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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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制度规定

所谓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和发现错弊,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以职责分工为基础所设计实施的,对单位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控制和协调的一种内部管理制度。不管企业是大还是小,都必须健全。否则会至使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于造成经济损失。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的制约。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5、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概括地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职权和程序控制、检控制约控制、记录控制、实物控制、和稽核控制等内容。

一、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为了预防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错弊,必须实施不相容职务的严格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应将其中不相容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来承担。一般而言,企业中以下职务应以分离

1、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与执行职务

2、经济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职务

3、经济业务记录与财产保管职务

4、经济业务记录,财产保管与稽核职务

5、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记录职务

6、对原发性风险峰进行程序性控制的职务

二、职权和程序控制

由于企业经济活动分工的存在,按经济责任的要求,必须对每一工作岗位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使之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从而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静态的职权控制。这一控制要求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或批准才能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批准不得接触这些业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从动态上控制经济业务的错*应当将企业的各类管理经济业务划分为若干步骤,进行程序控制。如销售业务可以分为:销售政策的制度与授权,讨价还价并开具发票。收款并存入银行,发货,入帐等步骤。任何经济业务都应划分为授权、核准、执行、记录、稽核等几个程序。并交由不同人员来办理。

三、检控制约控制

为了预防发现错弊,凡办理原发性风险的经济业务时,都应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设计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措施予以严格控制。其中由上下两级参加核查签署所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纵向牵制关系。如费用报销时的审批时形成的关系;由平行且无隶属关系的两个及两个及以上的参加核查签署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横向牵制关系。如开票与收款,会计与出纳等的工作关系。

四、记录控制

记录是经济业务载体化工作。内部会计控制中凭证控制的基础和关键。严格的`凭证控制应包括:

1、设计合适的凭证格式及传递程序。建立凭证的领用,缴销手续和清查制度,对发票、收据、支票等重要凭证建立领缴存辅助帐

2、所有凭证都应预先统一连续编号。注明各联次的用途以便进行完整性控制和程序性控制。

3、办理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取得或填制凭证。并明确检控制约责任。一旦发生错弊凭证就成为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证据。

五、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指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各种控制措施。包括:

1、实物限制接近。即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财产物资和控制财产物资流转的记录。对于容易发生错弊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其他易于转移的实物限制接近制度。

2、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经济业务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财产物资的实存量和质量。

六、独立的稽核控制

它是为了验证另一个执行的经济活动及记录结果所进行的独立监察控制。主要包括:

1、对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的稽核

2、帐证表等会计资料的稽核

3、财产清查。银行存款余额的调节等帐实核对

由于小型企业人员较少,为了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在设置和责权划分上所设置三个岗位。

1、会计主管兼总帐会计。职责是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负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并负责编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成本核算工作。

2、出纳岗位。负责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具体业务。如记录日记帐,处理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审报、缴纳税金、备用金核算等。

3、明细帐会计岗位兼稽核。负责各种明细帐的登记工作。帐目的定期核对工作,财产清查的安排与实施工作等。

由于岗位设置较少,在职责划分上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如出纳、总帐与稽核;出纳与总帐、明细帐的分离等。

对于财务收支处理权限可按以下思路设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财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由财会按此计划控制各种开支,做到每笔都由厂长批准。一方面强化厂长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会计业务的控制环节。小型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不多,由厂长对每一笔开支进行审批是可行的。

总之,随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对其会计制度的设立也会有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的方法。规范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将越来越南受到人们的重视。

第二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公司印章分为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戳记五大类。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领导机构一定职责、权力的印信凭证,如:董事会章、公司公章等。

(二)专用印章代表某项专门业务内容和权力,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超过其限定范围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审计专用章等。

(三)钢印是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对,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压出印迹的印章,多用于加盖各种证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图章,加盖个人名章可做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五)戳记是刻有一定字样的,带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财务单据上的“现金收讫”,公文处理中所用的收文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条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点:

(一)权威性。代表一个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权利。

(二)凭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门或本人对事务起证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加盖本公司、本部门印章才能生效。

(三)标志作用。代表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标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名称变更后,即可刻制董事会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其他印章应填写《刻制印章审批单》(格式见附表1),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载明印章名称、印模和保管人员姓名等事项(备案表格式见附表2),然后颁发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启用时间。启用印章的通知应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内,用蓝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变更,应在备案表上登记备案。

第九条启用印章的通知应抄报上级公司,通知发放范围应视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会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未设董事会办公室的,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或专人代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钢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资产财务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分别安排两人保管。

第十一条印章应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敞开保管柜。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严防印章滥用或盗用,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进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印迹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的保管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注意:

(一)审核。

用印前,由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检查是否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不能盲目盖章,同时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二)登记。

每次用印进行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

(三)盖印。

1、盖印时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处。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发文单位落款,印章应压在发文机关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没有成文单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4、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在公函的骑缝线上盖章。

5、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边章(即将多页材料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防止删改换页。

合同、协议的签字盖章页出现“此页无正文”的同时,要注明文件的`名称,如“此页无正文,为××××的签字盖章页”。

6、密级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处加盖弥封章(公章或部门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使用印章应在保管部门内,由保管人员用印,原则上不能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公司的,应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人员随行,并根据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见附表4),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记录,交接时应由本人亲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员代转。

第十六条原则上不应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盖章,特殊情况应有公司总经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注明“仅限×××用”的字样。

第十七条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门刚刚成立,或者因为改变名称,或者因为改变隶属关系,印章没有刻制出来,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应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续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因公司名称改变,机构撤消、印章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发文给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

第二十条印章停用或作废,要发印章停用或作废的通知,印章印在“×”,用红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旧印章停用后,应将清查结果报告公司总经理,请总经理审定旧印章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重要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临时性单位、没有保存价值或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后集中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应退还给本人;一般戳记经批准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销毁废旧印章,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印章保管人员监销。

第十章有关业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1、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3、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4、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公司总经理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5、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对于印章管理人员。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在印章室内使用还是携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为保管不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遗失印章,每次扣罚印章管理员或携章外出的临时印章保管员当月工资200-500元;

二、用印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管理文件的规定,未执行审批流程或者流程未执行完毕便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三、坚持原则是印章管理工作的关键,任何因迫于压力、原则性不强导致的错误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四、明知相关手续不齐全却仍然违规用印,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公司下发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准绳,没有及时、认真和深入学习,不了解审批权限又没有积极求证便胡乱用印,导致出现工作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六、印章管理员在核准用印时,没有仔细核对用印文书名称、涉及金额与审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导致用印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类原始审批记录均须存档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印章工作各类用表,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八、使用印章须谨慎严格规范,因粗心大意导致印章错盖,每次扣罚当月工资200元。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司其他员工。

凡本公司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按公司规定进行失职问责: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而欺骗性用印,例如隐瞒真实用印意图,故意漏登、错登用印事项等,性质最为恶劣,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要求。对于相关事项如果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经办人遇到问题不积极沟通协调、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却因怕麻烦而试图简化审批手续,以投机取巧、强词夺理等方式强行要求印章管理员用印,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

三、部门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填表作为原始凭据,如经检查发现使用印章没有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每次扣罚各部门兼职印章管理员当月工资200元,扣罚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300元。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篇:公司规章制度简约

前言

公司管理,现制定《xx市xx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当本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政策可能随之做相应的修改。不过,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您有不明确的地方,可随时提出自己的疑问。我们希望您作为xx市xx有限公司的一员感到愉快。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xx市xx有限公司,xx市xx有限公司每一位在岗员工都应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照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招聘,以学识、能力、品德等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面试。

第三条:面试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年龄未满16周岁者(绝对禁止,严格管控);

2、持虚假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应聘者;

3、擅自从其他单位离职,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

4、xx尚未恢复者;

5、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6、吸食xx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7、xx、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8、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9、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10、体检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备注: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您在一个月内到人力资源部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2、户籍;3、婚姻状况。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基于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与员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员工应配合执行。

第二条:劳动合同签约方规定如下:

甲方:员工薪资单位所属法人公司之全称

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乙方:员工本人(严禁他人代签)

第三条:劳动合同必须依规范填写并由员工亲笔签名。

第四条: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星期内完成签订,并于员工入职1个月内分发给员工本人签收。

第五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六条:不愿签订《保密协议书》者,合同期内公司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新进人员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不给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因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过征求员工意见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跨国家或地区变更工作地点(或多个地点),不视为公司违反合同。

第八条:合同约定双方均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本人不愿续签劳动

合同的,应当于合同期满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终止意向。

第九条:公司员工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

或因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试用管理

第十一条:凡入职公司者,需先行试用。经试用合格者,方得正式任用。

第十二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向总经理提交提前转正申请表。

第十三条:员工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得延长试用期。

第十四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员工说明理由。

辞退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人事部经过调查并核实后,公司将予以辞退。辞职、辞退经过审批后,离职者须在离职之前办离职手续。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累计三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者;

6、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向第三方或未经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营私舞弊,挪用公款;

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0、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交接工作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卡及其他公物;

2、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3、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则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向员工结算工资。

第四篇:公司章程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股东:

身份证号:

住址:

第九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 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

(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篇: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选举万道明为公司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执行董事、经理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石新国。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需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 股东转让股权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第六篇:公司规章制度简约

员工守则

1、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按岗位责任制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提出建设性建议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尽忠职守,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4)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5)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及顾客的合作,创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9)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唯有努力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增收节支,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之目的。

2、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3、本公司职员,每月全勤者可享受安排带薪休息二天(不得补休),在保证生产正常运作下,由部门经理统筹安排;没有全勤者不得带薪休息。如有再请假经批准或旷工者,当月取消带薪假期。

4、从事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可安排休息四天。如因工作需要,要服从安排。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严格执行上下班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各部门规定进行处理。

(2)旷工

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放弃工作处理。

请假未批或假满未经续假而不到职者作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超过三天者作自动辞退处理。

6、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由个人书写请假单报部门主管审批,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14天。

每次请假超过2天的,由部门主管呈报上级领导批准。请假者必须将所经办业务交代部门安排处理。

员工聘用

1、所有员工均需填写真实正确的个人资料,同时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上岗证、健康证复印件及近期证件照片五张等相关资料给公司备案,公司需要时应提交原件,并保证不将有关证件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健康状况: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凡有慢性病、传染病及吸毒等隐瞒不报,被公司发现后,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3、试用期:所有员工从到职日计起,首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良好者,将被通知为正式雇用,正式签订劳务合同。

4、公司需增聘人员时,提倡从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首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仅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不予录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终止员工合约试用期间,双方可在一星期前通知或以一星期之薪金代替通知期的情况下终止约定。(因违反员工条例被解雇的员工除外)聘用期间,双方需要十天书面通知或以相等于十天薪金代替通知期的情况下终止合约。(因违反员工条例被解雇的员工除外)凡终止合约的员工,均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等相关事宜才能离开公司。

员工考核与晋升

1、所有员工每隔半年,由其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晋升和奖罚的依据。

2、员工的晋升由其部门主管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报董事会批准。

3、禁止条例: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接受朋友及亲属的探访。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让亲友在厂内留宿过夜。

(2)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在厂内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4)员工凡在放例假后的第一天,再有请假,公司将不予考虑。如确因特殊情况者,须预先书面申请,按请假条例经批准方可。

(5)凡有对公司不利或蓄意对其他同事造成精神上或肉体上伤害者,公司将不会继续聘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超出工资范围借支或未到发工资日期提前支取,公司将不予考虑。

4、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即时无条件解雇:

(1)偷窃或诈骗等违法行为。

(2)工作时间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或酗酒生事。

(3)侮辱、袭击上司或同事。

(4)无故拒绝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

(5)恶意或随意损坏公司财物。

《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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