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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金黄的大斗笠》读后感
小时候,自己很喜欢看动画片――好像只要是小孩子,就都爱看动画片。而现在不但很少看,还越来越觉得动画片并不那么吸引人了。于是,我在想:究竟是动画片里的什么吸引了小时的我呢?
读罢这篇《金黄的大斗笠>,我若有所悟。那吸引我的,至少是色彩,既真实又有点虚幻的色彩。
坦率地说。我很难用一个城市少年的感受去体味乡村孩子的心情,也无法以一个独生子女的身份来揣摩姐弟之间的快乐,那都是从未经历过的生活。但颜色是共通的。天的蓝色,乌云的黑色。庄稼的绿色,羊的白色,还有斗笠的金黄色,都是那么鲜艳。当然,风也可以有颜色,雨也如此,就像动画片一样。于是,我就可以在自己的脑海中勾画作者所要表达的感觉了。也许勾画出来的和作者想要描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颜色是真的,蓝色、黑色、绿色、白色,还有金黄色。
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了。他只是用颜色来传递他的感受。鲜艳、绚烂的颜色让人感到轻快鲜活,我内心的感觉一下子就被唤醒了,像是在看一部动画片,或者像是在用蜡笔涂抹着。这时候,耳朵里好像也会有声音,是风声,是雨声,是笑声。我想我是捕捉到了作者的感受,而且他的世界在我的心中被还原,被塑造――谁说我没有在农村生活过,准说我没有姐姐呢?
记得有位教授说过:相对于文字而言,绘画的表达更为直接。因为绘画可以通过颜色、线条的变化绐观者以直达心底的感受,而文字就不同了,需要人去理解,理解之后才能变成感受。但这篇文章很不同.读的时候觉得就是在欣赏一幅图画。
我想说,我真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只有一个世界,只不过我们生活在不同的部分而已。对于末知的部分,只有不可言说的,却没有不可接受的。如果你擅画,就把它画出来给我看;如果你能写,就把它写出来读给我听。如果你真的高明,那写出来的,一定也是一幅画。
第二篇:六年级读后感
当我买回一本《读者》,我都会品味着“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不可缺少的,《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道理,让你不容易忘记。
请耐心地听我把这个故事讲一遍。光滑的墙壁上,一只蚂蚁在艰难的往上爬。爬到一大半,忽然滚落下来,这是它的第七次失败。然而过了一会儿,它又沿着墙角,一步步往上爬了……
第一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禁不住说:“一只小小的蚂蚁,这样执着顽强,真是百折不回啊!我现在遭到一点挫折,能气馁退缩吗?”他觉得自己应该振奋起来,来勇敢地面对他在生活中的那些困难。第二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也禁不住说:“可怜的蚂蚁,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方位,它就能很容易爬上去;可是,它就是不肯看一看,想一想……唉,可悲的蚂蚁!
一只小小的蚂蚁途径了7次失败都还不放弃,而让现在的我们呢?也许1次小小的挫折有可能会让我们放弃了以及整个人生,就比如一些高考失败的高中生吧!这是多么令人可悲的事啊。如果高考失败换做故事里的两个人的话,我相信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对人生放弃的,要么就去重考,要么就找工作,就从低层慢慢做起,再苦再累也会忍着。
这种精神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要心中有盏不灭的灯,生活就会展开新的出路和生机。
第三篇:六年级读后感
我读完路易斯写完的《洞》后,心里充满了惊讶与赞叹!
第一,《the holes》的中文为“别有洞天”,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新颖,让人联想到许多好奇的事物,与路易斯的冒险小说融为一体,让我感觉棒极了!所以便喜欢上了路易斯的冒险小说,每读一遍都会感到耳目一新!
第二,路易斯所写的《洞》事迄今为止唯一获得纽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儿童文学作品,曾持续154周居“今日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并成功录入了爱心树文学小说精选呢!这是路易斯在整个文学界创下的最高的作品,现已编成电影版的《洞》在大家的眼前焕然一新,使路易斯久久地披上了文学界的桂冠。
第三,路易斯对《洞》的小说情节也十分的用心去完成,其中有几个片段作者都把任务的神态以及表情动作都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能够细细的品味其中人物的特点。我觉得路易斯的写作真是让人赞叹不已啊!希望我也能够学习到它独特的写作手法,能用在作文上!
第四,《洞》这篇文章主要写了男孩们在翠湖营训练挖洞的过程,其中作者特意的插入了两个情节,分别是《伊莱亚被诅咒》和《凯特・巴洛的“死亡之吻”》。这两个故事的背景都发生在几百年的翠湖镇里,两个故事的结尾都并不愉快,同时也描述着管理员大人沃克尔的一个完美的阴谋计划……
整本书为我们讲述着斯坦利和零蛋在翠湖营的冒险之旅,作者的整体思路也十分清晰,值得家长和学生所看!
第四篇:年级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他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他是英国著名侦探,具有过人的头脑、超强的思维、丰富的知识,令我敬佩不已。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吸血鬼》一案。
弗格森先生在离婚之后又再娶了一个妻子,因他的妻子如同疯子、如同吸血鬼一般,打自己前妻的儿子、吸自己亲生儿子的血而写信求助福尔摩斯先生,弗格森先生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福尔摩斯通过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和十分敏捷的思维能力,让弗格森先生知道,自己是从挂在他家墙上的武器和他们家的那条狗而得知是弗格森先生前妻的儿子因为嫉妒弗格森妻子的亲生儿子,所以下了毒给他,而弗格森的妻子打自己前妻的儿子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他前妻的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了毒,当然,她吸亲生儿子的血是因为在吸毒,要不然就会致命的。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非同一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爱思考、爱探究的精神,遇到问题勇敢地去解决问题,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第五篇:年级读后感
暑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童书-------《青鸟》,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颇深.........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尽辛苦,历经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的无私愿望,幸福就触手可得。
故事讲述的是在一片森林里住着一家伐木工人,伐木工棣尔的小屋是村里最破旧的一所房子,他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哥哥名叫棣棣,一个是妹妹名叫咪棣。在圣诞节的前一天晚上,一位仙女说要找到青鸟(幸福的象征)才能救她的女儿,所以棣棣,咪棣,光神还有他们家里没有灵魂的东西,可是有了灵魂面包,水,火糖并且与他们一起踏上了这份旅程。可是到最后它们和棣棣,咪棣离别了。他们去回忆国找到了青鸟,可是变黑了,夜之宫的青鸟全死了,未来世界的全飞跑了,墓地的青鸟不是青色的,森林的青鸟没有捉到。
一年过去了,面包越吃越胖,火比以前更吵闹,水和糖在一起糖快要融化了,一天比一天笨,光神看着它们,发现它们不仅没有变聪明,而且还不懂得珍惜,于是就和它们分别了。棣棣和咪棣回到了去年圣诞节前一天晚上,时钟敲响后他们才能和父母见面。转眼到了圣诞节早上,邻居家老太太想要家里的小斑鸟,因为她女儿看见小斑鸟病就好了,棣棣爽快的答应了。这时,小斑鸟变成了青鸟。啊!原来家里的小斑鸟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青鸟。小女孩看见斑鸟立刻熊床是跳到地上,高兴地又蹦又跳。可是最后小斑鸟飞走了,他们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