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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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第二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第三篇: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方案

为防止我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减少或避免森林草原火灾损失,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以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地资源为出发点,强化防火意识。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早、抓小,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避免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我镇安全度过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二、时间

从20XX年09月15日至20XX年12月15日防火期结束为止。

三、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部位。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严防死守。

2、把握重点时期。中秋、国庆前后和秋收季节,是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时期,要集中优势兵力,进行重点防范,做到万无一失。

3、抓住重点环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野外违法用火管理、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力争不出差错。

4、管住重点人群。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旅游人员、林区作业人员等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漏一人。

四、预报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措施

1、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各村按职责分工,深入到田间地头排查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搞好法则宣传,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搞好法则宣传,做好公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给学生上防火课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地管理条例》、《防火公约》等法律法规文件,广泛宜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及火灾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制度

一是各村(社区)要对重点区域内的呆傻、精神病人员摸底登记,落实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学生由老师、家长共同负责,儿童由家长负责。

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内的闲杂人员进行清理,重点路段、路口设监察站点,对过往行人车辆一律进行安全检查、登记,做到人员到位,不脱岗、不漏岗、死看死守。三是在防火期内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即不准在森林草场内吸烟;不准在森林草场内点火取暖;不准在森林草场内燎荒。四是防火期内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依法制止野外用火。在重点草场内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切实堵住草场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

4、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制度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防火期内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督、检否和火灾的查处工作。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村由护林员、护草(坡)员负责火险、火情监视报告,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扑救,逐级上报,实行火灾扑灭后一灾一报制度,不准延报、瞒报、谎报。在防火期内各村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允许空岗、漏岗,保证信息畅通,突发火灾及时处理。发生森林草原火警,一般火灾,所发生的村要立即向镇、管理区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力、物力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扑救火灾。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不允许动用残疾人、孕妇、老人和儿童参加。

5、加强森林草原灭火队伍建设,组织技术培训

各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村除建立群众义务扑火队外,也要建立一支精良半的专业灭火队伍。各重点森林草原防火村要成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队,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要结合本地实际及防火预案,进行技术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灭火队伍的实战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积累灭火实战经验,并在演练过程中逐步修改、完善防火预案,保证灭火队伍在遇到火情时,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6、做好扑救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社区)防火领导小组要克服厌战、麻痹思想,立足于防大火、扑大火对现有的扑火工具进行全面的检修筹备,确保各项设备完好无损,灭火贮备物资充分,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思想、人力、物力三到位。

各村(社区)在森林草原防火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对策和措施,为做好今后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第五篇:森林防火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xxx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第六篇: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方案

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集中祭扫和野外生产性用火等活动将急剧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指〔20xx〕3号)精神,按照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和李德金副省长关于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提倡文明祭祖,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确保清明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任务:

(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在坟山墓葬集中区域要设立醒目的防火告示牌,及时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摒弃扫墓烧纸钱、点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陋习,大力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集体共祭、网络祭祀、音像追思等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在墓葬集中区,督促有关部门应设置集中焚烧炉;墓地分散的,应引导祭扫人员自带焚烧桶,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要借助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防患未然,严管火源强化排查。清明节期间各村(居)、场暂停一切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处,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入林不吸烟。要加强对重点林区、坟场集中区和扫墓集中时段的巡查督导,特别是林区道路两侧、农田林缘、林区居民区、旅游区(点)、寺庙、林区电力电信设施周边等,加强设防,确保不留缝隙、不留空白,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各村、场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全力以赴,严防硬守。对于违规用火,要及时予以查处。

(三)严格值守,畅通信息。各村(居)、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置森林火警。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核查反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清明期间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向本镇报告当日火情。

(四)严阵以待,及时响应。要按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要求,认真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把扑火的组织、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各村、场半专业队伍要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林业站报告,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组织动员当地村两委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协助做好火场清理和看守。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场要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措施,抓紧抓好。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于4月15日前上报本镇办公室。

《五一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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