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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一、活动基本情况
主办单位: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世纪证券景德镇营业部、江西电信景德镇分公司、景德镇摄影网
活动主题:爱心助朝阳,世纪筑栋梁
活动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举办地点:浮梁县瑶里镇高岭小学
参与人员:市新闻出版局、世纪证券景德镇营业部、江西电信景德镇分公司、景德镇摄影网、瑶里镇政府领导、瑶里镇高岭小学全体师生、日报、晚报、电视台等随行记者
二、活动流程
活动成员当日8:00在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昌江大道)集合,统一坐车去往高岭小学,参与活动成员每人附带5本图书捐赠给高岭
小学爱心阅览室,活动9点半在高岭小学操场开始(不设座)。
1、09:30活动仪式开始,高岭小学校长(瑶里镇领导)主持仪式,介绍参加活动的人员;(主要人员名单与主办单位情况提前沟通)
2、学生代表给主办方代表佩戴红领巾;(校方提前做好沟通,安排好)
3、主办方代表讲话(世纪证券廖总,摄影网张版主讲话;)
4、爱心阅览室授牌仪式。(世纪证券廖总,电信张总共同向镇领导、校长授牌;)
5、出版局郑局捐赠课外图书给小学生,主办方代表捐赠学习用品。(活动前三天把图书分为6捆用红绸带绑好放置在出版局,活动当天随车带去)
6、高岭小学学生代表发言
7、高岭小学全体学生大合唱。(由学生代表指挥合唱,合唱曲目:让我们荡起双桨等,校方落实)
8、全体活动成员合影
9、户外活动,与同学们开展文体活动(如踢毽子、丢手绢、打羽毛球等)(约一个小时);(世纪证券员工叶飞,段新裴负责。)参加活动成员一同参观爱心阅览室。
10、活动结束。活动成员游览瓷业圣山――高岭矿山遗址公园
11、游览结束,活动成员就餐。(倪玉佳负责联系,预计5桌)
12、下午在东埠古街摄友自由创作,世纪证券、江西电信员工配合
13、返回(各主办方负责人确认联系回程人员)
三、准备事项
1、活动前期与瑶里镇领导、高岭小学校长的接洽与联系。(郑局、倪玉佳负责)
2、活动前三天联系安排好车辆,联系电视台,日报,晚报记者;(郑局负责)
3、活动前三天联系确认摄像录制人员,落实活动中餐酒水。(电信张总负责)
4、活动前三天确认参与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李瑾负责)
5、活动前三天联系落实活动中餐,爱心阅览室挂图。(郑局,倪玉佳负责)
6、活动前三天采办好所需捐赠的文体与学习用品,准备好我们所捐赠图书的纸箱。(李瑾,吴冬菊负责)
7、与同学们开展文体活动的节目于活动前三天确定,并与校方沟通。活动过程中,注意学生的安全;(校方xx负责)
8、提前联系设计制作爱心阅览室铜牌,活动横幅,大巴车两边横幅,授牌红绸(带红花),捆书红绸(6根);(倪玉佳负责联系)备注:横幅内容:“世纪证券、江西电信、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景德镇摄影网爱心助学活动”,爱心阅览室铜牌,落款:世纪证券、江西电信、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景德镇摄影网爱心捐助”
9、书架提前定制。(李瑾负责)
10、书架、捐赠大部分图书提前上架,操场活动桌子(摆放捐赠图书,爱心阅览室铜牌等物品),爱心阅览室喷绘与挂图,现场活动条幅悬挂、红领巾等物料,于活动前一天到现场布置完毕;(郑局,倪玉佳,李瑾负责,校方配合)
11、活动当日,音响于9点钟之前准备完毕,准备好红领巾,摆放捐赠物品的桌子(由校方xxx负责);
12、为保证物资安全,捐赠书籍、学习用品、爱心阅览室标牌、活动中餐酒水等随车随人于活动当天带去。(倪玉佳,李瑾,吴冬菊负责)
13、活动当天参与活动成员另每人捐赠五本图书,收集后需要两个纸箱放置,到活动地点后安排人把我们所捐赠的图书上架。(摄影网张版主负责)
14、摄影网安排好人员进行活动全程摄影、摄像,记录好活动的花絮;(摄影网张版主负责协调)
15、领导讲话稿、新闻通稿于活动前一日确定,并给相关领导过目;
四、活动领导、工作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郑鹏
副组长:廖彩云、张建中
成员:
工作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预算
1、制作爱心阅览室铜牌(预计:180元)
2、授牌红绸(带红花),捆书红绸(预计:20元)
3、横幅,条幅(现场活动悬挂横幅,活动成员随行横幅,大巴车两边横幅共四条)制作(预计:600元)
4、爱心阅览室喷绘挂图,300册课外读物共价值5082.10元(由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捐助)
5、红领巾10条(预计:10元)
6、爱心阅览室书架(3个1米)(预计:1500元)(李瑾负责联系定制)
7、送书架及书籍来回包卡车费用(预计:400元)
8、课外文体活动用品(羽毛球、乒乓球、排球、足球、跳绳等)(预计20XX元)(李瑾、吴冬菊负责采办)
9、无线扩音话筒(预计:490元)
10、来回包车费用(预计:800元45座)(郑局负责联系)
11、27名小学生学习用品(预计:50元/份另附加互动活动中的小礼品150元共计:1500元)(李瑾、吴冬菊负责采办)
12、中午活动午餐费用(预计:400/桌五桌共计:XX元)(郑局,倪玉佳负责联系)
13、中午活动酒水(预计:500元)(张总负责提前联系)
附:预计此次活动费用合计共需花费:10000元
第二篇: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建家、强家、暖家、爱家”专项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落实教育扶贫、教育脱贫战略举措。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如下助学方案。
一、金秋助学的对象
20xx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个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1、在xx市范围内工作;
2、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
3、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加入了工会组织;
4、子女必须是20xx年考取大学一本、二本的国家统招学生;
5、没有享受社会其他助学资助;
二、困难职工、农民工的界定
困难职工界定:符合以下条中其中一个困难条即可界定为困难职工。
1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线(以低保证为唯一鉴定条),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倍以内,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残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贡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0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0元),其他1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人均0元),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7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人均0元)。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具体鉴定标准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
4困难农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条任意一个困难条外,还需要符合户口为农业户口、在所在单位务工满一年二个条。
三、金秋助学指标和名额分配
市总工会本级20xx年金秋助学名额为200名。100名分配至县(市、区)和xx开发区。于都县、赣县、兴国县、南康区、贡区个人口较多的县(区)各分配6名,其余县(市、区)和xx开发区各分配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市直属改制企业上报人员名单中确定。
四、金秋助学金额
20xx年金秋助学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的2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发给助学金000元。
五、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其家长到所在单位工会领取“xx市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申报表和困难职工登记表”据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1张1寸免冠彩照;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
(4)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若无法提供则需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同时根据致困原因,提供佐证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必须有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的审核盖;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本人三级以上残疾、家属三级以上残疾):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大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诊断书,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本人及家属残疾致困的家庭须提供三级以上伤残证复印和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
(3)意外灾害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费用支出票据复印;
农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
2、单位工会对职工(农民工)填写的助学申报表及各种证明原进行核实,提出初选名单,并将各种证明复印附在申报表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于8月10日前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xx市南河路6----1号)。
3、将受助对象名单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4、将资助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
六、几点要求
1、金秋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和做人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工会要按照赣市工办通〔2016〕4号要求为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并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
3、列为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和困难劳模子女优先考虑。
4、各级工会要为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办理“工会龙卡●普惠卡”,20xx年助学金的发放原则上全部转账到资助对象的“工会龙卡●普惠卡”上。
5、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助学方案,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初定于8月22日左右在xx举行,请部分受助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具体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第三篇: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让我们的孩子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
2、学习入团誓词
3、与山区孩子互赠书信、贺卡,交流感情
4、向山区小学生捐赠衣物、图书和学习用品
5、与山区孩子互动,开展趣味运动会
6、与山区孩子同吃一顿饭,体验他们的生活
7、参与山亭区城头镇青少年犯罪教育警示基地
三、准备工作
1、向全班同学和家长发出活动倡议书。
2、与山区小学联系,确定人数,沟通活动内容
3、与城头镇检察室联系,确定活动时间等相关事宜
4、前期踩点,规划活动路线
5、召开家委会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应急预案等
6、订制队旗,条幅,花圈、车贴、气球等活动所需物品,购买为山区小区捐赠的篮球、乒乓球拍、跳绳等物品
7、征集、整理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
8、确定参与人数,确定车辆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日(周六全天)
五、活动安排
1、7:50在十五中校内集合,8:00准时出发。
2、9:00到达山亭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学习入团誓词、合影
3、10:30到达山亭白龙湾小学,活动内容有整队、手拉手仪式、互换贺卡、合影留念、趣味运动会、一起共进午餐
4、13:30准时点名出发,14:20到达山亭城头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5、16:00准时返程,预计17:30前到达十五中学校,活动结束。
第四篇:助学爱心捐助活动方案
各工委、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五篇: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民政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关于开展xx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教发〔xx〕58号)精神和xx实际,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联合发起“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现将xx年结对助学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资助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条件如下:
(一)大学生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按温教发〔xx〕58号文件和xx区慈善总会〔20xx〕21号文件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对象
1.xx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2.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居民子女。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xx区泽雅镇中小学读书的学生均可申请助学:
1.笫一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学校辖区内中小学的寄宿学生;
2.笫二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校辖区内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资助对象
根据《xx区扶残助残若干规定》(温瓯办发〔20xx〕175号),在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的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xx区残联申报。各校应协助区残联做好这部分学生的申报工作。
二、资助渠道与标准
(一)资助渠道
xx区慈善总会与xx区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按1∶1比例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由区残联负责资助。
(二)资助标准
1.高中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2.泽雅镇中、小学住宿生每人每年1200元;泽雅镇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五类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上述学生加上财政营养餐补助和山区住宿生补助后学校免费提供营养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求资助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xx年度爱心温州.结对助学申请表》,按以下要求上报:
1.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申报程序
普通高中贫困生于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网上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成功提交后携带网络要求上传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到学校核对确认后由学校上传网络。高中新生需同时上传中考分数成绩单和高中录取通知书;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⑴笫一类助学对象的材料要求:
泽雅镇中小学的寄宿学生以学校的住宿名册为准。
⑵笫二类助学对象的材料要求:
泽雅镇中小学的低保家庭子女、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提供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低保证等证件;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泽雅中心校于xx年9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区内中小学资助对象的有关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建档,区教育局组织审核。泽雅镇中小学助学名册由学校上报泽雅中心学校初审,泽雅中心学校要逐个学生核实,杜绝学校虚报冒领,名单确定后再统一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普通高中学生结对助学名册由所在学校在“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网上初审后,汇总证明材料统一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区外普高的学生审报材料直接由区慈善总会统一建档、审核。
(三)各高中要开展宣传,公布贫困生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程序;高中新生和高中在读贫困生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核、汇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档案;各类学校落实助学联络员,做好助学资金接收,协助慈善总会做好助学资金分配和发放工作;提供贫困生及捐赠人的典型事例,协助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六篇:助学爱心捐助活动方案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