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爱心捐助活动方案(合集)

时间:2022-09-28 07:00:1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2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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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助学爱心捐助活动方案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及原则。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二、“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三、“金秋助学”活动要求。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qq.com。

地址:xx。

第二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2.“助学・圆梦”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第三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各工委、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四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扶危济困、互助进步的传统美德和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帮助更多的寒门学子圆梦大学,结合XX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困难职工家庭中20XX年应届高考大学新生为重点资助对象,启动实施“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扶贫扶智助学圆梦

二、资助对象

1.“全国扶贫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户(下同)中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及以上并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享受资助政策);

2.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及以上并被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下同)。

三、资助标准

根据募集资金确定资助标准。

四、申请条件

1.家庭确实贫困,且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困难职工家庭中20XX年应届高考录取的大学新生;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未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实际入学的大学新生。

五、申请程序

8月10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新生填写对应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到对应单位进行申请。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

1、个人申请。通过XX县政府网XX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也可向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或乡镇团委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将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信息截图)、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四份材料各一式两份)交到所在乡镇团委,由乡镇团委统一收集上报,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到县扶贫办、县教体局加盖公章。

2、初审汇总。各乡镇团委统一收集汇总并填写《“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乡镇扶贫办初审公示后,将统计表及每名学生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信息截图)、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交到团县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XX

3、核查审定。经县教体局资助中心查询录取情况、核对学生身份信息,县扶贫办信息中心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情况后,确定拟资助对象,提交“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予以审定受资助人员名单。

4、资金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助学档案,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有关单位,采取银行转账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助学金。

(二)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新生

向监护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交资助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各单位将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帮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X。经县总工会审核公示后,提交“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领导小组予以审定受资助人员名单,由县总工会统一发放助学金。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7月5日―7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及各帮扶责任人要针对贫困学子家庭的实际困难,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展现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报道他们渴望用知识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积极发动身边爱心企业、社会团体、杰出人士捐资助学,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传播“扶贫扶智”活动的思想理念,引起社会共鸣。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8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县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和典型事迹及人物的报道。县委统战部统筹活动的开展,整合各部门助学资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筹集善款。县工商联负责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及个人踊跃捐助善款,做好捐赠资金的管理、拨付等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单位积极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资助学,组织受助学子与资助方座谈、爱心企业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开展假期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丰富圆梦助学内容。县扶贫办负责审核学生家庭建档立卡情况。县教体局负责受助学生入学情况及相关信息审核。XX高中、XX一中等高中要广泛宣川,建立受助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做好本校受助学生助学金及时全额发放,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等。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协同各单位负责筹备相关节目,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学生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快速地核定资助对象的相关信息,建立受助学生档案。

(三)总结深化(8月15日―8月31日)

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表彰爱心企业(个人),帮助受助学生表达圆梦心情、讲述感恩心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潢高、一中等高中以“六个一”(附件4)为载体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长期关注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受助学生坚定信念、懂得感恩。

七、活动要求

(一)统一活动,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行动,统一主题,统一口号,统一步调,确保“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主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微信群、微博、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大容量、高密度地开展“扶贫扶智――XX县20XX年脱贫攻坚助学活动”主题宣传活动,解读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爱,有效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协助解决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发掘典型,展现形象。充分挖掘家贫志坚的优秀学生典型,以寻访励志故事为主,真实反映当代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态,通过捐资助学、捐岗助学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支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和事迹、助学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树立助人自助的公益理念,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

(四)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各乡镇要及时广泛宣传,各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协助申报,确保不漏一人,上报信息必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8月10日之后一般不再受理助学申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保证受助方信息真实,数据准确,不泄露个人信息。募集的捐款均通过XX县企业扶贫协会进入全县统一的助学平台,要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爱心善款专款专用、捐资工作公开透明、资金拨付安全快捷。

(五)爱心互动,回馈社会。受助学生要客观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自觉树立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同社会各界一同树立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信心,用优异的表现回馈社会关切。

第五篇: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在我校的学生中,家庭经济条件差别较大。由于家庭经济的限制,挣扎在上学与失学的边缘线。我校建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会,每年举行募捐仪式。倡议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手拉手、献爱心、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共创和谐校园。一方面培养学生的爱心和同情心,弘扬时代新风尚;另一方面资助表现较好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资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同学的温暖、集体的温暖,鼓足信心,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完成学业。

二、活动主题:

献出一片爱,温暖一颗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过程:

1、宣传发动,倡议筹集捐款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各班主任指导班委、团支部在班上倡议,发动全班同学为基金会捐款,并筹集款项。在11月30日升旗仪式前,各班各团支部向爱心助学基金会上报捐款金额,各班同时报班级人数、捐款十元以上学生名单。

2、捐款阶段。(另行举行)

捐款:安排部分老师作教师捐款代表;各班班长作学生捐款代表,在升旗时站在队伍的第一排,然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依次序捐款。

3、受助学生于在学校统一接受资助。(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受捐仪式议程:(另行举行)

1、学校领导致辞。

2、学校爱心助学基金会作年度基金会财务报告。

3、受捐助学生代表发言。

4、表彰爱心教师、学生、爱心班级。

5、学校领导公布表现较好但家庭经济贫困接受资助的同学名单。

六、关于爱心班级、爱心使者的评定办法:(另行举行)

1、爱心班级:募捐活动中,按班级人平均捐款排序,其中第一名为爱心班级,加班级考核分4分,学校颁发奖状。根据募捐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班级考核分3、2、1分。

2、爱心使者:募捐活动中,捐款较多的同学为爱心使者,学校颁发证书。

第六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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