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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扬尘专项整治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
2、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3、秦皇岛市《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施工扬尘以及工地内渣土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4、公司《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规定》
二、编制目标: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施工工地附近的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各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达标率97%以上,力争达标率100%。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秦皇半岛一区三期一组团1#6#7#8#楼。 2.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以南,秦皇岛市儿童福利院东南。
3、建筑部分: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2万M2,其中地下2000M2,
地上5万m2。
4、主楼:
1#楼: 总建筑面积13138.70M2,地上面积12023.7M2,地下面积1115.0M2;
6#楼: 总建筑面积13185.30M2,地上面积12049.5M2,地下面积1135.8M2;
7#楼: 总建筑面积13185.30M2,地上面积12049.5M2,地下面积1135.8M2;
8#楼: 总建筑面积13139.80M2,地上面积12049.5M2,地下面积1090.30M2;
5、主楼结构形式:地上27层、地下2层,钢筋砼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高度82.20m。
四、 组织机构
1、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党保付 副组长:黄致强 张雁清
成 员:衣利勇 张建新 白坡 赵忠生
2、应急处置小组
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各工种班组长组成。
五、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2、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坚固、美观;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3、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采用混凝土硬化;
4、现场出入口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6、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7、拆除构筑物时,四周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用洒水降尘;
8、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9、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对余料进行及时回收;
10、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
11、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遮盖严密;
12、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洒水抑尘,作业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3、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4、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增加洒水频次。
15、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6、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17、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六、监督检查、惩罚与奖励措施
1、 安全员对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员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进行自查自纠,各班组与项目部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并严格落实。
5、项目部在检查各作业班组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中,严格考核,对违反规定进行作业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反复违反的,情节严重班组处以1000元罚款;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表现突出的班组给予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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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秦皇半岛一区三期一组团1#6#7#8#楼工程 编制人: 职称: 批准人: 职称: 施工单位: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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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编制依据········································1
二、 编制目标········································1
三、 工程概况········································1
四、 组织机构········································2
五、 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2
六、监督检查、惩罚与奖励措施·························3
第二篇:施工现场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成都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施工前先砌施工区围墙,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密目网:
工程采用外脚手架密目网进行封闭,防止施工粉尘外扬,污染环境。
3、水泥库和搅拌站:
水泥库与搅拌站应设计成全封闭式,避免水泥袋表面的水泥面污染空气。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水泥袋,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
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四、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13、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第三篇:渣土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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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xx月17日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定实施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县(市)区为主体抓落实、部门监管抓督导、企业自律抓达标、齐抓共管治扬尘”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4号)要求,集中开展各类扬尘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头防范、过程监理、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全部符合要求;严厉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现渣土处置规范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区主次道路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等指标分别达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别达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达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区、济南高新区完成裸露土地绿化任务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区 降尘强度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xx%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xx同比改善xx%;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渣土运输、公路交通等领域,以土石方开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洁、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绿化、物料堆放、石料厂整治等为重点,分阶段、分行业治理,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督促各类建筑、拆迁、道路、管线、水利、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日常道路保洁内容,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白天进行湿式清扫,夜间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清扫的道路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道路养护单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产日清;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并落实防尘措施。
(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落实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撒漏。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四)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加快破
损山体恢复,加强造林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积极推进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
(五)物料堆存扬尘污染防治。各类堆场、露天仓库必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六)小石料厂综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重点,全面取缔非法石料厂。
三、具体措施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强化源头防范。
一是市环保局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开工许可、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管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包括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排水及防护措施设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并作为招投标依据;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三是市发改委、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在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渣土处置审批等源头环节,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强化过程监管。
市城乡建设委要强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监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台账,摸清底数,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开挖阶段施工现场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实;20xx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开工建设之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对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实行全过程监控,监控数据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市城管部门共享数据信息;同时在全市推行扬尘污染防治工程监理,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实现监理工作全覆盖。
3.强化分类控制。
一是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建筑和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遇到雾霾或四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二是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数据化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厉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工地类型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三是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关部门,于20xx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园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标、资质、信贷、评奖方面实行受限等惩戒措施。四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扬尘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凡落实不到位 的必须停工整顿,不达标准不得继续施工。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1.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化管理,提升市区清扫保洁标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扬尘易发路段排查摸底,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各类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加强道路保洁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道路规范化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保洁频次。对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间全覆盖冲刷作业、白天增加一遍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等机械化作业方式,对主次道路行车道进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的清洗作业;人工保洁采取一天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的方式,清除辅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类尘土积存死角,主次道路尘土计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内。三是遇雾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气,增加机扫和高压清洗频次,延长保洁时间,落实应急强化保洁措施。四是及时做好雨季道路冲刷、清淤保洁工作,地势平坦道路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桥洞桥涵等积水消除后xx小时之内完成清淤冲刷。
2.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损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时修复。二是科学制定道路施工计划,实行分段封闭道路开挖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产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3.公路扬尘污染控制。
篇二:襄樊市市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 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xx年8-xx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xx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xx年xx-xx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二xx年四月十九日
篇三:渣土监管方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市建委《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地需要进行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管理规定,工地在排放(受纳)余泥渣土前,应到区市政园林局下属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排放(受纳)证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纳)证或证件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禁止进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纳)作业。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及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并严格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根据“谁雇请,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建筑工地内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进行
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时,必须雇请取得余泥渣土准运证以及其他证照齐全的运输车辆进行余泥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已取得余泥渣土准用证的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名单可登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网站查询。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管理员制度,委任本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填写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工作台帐(包括余泥渣土装载量、装载和离开工地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路线、受纳场所等)。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各工地应于9月xx日前将本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过程 的监督,发现存在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规定情况的,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我局及下属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加强监督巡查, 并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履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职责的施工单位、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及强制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我局将按市建委的有关要求实施行业处理,采取通报批评、实施省级动态扣分、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等措施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
二xx年九月九日
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稿)
遵照张广宁市长指示,在市“创文”考察报告形成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各部门执法联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现就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的整改,分近期、远期两个步骤开展,目前侧重于近期,并循序渐进推动远期工作。工作目标是:近期目标是把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
紧密结合,通过各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效能,使“源头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的各个环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责权利紧密挂钩,通过经济引导和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建设、施工、运输企业的监管,促使他们不想、不敢违法,自觉担负起规范运输和排放的社会责任。远期目标是为使余泥渣土管理尽快驶向法制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在学习兄弟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先进经验,总结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用1至3年的时间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规章,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机构
由市城管局牵头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单位由市建委、市环卫局、市交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林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警支队、各区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现阶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管理和建设。
(1)市环卫局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市环卫局统计摸查现有余泥渣土去向,积极拓宽受纳渠道,在不影响国土和城市规划、不影响填方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建设、商业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条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所统筹分配机制,根据各片区排放要求,统筹分配余泥渣土受纳场所资源。
(2)逐宗审定和监管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各级环卫部门在审批建筑余泥渣土运输 和排放许可证时,应审定余泥渣土受纳场所,并负责监管持证人按审定场所弃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和建设。根据各片区城市建设规划,市规划局负责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选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委等建设管理部门配合,预估近期的弃土需求;市环卫局负责提出各片区的余泥渣土的受纳场容量计划和区位要求;属地区(县级市)政府负责规划选址落地,并组织受纳场建设,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配合加快有关审批手续。
2、适当开放白天运输时间、审批运输路线。为规范和降低余泥渣土运输的合法成本,打压非法运输余泥渣土车辆的生存空间,强化监管效能,解缓夜间管理压力,减少夜间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噪声扰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应酌情审批许可部分白天运输、排放余泥渣土。具体由环卫部门在审批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手续时,根据出泥点和受纳点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需要行驶的路线和时间,送交市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审定。
3、强化GPS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1)市交委负责GPS监管平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确保监管平台有序、有效运行;向各级管理部门开设余泥碴土运输车管理窗口和监管平台,使得市建委、环卫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监管和执法部门的管理信息适时和共享;负责监督、指导余泥渣土运输企业正确使用GPS系统设备,对故意不用或损坏GPS的单位给以责令整改、管理评价扣分、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
(2)市建委、城管局、环卫局、交警支队按各自职能利用分管平台加强对余泥渣土核准车辆的监管,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记录,并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全
篇四:渣土运输处置方案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Z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Z方案。城市管理部门会进行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工期、渣土运输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修改方案。渣土处Z方案的审查标准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建设单位名称: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20xx年xx月22日
注:表格所涉及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
二、工程概况
三、回填量处理: 基坑土方回填9036.95立方米 顶板土方回填2500.49立方米 回填土时间:20xx年xx月
第二部分:渣土运输
一、 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现场有关情况。
3、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程等。
4、《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林第301 号。
二、编制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及安全等要求编制,使建设单位各项要求得到有效保证。
2、服从生态、环保要求的原则。现场布Z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减少干扰,避免污染环境;运输沿途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积极利用既有条件,合理安排临时工程设施,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满足环保要求。
3、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保防护工作、从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资源配备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遵循贯标机制的原则。使ISxx000质量保证体系、ISOxx000环保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自始至终得到有效运行。
三、土层分部
1、 粘土(土层厚度约3m~5m);
2、 全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1m~2m); 3、 强风化辉长岩(岩层厚度约3m~4m); 4、 中风化辉长岩 详细请见勘察单位提供的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渣土产生情况
五、 渣土运输情况
1、 渣土弃Z场选择:吉山、孟塘、淳化第一农场。 2、 渣土运输期限
六、运输方案 方案一:吉山铁矿
篇五:土石方及渣土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海南中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xx年一月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工程名称:深圳湾填海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 《施工方案职责》
湘质监统编 施20xx-xx
应急救援预案
1、方针与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 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工程概况:
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土石方及渣土工程位于湖南大学计专校区内,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砖渣挖掘及建筑物基础的凿除、装卸、运输(包括土石方及渣土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卸土、卸土区平整,挖方区边坡整理,填方区的夯实碾压、整个土石方施工区域内施工期间的雨水及地下水排水、用地红线区域内挖填至设计标高后的场地平整光面碾压。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场区排水施工队伍及土方开挖队伍的配合。
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页: 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技术分析组和善后处理组。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专业救援组职责
4.1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4.1.1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4.1.2 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4.1.3 检查督促做好土方开挖工程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1.4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铁建设公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第四篇:河北省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河北省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日前出台的《河北省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确保全省扬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目标
建筑施工扬尘整治
2017年对全省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扬尘专项整治,达标率为95%;
2018年底前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
2017年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级城市城区道路达到70%;
2020年底前能进行机械化清扫的道路,实现机械化清扫全覆盖。
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
2017年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全部实现规范管理。
公路扬尘整治
2017年底前,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以机械化清扫为主,配合人工清扫,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基本无浮土;
2020年底前,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无浮土。 城市周边及农村环境整治
2017年秸秆焚烧环境卫星监测火点数量较2016年减少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2020年,环境卫星监测火点数量较2016年减少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2017年底前全省各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建立冲洗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
建筑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冲洗,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对于破损、缺失的围挡(围墙)及时修复或更换。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施工现场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焚烧。
混凝土搅拌站建立扬尘整治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厂区门口设置喷淋设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驶离生产厂区和归站均要进行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等。
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停止拆除作业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工业厂房、烟囱、高炉等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并实行向主管部门报备制度。 拆除作业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
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拆除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建筑渣土消纳场出入口要设置洗车台
建筑渣土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
建筑渣土消纳场要配备推铺及降尘洒水设备,作业进行洒水降尘。裸露堆体采取密闭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人工清扫道路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道路清扫作业采取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洒水联合作业模式,城市主干道每天机扫2至3次,其他道路至少机扫1次。
洒水(冲洗)车在冲刷作业时,做到不漏洒(漏冲),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对污染严重的路面进行反复冲洗,直至路见本色。
人工清扫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作业,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大风、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企业料场入棚、入仓存储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的钢铁、水泥、焦化等企业料场全面实现入棚、入仓存储。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及运输。 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及小型物料堆放场地,根据物料类别采用防尘网(布)对料堆表面全部覆盖,不得有裸露。
厂区内易产生扬尘的颗粒物料堆材料装卸必须采取抑尘措施,严禁沿途遗撒产生扬尘。有明确的规定的行业企业应在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适当增加长隧道内和大型桥梁的清扫频率
运载散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易抛洒、扬尘的散装物料车辆行驶公路时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
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每天至少清扫1次,清扫作业时确保不扬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根据路况及天气情况适时洒水除尘。
其他干线公路路段可根据路面污染程度、交通量大小等因素而定,加强路面清扫力度,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长隧道内和大型桥梁的清扫频率应适当增加。
每个乡镇建设一垃圾转运站
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同时,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力度,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对农村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选用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做到无露天焚烧、堆埋有防渗措施。
根据当地垃圾产量,通过新建或扩容改造当地垃圾处理场(厂),解决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一座转运站,必须配备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
4月至7月初开展扬尘综合整治百日专项行动
我省将2017年作为扬尘综合整治攻坚年,4月1日至11月30日为实施阶段,而且,4月至7月初将开展扬尘综合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省级各部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对扬尘防治不达标的单位和企业以及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实施公开曝光和问责。
2018-2020年为持续改进巩固成果阶段,确保全省扬尘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扬尘整治管控考核方案。以平均降尘量9吨/月·平方公里左右作为控制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问责范围。
建立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将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单位列入黑榜并向社会公布;一年内两次受到行政处罚的,停止企业投标资格。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针对扬尘防治措施单独列项评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在评审时进行扣分处理。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重拳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对重视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始终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列入红榜,在资质升级、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或加分。
第五篇:扬尘专项整治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
2、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3、秦皇岛市《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施工扬尘以及工地内渣土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4、公司《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规定》
二、编制目标: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施工工地附近的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各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达标率97%以上,力争达标率100%。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秦皇半岛一区三期一组团1#6#7#8#楼。 2.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以南,秦皇岛市儿童福利院东南。
3、建筑部分: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2万M2,其中地下2000M2,
地上5万m2。
4、主楼:
1#楼: 总建筑面积13138.70M2,地上面积12023.7M2,地下面积1115.0M2;
6#楼: 总建筑面积13185.30M2,地上面积12049.5M2,地下面积1135.8M2;
7#楼: 总建筑面积13185.30M2,地上面积12049.5M2,地下面积1135.8M2;
8#楼: 总建筑面积13139.80M2,地上面积12049.5M2,地下面积1090.30M2;
5、主楼结构形式:地上27层、地下2层,钢筋砼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高度82.20m。
四、 组织机构
1、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党保付 副组长:黄致强 张雁清
成 员:衣利勇 张建新 白坡 赵忠生
2、应急处置小组
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各工种班组长组成。
五、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2、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坚固、美观;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3、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采用混凝土硬化;
4、现场出入口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6、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7、拆除构筑物时,四周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用洒水降尘;
8、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9、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对余料进行及时回收;
10、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
11、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遮盖严密;
12、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洒水抑尘,作业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3、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4、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增加洒水频次。
15、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6、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17、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六、监督检查、惩罚与奖励措施
1、 安全员对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员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进行自查自纠,各班组与项目部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并严格落实。
5、项目部在检查各作业班组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中,严格考核,对违反规定进行作业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反复违反的,情节严重班组处以1000元罚款;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表现突出的班组给予1000元奖励;
4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秦皇半岛一区三期一组团1#6#7#8#楼工程 编制人: 职称: 批准人: 职称: 施工单位: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
目 录
一、 编制依据········································1
二、 编制目标········································1
三、 工程概况········································1
四、 组织机构········································2
五、 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2
六、监督检查、惩罚与奖励措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