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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600字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人物,其中一个集中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的美国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汤姆,他生性顽皮,但心地善良,勇敢正直。他口才好,善于鼓动和说服他人,乐观进取,胆大心细。而我就十分欣赏汤姆的乐观进取精神。现实生活中,像汤姆那样,我们也同样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可能消极颓废的人很容易就被困难打倒,很容易就被失败压垮,从而放弃努力。而当汤姆遇到很多的艰难险阻时,他始终乐观积极地面对,不断地给自己和同伴鼓劲,也不断地积极思考,制定可行的方案,想方设法的转危为安。如果不是有这种乐观进取的精神,汤姆可能就无法带领自己和绝望中的蓓基从迷宫般的山洞中脱困,也可能只是沉溺于发财的幻想中而无法寻到宝藏,也可能……我想,正是因为汤姆的乐观进取精神,才使得他能获得许多人的喜爱。
除了汤姆外,还有一个人也让许多读者记住了他,他便是汤姆的伙伴哈克,他让全镇的母亲们既痛恨又惧怕,因为他过于自由散漫,不接受文明的教化还成天无所事事,这些品质与母亲们心中听话、温顺、文雅的理想好孩子完全不同,但也是因为这些,让我喜欢上了哈克这一个顽童形象,他虽然没有上学,还会说一些粗话,但他生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能够干一些我想干却不敢干的事,能够说我想说却没胆量说的话,我想这才是理想中的“自由”人吧!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们不用羡慕书中的人物可以拥有一个如此可爱天真的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同样有这样的孩子:在学校的走廊上,我们经常看见几个嘻嘻哈哈的男孩打成一团,虽然他们不一定是好孩子,但是他们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却不能否认他们是心中充满善良、富有正义感
的孩子。因为所有的儿童都是最天真无邪的。
第二篇: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600字
自从拿到这本书,我就情不自禁地开始读起来,无论是上厕所、吃饭、听音乐,还在刷牙的时候,甚至是睡前的时候,我都捧着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来看。因为这本书是美国的马克吐温所著,早就耳闻马克吐温的大名了。之前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看到的,怪不得一直有种熟悉的感觉。这部经典使我找到了小时候冒险的记忆。
这本书的主角就叫汤姆索亚。他是个既调皮又爱逃学,还喜欢恶作剧的小男生。逃学已经是他的家常便饭了,那当然少不了挨打了。我们受到的是父母的大刑伺候,而汤姆不同的是,他没有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而是和姨妈住在一起,还有他的表姐和表弟。虽然汤姆很调皮,但是遇到不公正的事情的时候,他可以毅然的站出来,指认凶手,勇敢的面对黑势力。
汤姆以为当海盗很有前途,而且厌烦了枯燥的学生生活,于是和另外两个好朋友商量,决定结伴住在岛上。他后来还偷偷地回来一趟,不时的掉眼泪,在临走之前,亲了下波莉姨妈。汤姆三人在岛上玩得十分愉快。这是汤姆过的最自在的生活,他们在这不要一大早就起床,不要上学,不要洗脸,不要背书包,不要写作业,反正他们不想做的事都可以不要做!何乐而不为呢?简直不想回去了。而在另一头的小镇呢,每个人都认为他们已经溺水身亡了,在教堂还为他们三人开追悼会呢!可是,他们却回来了,给每个人一个大大的惊喜。
从这本小说中,我看到了一个积极向上、向往自由,充满正义的汤姆。这就是我们的童年,可能每天都调皮捣蛋,让老师家人头疼不已。但是我们始终是微笑的,开心的,积极乐观的。我们要笑着,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让每一天都万分的精彩。
第三篇: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600字
“马畅,马畅!”妈妈正在叫我,可我却一点都没反应。我干什么那么着迷呢?原来我正在看《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被这本充满了奇思妙想的书深深地吸引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是一部充满了趣味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发生在半叶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的一连串故事。因为主人公汤姆.索亚十分讨厌枯燥的功课和刻板庸俗的生活环境,所以他古灵精怪,调皮捣蛋,经常打架、逃学。他擅长幻想,自我陶醉,在遭受委屈是会用自己淳朴的想象力安慰自己。汤姆.索亚同时又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常常梦想自己当上了像罗宾汉一样的海盗,杀富济贫,轰轰烈烈的干上一场。
机会终于来了。汤姆.索亚在和朋友一起埋葬一只死猫时意外目击了一桩恐怖的杀人命案。凭借无穷的勇气,他战胜了恐惧和自私,在法庭上冒着生命危险揭发了凶残的犯罪分子,保护了无辜的镇民。在这过程中,他还找到了巨大的宝藏,赢得了镇民们的赞赏和敬佩。
看到汤姆.索亚的成功,我发现,勇敢不是虚无的想象,而是敢于挑战自己,不向恶势力低头。想到这里,我不禁羞愧起来。因为我也时常幻想当英雄,可在现实生活中却一点儿也不勇敢。
有一次小队活动后,妈妈实在没有办法来接我,想让我自己坐车回家。可我一想,如果出租车撞了怎么办?若车主是坏人怎么办?。。。所以我就是不答应。最后只好让张亦妈妈来接了。这虽然是生活中的小事,但足以说明我缺乏独立生活的勇气。
小说很精彩。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勇敢。在生活中要寻找机会锻炼自己,让自己更快地成长。所以我推荐大家也看一看这本书,相信你也会有所收获。
第四篇:读《偷影子的人》有感
故事以悲伤忧郁的气氛开始,以浪漫美好的情调结束。展现了马克?李维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无论是催人泪下的亲情,美好感人的爱情,还是深厚情重的友情,都带给读者深刻与震撼心灵的阅读体验。它有着如优雅音乐般浪漫清新的气息和动人心弦的感人故事,让人读之内心波涛汹涌,耐人寻味,堪称为一部唤醒人们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本书七个章节,为读者呈现了七个小小的但却足以拨动内心的故事情节,也让我陶醉于其中,阖上书本之后,久久还不能平复心情,思绪还在其中神游......
在小说的开始,主要是介绍了主人公“我”和“我”的上学班级情况和家庭情况。事实上,我读这一章的时候心里有两种不一样的想法。
第一是对主人公“我”的深切同情,此时的“我”虽然有着美满的家庭,但是在学校的他就像身处噩梦之中,被同学欺负,被老师惩罚。所以这个小男孩引起了我对他的深深心疼。我觉得童年并不应该是这样的,才六年级他生存的环境就像是黑暗的社会,这真的很不合理。
第二就是对这个国家的教育非常质疑。学生被欺负,难道学校不管吗?而且对于一个六年级学生罚得这么重。且不说惩罚的事情,学生在学校上课连个人的人身安全都保证不了,让学生每天担惊受怕,宛如噩梦,这真的是一个正常的学校吗?对于这点,我坦率地说,真的让我很气愤。在这一部分,我的心情是同情和愤怒交织的。男孩这样描述他的.童年:“我的童年就在那里,带点忧愁又有点悲痛,在这个外省的小城市里,我拼命等着伊丽莎白垂怜儿看我一眼,在绝望中等待长大。”小小的年纪,就把自己童年这样描述,让人读了真心心疼。
或许人注定从小就要品尝人生百味。我带着一种伤感的情怀,了解了小主人公的含着淡淡悲伤的童年还有他小小年纪浪漫的爱情渴望。
“我”的第一次偷影子发生在和知心大哥哥伊凡聊天的时候。“我”无意偷走了伊凡的影子,通过影子知道了伊凡的一些事情。这个发现,让他非常惊讶又害怕。这真是一个神奇的能力。这个能力救了伊凡的性命,还打开了伊凡的心结。小主人公可以说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吧,幸好他用这种与众不同的能力在做好事。
包括帮吕克实现梦想,和在工作的时候帮助患者等等,虽然有一点遗憾,但足够证明小男孩的心地善良与宽容,他始终没有违背自己内心深处的善与爱,没有利用自己的优势任意妄为做坏事。这点是值得大家认可的。
在一次次的偷影和还影中,在一次次月色笼罩的阁楼上男孩与影子的对话中,以及他做过的努力中,我看到了一个男孩心中满满的大爱,这种大爱或许是对朋友,或许是亲人,亦或许是对陌生人。
海滩上的克蕾儿也许是“我”童年最美的记忆。这个又聋又哑的女孩,给了男孩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承诺重逢后,却在过了数年之后才再次重逢。不过,幸好彼此没有错过,此时的他们,已经长大成人,没有童年时的稚气天真,却多了一份睿智与成熟的韵味,让他们在多年分离之后,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幸好,他们没有放弃彼此。
苏菲的离开,苏菲与吕克的结合或许就是为了“我”和克蕾儿的重逢,这样理解可能会有点不妥,但是我觉得他们的重逢就是一种注定。不然,也不会和纠缠这么久的苏菲彻底分手,而且苏菲和吕克恋爱,这难道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吗?
人各有所愿,心各有所属,我想,真正伟大的爱情不会因为时间改变,更不会因为眼前的人而忘记内心深处的爱人。无论经过怎样的别离,年少时期记忆深处的那个人都会以某一种方式重新相遇,我相信,世上的有些事情是注定的,只要确定是美好的,就很有可能也是永恒的。
全书中,父亲的离家与母亲的去世是小男孩最痛的经历。父亲的离家发生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对父亲离家的伤心和思念一点也不比成年的妈妈少,那个()时候或许妈妈是最需要安慰与鼓励的,但是“我”心里的悲伤却无从诉说,随着风,随着阁楼上的月光与自我诉说,“我”在思念与成长中长大。一天一天,小男孩习惯着爸爸的离开,与妈妈相依为命。
在长大后,母亲也不能再陪伴男孩了,没有了妈妈的陪伴,这个长大了的男孩要真正自己走下去了。妈妈向他道别,告诉他要坚强地生活。妈妈的去世,于“我”而言就是失去了世界上最亲的人和心灵的依靠与寄托。
我佩服主人公处变不惊的态度与“不悲不喜,向阳而立”的性情,这里我说的“不悲”并不是说母亲死了之后他不悲伤,而是一种不消极的人生态度。失去依靠的他没有意志消沉,坚强地面对以后的人生,自己做自己的太阳与保护伞。这是需要学习与敬佩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陪你走到最后,总有一段路,需要你自己一个人走。”
整个故事中,除了“我”可以偷走别人的影子让我觉得很有传奇色彩以外,还有一个人的经历让我觉得颇有传奇色彩,他就是吕克。如果那天“我”没有偷走了吕克的影子,听它说吕克的梦想并且极力尝试说服吕克的父亲让吕克试着学医,我想他一辈子只能在面包房里待着,不会有那段学医为梦想拼搏的经历,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待在面包房。
吕克一直有着当医生的梦想,在他有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努力的机会的时候,他觉得还是做一个面包师更能让他有幸福感。他觉得一大早看见前来买他香喷喷的面包的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其实,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自己的价值,找到让自己得到幸福感的方法,我想,这实在是很难得。因为现在很多人都不是为了自己开心幸福而活着,而是为了附在人身上的名与利。就像面包师与医生,平常人都会认为医生更体面,更能让自己活得有名有利。
但是,吕克告诉我们,能让自己打心眼里感到幸福与快乐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吕克也曾不想当面包师,他想去追逐自己当医生的梦想,但他尝试过后,毅然决定回家当面包师。在这里,他告诉我们,凡事要尝试才知道合不合适自己,再漂亮的鞋子,自己穿不了也不适合自己。
从面包师到医生,再从医生到面包师,吕克找到了适合他的,这段经历,我想他不会觉得是白费的,经历了就不后悔,经历是宝贵的财富,它告诉你你真正该拥有什么,追求什么,放弃什么。最后吕克与苏菲的结合也是挺有传奇感的。
这本书借用偷影子这个神幻构思,倾诉了一个淡淡的,却直达心灵的故事,蕴含着得到与失去,成长与懂得的人生哲理。过程有点微凉,但结局很美,用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叩击人的心灵。
第五篇:呼兰河传读后感
今日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我”和祖父趣味的故事,如果想明白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异常趣味,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明白,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十分幽默,十分疼爱我。
我为萧红笔下的人物感到悲哀。他们每一天忙忙碌碌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成不变,没有色彩和花样,仅有脆弱和枯槁。那里的人是如此的冷漠,应对他们好比应对一堵厚墙。他们一生都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可那样忙碌,到底是为了什么?
萧红的童年是灰暗的,她身边的人一个个像被抽去灵魂的木偶,早已对生活麻木了。他们固执而又愚昧,唯一不一样的仅有萧红的祖父。祖父是一个乐观的人,他从来没有绝望过,成天开开心心的,并且他还保留了一颗童心,萧红每次调皮地做“恶作剧”,祖父发现了不但不生气,反而和萧红一齐哈哈大笑。如果换作别人,恐怕早已把萧红教训一顿了。所以,萧红算是幸运的,她有一个令她骄傲的爷爷,关于祖父的记忆是她极少有的幸福回忆。
比起萧红,我们不知要幸福多少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喝玩乐无一不全,时常还能得到零花钱,城市里有好多公园,里面娱乐设施一应俱全,五花八门、妙趣横生,和那灰头土脸、死气沉沉的呼兰河没法比。此刻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十分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样样,就怎样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明白,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欢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齐玩,一齐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齐,童年充满了欢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我的双手去创造自我完美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啊!我真想永久地停留在童年,可是时光总是要走的。那就用一颗善良、热情的心好好珍惜,感受这完美的时光吧!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