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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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违反上班公司规章制度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店主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第二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宗旨

立足文化领域,寻求生存空间;放眼各行各业,尽享传媒服务;

纪律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保守机密,讲究信用,诚信为本;不谋私利,不损人利已,守法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东会决议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

2、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50%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资、减资、变更股东,修改章程时要形成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65%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决议。

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经股东会产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规章制度,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有关文件,主管公司财务和人事,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二、公司总监、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产生,并由本公司股东出任,全面监督、审计公司财务、人事及经营行为,其职责是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经理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目的实施,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参与其它公司的管理时,必须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公司总部会计、出纳员由董事长直接决定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现金收付、银行汇兑业务,兼职负责公司的接待和办公室文秘档案等工作。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内部立核算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其负责人直接聘任,但必须报公司总部备案和核准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考察,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负责保管和驾驶车辆。公司总部员工、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立核算部门员工应一视同仁,为公司家庭中的一分子,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如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票印分离、帐物分离。

一、出纳员:负责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和支票、汇票等银行汇总业务;做好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分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票内容与合同款额必须相符,同时所有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

二、会计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分管现金总帐和银行存款总帐;担负各种往来帐户及各种年、月、季度报表、财务分析以及成本、盈亏核算业务;核实出纳员收款、付款凭证;管理收款、付款原始发票的领用以及支票、汇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三、出纳与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出纳员每月月末将记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统一交会计处,由会计分类记帐、结帐和做报表,报表一式两份,报税务机关一份,送股东传阅审核一份。出纳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会计的总帐金额以及实际现金、银行存款额三者之间必须相符,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长和总监、监事有权查阅财务会计帐。政府审计机关或税务部门需要查阅财务会计帐时,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准查阅公司帐务。公司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立核算部门同时必须按本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帐务,每季度或每年年终必须接受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五、公司总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立核算部门的所有支出条据要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得报帐和入帐,已报帐或已入帐的,由经管人承担。公司总部每笔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董事长批准,每笔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股东会同意后董事长签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调动资金。公司内部立核算部门每笔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公司核准,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机构每笔2000元(dm及书刊印制费除外)以上的开支须报公司备案核准后方可开支,其负责运营的dm及书刊的印制费开支应控制在该项目的广告收入及发行收入之内,并可凭印制合同、印制单位发票和印制数量支出,但最多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须报公司总部核准后再支出。上述标准以下的开支由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立核算部门必须在房租、水电费、dm印刷费和投递费、书刊印刷编辑费、员工工资、招待费、办公费项目内开支,除此之外,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乱花。一切未经按上述权限和支出范围核准签字审批的支出,公司在审计其财务时不予认可其该笔支出帐务。

六、公司总部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立核算部门的一切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对铺张浪费,开支要有计划,末经股东会、董事长及各授权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同意,一律不准提前擅自支出。公司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必须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线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办事招待,必须征得董事长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立核算部门的所有开支必须要有发票,白头条据不得入帐。如确实没有正式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签字,说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各授权负责人同意并换取正式发票后方可入帐。

七、房费按租房协议和租房单位开据的发票报帐处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如需调整,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公司收付款时2000元以上的现金一律实行转帐。

九、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收入必须按时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机构的基本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若发现现金挪用现象,按挪用金额的20%予以罚款处理,重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公司原则上不得给外单位和公司员工借款,如员工确实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在一个月之内必须还清。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立核算部门的员工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在各个项目运做时,涉及到收付帐业务的,业务经办或财务人员自开发票之日起,一般在当月收回现金,最迟不能超过项目结束时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公司总部分管经理或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

十二、公司必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财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机构亦同样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会计私章。

十三、公司总部内部立核算部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管理,若出现不遵从此财务管理制度行为,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续经营中仍出现违规现象,公司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负责人承担。

十四、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为其所配备的专柜,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发票、支票、汇票由会计负责领取,存放于公司为其配备的专柜,专门由其保管,并将发票、支票、汇票编号后统一造册登记,同时将登记册交行财部主任保管存档。

项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报是投资的前提条件。在投资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对方的身份、实际财务、物力、信誉以及实实在在的能够实际得到利润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重投资项目,必须慎重并熟知市场运作手段。

二、投资项目,必须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才能指定专人进行市场调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须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确表示考察的意见,然后报公司确定,重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提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三、未经考察和市场调查的项目不得进行投资;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项,其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立核算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托的经营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未经公司授权和核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其它业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终止其运营合同,撤销授权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分公司或内部立核算部门负责人承担。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长、总经理由股东会产生以外,其余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公司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产生。

二、公司的中层人员是否聘任,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聘任,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考察并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员工在聘任前经过提名-考察-试用三个阶段才能正式确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

四、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专门设计制作人员及编辑人员除外)的工资分为三部分,底薪佣金奖金,底薪根据本人的业绩进行确定,提成工资(佣金)按本人的业绩比例进行佣金提成,奖金按业绩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实行无业绩无底薪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具体员工工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详见公司员工工资标准)。

五、公司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聘用劳动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立核算部门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代表公司签约。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往或者到场,可以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对外签约,对外签约的被授权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授权托书"。

三、不属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定的各类合同,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立核算部门对外签约,必须在公司授权托签约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签约,否则,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其负责人承担。

四、签订重合同必须经过详细认真考察,并提交股东会研究,未经股东会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对外签约。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在运作项目时与所有业务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款额与发票款额必须相符,严禁票据不符,否则公司终止该笔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负责人和当事人承担。

六、公司的《广告业发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一律由行财管理中心专人专柜保管,统一编号,并予以造册登记,领用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机构员工领用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书和合同一律不准事先盖章。

七、公司各分支机构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并由其负责人统一保管,并以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名义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对外签约。公司证章管理制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一律由董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使用公司证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必须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专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管,若使用不当,造成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自行承担。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每月(季)财务结算后,会计应将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验资文件、会计帐薄)一律存入专柜,装订成册,交于行财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档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及各类管理考核细则一律单列存放。

三、员工档案:公司员工档案一律装订好单列存放。

四、合同档案:(包括企业法人授权托书存根、劳动合同、各类协议、广告业发布合同)单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

五、文件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有关文件一律单列存放。

六、来文档案:其它单位来文由分管经理、总监阅后一律单行存放。

七、项目档案:一律按机密文件处理,单行存放,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处理程序

公司对内部行文时,一律以"甘传字"加文号出现。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各内部立核算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内外行文,各分支机构若由于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须按程序并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向公司总部上报项目运作请示文件,待公司总部同意后予以下发文件后再执行。公司托各分支机构运作的图书编辑或文化赛事推广项目需要成立编辑员会或赛事组会的由公司协调成立该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编辑员会xx分会或赛事组会xx分会的名义开展该项目运作。编辑员会或赛事组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所有者权益)。

一、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必须提取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法定公积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再发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业及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必须扣除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规章制度从20xx年x月xx日起执行。

第三篇:员工工作纪律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严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游戏、聊天等娱乐活动。

(二)请休假需遵守公司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休假流程。

1、三级经理请休假时向总经理报备审核。

2、员工请休假1天之内,向所在室三级经理报备审核,向综合调度室提交请、休假审批表”。

3、员工请休假1天以上,除向所在室三级经理报备审核外,还需向分管领导报备审核,向综合调度室提交“中心请、休假审批表”。

4、请休假如涉及出省,必须向总经理报备审核,向综合调度室提交“离开维护地点审批表”。

(三)工作期间外出需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外出打卡流程

1、工作期间外出如不能按时打卡。员工向三级经理报备审核,三级经理向分管领导报备审核。

2、工作期间已打卡,但还需外出,需向所在室的三级经理口头报备。

(四)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文处理,跟踪公文布置工作进展和材料上报。

(五)工作态度端正,完成工作及时、完成质量高、认真对待并完成室负责人安排布置的`工作。

(六)保持手机24小时接听能力。

(七)履行中心关于消防、安全、信息保密制度。

(八)按照分工及时保持办公区域和会议室内的卫生清洁。

(九)及时参加公司各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

中心工作纪律要求为暂行办法,后期将修订纳入个人绩效考评,采取扣分制,视不同情况进行扣减。

第四篇:员工工作纪律制度

一、 目的和范围

1. 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规范每个员工的劳动行为,使其尽到劳动责任,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车间在职员工和实习期员工。

二、 管理机构和职责

1. 生产车间主任是全厂车间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工序组长的劳动纪律。

2. 组长是本组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组职工的劳动纪律。

3. 各组长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车间主任核实真实性并及时上报到人事部。

4. 各工序组长要及时关注车间机器运转状况、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车间主任反映。

三、 工作纪律:

1.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组长或车间主任等管理人员安排,有争议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对拒不执行管理人员安排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出相应处罚;屡犯不改的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理。

2. 公司员工一律不准参与和支持闹事;一律不准组织、煽动、参与未经批准的罢工、游行;一律不准参与和支持一切非法组织的非法活动,违者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处理。

3. 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4. 生产员工要将生产后的半成品放置相应的区域,并整齐摆放好,贴好产品标识卡(注明产品名称、数量和生产日期)。

5. 打包后的成品填写入库单并让车间主任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库,放入相应的成品区域摆放整齐,贴好产品标识卡。无产品入库单坚决不能入库。

6. 非设备操作人员,在未经允许或有监控人员在场指导情况下,严禁私自操作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 公司现配备有电铃,员工上班、吃饭、下班时间严格按铃声响起后执行,发现有上班铃声响起还未到岗的或下班铃声未响已经离开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8. 下班时整理作业现场,关闭所有设备电源开关,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上好门锁,各工序组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四、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统一配戴在左边胸前,未按规定佩戴上岗证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若上岗证残旧、破损、污染,凭旧上岗证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上岗证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规定打卡严格按照员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执行对应处罚。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车间主任签字说明。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打卡现象,违反者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执行对应处罚。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失卡期间的在岗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五、 安全操作规范:

1. 生产车间组长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设入使用。

2. 员工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仔细阅读机器说明书,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要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 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 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作业。

6. 车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险物品进入。

六、 行为纪律

1. 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赔尝该物品市场价格双倍处罚,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 在班时间统一着装公司配发的工作服,衣着不整(如穿拖鞋、短裤、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 凡配有摩托车或自行车上下班的员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骑摩托车者出入大门上下班期间须戴头盔,否则,扣5元/次,不听劝告者后果自负。

4.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乱扔杂物,如发现车间垃圾含有价值物,经查实每次对车间主任和责任人视情罚款30-500元不等。

5. 禁止在厂区、餐厅、仓库、车间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30元。如需抽烟必须到厂区外。

6.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罚款100-10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7.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500元并辞退。

8. 对公司领导或外来客户行为或语言不尊者,视情罚款30元/次,为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9. 违反会议或培训纪律(迟到、无故不到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手机铃响、扰乱会议秩序),给予员工每次30元罚款。

10. 餐厅就餐不按顺序排队、加塞者,罚款20元/人次;浪费饭菜过多者,罚款30元/次;

11. 其他违规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均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严重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在下一新制度出来之前作废。各部门必须极力配合!

第五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一、日常规范

1.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2.如无特殊情况不准迟到,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3.有特殊情况请假,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除当天3倍工资。

4.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等。

9.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办公用品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节约使用。

11、公司假期规定(如无较紧急项目或其他突发事情及需加班完成项目)均按国家法定节假日要求放假。

二、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5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5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6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以上假期逾期内公司不予发放薪水。

三、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四、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7.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并给予处罚或者罚款。

第六篇:违反上班公司规章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员交卸。

2、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单位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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