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范文五篇)

时间:2022-04-04 15:46:5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7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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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相信这段话,从事教育行业的人都很熟悉,这是J.D.塞林格在《麦田里的守望者》所呈现出的一个彷徨、焦虑、愤怒孩子的纯净内心。作为教育者,我们不禁联想到,无论一位学生外表表现的多么放荡不羁,多么叛逆,多么冷酷,其内心总有一片净土,那里花儿含苞待放,那里鸟儿欢声笑语。

故事主人公是霍尔顿,他以一个被开除的学生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在被开除后的三天里,他表现出对社会、对人性的愤怒,也表现了内心的彷徨与焦虑。

第一天,他告别老斯宾塞,接受了一些人生的劝诫,在学校与同学打了一架,愤然离开学校之后,住进了小旅馆,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在他的眼睛里,这些人“实在太没知识了”,而且并无趣味,她们的忸怩作态,虚伪让霍尔顿感到厌烦。

第二天,霍尔顿在与他“并不怎么倾心”的萨丽・海斯的约会中,以“令人作呕”“假模假式”的心理体验度过,最后两人以吵架作为结束。期间,他遇见了“很和气、很有礼貌”的两位修女,更加鲜明地让霍尔顿感受到了萨丽・海斯的装模作样与虚伪,这让他懊悔自己跟她谈心,觉得自己是个“疯子”。霍尔顿在慢慢接触社会人的过程中,看到了人性,“这帮聪明人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在发号施令,就不高兴跟你进行一场有意思的谈话。他们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们一回到自己的房间,也就要你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感受到了自己无处安放的、彷徨焦虑的灵魂,“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的多,我越往前走,四周也越黑、越阴森可怕。”回家之后,他向自己的妹妹菲芘吐露了自己的内心,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一切,不喜欢现在的社会状态,他也在寻找内心真正的自己,他愿意做一名守望者,守望着麦田里的孩子,守望着他们内心的最本真、最真实、最善良的东西。接着,他又去见了自己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

第三天,他想自己离开家乡,搭别人的车到西部去,在与菲芘妹妹告别中,他突然发现“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安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只能寻求自己内心的宁静。

文中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了霍尔顿“这辈子有过的最好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在他愤世、彷徨的内心依然对这位教师心怀尊敬,这是一位怎么样的教师呢?“你可以跟他一起开玩笑,却不至于失去对他的尊敬。”当学生从窗口跳出去摔死的时候,是安多里尼教师摸了摸孩子的脉搏,脱掉自己的大衣盖在学生的身上,不在乎身上是否沾满了血,把学生一直抱到校医室。事隔经年,但对霍尔顿来说,仍然记忆犹新。这就是教师的人格魅力所在吧。

从这本书中,我们更能深刻地体会到教师不仅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更是学生灵魂的塑造者。当霍尔顿无助,痛恨世界,无法找到自我的时候,安多里尼老师看到了他无方向、无目的的内心,及时地鼓励他把痛苦、无奈分解过去便是未来,及时地分析当前他所处的环境情况,劝诫他放弃“在一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安多里尼先生用教育实例,告诉霍尔顿学习到最最心爱知识的方法――接受考验、想学、肯学、耐心学。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不仅让教育者看到一个“问题学生”如何找到自我,更让教育者反思,我们作为守望者,应该守望什么呢?是学生的成绩?是学生的人格?是学生的品行?这些固然重要,但是,我们真正应该守护的是学生纯净的灵魂,让他们的内心有所信仰、有所寄托、有对事情衡量的标尺,这样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才不会迷失。伟大的教育家加里宁曾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便是对教育者提出的要求,教育者应当守望着学生的灵魂,当学生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

第二篇:《活着》读后感700字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第三篇:《活着》读后感700字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第四篇: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守望本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

然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却将这份守望演绎到另一个极端――是叛逆,却又有着一种混沌中的清醒与孤独,乃至无助。当然,所说的是主人公霍尔顿,也是作者自己。因为这世界总不缺乏一种“明白人”:自己洞察世事,却以一种极端的偏执混沌浮游尘世,然自己也套上一件世俗的外衣,只在夜深人静之时独自蹉跎。我想说的其实就是霍尔顿之类,以浊见清,以昏见明。然而霍尔顿本身又只是一个孩子,他必然有着对抗不合理现实世界的热情,也必然有着自以为是的偏激。也因此,此人物的设定就自然引起了读者的两种共鸣――其一,为其反叛而叹;其二,为其幼稚而惜。为构建悲剧,全书又在结尾设置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妹妹结束了霍尔顿漂泊之旅――这部不仅仅是肉体之旅的结束,更暗示着精神的回归,即回归世俗。看罢不禁一心悲凉――出世是东方文化所盼,而又是这样一种心境却在萌芽阶段就在西方现代文明的浸淫中化为死灰。

我无意于那些霍尔顿的模仿者,因为他们的意识里还未对霍尔顿有清晰完整的认识。但值得留意的是一些并未接触过此书的青少年也在走着霍尔顿之路。不用多说就是所指是90后。诚然,当代中国的发展已不可避免的走到了当年美国那一步。中国的新一代也面临着当年美国青年面对过的困惑。90后又将何去何从?

还是一片麦田,只不过位置已经跨越了一片太平洋。这里,谁又在守望?

孤独守望者的天堂--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第五篇: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

本杰明・富兰克林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在我看来,一个追求上进,追求卓越的人,势必会用类似于以上这些苛刻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和管理自己的生活。不能保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成功,但是如果连这第一步都不肯迈出,才是人生最大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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