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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第二篇: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减少一般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办法。
一、森林草原防火实行野外火源管控管理。
森林草原防火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林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防火责任,森林草原防火实行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相互配合、有效防范、综合促管的原则,分层次建立乡镇、管理站、自然村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乡镇管理站一把手负总责包责任区,分管领导包项目区,机关干部职工包片,村委会、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形成防火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全县林业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大,现已形成特殊火险区2个,李齐沟云杉自然保护区、哈达门国家森林公园。12个重点火险区分别是:
1、呼―武新旧公路两侧项目区;
2、6603公路两侧项目区;
3、哈乐淖儿梁高山草地;
4、井尔沟管理站大梁林区、毛林坝林区、东坡林区;
5、五家村管理站照阳河林区;庙沟林区;
6、五道沟管理站;二道洼林区;
7、县六乡连体工程项目区;
8、定相营水土保持工程治理区;
9、西北三乡连体工程及二份子乡灌丛草退耕还林项目区;
10、南山生态园;东河绿化区域
11、2013―2016新建林地;
12、一镇两带三线工程绿化区。实行属地管理,以乡、镇、管理站、草原监理所、园林绿化办为单位,将全县防火分为14个大网格,按行政管理区域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责任划分和责任人管理。
(1)哈达门森林公园防火责任单位:五道沟管理站、大青山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为五道沟管理站及场长。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主要由五道沟管理站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大青山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配合其工作。
(2)李齐沟天然云杉林保护区。防火责任单位:井尔沟管理站、得胜沟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为井尔沟管理站及场长。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主要由井尔沟管理站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得胜沟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配合其工作。
(3)呼―武新旧公路两侧项目区。大青山乡巨金山项目区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为大青山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大青山乡乡长,五道沟管理站配合其工作。
(4)6603公路两侧项目区。主要责任及责任人为哈乐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哈乐镇镇长配合其工作。
(5)哈乐镇淖尔梁高山草地主要责任单位哈乐镇政府,镇长是主要责任人。
(6)县退耕还林工程六乡连体项目区。主要防火责任单位:上秃亥乡、西乌兰不浪镇、得胜沟乡、哈拉合少乡、可镇,各乡(镇)长是主要责任人。
(7)井尔沟管理站大梁、毛林坝、东坡林区。主要责任单位:井尔沟管理站,场长是主要责任人。
(8)五家村管理站照阳河、庙沟林区。主要责任单位:五家村管理站,场长是主要责任人,上秃亥乡、哈拉哈少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9)五道沟管理站二道洼林区。主要责任单位:五道沟管理站场长是主要责任人,大青山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极乐山庄公墓由民政局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0)西北三乡连体工程及二份子乡灌丛草退耕还林项目区。主要责任单位:二份子乡,乡长是主要责任人,二份子森林公安派出所配合其工作。
(11)定相营水土保持工程治理区。主要责任单位:可镇政府,镇长是主要责任人。
(12)南山生态园区、东河公园主要责任单位:可镇、园林绿化办,可镇镇长、绿化办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南山公墓由民政局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3)2013―2016年新造林地,主要责任单位,大青山乡政府、哈乐乡政府,乡镇长是主要责任人。
(14)一镇两带三线绿化工程项目区主要责任单位:可镇、上秃亥、耗赖山、哈乐、乡镇长是主要责任人。乡镇、管理站将大网格具体分解小网格,以地块、山头进一步细化落实到村委会和各林区。落实责任人、乡镇干部、管理站职工、村委会干部、护林员要明确防火责任,每个网格责任区都落实一份责任书、一张网格图、一个扑救预案,突出网格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度。
二、实行野外火源管控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和内容
(一)乡、镇、管理站的职责
1、森林防火期,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在重点防火区入口、重点公路沿线设立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检查和防火安全教育的宣传,乡、镇、管理站主要领导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做到深入防火一线,督促检查网格内的防火工作,对存在有火险隐患的部位,立即汇报。分管领导要严格管理好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护林员,检查落实人员巡护和在岗情况,抓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第一责任人火情信息首报制,做到源头严查、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2、加强队伍管理,物资储备,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在森林防火期内,要设置和保护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识配备、刷写防火标语、重点地段悬挂防火条幅,配备防火设施设备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隐患排查,管理站组建不少于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乡镇组建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组织和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库不少于20平米,储备必要的防火应急物资,实行台账管理。
(二)、村委会职责
村委会要成立防火指挥组,组建防火应急分队,划定护林防火责任区,并合理调整上岗、巡护时间,确保区域、时段责任明确、界域清楚,做到块块有人看、时时有人管,同时村委会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应急处置工作。村委会要对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加强管理,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保森林防火责任人落实到位,并配备森林草原防扑火工具。
(三)、护林员巡护职责
1、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要求,按时上岗巡查,做到不脱岗不漏岗,制止责任区内野外用火,监测火情,确保责任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出现火灾,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乡、镇、管理站报告,及时扑救,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2、做好林木保护管理,监测病虫害,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放牧毁林和开矿毁林行为,对发现的案件及时举报,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涉林案件。
三、森林草原防火野外火源严格火源管理
1、进入防火期前,通知辖区电力部门,及时对林区、项目区周边的高低压线路、变电站、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2、进入防火期后,按规定在林区、项目区主要路口、主要公路沿线设卡、检查,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林区、项目区,对过往车辆严格登记,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3、森林高风险期内,对进入森林高风险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做到严格检查。
4、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无违规用火行为,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四、科学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乡、镇、管理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做到主管领导熟练掌握并进行演练。
第三篇: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效落实各级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的职责,实现我镇森林资源网格化、专业化和智慧化管理,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21〕6 号)、《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21]18号),对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护林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我镇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有温度的幸福城郊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镇建立“镇-村”护林巡护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永定区城郊镇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为镇级网格,各村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为村级网格,护林员责任区林地为护林员网格。
镇网格划分若干个护林员网格,镇林长办根据本镇行政区域林地面积,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8000-20000亩面积划分管护网格(管护责任区),各管护网格间无缝衔接;对于面积较小行政村,以集中连片,易于管护为原则,采取跨行政村界组合形成管护网格。
(二)网格职责
各级网格将护林相关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网格,每个网格确定责任人,标清边界,绘制成图,建立档案,制定工作绩效考评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护林网格化管理体系。
(1)乡镇网格
网格责任人为镇林长,负责全镇内村级、护林员网格划分和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打卡点,组织开展护林员业务培训,监督村、护林员网格责任人履行职责,定期考核网格责任人(监管员、护林员),及时通报护林员网格管护情况。
(3)村级网格
网格责任人为村林长,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网格护林员开展巡护工作。
(4)护林员网格
网格责任人为该网格护林员,负责巡护责任网格内森林资源,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区、乡两级网格设立网格管理员,负责本级网格的维护和管理,登录护林巡护系统管理员账号,及时处理下级网格上报的巡护事件,并将上报的巡护事件处理情况向本级林长办报告。
(三)护林员网格管理
每个护林员网格管护责任人员为3-4人,即一名镇副林长(包村领导)、村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组成。
1.护林员
(1)护林员选聘
聘用基本条件为:
①执行党的林业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②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护林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③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野外巡山护林的身体问题;
④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7周岁,初中以上文化;
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常居本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曾经从事过林业工作人员、有摩托车或小车驾驶证的人员优先聘用;
⑥行政村(社区)两委主干原则上不担任护林员。
(2)护林员职责
①宣传森林、林木、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②熟悉网格区域内地形地貌、森林资源等状况,开展日常巡山护林,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网格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及时管制野外用火,及时制止、报告和协助处理火情;及时报告网格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和发生情况,及时制止报告网格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破坏的行为,及时在护林巡护系统上报各类巡护事件;
④加强巡护,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文明鸟导观鸟捕鸟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
⑤完成镇林长办(林业站)和村级林长交办的其他林业相关工作。
(3)护林员管理
①承包期管理。护林员实行“承包管护制”,原则上三年一包,承包期内违反有关规定按规定处理;
②账号管理。所有护林员必须配备使用护林巡护系统,每个护林员网格单独使用一个的12位数的网格编号,统一用经营县6位代码+乡镇(场)3位代码+3位数的网格编号,并对应一个护林员;
③巡护管理。原则上要求护林员非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完成10天护林员网格内的全面巡护(所有打卡点全部到位)和5天日考勤巡护任务(至少50%打卡点到位);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完成15天护林员网格内的全面巡护(所有打卡点全部到位)和7天日考勤巡护任务(至少50%打卡点到位);在防火戒严期,护林员还应服从当地森林防火规定开展巡护。
④ 薪资管理。护林员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⑤“五统一”管理。护林员实行统一服装,统一巡护装备,统一巡护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奖惩。
(4)护林员考核
有以下情形的(以下数字均包含本数),对护林员给予解聘:
①网格护林员当年超过2个月未完成出勤考核;5次以上未完成林长办交办巡护任务的;
②护林员网格内当年有2个以上新增的违法图斑或新发生1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护林员未发现或制止,且未及时在护林巡护系统报告的;护林员网格内每年发生2起15-150亩森林火灾,或发生1起15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出现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森林火灾,护林员未及时发现或报告,且未及时在护林巡护系统上报的;护林员网格内发生15亩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或有20株以上不明原因松枯死木,护林员未及时发现,且未及时在护林巡护系统上报的;
③网格护林员监守自盗,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收受他人财物致使森林被破坏的;网格护林员聘期内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④网格护林员履职不到位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由村级林长、监管员提出建议,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有以下情形的,对护林员给予表扬奖励:
①护林员网格内连续3年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乱捕滥猎、违法征占用林地等刑事案件、无重大森林病虫灾害,无破坏林业保护标志现象的;
②护林员网格内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的,在拯救、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重大贡献的;
③网格护林员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敢于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并为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提供有效线索和协助调查的。
区林长办每年开展一次护林员考核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区级优秀的护林员优先推送参加市级先进护林员评选;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市级先进护林员称号的护林员在下期聘用时优先聘用。
2.村级林长
村级林长由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
(1)村级林长职责
①协调解决村级网格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②督促村级网格内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及时上报和协助调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③及时完成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
(2)村级林长考核
有以下情形,应当给予问责或惩戒:
①所监督护林员当年超过2个月未完成出勤考核的;
②村级网格内当年发现有3个以上新增的违法图斑或新发生1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所监督护林员未发现或制止的;村级网格内每年发生2起15-150亩森林火灾,或发生1起15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出现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森林火灾,所监督护林员未及时发现或制止的;村级网格内发生15亩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或有20株以上不明原因马尾松枯死木,所监督护林员未及时发现的。
3.监管员
监管员由乡镇(街道)林长办指定的人员或林业站工作人员担任。监管员可以监管1个或多个护林员网格。
(1)监管员职责
①每月在责任网格内开展1-2次护林巡护工作,监督检查网格护林员履行职责情况;
②及时登录护林巡护系统,处理护林员上报的巡护事件并向乡镇林长办、网格镇副林长报告(监管员权限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巡护事件无需上报);
③根据责任网格实际情况,科学分配和调整护林员工作任务,对护林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不合格护林员提出解聘建议;
④落实镇林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监管员考核
有以下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①网格监管员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网格护林员履职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
②网格监管员未及时审核处理护林员上报巡护事件,致使网格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失的;
③网格监管员监管不到位,网格内发生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
4.镇副林长(包村领导)
(1)镇副林长(包村领导)职责
①配合镇林长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护林巡护活动,每月在责任网格内开展护林巡护活动1次以上;
②及时处理监管员上报的巡护事件并向镇林长报告,本级林长无法解决的,由镇林长办向区级林长办报告。
(2)镇副林长(包村领导)考核
由于履职不到位,没有及时处理监管员上报的巡护事件,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应当予以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护林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林长办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网格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管理考核,真正实现“林长治”。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护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制定护林网格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全面统筹资金,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护林网格化的正常运行。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级林长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加快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进一步完善巡护系统功能。要加大存储数据应用,通过精准统计和数据分析,不断优化巡护管理,提高护林员巡护效率和护林巡护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加大宣传监督。各级林长要加强护林宣传,增强全民护林意识,鼓励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乡镇林长办要在各网格显眼位置设置网格公示牌:公示内容应包括乡镇副林长(包村领导)、监管员、村林长、护林员姓名,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二维码、网格示意图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曝光重大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