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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生猪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我局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为确保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转变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实现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生猪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力争完成5个省级以上创建目标;同时对全市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和生猪养殖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及全市22个种猪扩繁场按照农业部生猪标准化养殖场进行改造、完善、提高,纳入生猪标准化场养殖管理,力争在“”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并创建一至二个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县(市)、区。使全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占全市规模猪场比例达到35%。
三、工作内容
(一)基本要求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养殖标准
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内容主要:
1、生猪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品质优良、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符合防疫和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猪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生猪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且有执业资格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及动物饮水的有关规定,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台账记录,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消毒设施完善,防疫、消毒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生猪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病死生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生猪粪污处理方法符合相关要求,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或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6、监管常态化。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疫病防控及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制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方案,完善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指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单位。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年底生猪养殖大户备案情况和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确定的规模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域,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于20xx年3月将辖区内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场(户)基本情况报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畜牧科。
(三)强化生猪标准化养殖培训。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各县(市)区要利用国家有关养殖业阳光培训政策,认真搞好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的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纳入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对管理措施进行制订规范,建立健全生猪养殖的各项生产台账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已挂牌的国家级、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生猪养殖档案建立和生猪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不断拓宽生猪及其产品的销售市场。
(六)验收考核。20xx年底市局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养殖标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同时将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成立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监督和指导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要安排专人负责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充分利用国家、省规模猪场的标准化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全力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水平。
(三)加强生猪标准化龙头企业带动。进一步扶持壮大生猪标准化养殖龙头企业,引导发挥规模示范效应,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生产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和规范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推进全市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进程。20xx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扶持一家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和一个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合作组织(协会)的标准化养殖建设。
六、严格督查考核。
各县(市)区要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和检查。一是新建生猪规模场必须按农业部标准化场建设;二是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养殖的政策性资金必须严格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今后的生猪养殖项目原则上只申报标准化场。三是20xx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年终市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第二篇: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和项目公司股权情况等。
基本情况主要明确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项目运作的目标和意义。
经济技术指标主要明确项目区位、占地面积、建设内容或资产范围、投资规模或资产价值、主要产出说明和资金来源等。
项目公司股权情况主要明确是否要设立项目公司以及公司股权结构。
二、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充分识别xxxx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
三、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项目实施方案中必须明确项目的运作方式,并对运作方式进行阐述。
四、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主要包括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
项目投融资结构主要说明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
项目回报机制主要说明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
相关配套安排主要说明由项目以外相关机构提供的土地、水、电、气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和项目所需的上下游服务。
五、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项目边界条件是项目合同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权利义务、交易条件、履约保障和调整衔接等边界。
权利义务边界主要明确项目资产权属、社会资本承担的公共责任、政府支付方式和风险分配结果等。
交易条件边界主要明确项目合同期限、项目回报机制、收费定价调整机制和产出说明等。
履约保障边界主要明确强制保险方案以及由投资竞争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组成的履约保函体系。
调整衔接边界主要明确应急处置、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展期、项目新增改扩建需求等应对措施。
六、监管架构
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授权;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等。
七、采购方式选择
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说明社会资本需具备的条件,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
第三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xx】143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府办明电【20xx】97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镇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坚持体现民族特色原则。根据各地自然条件、风俗民情、居住习惯等因素,引导农户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风格和建设户型,实现房屋内部现代化与外部特色化的和谐统一。
(四)坚持适度集中原则。积极探索在资源富集地、集市、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区域集中规划、建设村庄,鼓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地质灾害频发的居住点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设。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自然环境、资源分布实际,统筹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布局。
三、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用两年时间完成53个村庄编制目标任务,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3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2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把好规划政策。
1、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部分,在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实施,规划编制或修编应与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利用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预测和科学规划。
2、村庄规划建设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设为主。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50平方米,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电、通宽带网,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粪堆,该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房)为主要内容,立足整治环境,抓好村庄,搞好房屋立面整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集中建设畜厩,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4、低于30户的村庄原则上不做规划,可考虑整村搬迁至附近基础设施条件好的村庄。
(二)注重地形地图测量。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和委托地形图测量,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技术指导。村庄地形图要以村部为核心,对近期拟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设的范围进行测绘,测绘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xx,部分村庄采用卫星图片进行现状图采集。
(三)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村民参与规划,特别是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规划经报批后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结合实际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庄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
(四)完善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同时,尽量采用《富源县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确保村庄规划工作达到规范要求,真正体现民族民居特色。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把各个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捆绑打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镇、村委会、自然村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优质、高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五)抓好规划评审。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报批程序,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由镇人民政府批准。
(六)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人大主席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镇村建所所长
大河国土分局局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环境保护所所长
镇扶贫办主任
大河财政所副所长
XX村委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建所,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各村(居)委会大学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体负责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业务指导、计划任务分配和落实。镇人民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事实主体,确保编制工作按时按期完成。
(二)提供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村庄规划工作经费省补助1000元/村,市补助1000元/村,县财政补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自筹。
(三)抓好人员培训。加强规划编制队伍建设,以镇村建所干部为主,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通过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四)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严格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对村委会、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要求规划目标任务的,将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