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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地铁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研究会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实施原则、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是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2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79.1—10—2002 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
GA/T 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防范系统 (SPS)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VSCS)video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system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3
出入口控制系统 (ACS) 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3.4
安全管理系统 (SMS)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对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等子系统进行组合或集成,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有效联动、管理和/或监控的电子系统。
3.5
监控中心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center
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各子系统发来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网报警接受中心和相关子系统。
3.6
报警接受中心 alarm receiving centre
接受一个或多个监控中心的报警信息并处理警情的处所。通常也称为接处警中心。
3.7
防护区 protective area
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区域或部位。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和系统配置应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4.1.2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设计应考虑系统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备份的需要,考虑灾难性事故和人为破坏时信息传输的畅通需要。
4.1.3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软件应具有兼容性、可维护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技术的先进性。应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和多媒体技术。
4.1.4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应考虑与消防报警、内部业务管理等有关系统联动。
4.1.5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应考虑视频、音频、控制信号的远程传输,提供远程传输接口、传输线路和终端设备。
4.1.6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应具备全天候远程控制功能,符合公安信息网络标准,其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现有公安110报警求助及119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格式或系统结构应符合GA/T 379.1—10-2002和GB 50313的有关规定。
4.1.7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应有优先级功能,优先级顺序为:消防、公安、一级控制室、二级控制室、三级控制室。
4.1.8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在地铁电磁场和静电干扰的环境中,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定。
4.1.9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4.1.10 地铁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应符合GA/T 75-1994的有关规定。
4.2 系统基本构成
4.2.1 地铁安全防范系统采用集成式构建模式,由安全管理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组成。
4.2.2 安全管理系统应设置管理控制中心和一级、二级、三级安防监控平台,分别设置在市技防管理控制中心和一级控制室、二级控制室、三级控制室,实施其监控功能。
4.2.3 根据安全防范的需要,在相关的管理部门设置监控终端,以便其调用浏览。应急或特殊情况,经管理控制中心授权可直接进行远程操控。
4.2.4 各相关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控制/管理、显示/记录四大单元。不同(功能)的子系统,其各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4.3 安全管理系统
4.3.1 管理控制中心
4.3.1.1 设置在市技术防范管理控制中心,是全市安全技术防范网络系统的管理控制中心。
4.3.1.2 应能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各级监控平台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通过权限分配操作,实现由监控平台对各子系统的管理与监控。
4.3.1.3 应能对下级安防监控平台和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应能显示地铁沿线安防系统的所有接警信息,并可操控所有音、视频系统信息。
4.3.1.4 应设置与接处警部门联网的通信接口。
4.3.1.5 应配置数据库服务器对系统的管理控制数据进行保存。
4.3.1.6 应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应能连接各子系统的主机,能实现大规模的系统集成。
4.3.2 一级控制室
4.3.2.1 设置在市地铁公安部门指挥中心,配置一级安防监控平台,是地铁安全防范系统总监控指挥中心。环境噪声要求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定,安装设备后,应留有50㎡面积空间。
4.3.2.2 应能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一级控制室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监控平台对各子系统的管理与监控。一级监控平台的故障应不影响各子系统的运行;某一子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其它子系统的运行。
4.3.2.3 应能对下级安防监控平台和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经管理中心授权可控制视频系统运行,应能显示地铁沿线安防系统的所有接警信息,并可操控所有音、视频系统信息。对系统运行状况、报警信息及相关的视频信息数据等进行记录和显示,保存记录不少于30天。
4.3.2.4 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应与报警信号联动,并可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报警点位。报警触发时应有声光警示,报警区域显示的视、音频信息能自动存储纪录,视频信号帧率不少于25帧/S。
4.3.2.5 应留有与接处警部门联网的通信接口,能及时将报警信息和相关的视频信息传输到各级监控平台。
4.3.2.6 应具有有线、无线内外通讯功能,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有线或无线通信联络。
4.3.2.7 应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应能连接各子系统的主机,应能连接上位管理计算机,以实现大规模的系统集成。
4.3.2.8 可与消防系统互通资源,联动视频切换。
4.3.3 二级控制室
4.3.3.1 设置在地铁站所属辖区监控中心,配置二级安防监控平台,是地铁安防系统的分控中心。
4.3.3.2 应具有接收辖区内报警信息,辖区内警力巡逻管理和现场指挥能力。
4.3.3.3 应能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二级控制室设备与各子系统设备联网,实现由监控平台对各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监控。二级监控平台的故障应不影响一级监控平台和各子系统的运行;某一子系统的故障应不影响其它子系统的运行。
4.3.3.4 应能对下级安防监控平台和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经授权可控制辖区内全部子系统运行,应能显示地铁辖区线路安防系统的所有接警信息,并可操控所有音、视频系统信息。对系统运行状况、报警信息和相关的视频信息数据、各辖区地铁站出入口视频信息等进行记录和显示,保存纪录不少于30天。
4.3.3.5 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应与报警信号联动,并可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报警点位。报警触发时应有声光警示,报警区域显示的视、音频信息能自动存储纪录,视频信号帧率不少于25帧/S。
4.3.3.6 应留有向接处警中心联网的通信接口,能及时将报警信息和相关的视频信息传输到各级监控平台。
4.3.3.7 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控制器应符合GB 12663通用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定。
4.3.3.8 应具有有线、无线内外通讯功能,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有线或无线通信联络。
4.3.3.9 经一级控制室授权,可访问其它同级安防监控平台。
4.3.3.10 应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应能连接各子系统的主机,应能连接上位管理计算机。
4.3.4 三级控制室
4.3.4.1 设置在各站控制中心,配置三级安防监控平台,管理本站内安防系统。
4.3.4.2 连接本站内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紧急报警系统,并能联动切换视频画面。
4.3.4.3 应能对站区内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应能显示地铁站区安防系统的所有接警信息,并可操控所有音、视频系统信息。对系统运行状况、报警信息和站内采集的视频信息数据(满足进出站人员正面至少三次被有效摄录)等进行记录和显示,保存纪录不少于30天。
4.3.4.4 应能及时将报警信息和相关的视频信息传输到各级监控平台。
4.3.4.5 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控制器应符合GB 12663通用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应符合GB 50348的有关规定。
4.3.4.6 应具有有线、无线内外通讯功能,并能与所有重要部位进行有线或无线通信联络。
4.3.4.7 应留有多个数据输入、输出接口,应能连接各子系统的主机,应能连接上位管理计算机。
4.4 紧急报警系统
4.4.1 重要机房、值班室、售票处、检票处等要害部位应分布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为不可撤防模式,应具有防误触发、触发报警自锁、人工复位等功能
4.4.2 紧急报警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安装应隐蔽、安全、便于操作。
4.4.3 紧急报警装置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观察并记录报警区域和报警人的情况,应能及时将紧急报警信息传递到本站控制中心和上级监控中心。
4.4.4 紧急报警系统应采用有线和无线报警方式,系统应具有抢线发送报警信号的功能。通过公共电信网传输报警信号的时间不应大于20s。
4.5 视频监控系统
4.5.1 应使用彩色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信息采集、传输和记录宜采用数字技术。摄像信号能够同时实时传送到各级视频安防监控平台。
4.5.2 每个检票口均应安装定焦摄像机,并应能同时清楚的显示进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背部轮廓,并在三级控制室存储纪录。
4.5.3 每个步梯、扶梯、垂直电梯口均应安装定焦摄像机,应能清楚的显示上下梯人员的面部特征或背部轮廓,并在三级控制室存储纪录。
4.5.4 地下通道、候车站台、出入口、售票区、检票区、等候大厅等场所应安装摄像机,摄像机布置应能监视全部公共空间,可使用带预置功能全方位云台和可变焦镜头。
4.5.5 地铁车厢内宜安装半球型摄像机,摄像机视角应能看清车内全景,并结合装潢特点达到美观和监控的目的。视频信号在本列车内记录,并能用无线通讯方式将视频信号实时传出。
4.5.6 每个地铁站应单独设置两台隐蔽安装的摄像机(无特许不得启用),其传输至地面并留有通讯接口。安装位置应能在特殊情况下观看站内全景,摄像机应加装防护装置。
4.5.7 宜在控制室、重要设备间、机房等要害部位安装摄像机。
4.5.8 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A/T 367-2001标准的规定。
4.6 出入口控制系统
4.6.1 应根据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的需要,在控制室、重要设备间、机房等要害部位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4.6.2 系统应对受控区的位置、通过对象及通过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应有报警功能。
4.6.3 系统各部位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GA/T 394-2002标准的规定。
4.6.4 系统应适应地铁站点多,距离远的特点,适应系统复杂的网络结构,满足多级的管理模式,快速准确的通行授权的要求。
4.6.5 应满足信息上传到上位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系统应具有开放性,标准的控制接口,以便与其他系统进行集成和交换数据。
4.6.6 系统应采用多总线网络结构,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6.7 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宜能与安全管理系统联网,与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4.6.8 出入口情况记录信息保存应不少于30天。
4.7 传输部分
4.7.1 应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传输方式。有线传输可采用专网传输、公共电话网、公共数据网等多种模式。并配以有线、无线转接装置,建设基于数字通讯为主的有线、无线系统混合的安防系统网络。
4.7.2 传输线缆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线缆,线缆的衰减、弯曲、屏蔽、防潮性能满足系统设计总要求,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
4.7.3 系统布线应采用金属管槽进行保护。金属管槽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一般小于1Ω。导线敷设后,应认证对线,并加上识别标记,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MΩ。
4.7.4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遵守国家标准GB 50348中第3.11条的技术要求。
4.7.5 无线传输所用的功率、频率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
4.8 系统供电
4.8.1 系统控制室应采用独立电源供电,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主电源容量按系统额定功率1.5倍设置;备用电源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要求,选择配置持续时间符合管理要求的备用电源。
4.8.2 系统前端设备应由控制室集中供电。
4.8.3 电源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稳态电压偏移比大于±2%;
b) 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2Hz; c) 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5%; d)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0~4)ms。
4.8.4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稳频稳压、不间断电源供电等措施。 5 工程施工
地铁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应符合GB 50299和GB 50348的有关规定。 6 工程检验
地铁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应符合GB 50299和GB 50348的有关规定。 7 工程验收
地铁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应符合GB 50299和GB 503484的有关规定。
第二篇: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方案
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方案
一、 概述
随着《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逐步推行,同时结合《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等相关的标准。针对目前看守所的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造和升级建设,建立一套具有:防护立体化、应用智能化、管理人性化的综合管理平台是现阶段的主要工作。其中视频监控系统具有的实时监视的直观功能,并可与其他子系统进行联动、整合,使整个看守所的管理系统具备一定的智能化,提高了监控系统和防护功能的可靠性、稳定性。采用主流技术,科学规划、合理建设,使系统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是系统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二、 需求分析
看守所肩负着关押、改造在押人员的重任。公安机关作为监所的管理者,一方面要提供一个人性、科学的管理环境,另一方面又要确保监所的管理人员和在押人员的绝对安全。如何兼顾两者?是目前的管理者、执行者、监督者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所以在技术上必将采取更智能的产品,在制度上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在管理上采取更加人性的手段来逐步实现。 现有的看守所典型的子系统主要为:
通信指挥系统;监管信息系统;应急警报系统; 监控系统;周界控制系统;监区门禁系统;在押人员报告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电化教育(广播)系统;讯问指挥系统;会见管理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
监控系统现状分析:
1. 原有系统建设的比较早,很多传输瓶颈已经显现,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信息传输应用。 2. 原有的各个子系统架构和功能相对独立、简单,不符合全面数字化的应用需求。 3. 前期采取了主流的模数结合方案,但仍然存在资源不能无缝集成和互联互控,并存在监控“不清”等瓶颈问题。
4. 近来实施的数字方案,有一些没有将新技术和各个业务系统在接口标准上真正统一;而且并没有完全展现出数字化应用的优势和亮点。
5. 另外建设的各个系统之间的联动和管理基本停留在“横向联动”阶段,即不具备“立体化”的智能防护和信息处理联动能力,更不具备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和综合指挥能力。
三、 设计思路 我们的设计理念:
系统规划与建设同步,系统设计与应用同步, 系统实施与功能同步,系统应用与管理同步。
体现规划、设计、实施、应用四个主要阶段的高度一致性,避免规划不同步,设计又局限于现有的构架,方案功能和实际应用严重脱轨,系统不能完全融入信息化管理等问题。从而建立起一套技术先进、功能实用、稳定可靠的安全防范监控系统。
防范系统不仅要能满足现有的应用要求,更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使得整个系统具备较强的可扩展性、兼容性和可维护性。 系统示意图:
按照行政管理的权限和级别,分为三级,分别为三级分控中心(本楼层的分控管理中心)、二级监控中心(本所监控中心)、一级指挥中心(公安监控中心)。本着本所监控中心为主,兼顾指挥和管理功能。同时建设管理干警的网络分控客户端,可实现对其所管范围内的实时监管,所领导分控客户端,可通过网络轻松实现对全局的监管。
结合管理平台采用立体化的监控方式,分别按照不同的监控区域、不同的监控信息和不同的应用系统,合理布局,统一整合,即满足各个子系统的在不同区域的应用,也实现了综合管理的权限控制和紧急预案处置要求。使监控平台具备一定的管理宽度和深度。
四、 系统组成
针对目前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我们又以音/视频监控为核心,整合周界报警、门禁、AB门、出入口管理、可视对讲、广播 、巡更等子系统进行联动。并结合立体式防护、高清监控、智能分析三大技术来构架功能强大的安防综合管理平台。
按照不同的监控区域可以采用高清数字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网络化分控、信息实时发布、射频无线识别定位(RFID)、GPS定位巡更、声音智能探测、门禁视频联动分析等技术相互渗透、关联、互补各个子系统紧密结合,使之成为一套组织架构科学、运行逻辑缜密、智能化应用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在重要的出入口、大范围的场景监控采取高清的监控设备,比如高清摄像机PE8080HD;在周界防护上结合视频智能分析,比如智能分析设备PE5010;在图像的控制输出上,采取了全数字高清矩阵PE90FH,可以全面兼容现有的标清信号和高清信号,不论是网络方式还在非网络方式都能轻松实现,并支持对大屏的拼接和图像处理功能。
总体功能设计上围绕着立体化、高清化、智能化三大特点来建设。
五、 方案和特点
1、传输方案: 主干传输采用光纤的方式,分别建立办公网和监控信息网。监控信息的采集以数字为主,模拟为辅,重点高清,其他标清的方式;信息点不能够用数字方式传输到位的节点采用模拟方式延伸和扩展。 如下图:
传输特点:周界信息少、节点多的采集宜采用红苹果无源光网络或者是节点式光端机,这样即节省成本还容易管理;监舍等信息密集区域宜采用红苹果多业务光端机传输平台,使其最具性价比。 设备传输整合示意图:
应用特点:针对不同的应用需求分别采用最合适的光传输网络和设备,以达到最大程度的降低设备风险和传输风险,并提高系统安全性和效率。
2、 系统的整体建设构架:
特点说明:
高度的系统集成以视频监控为基础,结合了其他各个子系统,采用数字化的开放式接口,使得平台的管理能力更加完善。网络化的建设分布使得桌面应用和分控建设显得非常的灵活。
中心系统采用红苹果最新的PE90FH数字矩阵,方便的集成所有其他各个安防子系统比如:门禁、巡更、报警、出入口等。真正实现了一个中心统一管理的
2、 监舍的音/视频智能监控(PE5010视频智能分析模块)
按照要求需要对监舍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并设置一处音频对讲设备,便于监舍在押人员与和监管中心、值班干警的语音沟通。除对讲采取明装,并采取防暴措施外,其他均要求采用保密安装。
工作原理:根据监舍的活动噪声进行记录和分析,平时在切换监控的时候,同时可以监听到监舍内部的声音信息。当有打架等事件发生时其音频探头检测的异常声音会提高,我们有两种方式可实现声音的检测报警功能。第一种案:可在前端的音频探头上设置声波阀值,当超出一定分贝的时候输出开关量驱动本地的对讲设备,并自动上传管理中心的监控主机,中心接收到信号后即自动切换出视频信息和音频信息,实现直接的监听并可直接进行喊话警告等操作。第二种方案:是将传输到后端的音频信号接入DVR后可以设定声音阀值,当超出设定值即可联动管理软件自动切换出视频信息和音频信息,并可直接喊话和警告。如果是采用数字摄像机方式,则将音频探头先输入到网络摄像机,并在网络摄像机上设置阀值,也可在后端的流媒体服务器上设定报警阀值。 如图:
(环境声音监测正常) (环境声音监测异常自动弹出)
如上图:室内场景的智能分析,可以实现人流密度、异常行为等信息,可以启动预警措施,告知监管人员实时信息,并自动弹出画面,还可以自动联动IP广播设备,播放警告语音信息。
所有的信息统一接入监控专网,并关联PE90FH高清数字矩阵的系统联动和统一管理。
3、 周界报警和视频智能分析
配合周界红外对射形成可见和非可见防护结合。
在现有的周界视频防护上增加了视频智能分析设备PE5010 ,可以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监控特点,自动启动防御预案。可视防御和红外报警防御双重保障互为补充,并且结合围墙警戒区域的特点划定警示区域和警报区域。
如上图示:周界范围内设定防御区域,在此区域内出现、徘徊、逗留都可以启动预警措施,告知监管人员实时信息,并自动弹出画面,还可以自动联动IP广播设备,播放警告语音信息。
4、 高清出入口管理系统
出入口采用红苹果高清网络相机(PE8080)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可以快速识别单位车辆,并自动记录和提示相关信息给监控中心,门卫处也有分控显示系统可以实时监管相关信息。如果是社会车辆可以自动登记车辆信息、并只要输入驾驶者信息和车上人员信息即可自动打印许可登记表,将传统的人员手工登记升级成信息完整实时的自动化管理系统。
基于对车辆的安全检测,我们建立了一套动态的车辆底盘扫描系统,可以将进入/离开监所的车辆底盘进行完整的扫描,防止违禁物品的进入/离开。系统检测到可疑信息以后自动启动道闸关闭车辆行驶通道,并启动系统的紧急预案。 系统的方案图:
5、 GPS定位跟踪巡更系统(PE5060综合管理平台)
基于GPS和GSM移动通讯网的巡更监控系统借助于GIS电子地图为管理者实时提供巡逻人员的位置和状态监控,同时支持对讲功能和视频切换联动,全方位无盲区实时跟踪巡逻人员。确保监管人员的安全。
移动端也就是我们的手持端系统,它包括GPS接收模块、通信控制器及外围设备等组成。 其结构如图:
巡更系统关联了视频监控系统、语音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确保信息的全面覆盖和实时管理
巡逻人员通过GPS定位,通过终端设备和GSM移动网发送坐标给GPS控制中心端。中心采用回放等方式可以实时观察巡逻人员在GIS地图上的移动轨迹,同时调用视频监控子系统、视频门禁等实时查看人员状态。巡逻人员和监控室值班人员共享在押人员资料,配合各个监室的图像叠加,使管理者更清楚掌握哪些监室有危险分子,需要重点监视。通过与巡逻人员语音对讲和信息共享、视频观察和地图全局的信息显示,点、线、面结合实时动态了解犯人和周围环境状况。同时GIS地图分析和智能分析软件PE5010配合使用,在线查看巡逻人员和管理者位置,及时调配人员。提前防止越界、入侵、群体聚集斗殴等各类突发状况的发生。
兼容其他的系统说明:
1. 可视对讲(声音监测功能、监舍对讲)。 2. 可视门禁(异常刷卡、防尾随、胁迫码)。 3. 周界报警(红外对射、电网)。
4. 智能卡(RFID定位、越界提醒、出入管理、人数统计)。 5. 巡更系统(GPS定位轨迹、超限管理)。 6. 应急报警(手动、自动、胁迫)。
7. 巡视系统(分区域、分权限的管教巡视系统)。 参考设计方案附录: 看守所方案设计依据:
1.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2.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规范》(GA308-2001) 3.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1)
4. 《安全技术防范电视监控系统的系统构成与技术要求》GA/T367-2001 5. 《安全防范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GA/ 6.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7. 《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8.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87) 9.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 10. 《安全技术防范报警设备安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1997101. 11.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15211-1994101.
12.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GB/T 15408-1994101. 13.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10408.1-2000 14. 《入侵报警系统的系统构成与技术要求》GA/T368-2001 15.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系统构成与技术要求》GA/T394-2002 16.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2000 17. 《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1996 1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5) 19. 《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标准》(IEC364-4-41) 20. 《视音频编解码标准》(ITU H.263)
21. 《智能建筑安防系统的系统构成与总体要求》GB/T 50314-2000 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23. 《军博、软件工程国家标准》(GTB856)
24. 其他行业批准的或国家批准的相关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