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0 23:36:1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0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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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响应集团“精细管理、科学发展” 的号召,利用好集团推行精细管理的有利时机,提高冶炼厂的整体管理水平,结合冶炼厂实际,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制定冶炼厂推行精细化管理方案如下:

一、冶炼厂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冶炼厂干部员工具有丰富的冶炼生产经验,但由于受到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限制,生产管理一直处于粗旷的管理模式之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高产低耗成为冶炼行业的工作重点,粗旷的生产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生产的需求,冶炼厂推行精细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成立“推行精细化管理”领导组

组长:杨锦虎

副组长:马汉杰 刘建宁 刘同俊 克俊超

组员:克俊超 王永瑞 靳恒朝 王宫祥 赵本栋 郭培福 卢效玉 孙步霞 孙可奇

赵秉德 李锦义 闫永林 张耀忠 孙儒长 刘同俊 宋建华 栗福寿

下设精细化管理办公室:

主任:克俊超

成员:王永瑞、靳恒朝、王宫祥、郭英奎、高晓峰

三、领导组工作职责

1、冶炼厂推进精细化管理领导组负责冶炼厂推进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全面安排精细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各阶段工作,以及精细化管理过程的总结、评估与奖惩。

2、冶炼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在领导组领导下,负责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分阶段组织好各单位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流程》、《岗位工作手册》编制及精细化管理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纠偏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对各层级人员的培训、编制车间精细化管理达标标准、精品车间评价标准,会同各专业职能部门验收达标车间、精品车间,评选标杆车间等项工作。

3、各车间科室要根据冶炼厂精细化管理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本单位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全体员工付诸实施。

四、领导组具体分工

组长:负责冶炼厂精细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协调考核及管理所用资源。

马汉杰:负责炼铁区域生产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刘建宁:负责烧结生产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刘同俊:负责冶炼厂设备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克俊超:负责冶炼厂工艺操作、成本、质量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组员: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精细化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冶炼厂精细化管理的宣传、组织、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五、推行细化管理的实施范围、单元

1、实施范围:冶炼厂所属12个生产车间,4个管理科室,共计16个单位。

2、生产单位按照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班组划分最小管理单元;科室以组为最小单元。

六、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步骤:

1、宣传动员,让全体干部员工了解什么是精细化管理,了解精细化管理的内涵,认识公司及冶炼厂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引导和培训员工对推行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性,达到全员参与精细化管理的目的,各车间应制定相应的更为详尽的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5月10日以前)

2、编制管理和业务《工作流程》及《岗位工作手册》。从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7月1日,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组及各生产车间,要围绕团队建设、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编制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流程》和《岗位工作手册》,并配套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把生产过程流程化,以流程为主线,填充工艺参数,使职工了解产品的设备过程。建立设备台帐,量化工艺操作,工艺操作的数据化,管理程序化。(7月1日以前)

3、管理和业务《工作流程》与《岗位工作手册》完善验收阶段。从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9月1日,冶炼厂推行精细化管理领导组要组织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成员会同各职能科室按照班组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求,对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流程》与《岗位工作手册》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改进,对编制优秀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

4、班组、车间(处室)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落实阶段。从20xx年9月1日到20xx年5月底,各单位要严格遵循管理、业务《工作流程》与《岗位工作手册》的要求,全面实践精细化管理,坚持按程序做事,并且把事情做到位,各单位精细化管理领导组要定期检查,及时跟进纠偏。到20xx年5月底,冶炼厂各车间科室必须达标,否则主任作撤职处理。

5、精细化管理巩固完善提高阶段。从20xx年6月1日起进入精细化管理巩固完善提高阶段。车间以打造红旗班组为切入点,促使车间(科室)管理达标,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创建精品车间、树立标杆车间活动。

①、红旗班组验收。各车间根据精细化管理运行情况,在班组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的基础上,由所属车间向冶炼厂精细化管理工作组申报红旗班组达标验收,冶炼厂评定红旗班组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②、管理达标验收。

按照集团车间管理达标验收标准,各车间可以向冶炼厂精细化管理工作组提出车间管理达标验收的申请,冶炼厂精细化管理工作组初审合格后再报集团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终审。集团根据车间管理达标标准,对提出申请的车间进行全方位的考核验收,考核合格后,授予“管理达标先进车间”称号。

③、创建精品车间。当集团车间管理达标数达到60%以上时,管理达标车间可向冶炼厂精细化管理工作组和集团精细化管理办公室提出创建精品车间申请。集团根据精品车间评价标准,对申报车间进行考核审定,原则上精品车间总数不超过集团车间总数的30%。

④树立标杆车间。在精品车间运行一年后,集团推行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要对评选出的精品车间,根据标杆车间评价标准,进行标杆车间评选,标杆车间评选原则上不超过集团车间总数的10%。对评选出的标杆车间,集团要在全集团范围内对其先进管理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6、实行动态管理阶段。推行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要对精品车间、标杆车间实行严格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保证其先进性和标杆示范作用,推动企业管理不断进步。冶炼厂每年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复审,并不定期组织抽查。对管理水平下降的车间,要在全厂通报批评,对管理严重下降的车间,撤销其精品车间、管理标杆车间称号。

七、推进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车间科室需要做的一些工作

1、各车间核实编制,核实车间定额工资,杜绝编制与工作不在一起的混乱现象,且根据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学历、职称、工龄、技术含量等进行工资激励分配。各车间设立职工档案,办公室设立冶炼厂管理干部档案,将每位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存档,便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优化考核。 负责人:王永瑞、各车间主任

2、冶炼厂及各车间建立干部提拔任免制度,员工优化制度。

负责人:王永瑞、各车间主任

3、三期工程人员的培养,20xx年7月份,1250m3高炉、180 m2烧结机、铸铁机、喷吹站等即将投产,人员培养工作急需进行,要求马上落实人员编制,将所需要培养编制落实到车间,落实到责任人。并根据落实情况各车间进行人才培养,目前已对近期进厂的37名大学生分配到人,并签订师徒协议,定时间培训,定期检查,每月每位学生写出一个月的心得体会,并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座谈,让他们感觉到安泰的温暖,进而安心工作和学习,成为安泰事业发展的坚强后盾,然后根据培养效果对师傅进行相应的激励和考核。

负责人:王永瑞、各车间主任

4、编制冶炼厂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负责人:王永瑞

5、班组长以上人员培训,利用公司为我们提供的宝贵机会,每周周末,对班组长以上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冶炼厂班组长以上干部整体理论水平,提高操作技能,达到全厂增产降耗的目的。负责人:克俊超

6、制定《工作流程》,生产车间制定《生产流程》,即从进入车间的原料,到变成本车间的产品,所经历的设备过程。管理科室制定《工作流程》,把所有具体工作流程化,程序化。

负责人:车间主任,科长

7、以岗位为单位,制定《岗位工作手册》,涵盖安全、设备、技术等几个方面的操作规程,作为一线岗位工人的作业指导书。《岗位工作手册》要有指导性、针对性,人手一册,因岗位而异。负责人:车间主任

8、以岗位为单位,建立各车间设备管理台帐,对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周期、润滑周期,保养办法等进行详细汇总。制定每台设备的检修方案,包括检修所用物资、人员、时间以及检修方法等。 负责人:各车间设备主任

9、以岗位为单位,对物料流动过程中设备的工艺参数进行描述,比如料仓容积、除尘的过滤面积,热风的蓄热面积,高炉的有效容积、冶炼周期,铁水罐的大小,料仓的有效容积,储存物料的多少,储满物料的使用时间等。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10、以岗位为单位,将操作过程中的操作过程进行量化,例如,高炉生铁含硅提高0.1%需要退多少负荷,烧结矿代替球团1%需要增加到少公斤硅石,各岗位要制定各自符合自身特点的操作方针。对操作尽可能的进行量化。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11、高炉车间制定高炉操作预警机制,高炉操作工艺参数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要及时进行纠偏,确保高炉的长期稳定顺行。 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12、各车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车间的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

负责人:车间主任

13、办公室制定物资的领用制度,制定申报、批准、领用、费用结算的工作流程,加强物资领用的管理。负责人:王永瑞

14、综合科制定冶炼厂绩效考核办法,包括产量、焦比、煤比、质量、物料消耗,将重点物资的价格下发到各车间,每月统计各车间的物资消耗,调度负责统计各车间产量,煤比,综合科负责统计焦比、机物料消耗,产品质量,每月根据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车间进行考核。

负责人:克俊超

15、建立设备管理考核制度,每月根据各车间的完成情况对车间进行考核。

负责人:靳恒朝

16、各车间将冶炼厂绩效考核办法和冶炼厂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分解到班组。

负责人:车间主任

17、综合科制定各种大宗原料的检验制度,制定物料的验收标准,质量不合格汇报制度。

负责人:克俊超

18、厂部成立安全督察组,对各车间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并根据20xx年制定的安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负责人:赵本栋

19、各车间对危险源,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煤气设备等重要安全因素,定专人负责,并设立检查台帐,定时定点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负责人:车间主任

20、设备科制定进厂物资的检验制度,包括入厂物资的验收统计,以及使用跟踪,对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向物资部门反馈。负责人:靳恒朝

八、表彰奖励:

1、公司奖励

①、红旗班组的班组长,当年要授予集团优秀员工称号,奖励5000元。

②、精品车间的车间主任,当年要授予集团劳动模范称号,奖励10000元。

③、标杆车间的车间主任,当年要授予集团劳动模范称号,奖励20000元。

④、集团精细化管理先进的单位,集团将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奖金。

2、除公司奖励外,冶炼厂对评先单位继续作如下奖励

①、红旗班组人均增加工资30元/月,班长100元/月。

②、精品车间人均增加工资50元/月,主任300元/月。

③、标杆车间的车间每人增加工资80元/月,主任500元/月。

几项奖励可以叠加,副职为正职奖励的80%,奖励直至该单位先进被取消。

九、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精细化工作,冶炼厂完成公司下半年制定的生产经营任务,管理进入科学合理的轨道。人们对精细化管理的成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精细化管理深入人心,精细化管理工作进入持续改进阶段,不断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冶炼厂计划在本次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所有车间全部达标,创建精品车间6个,标杆车间3个,红旗班组16个。

第二篇:工程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省计委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计投资〔 〕1453号文件精神,以固投〔 〕1356号文下达升钟水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投资计划,以后逐年编报可研报告,上级逐年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年至2007年,共批复投资概算1045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6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投资3750万元。

干渠首段是升钟水库二期工程的一部分,属新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西充县,涉及鸣龙、双洛、双江3个乡镇的9个村28个社,全长9671.78m。主要由明渠、暗渠、隧洞、渡槽及渠系小型建筑物等单项工程组成,其中:明渠10段长2507.13米、隧洞9座长6532.81米、暗渠道14段长403.84米、渡槽2座长228米、泄水闸1道、节制闸1道、小件60处。该工程是市政府为了争取二期工程早日立项,用 固投〔〕1356号下达的已成灌区的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资金10450万元启动了本项目,实施“干中争,争中干”策略。

该工程项目共分十个标段,于 年5月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比,一标段由南部第一建筑公司中标,二、五标段由 省水利电力工程局中标,三标段由重庆煤矿建设第五工程处中标,四标段由营山县水利电力工程公司中标,六标段由华蓥市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中标,七标段由 市水利电力工程公司中标,八、十标段由阆中市一洲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九标段由中国水电十局中标。10个标段中标总金额39411606.00元,中标后双方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群众阻扰等多种原因,三、九标段停工大半年后,经比选,三标段(马坪山隧洞)未完工程由营山县水利电力工程公司接续完成,九标段(帅大山隧洞)未完工程由阆中市一洲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接续完成。

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由甲方直接确定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工作; 精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监理工作。

该工程于年6月6日动工,2010年3月31日竣工,2010年4月1日交付使用。但截至审计日,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目前,市升管局正在筹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在2014年1季度全面完成。

(二)业主变化及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年至2007年期间,该项目业主为 省升钟水库配套建设分局。作为业主,该局具体实施了项目前期准备及10个标段的招投标和设计、监理合同的签订,并组织了项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因国债投资6750万元分10年逐步到位,市财政投入的地方配套资金900万元2008年管理局接手后才逐年拨入,由此工期延长。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了材料价差、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超挖超填等索赔问题未得到解决。2007年12月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升钟水库配套建设分局将本项目移交给 省 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实行建管合一。2008年1月市升管局接管该项目后,针对扫尾资金缺口大和遗留问题处理难度大的困难,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业主未及时处理的遗留问题分别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达成了遗留问题处理协议,并向我局报送了《 市升钟水库管理局关于 干渠首段工程有关问题情况的报告》,提请认定遗留问题处理费用4523781.19元(见附表2)。审计组在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时,对此作了审计认定。

(三)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收到建设资金79090330.79元,其中:国债资金67000000.00元,市财政配套资金拨款9000000.00元,市财政拨二期前期工作经费2600000元,市地税局农税科拨二期前期工作经费490330.79元。2001年9月,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市升管局将市财政拨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经费2600000元,市地税局农税科拨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经费490330.79元,合计3090330.79元转入“二期前期工作经费专户”核算。同时还将升钟二期前期费占用本工程资金列支的费用1000273.87元转入“二期专户”单独核算。由此本项目实际收到建设资金76000000.00元,其中:国债资金67000000.00元,市财政配套资金拨款9000000.00元。

二、投资核实情况

(一)建安工程审计情况

2012年,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报送我局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单位送审56299832.95元,审计认定55361811.20元(含遗留问题处理费用4523781.19元),审计核减938021.75元。工程造价审计后,市升管局根据审计机关认定造价结果与施工单位办理了工程价款结算(各标段送审与审计结果如下表)。

(二)投资完成核实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市升管局竣工财务报表反映项目总投资80388430.93元,经审计核实认定实际完成投资80388430.93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58238280.21元,待摊投资22150150.72元(其中:勘察设计费4640280.00元,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3238380.00元,土地迁移及拆迁补偿费12397903.39.00元(该项目土地迁移及拆迁补偿工作由西充县升钟水库管理局具体实施,我局于2010年对其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南审企报〔2010〕23号审计报告),可行性研究费95000.00元,环评费用308918.00元,财务费用-277613.67元,其他待摊投资支出1747283.00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前期工作存在一定缺陷,设计、地勘不准,引起设计变更多;二是工期长,造成建材及人工费大幅涨价,监理费、设计费支出大大超出预算;三是投资控制差。该项目的施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10个标段中标总额为39411606.00元,而项目建筑安装投资58238280.21元,实际投资80388430.93元,分别超出合同价18826674.21元,40976824.93元,使得该项目的招标形同虚设,失去了招投标应有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多计工程款938021.75元已按审计结论纠正。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56299832.95元,审计组对现场签证变更资料、施工图、竣工图等资料进行复核,并在工程现场进行了核对,审计认定结算55361811.20元,施工单位虚报结算938021.75元。违反了 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南府办发〔2007〕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和审计署印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审计认定后,市升管局已按此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二)白条支付工程款少扣缴税金122687.58元予以收缴。

1.重庆煤矿建设第五工程处负责三标段工程,工程结算金额为4051124.22元,至审计时凭白条领取工程款3408684.36元,市升管局应扣缴未扣缴税金113509.19元。

2. 省水利电力工程局负责二、五标段工程,工程结算金额为8607419.39元,至审计时凭白条领取工程款275627.45元,市升管局应扣缴未扣缴税金9178.39元。

以上合计少扣交税金122687.5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全额追收上缴财政。

(三)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招标责令纠正。

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确定由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和 精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应给予处罚,但鉴于该项目时间跨度太长和责任主体已变更的实际情况,决定免于处罚,但市升管局应吸取教训,今后不得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四)监理费支付标准较高责令纠正。

该项目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按每人每年5.3万元,共派监理人员6人参与,支付监理费3046000.00元,违反了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目前已废止)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市升管局认真总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切实加以改进。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建筑安装投资经我局对工程造价审计认定为55361811.20元,财务审计认定为58238280.21元,相差2876469.01元,原因有三:其一、该项目于 年、2001年和2002年由原业主 省升钟水库配套建设分局分别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水泥、钢材由业主统一组织,统一供货,工程价款结算分别按250元/吨和 元/吨办理。2008年地震后,建材大幅度涨价,水泥和钢材实际购买价远高于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据市升管局账务反映其采购价与合同约定的结算价之间有材料价差2494969.84元;其二、近年来,因为电价调整形成用电价差332808.17元;其三、工程造价审计时有绿化工程费用48691.00元未计入其中。以上三项合计2876469.01元在财务决算审计时一并计入了投资完成额。

(二)市升管局在报送我局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其他待摊投资支出”预列支了工程竣工验收费用1644040.00元,其中渠系清淤及维修费用993640.00元,资料整编费用330000.00元,验收工作经费320400.00元。审计组提请市财政局同意后将该费用计入了投资总额,待实际发生后,市升管局应将相关原始票据补送我局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再进行相应的决算结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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