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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现状,特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
特征
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和滑坡两种类型,全镇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4个,包括滑坡11个、崩塌3个,分别占灾害总数的79%和21%。从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上看,崩塌和滑坡大多发生于雨季内(5~10月)。旱季发生的崩塌、滑坡,一般都发生在露采矿山的边坡、排土场和公路沿线等人为工程活动比较剧烈的地段。
(二)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简况
我镇地质灾害高发期为6~10月,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主要是月山村、盖山村、虎山在汛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土方坍塌现象,我镇相关部门与所在地村(社区)委员会积极参与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地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和工作,汛前及时预报,及时疏散、转移群众。由于措施得当,整个雨季中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⒈降雨趋势预测
单点暴雨及长时间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我镇1~4月降雨量偏少;5月降雨量正常稍偏多,全年雨季在5月中旬前后开始;主汛期为6~8月;9~10月降雨量正常至偏多,有一般性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在10月中旬前后结束。
⒉人为致灾因素变化
我镇近年来城镇发展迅速,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强。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磷矿采空区、采砂场、采石场也将是矿山地质灾害多发区。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预测我镇地质灾害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中小型山体滑坡和崩塌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6~10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不确定性。
⒊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我镇地质灾害活动有老灾点危害继续扩大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增大的趋势,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不断增强,危害性进一步扩大,从总体看,我镇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保持较高水平。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选取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和灾点稳定性、危害性实际情况,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原则确定如下:
1.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威胁公路、重要基础设施;
3.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规律明显;
4.曾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大;
5.可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原则,确定辖区范围内的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个:
1.仁义村委会月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7户群众的安全。
2.礼智村委会盖山村都存在山体滑坡的隐患,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3.郑和路社区月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20户群众的安全。
4.月山社区盖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5.酸水塘村委会山体滑坡隐患点,威胁8户群众的安全。
6.太史村委会五组火陡箐,由于农户在坡脚建房,损坏了坡脚,已造成局部塌方。
7.甸心村委会老虎山,由于土质松软容易发生山体滑坡。
8.甸心村委会仙鹤村灌溉沟存在崩塌隐患。
9.汉营村委会西汉营村“古二”公路地段公路边坡崩塌隐患。
10.古城村委会老鸦洞箐,由于开矿挖掘,形成陡面山体容易山体滑坡。
11.汉营村委会小团山,由于开矿排土形成松软山体,容易山体滑坡。
12.中谊村委会关山顶一片,山体松软容易造成山体滑坡。
13.旧寨爬齿山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抽水站石块崩塌。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情况下,主汛期就是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10月。各村(社区)委员会及民政办、国土所、城管办、企业办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重点区域地灾监测预警工()作。
(一)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
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是:发生地质灾害时,力求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强化管理措施
1.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村(社区)委员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
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宣传媒介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及防灾减灾措施,增强广大民众对地质灾害危害的认识,强化减灾意识,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深厚的群众基础。
3.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活动特点、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开展动态监测工作。
4.对辖区内特别严重的灾害点优先治理,对规模大难以治理或投资太大的灾点应采取避让措施。
5.努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将争取到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勘察及治理工程。
6.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人类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必须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开挖边坡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矿废石、废渣随意堆放。
7.在汛期内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不定期巡查。
8.对9个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人监测负责制。
(三)搬迁避让措施
由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和投资均较大,因此,对地质灾害的危害一般应尽量采取避让方式。一是工程建设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二是居于相对稳定的地质灾害点上的村(居)民,在汛期或遇暴雨时,撤离危险区暂时躲避;三是居住在治理难度大或投资大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体上的村民,一般采用搬迁避让的方式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四)监测预警措施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而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涉及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民政、城建、工程勘察施工等各部门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多种防灾减灾措施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子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要建设好群测群防系统,镇属各部门和各村(社区)委员会应密切配合,协调关系,统一行动,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工程治理措施
我镇年底与四户受灾户签订了《镇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协议书》,防治工作计划已列入每户5000元―7000元不同标准的专项经费。具体采取支挡、护坡等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就是对地质灾害体变形破坏状况及其宏观前兆随时间变化的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本身是一个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作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所以,地质灾害要实行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的监测,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各村(社区)委员会主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以此为基础,各村(社区)委员会一定要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人员。各监测人员一定要担负起监测预防的责任,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告知当地群众,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做到准确预报。
六、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预防预报工作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制作“两卡一书”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在汛期持续降雨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以及联系方式。
第二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研究
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研究
潘永佩
摘要:搬迁避让,是对威胁严重而有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进行选址搬迁,有效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探索避让搬迁机制,总结工作方法、牢固树立地灾防治理念更加重要,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兴仁县搬迁避让实践调研提出了坚持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结合,构建搬迁补偿标准,让农民带着财产向城镇迁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生态文明;环境权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之一,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包括很多内容,我们平时所接触的一般有滑坡、泥石流、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很大一部分是大自然的活动形成的,也有一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减轻灾害不仅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科学问题,也是一个极其严肃的社会科学问题,应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减灾事业。
地质灾害,通俗地说,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使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就是地质灾害。发生了的是灾害,将要发生的是灾害隐患。
搬迁避让,对威胁严重而有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进行选址搬迁,减少损失。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某地方有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地质工作人员的调查,确认此处不适合居住、生活、生产,对所有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比较效益低下,就另选新址重建家园更为安全、经济合理,则应当进行统一规划建新村,进行户籍不变的或者改变的人口迁移,而搬迁避让的地点也必须经过地质人员的现场勘查论证,没有地质灾害隐患才可以搬入。一般为搬迁避让选取的居住点称之为安置点。
搬迁避让是地质灾害治理的一种措施,地质灾害治理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保护地质环境的需要,对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环境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之一。
搬迁避让就是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胡锦涛指出:“我们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坚持科学发展观,政府拿出资金为地质灾害区搬迁,就是让中国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地质灾害防治区全体人民。研究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有利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立。
一、兴仁县地质灾害区域背景及地质灾害分布
1、区域地质背景
兴仁县地处贵州省西南部的斜坡地带,属高原峡谷区,山高坡陡,地形起伏较大,沟壑切割深,地质构造复杂,降雨集中,灾害性天气多。为贵州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等特点。兴仁县位于黔西南州中部,国土面积1785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62个村(居、社区),总人口52万。兴仁县201个地质灾害点处民居住着布依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而且他们是兴仁县典型的高山区,矿山地区,贫困地区。
2、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隐患点呈逐年上升趋势,点多面广,地质灾患害隐点主要分布于矿区,防治工作相当严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据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五地质大队2006年7月对兴仁县所作的《贵州省兴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兴仁县地质灾害较为严重,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134处,其中:滑坡95处(含潜在滑坡隐患点65处),崩塌21处(含14处崩塌隐患点),地面塌陷10处,地裂缝7处,泥石流1处,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变化,现兴仁境内共分布有地质灾害点201处,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威胁3599户,23800人,潜在经济损失2.46亿元,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布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地裂缝为主。从平面上主要分布在真武山、新龙场、下山、潘家庄、百德及屯脚镇一带,其余乡镇零星分布。从空间上看,由于受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综合影响,其空间展布格局不均衡,具有局部呈密集式分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成群出现,如潘家庄镇、真武山办事处、下山的采矿区滑坡、地裂缝灾害等;其次在地形切割较强烈的软硬相间岩组区发育,如屯脚、田湾、新马场、民建一带滑坡、崩塌灾害。《黔西南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1—2020年》中指出,全州采矿活动引发、诱发或加剧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共350处,其中兴仁县71起,其中滑坡47起、崩塌12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8起、地裂缝5起。兴仁县地质灾患害隐点主要分布于矿区。现在作为兴仁县地质灾害一般治理区是:兴仁县田湾至百德矿区、鲁础营至雨樟矿区,总面积为148.05K㎡;作为兴仁县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区是:兴仁县下山至潘家庄矿区、新龙场至四联至城关至李关矿区、兴仁县大山至回龙矿区、巴岭至屯脚矿区总面积为478.97K㎡。
二、兴仁县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的主要经验
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城乡一体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突出,搬迁避让工作不断推进。实施少部分人口向环境优美,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方搬迁,绝大部分人口向城镇搬迁。机制创新,举措得当。实现了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良性互动。
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对实践工作产生有效指导。不因组织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只有建立完善的灾害防治机制,才能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发展,保持长久的活力。
多年来一贯坚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完善我县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成为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民首先列入扶贫、代赈移民搬迁规划和计划,采取“政府扶持,干部负责,个户自救”的方法,积极实施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程。据统计,自2008年到2010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实施地质灾害点移民搬迁717户、3227人,新建房屋2868间。
依托建设工程搬迁。让搬出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在地质灾害搬迁过程中,我县首要考虑群众搬出后的生产生活。如新马场乡补朗地质灾害搬迁点,搬迁户利用马马岩电站建设的有利机遇,大力发展服务业,有的开着小商铺、有的开饭馆,生活过的有滋有味。搬迁户感慨地说,“我们以前住的地方因地质灾害原因而穷困,政府对我们实施了移民搬迁后,既消除了我们的恐惧心理,生活又比过去过得好。”
就地就近搬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田湾乡普茶村江边组43户178名群众遭受地质灾害威胁,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对43户群众实行整体搬迁。现在的江边地质灾害移民安置点,农户住的是规划有序的楼房,走的是水泥路,每家每户都吃上了自来水,群众家里用上了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等。群众们说,“我们没有投资一分钱,党和政府帮我们把房子整好,还帮我们把水电路修通,非常感谢哟。”
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向城镇搬迁。兴仁县政府对真武山街道办事处三村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的466户、2350人进行整体移民安置,建设规模约18.38公顷,预计投入1.8亿元在县城高标准建设移民新村,该工程正在实施中。
兴仁县是全国200个产煤县之一,煤炭全县合法有证矿井达44对,设计产煤867万吨。涉及7个乡镇(街道)22个村(居),4.85万户、23.27万余人。随着煤炭资源的不断开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引发矿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创新管理机制,把煤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我县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突破口来进行实践。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保障机制。我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落实,切实把经费落到实处,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保障机制。一是防治经费预算安排到位。县委县政府把全县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经费来源稳定。二是防治支出保障到位。地质灾害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不得被单位的其它业务支出挤占。促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建立“矿灾基金”机制。引导合法煤矿业主组建煤炭协会,由煤炭协会收取“矿灾基金”(协会委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以每吨5元的标准收取),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使用,解决了矿群矛盾调处中无责任主体的灾害赔偿资金来源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合理补偿机制。因矿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煤矿企业承担,5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矿灾基金和煤炭企业各出资50%赔偿,既保护了矿区群众利益,又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同时,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年地质灾害情况,结合当年财力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并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
2、建立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区产业发展扶持机制。加大农民的特种种植、养殖产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大产业资金扶持力度,解决搬迁人民的长远发展问题。
3、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本着积极友好和坦诚务实的态度,坚持平等公正、双赢互利的原则,对地质灾害进行鉴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主体,补偿兑现资金。突出抓好地质灾害区矿群矛盾调处,责任主体明确,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4、建立地灾搬迁与小城镇规划建设有机结合机制。在城镇集中统一规划农民搬迁住宅区,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科学合理的安置好搬迁农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搬迁。同时对搬迁农民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支持自主创业。使搬迁农民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
在国家和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这一“以人为本,和谐搬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正在蒸蒸日上,蓬勃发展。兴仁人民期盼已久的“和谐美好家园”梦想即将实现。
三、实施搬迁避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存在资金、队伍建设等问题。
1、资金不足
我县财政收入虽然在不断的增长,但是还显得不够发展之用,筹措并有效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有限,远不能满足全县地灾防治工作需要。所辖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都来源于县财政。一些应提前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点,由于经费不足而未能及时治理或搬迁避让,隐患严重。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队伍的素质与需求不相适应
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业务性强,仅仅依靠基层乡镇力量实难完成,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搬迁避让工程专业技术队伍。
3、建设程序繁琐
搬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选址、规划、设计需要的时间较长。审查时间过长,审批程序手续还不够简化,资质单位收费较高。如地质灾害评估费、安置点测量规划设计费等资质单位收费还较高。
4、搬迁户户籍没有发生改变,居住地没有更名 搬迁户的居住地发生了变化,但是他们的户籍没有发生改变,也会影响他们国民待遇。居住地发生了变化,但没有更改寨名,一般都叫它“移民村”。应该根据居住的地理位置,取一个响亮的名字。
四、实施搬迁避让的对策及建议
地区贫困与区域环境恶劣和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有关。严重的自然灾害必然制约和困扰着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成为贫困的重要客观原因。实施移民工程,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人口向城镇搬迁是解决这一问题根本途径。
1、构建搬迁避让补偿标准,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研究制定科学的搬迁避让补偿标准体系,把“补助”变成“补偿”,实施搬迁避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配套提升,提高农村民居设计建设和防灾安全水平。规划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生态环境。规划要充分利用起伏多姿的山和蜿蜒曲折的湖,为人民创造优良的环境,创造轮廓分明、景色秀丽的风景;制定搬迁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2、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更多搬迁避让农民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张新华指出:“消除一切不合理的制度障碍,给农民以国民待遇,让他们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发展机会、发展环境和文明成果。”[2]为此,我们有理由采取措施改善和提供农民长远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城乡协调和平等的发展环境,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使搬迁农民在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产品均等化,建设好教育、卫生、文化、服务、保障等公共设施,建设好房屋、水、电、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
3、向城镇搬迁,设人口迁移居住中心。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王建指出:“只有城市化才能救中国。”[3]从“十二五”规划方案看,城镇化的确承载着重要使命。为此,政府出资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责任主体,人口向城镇迁移是发展的大趋势。人口向城镇迁移为工业化提供劳动力资源,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土地,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济效益。人口向城镇搬迁有利于推动“三化”同步发展,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1)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还很低,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04年中央1号文件确立公正对待农民工,让进城农民融入城市的完整政策框架。2010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我们要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也要让农民有一个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6.9亿人。但是,我国城镇化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还很低。李国祥指出:“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直接消费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可带动10万元的建设投资。我国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促进发展最大的潜力也在城镇化,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将成为“十二五”城镇化进程的重头戏,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4] 这充分说明了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2)搬迁人口实现户籍解革,让农民成为城市市民。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指出:“农民工未能市民化,是城镇化最大的短板。”[5]国家发改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亦认为,“尽管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亿,首次超过了农村人口,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并不完整,比如,截至2011年底,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4.1%。”[6]中国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结构,制约着农民的各种权利。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劳动权和就业权,关键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破除二元户籍结构,使农民能够平等地享有自由择业、充分就业和人类社会普遍公认的劳动和工作条件等各项权利。改变户籍,使农民工的进城动机从目前简单谋求经济收入转向谋求永久性身份转变的努力上来。
(3)实施农民就业培训,解决就业岗位,增加收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7]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农民获得物质保障所必要的权力,是生存的基础。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轻工业,增加就业岗位。要做大劳务经济,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联系与协调,搞好定向、定单培训,打造一批特色培训基地,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推进劳务输出向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教育和引导农民树立新的择业观念,让群众明白转移人口是增收致富、改善生活环境、享受现代文明的有效途径。
(4)制定优惠政策,让农民带着财产搬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说:“我国的城镇化绝不走让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后进城沦为贫民、城市出现大量贫民窟的道路。”[8]加大实行城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力度,让进城落户的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的同时,还要让他们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农村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集体经济资产分红等基本权益。
4、强化全社会减灾防灾意识和能力。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9]地质灾害是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我们要用生态文明的理念去防治地质灾害。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5、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保护农民的环境权入手,做到和谐搬迁。环境权一般指农民享受良好适宜的自然环境的权利,其内容包括环境的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当农民居住的环境出现环境问题时,我们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为农民提供良好适宜的自然环境。保护农民的环境权是我党的一贯主张,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发展丰富。在补偿时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搬迁农民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矛盾得到正确处理。把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制定和贯彻党的避让搬迁政策的基本着眼点,就能够协调各方阶层关系,就能够增强凝集力、向心力和感召力。只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农民的心情舒畅,农民就能够主动参与到搬迁工作来,推动搬迁工作前进,从而整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让群众知情,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实施搬迁补偿。让群众知情,他就领情。我们党和政府为他们修建房子,他们领情,主动搬家。实际上,在所转移的人口中,他们对能长期彻底地转移到城镇好环境中去的愿望是强烈的。城乡经济社会水平的显著差异具有巨大的吸引作用,但影响其实现这一愿望的困难和因素也十分复杂和深刻。
6、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配套的规章、法规。搬迁避让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法律责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技术规范。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探索地质灾害保险制度。
总之,“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一切物质的运动,对于人类都有正反两个方面的作用,既造福也可为害。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环境并重”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最高价值准则,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避让,重点治理”,“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中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参考文献
[1]《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3页。[2]张新华,《新中国探索“三农”问题的历史经验》[M],中共党史出版社,336页。
[3]参见《专家:只有城市化才能救中国》[DB/OL],载区域经济发展比较研究平台网2010年6月4日
[4]参见《展望“十二五”:我国农民将得到哪些新的实惠》[DB/OL],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
[5]参见《来城镇化之路日渐清晰 我国需蓄力城镇化》[DB/OL]载城市规划与交通网2012年5月26日。
[6]参见《蓄力城镇化》[DB/OL]载和讯网2012年05月21日。[7]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35页。[8]参见《展望“十二五”:我国农民将得到哪些新的实惠》[DB/OL]载中国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10月24日。
[9]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党的历史知识简明读本》[M],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112页。
第三篇: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二)地质灾害威胁范围
1.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2.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镇范围内有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见表1)。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暴雨是我镇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我镇降水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总的降水趋势是山区大于丘陵,丘陵大于平原。根据气象部门2017年度趋势预测分析今年汛期(4――9月)降水正常。其中,前期汛期(5――6月)降水正常偏高,局部可能有短期洪灾的发生,后汛期(7――9月)降水较小,秋季明显,特别注意防范(7――8月)强台风对我镇的影响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一)地质灾害调查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二)地质灾害监测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书记、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9.财政所: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五、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九、加强宣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第四篇: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为保护黄沙管委会煤矿采煤塌陷区域地质灾害居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区域群众的居住隐患,推进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整体搬迁移民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2.坚持自愿申请,政策扶持的原则。
3.坚持统筹安排,理事会运作的原则。
二、安置对象
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黄沙管委会新岭村黄金、廖屋、李屋、竹兴、下湾等五个村小组农户。
三、安置方式和地点
1.就地集中安置:可选择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黄沙管委会油茶站附近)宅基地建房安置。
具体安置办法见附件1。
2.进城进园安置:鼓励搬迁户选择进城进园购房安置,重点鼓励搬迁户到县引农进城进园移民搬迁试点项目(金塘花苑)购房。
四、政策扶持
1.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支持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房屋拆除补助: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拆除土坯房房屋(主房)按照占地面积补助60元/O,拆除水泥房房屋按照建筑面积补助120元/O。
3.建房、购房补助:
(1)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搬迁户,按一般户1.5万元/户、“四类人员”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2)就地集中建房安置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4875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3)进城进园购房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7500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20XX年3月31日前没有拆除本户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包含主房和所有厨房、厕所、猪牛栏、围墙、临时建筑等附属建筑物)的搬迁户视作主动放弃搬迁,不享受上述任何政策扶持。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3月―6月底)。
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意义,成立理事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建立搬迁户基本信息库。
2.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阶段(2014年6月―7月31日前)。
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选址安置区土方工程预算;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
3.组织实施,拆房建房阶段(2014年8月1日―20XX年3月31日前)。
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安置区征地拆迁工作;2014年9月10日前进场土方施工;2014年10月10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外房屋拆除;2014年10月20日前进场建房施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方平整;2014年12月1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房屋拆除;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区一层以上房屋建设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XX年春节前地质灾害户搬入新居;20XX年3月31日前拆除地质灾害区全部房屋。
六、组织机构
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有:黄沙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房办、县扶贫与移民办、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县煤监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理事从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中选举产生,并依照理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及时调度,解决问题。
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和联席会制度。
每周由黄沙管委会牵头召开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建设调度会。
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细化措施,稳步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实际和工作一线,认真了解搬迁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户的工作,确保稳定有序推进。
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要全程参与搬迁安置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实行工作倒计时、责任倒排查。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1.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搬迁户可在新岭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区内选择一块宅基地建房。
2.建房户型: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户型,分别为占地面积72O和88.8O两种户型。
3.户型选择: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O(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O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O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O或72O的宅基地建房。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以已公示确认的为准。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虽然在72O(含)以下,但因长期居住在新岭地质灾害区、无其他房源且人口较多等特殊情况的,经本户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可选择88.8O的宅基地建房。
超过72O面积部分,搬迁户应对理事会予以补偿,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另行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4.建房方式:集中安置的搬迁户由黄沙管委会会同理事会商议,选择有资质的建房企业,按照统一建设的模式,集中时间建设安置房基础及第一层房屋。
鼓励搬迁户对一层以上建筑部分集中一次性统一建设,相同建设要求的优先集中安排相邻区域建房用地。
所建房屋共基础共墙体或共基础各墙体。
5.选房原则:选择集中建房安置的搬迁户,按照签订弃房协议和缴交集中建房资金的先后顺序确定2个选房顺序,同一天的按照抓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待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搬迁户的2个选房序号的平均数顺序,选择新建房屋。
6.用地成本分摊:建房户须按建房占地面积150元/m2的标准,分摊部分土地征用成本,分摊外的征地费用由黄沙管委会负责。
附件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1.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所在地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全部退出,予以注销。
另选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作为新的宅基地。
2.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统一规划,按72O和88.8O两种户型面积的宅基地,提供给搬迁户建房安置。
3.根据《集中安置办法》,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O(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O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O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O或72O的宅基地建房。
4.搬迁户现有宅基地面积与新选择安置建房用地面积不一致的,面积欠缺方应按所欠缺面积以不超过560元/O的标准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金,具体价格由理事会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该补偿金全部用于补偿面积多余方,并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确定受补偿的价格。
5.搬迁户原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及土地证照必须全部收回,待房产和国土部门注销后,方可办理新建房屋相关证照。
第五篇: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现状
我县位于皖南山区东北部,境内多花岗岩体,地质构造相对复杂,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据省地质调查院的调查,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在庙首镇、版书乡、孙村乡、云乐乡、俞村乡、白地镇等地,空间分布上呈条带状展布。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统计,
1996年以来,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造成死亡7人,受伤2人,房屋被毁630间,农田被毁近100亩,潜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为1500人,直接经济损失3170万元,可能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约为4500万元。
我县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一般对村民危害性不大,对村民构成危害性较大的各类地质灾害点有17处(见附件2)。20xx年我县地质灾害点总体稳定,白杨岭滑坡受6月25日暴雨诱发发生小规模的塌方,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少数地质灾害点仍然存在不稳定状态,需要继续加强监测和防治。
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白地镇―版书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位于我县南部丘陵至中部山区,空间分布基本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致,是我县地质灾害点密度最高的区域。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41处,其中滑坡7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2处,不稳定斜坡31处。该重点防治区面积为179.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9.88。
2、云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云乐乡以及俞村乡北部部分地区,已发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次为泥石流。该区域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26处,呈条带状密集分布,其中崩塌1处,泥石流3处,滑坡9处,崩塌滑坡隐患点13处。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约92.1Km2,占全县总面积约10.18。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庙首―蔡家桥―旌阳镇次重点防治区:位于我县中、西部的低山―丘陵区,主要分布在庙首镇、孙村乡、蔡家桥镇、旌阳镇及白地镇、云乐乡和俞村乡的部分地区。总体呈北东向展布,分布面积约425.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7.04。该区分布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共有106处。其中:滑坡39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1处,崩塌滑坡隐患点64处,规模均为小型。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位于县城西北部和东部,覆盖兴隆乡、三溪镇、俞村乡,分布面积207.2Km2,占全县总面积约22.90。
1、兴隆―三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位于我县西北部的兴隆乡和三溪镇境内,近东西向展布,分布面积118.4Km2,占全县总面积约13.09。该区分布有6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滑坡2处,崩塌滑坡隐患点4处,规模均为小型。本区地质灾害的'重要防治点为三溪镇霍家桥村(原龙山村)滑坡,该滑坡虽然规模较小,但危害性较大,其防治措施可采用: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适当削方减载、支挡、避让等。
2、俞村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位于我县东部的俞村乡,分布面积88.8Km2,占全县总面积约9.81。该区有各类地质灾害点13处,其中滑坡6处,崩塌滑坡隐患点7处。坡体稳定性较好,同时区内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北部花岗闪长岩构成丘陵地貌,山势平缓,坡度低,坡体稳定,仅在局部切坡地段产生小型滑动,危害性较小。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的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类型
我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为主,占全县地质灾害半数以上。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来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因此,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类型为滑坡和泥石流。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版书乡白杨岭山体滑坡
云乐乡张村大岭脚滑坡
俞村乡凫阳村下周家滑坡
白地镇洪川村泥石流
孙村乡玉溪村水金洼泥石流
云乐乡许村茶林二组崩塌
兴隆乡光荣村萤石矿区地面塌陷
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滑坡
(三)重要居民点
三溪镇:霍家桥村(小河里村民组)、三溪村(炮台桥);
孙村乡:玉溪村;
庙首镇:祥云村;
白地镇:洪川村、汪村;
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汤村;
版书乡:南关村(白杨岭)、江坑村(枣树岭);
旌阳镇:凫山村;
云乐乡:许村(茶林二组、茶林三组)、张村;
俞村乡:芳岱村、凫阳村。
(四)重点防范期
5―9月份雨日多、雨量大,是各种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期,也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五)重要工程设施
道路:G205国道、S217省道、蔡大国防公路;
水库:白杨岭水库。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
(一)监测
包括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监测和降雨监测。降雨量监测主要由气象部门完成,或在监测区设置雨量观测站。监测方式分宏观与微观两种,宏观监测内容有:掉石、滚石、裂隙的宽度变化、垂直位移、泉水的流量和颜色、民井的水位、流量、房屋、桥梁等建筑物的破坏变
形、植物倾斜、地面塌陷等变化情况;微观监测主要指采用精密仪器进行大地变形测量。根据实际情况,我县目前采用的大多为宏观监测方式。
(二)预报
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分为预警预报、警报、临灾警报,根据雨量及灾体变形等有关资料确定。
1、预警:连续阴雨,出现中到大雨,连续两天降雨量超过50mm,两天降雨量共130mm以上;灾害体后缘拉裂隙已具雏形,原有裂缝加长加宽;灾害体前缘出现膨胀现象;地下水水位、流量、颜色发生变化。
2、警报:进入预警状态后,中到大雨仍在继续,降雨强度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日降雨量100mm左右,或连续两天合计降雨量超过180mm;灾害体后缘拉裂缝已形成且仍有加宽趋势,地表主要裂缝明显扩展,新裂缝出现;灾害体前缘膨胀明显继续扩展;地下水水位明显大幅度变化。
3、临灾警报:地下水出现多种异常,如涌砂、涌水、冒泡等现象,水位埋深降低或干涸后回升;地下及深部变形加剧;灾害体后缘出现拉裂变形,掉块或滚石;动力出现异常,出现地声等异常。进入临灾状态后要做好救灾准备,及时疏散灾区群众。
(三)防治措施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地质背景、形成条件及规模等,我县地质灾害的防治所采取的工程措施主要分为削坡、排水、护坡、挡墙、监测、种植被等六种。
1、削坡:主要用于滑坡及崩塌,对县内大量的中小型灾害点特别适用。县内已发生的崩塌、滑坡,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其原因在于滑体及滑塌体并未达到平衡状态,依然在滑塌面上处于重心较高的位置且保持较大坡度。削坡减重,简便易行,削坡坡角随不同坡高而异。
在削坡而无护砌时,汛期需观察上方山坡裂缝、坡面变形、坡上林木状态等情况,以备及时避开。
2、排水:包括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区域内部分崩塌、滑坡因上方水渠渗漏或排水不畅,使土体浸润,岩土体抗剪度降低蠕变所致。在防止崩塌滑坡体上方地表水下渗时,可采用填缝恢复植被及汛期裂缝区薄膜覆盖的方法,地下水排除可采用坡脚反流层抗潜蚀设施,引出的清泉水可供生活用兼可监测滑体动态。
3、护坡:在崩塌、滑坡前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