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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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

**市******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名,在编人员*名。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单位参改人员总数AA名,其中七级职员**名(领导岗位),八级职员**名(一般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名,工勤人员**名。改革后报销公务交通费用AA名。 三、车辆保留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现有车辆总数3辆,改革后取消车辆1辆,保留车辆数2辆,其中,主要是必要的业务用车1辆, 机要通信用车1辆。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本单位改革前无司勤人员。 五、车改节支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具体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元。 改革后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具体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报销公务交通费**万元、.

其他相关支出**万元。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交通经费支出**万元,节支率为**%。

六、保留车辆管理规定

保留公务用车(川********机要通信用车、川********业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明确使用情形和用车流程。 (一)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建立档案。

(二)办公室负责按时组织车辆进行保养检查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用车需报办公室并填写派车单,用车人严格按办公室派车单出车。

(四)车辆进行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登记、签字;每月5日前驾驶员应准确上报上月过路费、停车费票据和公里数。长途用车(成都市范围以外)确需加油,须索要正规加油发票,交办公室审核,按程序予以报销。车辆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局分管领导、**领导传阅。 (五)下班或公务活动后用车人应将车辆安全停放在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归位停放,应及时报办公室说明原因。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七、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具体办法

按照《**市**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参.

改人员在保障区(**街道、**街道、**镇、**镇、**镇、**镇)内的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为主;保障区域外公务出行,按《关于调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府办函〔2016〕**号)执行。报销金额在确保本单位节支的情况下,按照当月不高于同级别机关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执行。 八、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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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修改方案 公车改革方案 为有 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 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 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 的改革。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 公车。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 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 用。

3、为提高办 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 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 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 1、集团公司管理层; 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 门长; 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 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 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 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视其车辆的主要用 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 一次性补助 30万元。 ?集团管理层其他人 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 限额。

?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 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 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 助人员和标准 :

?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 万元/年。年 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 ,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 ,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 车补助: 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 1.8万元/年; 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 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 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 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 1、购车补贴办法: ?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 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 的2倍。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 贴款。

?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 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 准一次性支付。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 ,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获得购车补贴的 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其间,因 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 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 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 ,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 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 补助的多少,分别按 年支付其50 00、4000、3000、2017元不同的年度租 金。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 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 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 并代扣代缴其个人 所得税。

? 私车公用 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 限额 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 维修费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 ,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 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 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 车主先行支付 ,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 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 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 份,由车主自理。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 公车的处理 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 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 司总裁办公室统一 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 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 给车改对象或 公司其他员工 。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 买,即向社会 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 场评估或 办理过户。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处理车 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车辆和司机由相 关部门统一管理。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 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 应再索用公务车。市内公干一 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 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 (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 单,由司机交 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 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 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 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 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 公司公车,调 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 机工资费用等 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 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 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 机。从安全角度考 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 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 由车主承担。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 ,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其司 机在闲暇 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

七、车改方案的实施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 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 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 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 总裁审定为准,由总裁办转相关公 司执行。

4、各权属公司可根据工作 需要和现有公车车况,提出留用公务车数量和车号建议,经集团公司平衡调剂后决定。公务车司机按实际留用的车辆数配置。

总裁办公室 2017年6月20 日 篇2: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 厅级月补1690元 江门公车改革迎来 实质性进展。昨日,记 者获悉,《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称实施 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9月底 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取消 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 法执勤车,合 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 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 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 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 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 每人每月 600元。

对象: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 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 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 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 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 月600元。

对象》和《广东省省直 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 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 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时间》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 发。按照 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 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 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 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 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 和专家在接受媒体 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一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 。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 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 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 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 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一问》精神,特制订本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城固 县××(单位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姓名、职务) 副组长 : (姓名、职务) „„ 成 员: (姓名、职务) „„

二、参改 人员情况 本单位 现有人员编制 人,实 有人员 人,其中 不参加车改 人((来自:WWw.cnBothWin.博威 范文 网: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有允许不参加车改人员的单位填报)。参 改人员: 正县级领导干部 人、调研员

人、副 县级领导 干部 人、副调研员 人、正科级领导干部 人、主任科员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人、副主任 科员 人、科员及以下 人、工勤人员 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一 般公务用车 辆(由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 公务用车 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 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 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 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 本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 辆,改 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辆

,取消执法执勤用车 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 位不需填报) (一)保留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 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 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 别填报) 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提 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人,留 用(允许留用车辆 单位) 人, 转岗 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正式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 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人,终止、解除劳动关 系 人。

五、工作措施

„„ „„ „„篇 三: 公车改 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 公车 改革方案实施 细则全文 《中央 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 理方

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 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 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 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 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 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 改革涉及的各方面 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 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 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 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 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 任务 (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 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 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 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 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

1.对参 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 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 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 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 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从公务交通 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 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 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 适度调整公务 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 执勤用车 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 勤部门的其他一般 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 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 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 一规范处 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 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 会公开。

3.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司勤人员安置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 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 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 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 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 所需支出 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 车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 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 务用车主管部门实 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 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 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 备应当严格限制在 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 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财政部 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

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 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 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 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 强公务用车规 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 位要加强财务 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 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 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 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 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 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 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 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 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 通补贴、又违规乘 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 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 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 车

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 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 进。 (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 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 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篇: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发〔XXXX〕XX号)文件精神,按照《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度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XXX

二、公务车及费用基本情况

轻型普通货车、轻型专项作业车,改革前费用XXXX元。

三、公务车交通出行及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根据《XXXXX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单位具体性质,结合日常业务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用务用车基础上,制定符合单位出行方式和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年总费用控制在XXX元,不得超支。个人公务用车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在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约束的前提下,据实报销交通补贴标准为XXX元/人/月。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岗位,不再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政策,XX区范围以外的公务交通出行,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XX系统各事业单位除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参照区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外,其余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正科级650元/月/人,副科级630元/月/人)其他岗位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XXX以外按80元/趟次,XXX境内40元/趟次。

四、司勤人员岗位安置

司勤人员内部转岗。

五、加强监督

单位应严肃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不得虚假捏造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第四篇: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40号),推进**县审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审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要求、原则和目标

(一)改革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 (三)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 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曾宪嵩 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副 组 长: 宋纯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 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 员: 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 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公务员9人。投资审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8人暂不纳入。 (三)车辆范围: 审计局现有车辆3辆,申请保留1辆(**JJ5980),上交处置1辆(**J2**96)。投资审计中心1辆(**J58780)暂不参加改革。四、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 1、事业1)。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 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 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 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2.补贴发放方式: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3.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

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17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六、规范车辆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统一规范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 (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 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第五篇: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5号)、《吉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吉车改组〔2018〕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车辆规模庞大,必须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参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积极创新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

- 125.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处置办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本级保留车辆进行统一的标识化管理;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车改后车辆保留办法及保留车辆管理办法,指导参改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6.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车改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指导参改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改革方式

(一)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范围、标准或额度 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从严从紧核定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岗位和人员范围。严格按照据实原则实行公务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所报销费用应是符合公务出行要求的正常开支并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禁止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额度在本单位公务交通成本节支的前提下,不超过改革前成本,不高于同级党政机关相应标准。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岗位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各参改单位节支情况确定。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一般事业编制人员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等制度。

(二)从严核定保留车辆

严格核定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参改人员实行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制度等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出行,不再配备实物保障用车。

人员众多、业务繁重的事业单位可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各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由方案审批部门在满足节支率的前提下从严核定。鼓励班车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比照党政机关车改相关规定执行,即原有班车的,暂时保留,不再大修,报废后不再更新,通过社会化方式解决。对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单位地理位置偏远特殊的大中专学校、高速公路收费等单位,保留必要的班车的,车辆保留类型为大中型客车。单位地理位置偏远需保留必要的班车的,应予从严认定、确保节支,在车改方案中特别说明,并报方案审批部门核准。

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进行标识化管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车辆。

(三)真实详细测算车改节支情况

各单位保留的各类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要统一纳入改革“节支率”测算。各参改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支率计算公式,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新增公务交通报销额度等相关费用支出总额必须低于取消车辆对应的综合成本。改革前成本按2013-2015年实际平均支出计算。

- 56理。保留的机要、应急、特定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原则上要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用途进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化管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事业单位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违规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保留车辆的配备及运行维护费、保留车辆经费支出、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篇:公车改革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按照中央例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实现本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坚持厉行节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按规定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坚持制度创新,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坚持统筹兼顾,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

副组长:

员:

三、改革范围

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四、改革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保留任何车辆。对参改人员实行以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个别特定岗位确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应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出行频率等多方面因素从严从紧核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五、车辆处置及司勤人员安置

没有公务用车,不存在取消和保留车辆情况,也不存在司勤人员安置问题。

六、工作安排

按照省统一部署,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18年12月底前报省车改办,经批准后实施。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取消车辆封存工作,并从封存当月起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七、经费测算

1.处级干部 人,公务交通费用按报销额度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 元/月测算,计 万元/年;

2.科级级干部 人,公务交通费用按报销额度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 元/月测算,计 万元/年。

八、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改革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加强报销方式规范管理,按照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探索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按次按距离包干公务交通费用的报销制度。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公车私养、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方案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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