内心的失落,他们痛彻心扉的悔意,从他们的一言一语中表露无遗,他们的惨痛教训旨在告诉我们自由的可贵。对他们而言,今天的路已无可回头,但对于今天来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的我们,是最好的借鉴。

“平淡的生活最可贵。”这是其中一位服刑人员发言中的一句话,平时这句话也经常听到,但今天在这特殊的场合,这句话听来尤为震撼。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贫富差距仍在不断拉大的现实面前,在房子、教育、医疗新三座大山压得透不过气的时候,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一份微薄的工资,只能过上一份简单而平淡的生活,自己也曾抱怨过,也曾牢骚满腹,也曾羡慕名车豪宅的华丽生活,也曾幻想一夜巨富。

但今天,听到他的这句话,令我深刻反思,幸福是什么?幸福不是锦衣玉食,不是名车豪宅,不是花天酒地,不是前呼后拥。幸福只是平淡的生活,是和爱人在夕阳下散步,是和孩子在院子里嬉闹,是对年迈的父母嘘寒问暖,是开心快乐的工作,是得到同事和朋友的认可。回想一下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健康的身体、恩爱的家庭、可爱的孩子……,其实自己拥有的已经足够多,只是平时没有感知而已,虽然我仅仅是一名普通的国家公务员,但是我还年轻,工作生活的道路还很漫长,无论生命的航船行驶到什么样的处境,我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是真的道理,逆境不消沉,腾达不自傲,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心境为人、处事、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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