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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呼兰河传读后感
书名给我的感觉很舒服。呼兰河传,会不会是写一条河的呢?这条河的名字也挺好的,叫做呼兰河。书名给我的感觉是简单、平淡的。说的好似就是自家门前天天可以看见的那条小溪,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
粗粗的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文中的故事很贴近生活。我也是生长在农村的孩子。虽然萧红写的是90年前的农村,也给了我很多关于自己小时候的回忆。小时候的过往犹如小孩子一般一个个挤着脑袋印在我的脑海里。感受到久违的属于小孩子的天真与好奇。感觉时间并没有流动过,她的生长的农村与我生长的农村是那么的相似,她又写出了我的小时候。小时候对着一切充满好奇,喜欢翻箱倒柜寻找未知的东西,有一种微微冒险的感觉。
文章以一个讨厌的泥坑为开篇。从侧面反映出了农村人的每天的生活和心理。从一个小孩子的角度去问答对看到现象的不解。一个害人害物的泥坑,大家宁愿绕着走也没有人愿意把他填上,因为这泥坑填不填上不关我的事,泥坑又不是我家的,别人填不填也不关我的事。这个泥坑就在生活中,就在每个人的身边。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去填,我希望自己能把他填上。
文章接着写的是小时候的趣事。这一段看到挺开心的。每天翻翻家里的老物件,去园子里逛逛,和爷爷一起背诗,抓园子里的小动物玩,捉弄爷爷,每天和爷爷一起哈哈哈的笑着。任何时候都可以笑起来。想笑就笑。这样简单快乐的童年让人想着感觉美美的。有这样一位爷爷很幸福。
接着是写小团圆媳妇的。小团圆媳妇这个人物充满的悲剧色彩。她以一个活泼、机灵、可爱的形象出场。以一种受尽煎熬,遭人嫌弃的方式离去。表达出了那个时代下女性生存的艰难。十几岁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在短短的一年内,从生折磨到死。是因为他第一天来到婆家就吃了3碗饭?是因为她走路很快?或许在那个年代,人命是贱的,比家禽还要贱。那些践踏他人生命的人,自己内心骨子里就是贱的。这样的人往往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活着最终也是害人害己。自己也永远是利益的奴隶,悲哀可怜的活着,只是为了等死。那么我呢?此刻的我是什么样的?这一生的我和你呢?
文章最后是几个人物描写。厨子、有二爷、冯歪嘴。这几个人,个性羡慕,代表了一个时代。我喜欢冯歪嘴。他的生活是积极的,幸福的。或者说曾经幸福过。互相体谅的夫妻,还有俩个孩子。最后妻子死了,他还是坚强的活下去,带着孩子一起。
时光飞逝,离萧红笔下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将近拜年了。我小时候的乡下似乎和那个年代比起来变化不大。大人门串门、闲聊、讲悄悄话。小孩子嬉戏打闹,翻箱倒柜。
转眼间,我也到了萧红的年龄了,也有幸读着她的呼兰河传。读起来。感觉,简单、宁静、很舒服。
第二篇:好书读后感
本人有幸参加了农工党市委组织的读书节活动,获赠龙应台写的《孩子你慢慢来》一书,假期看完该书,深深被书中流淌着的温情细腻的母爱所吸引。
书中主要写的龙应台陪伴两个孩子华飞和华安的成长中的点点滴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华飞能在不同场合上变换着说四种语言,这让我想到了我儿子,他现在六岁半,跟爷爷奶奶交流时讲普通话,跟外公外婆说苏州话。孩子是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慢慢成长的,在不经意间你会发现孩子又进步了。
读完整本书后,我感悟到陪伴成长是最好的教育,不急不躁,等待那些生命的自然成长,等待花儿慢慢的绽放。我不由的想到早上起床后的场景,“快点刷牙”、“快点换鞋子”、“快点吃早饭”,其实说与不说结果都差不多,每天还是八点左右到幼儿园,我也要改变下自己的方式方法了。
好了,我要回家拥抱我的儿子了!
第三篇:好书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此刻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先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经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构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团体的优秀品质。最终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忙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此刻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齐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齐去冒险,一齐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我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趣味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理解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可是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明白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第四篇:好书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经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趣味,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趣味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述。如:螳螂的大腿下头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仅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述,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头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述,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十分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所以,教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可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当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仅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第五篇:呼兰河传读后感
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