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4-05-09 22:26:4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3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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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公司规章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请各个员工务必遵循。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周日值班由公司领导统一安排,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或3天以上的,由公司领导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

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二篇: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一、有关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午时: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午时:12:00―19:00

二、有关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需具体体现:

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午时: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来源理。

三、有关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回到时间,回到时需填写回到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回到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四、有关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有关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明确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第三篇: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①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②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①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42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②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③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第四条 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即使本月实际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办公室。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

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1.2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对旷工的处理

4.2.1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x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第五篇: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DD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DD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DD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第六篇: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一.请假首先需经各小组负责人处报备、申请

二.经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则到行政部报备、申请

三.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补请假条则先有各小组负责人提前代填写请假条交行政部,待请假人回来到行政部补签字

五.管理层请假需向上级主管报备、申请

六.各部门原则上一天只允许有一个同事请假、超出一人则扣罚小组负责人当月奖金50元/累加翻倍(奖金无则补助里扣除)(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需向xx报备、未报备按本规定处理)

七.(各小组负责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请假权限、请假2天需找xx报备、申请。3天(含)以上需经xx同意方可请假

八.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九.本通知即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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