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内部规章制度(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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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规章制度

电子信息工程1104班

班级规章制度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1104班 2012年12月8日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2011级

电子信息工程1104班班级规章制度

为使我班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提高并融入加强集体凝聚力,使同学们能够顺利的完成大学生活,将自己培养成为优秀的大学生,特制定班级公约如下: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一个文明团结的,积极向上的,有强烈集体凝聚力的,学习氛围浓厚的优秀班集体,全班每一个同学应以一个合格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维护班级荣誉。细则

一、班级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有参与班集体的活动的权利; ②有使用班级各种资源的权利;③有对班委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④有参与班级管理,选举和被选举为班委的权利; 2、义务: ①有缴纳班费的义务;

②有参与班级体活动的义务;③有服从班委的管理及积极配合班委的工作的义务;二、班委会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①对班费合理支配(收取和支出)的权利;

②给班级成员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的权利; ③对本公约的解释权 2、义务:

①全心全意为班级的所有同学服务的义务;

②维持班级正常运行的义务

③接受所有班级成员监督的义务

三、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①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②请假需先向导员写假条请示,得到批准后将假条交由班长登记保管。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告知导员再告知班长,事后补假条; ③迟到、旷课、早退等违纪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2、学习制度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特殊情况履行正当请假手续

②尊重师长;

③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睡觉,不玩手机、mp3等);

④配合任课老师和学习委员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⑤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掌握应有技能,提高自我能力。3、班委管理制度 ①班团干部考核制度: 1)、责任心强,热衷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恪守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出色的完成任务; 3)、积极准备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 4)、团结同学,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 5)、思想保持先进,积极向上,心胸宽广; 6)、班干部之间要团结互相协作。

②班委工作和班级活动以一名班委负责为主,其他班委积极协助展开为辅,团队协作;

③班委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

④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⑤严禁班干部以权谋私,特别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批评,并做出相应的赔偿。4、班费管理制度

①班费由生活委员管理.生活委员管理班费资金的交纳支出和班费开销的帐目;

②生活委员日常采购物品,须凭发票、收据等有效证明来进行报销; ③班级组织的活动后都要向全班公布支出细则;班级实行班费公示制度;

④班级的任何一名同学都可以对班费进行审查.班费的收支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⑤学期结束,生活委员要明确班费的各项支出,全班同学对班费进行审查,由班长及班主任进行核实;

⑥班费的使用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既要透明也要严格,每一项开支班委会、同学要知道,经手要有两人以上;

⑦班费开支讲究计划性、注意节约、要统筹安排。剩余班费或在下学期继续使用或平均分配给每位同学。

⑧下列费用可以从班费中支出: 1)、班内学习氛围、环境的布置所需各种条幅、标语等; 2)、学校或班内组织的集体活动所需费用,如晚会开支等; 3)、班内学习方面的报刊、资料用品等支出; 4)、班级内部对各类学生的表彰奖励开支; 5)、班内用于打印复印与班级活动相关的各种材料; 6)、班级其他的正当花费; 5、班委换届选举制度篇2: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是在系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执行指导4人(由系老师担任,分别为 :**、##、@@、&&&,负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书记助理1人,副书记1人,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1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和生活部八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系学生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我系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

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3.笔试、面试

由现任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讨命制《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招新笔试试题》,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笔试,后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相关面试。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5.考察期

召开学生会新老成员大会,宣读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即日对新任学生会成员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对考察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活动开展制度 1.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2.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分管指导老师和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院。3.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5.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到秘书处签到,活动结束是需签退。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总结制度篇3:大学生寝室规章制度

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篇4:大学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绝无仅有的全集合)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大学是社会的缩影,大学四年年是我们逐步实现自我完善、不断成熟和独立的重要时期,任何一位同学应在这段美好的人生、美好的时光中接受平等的待遇。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本规章旨在实现班级生活中班集体与同学个体的和谐,同时规范班干部的行为。

管科三班 2012年3月

总 则

为便于本班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班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班级凝聚力,提高我班的影响力,以全面发展为原则,着眼大局,一切为了管科三班班的发展,发挥“气有浩然,学无止境”的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章 程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山东大学,热爱管理学院,热爱管科三班。

二、尊敬父母,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同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班规班纪。

三、爱护环境,爱护校园,爱护寝室。 四、讲卫生,讲礼貌,讲诚信,讲原则。

五、勤俭节约,勤奋学习,坚持不懈,积极进取。 六、同学是朋友,室友如兄弟(姐妹),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班委管理制度

班委是以班长为核心、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及宿舍长组成的管理团队。班委存在的目的在代表最广大班级成员的意志,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在校级院级领导老师的指导监督下顺利开展各种活动,以利于班级长远发展和广大同学的全面进步和健康成长。

一、班委的产生

第一条 班委的产生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由本人在班干部选举或换届时候提出

申请,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选举,由辅导员监督。

第二条 班委应设以下岗位: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

传委员、权益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

第三条 班干部经投票通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根据班委工作指南、班干部职

责指南做好份内的工作,以服务同学为己任。

二、班委的职责

班委应当本着“服务同学、奉献自己”的原则,积极关注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态,并经常定期内部沟通,对班上出现的情况进行协调处理,班级的各负责人应当对班级的活动作出计划,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感情,提高凝聚力。

班长、团支部书记职责

1.把握班级工作的主体方向和工作重点,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班工作计划,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班级信息并努力完成他们交给的各项任务。

2.检查班委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其完成各项工作 3.根据校院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4.时刻了解掌握全班同学各方面的状况,坚持定期和随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5.定期组织召开班委会及班会、团会。6.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

副班长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在班长不在时,代理负责全面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

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做好班会会议记录。2.管理班级财务;收取班费,发票留档,建立班级财务报表,学期末向同学公

布,随时接受同学的检查。3.负责安排采购班级活动中所需物品,节日礼物等。4.会议考勤 5.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

学习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学习方面的管理工作,安排考试、教务等报名工作。组织好同学参加学术性活动,协助课代表督促和检查收发作业。2、沟通任课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信息联系,把任课老师对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给班级同学,把同学对课程及任课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映给任课老师。3、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做好同学学习的表率。对班内学习成绩较低的同学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他们的成绩。4、及时获得各学科的教师笔记和课件以及积极搜集考试复习资料,复印和分发笔记,资料等。

5、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6、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7、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搞好班级的各项宣传活动,注意班级好人好事,班级及个人荣誉等动态,并进行宣传。2、协助其他班委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向学院做推广,扩大班级知名度。

3、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保管工作。 4、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文艺委员职责 1、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活动,为各种文艺演出准备节目,组织好本班同学排练节目。2、组织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如晚会、舞会、联欢会等,搞出我班有特色的活动。3、组织好本班的文艺活动、发现班级文艺骨干,鼓励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种表演、比赛,为班级争光添彩。4、管理好班级的文艺工具。5、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

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寝室设计大赛等活动,实施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 2、督促并协助寝室长做好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工作。3、主要记录同学在班级内的的评分,并每月通报一次。4、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及其工作。

体育委员职责 1、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搞好运动会的后勤工作。2、组建班级各类球队,参加校、院比赛。3、管理好班级的体育器材。4、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5、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

权益委员职责

1、帮助同学解决宿舍内各方面的维修问题,做好同学和维修人员之间的纽带作用。 2、负责占班会教室的工作。3、及时了解同学们所表现的个人或大面积权益受损问题并向院校权益部及时声明。4、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其工作。

三、班级荣誉簿

班级荣誉簿主要记录各个同学在大学期间所取得的各项荣誉,主要内容包括,班级所获得的各项荣誉,寝室所获得的荣誉,以及个人所参加过的院校级甚至更大型的活动,所获得过的奖励,被通报表扬的经历等,每一学期做一次归总并打印出来。相信这份班级荣誉将会是今后将会是一份极具纪念性的“史册”。撰写工作主要由宣传委员、文艺委员负责,其他同学协助完成。? 备注

1、以上的班委职责只是大致各个班委的工作分工方向,具体工作还应参考实际情况 2、班级一切重大决定遵循民主投票决议。班干部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3、班委的工作要坚持“职责清晰,边界模糊”的原则,可视情况相互协助完成工作,不要过分划清职责范围,应共同努力地完成班级工作,在其位,谋其职。4、各班委应虚心接受同学们对自己工作合理的批评建议。

四、寝室长职责 1、以往的工作证明了寝室长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信息的传达上,并且许多工作是要由寝室为单位分发下去的,需要寝室长把好关。2、要负责提醒寝室人员按时早点上课。3、负责督促值日生打扫寝室卫生。4、在许多情况下,有一些重要信息会以寝室为单位传达,这时寝室长就要确保信息能够传达到寝室每个人。5、有些以寝室为单位分配的任务,比如交钱,班级口号的征集,寝室长要负责督促,最后再以寝室为单位收上。

6、监督监管寝室同学安全用水用电、禁用大功率用电器。

五、班委的监督

1、班委成员接受民主监督,班委内部实行互相监督。 2、同学可参加班委会及有关班级重大问题的讨论,就班委的工作情况及民主性作出监督,并向全班同学反映监督的有关情况。3、班干部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同学有关工作的一切问题的质询,并做出令同学满意的回答。4、班级在活动中使用的班费应由副班长负责并开列清单公布使用情况。5、班干部有不良行为的必须接受同学的公开批评,并予以改正。

班级财务制度

班费是全班同学对班级活动的认可和支持,为了增强班费收支合理性和透明度,加强班费的严格管理,培养理财观念和工作责任感,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班费来源

全班同学所交班费、班级所得奖金、补助、班级所得赞助等。篇5:大学生俱乐部规章制度

大学生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名称为“梦想起点大学生就业俱乐部,简称俱乐部.第二条本俱乐部为综合性俱乐部,是由俱乐部和企业共同指导,学生自愿结成的团队型组织,其创立目的是让大学生更多了解先进企业文化,培养实践能力,实现职业理想.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一)致力于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技能.(二)发挥学生团体群众性强,参与性广的特点,把俱乐部建设成为学生实践锻炼的重要平台.(三)为在校学生提供走入企业,了解先进企业文化,熟悉实际企业运作流程的机会和条件.(四)引导科学就业意识,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第四条本俱乐部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社会道德,并接受俱乐部和南京涛宏教育公司福建分公司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公司委托大学生自行管理。

第二篇: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及《新疆测绘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协会财务统一管理,财务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事业维持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日常运行和投资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相对集中财力,确保协会工作的完成,确保协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协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协会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成本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协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协会实行理事会和法人代表负责的财会领导体制,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工作,协调和审议、审定规章制度。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发展及协会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分为:会费、捐赠、政府、企事业单位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组织承担项目获得的研究费和管理费,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条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放权,鼓励各成员单位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条支出是指协会开展咨询、宣传、调研、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内容分为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一条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十三条各项资产管理须按有关国家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项暂付款应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借出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不报或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是指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协会财务规章制度,对各种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控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章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报表和报告要真实可靠,并做到帐表一致。

第十七条协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报表和报告。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清算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

第三篇: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收入管理

第一条行协收入的主要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办法收取。

2、事业收入:指通过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展览会、评审会、培训费、信息费、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收入等。

3、其他合法收入:指各种捐赠、投资收益、活动经费、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协对其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不同形式的管理。

1、会费收入:依照会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行协业务活动所需经费。

2、事业收入:行协对事业收入实行激励机制,即对事业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将税后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支配。

3、其他收入:作为行协经费来源的补充。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三条行协的支出是指按《章程》规定,履行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各项管理费用、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修缮等费用。

第四条支出审批原则:行协对各项支出实行逐级审批、财务监督控制的办法。费用支出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单位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及标准,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

第五条支出审批程序:行协的各项支出应:由经办人按财务规定格式及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协理事会会长(简称:会长)审批。

第六条支出审批权限:行协会长是行协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协资金的安全使用负责。行协实行会长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单笔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资金,由会长授权的`人员也可审批。

第七条行协报销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时要求如下:

1、购入办公用品时,要附有购物明细清单。

2、差旅费:

⑴有关人员因公出差报销时要附上由秘书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秘书长出差时,要附上由会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

⑵其它事项出差,以书面形式说明出差的目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⑶差旅费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十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3、召开会议费前,先由有经办人员提出申请做出会议预算,说明召开会议的内容、会议规格、参加会议的人数。报秘书长或会长审核批准,报销时应附有会议消费清单。

4、接待费支出时,应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说明来访人单位名称、规格、人数,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行协应建立固定资产、存货及办公用品出入库领用制度,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大宗采购按规定走招标程序。

第九条行协已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或津贴,由经办人员负责造表,报会长审批。

第三章资产及负债管理

第十条行协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款、其它应收款和存货。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各种借款,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是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三是单位价值较高。

第十三条行协应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财务人员应做好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行协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行协的所有投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行协名称、标识、信誉、服务等无形资产应当有偿使用,行协对外投资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行协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第十六条行协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协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行协财务人员年终应提交财务报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行协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目前或今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收缴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

第五章现金、银行支票、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协现金、银行支票管理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现金收入必须开给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帐外设帐。

第二十三条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或以“白条”抵库,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第二十四条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随意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现金支付必须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不足转帐金额起点的零星开支可使用现金支付,其余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二十六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及空白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填写假用途,不得将支票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第二十七条签发银行支票的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第二十八条实行钱帐分管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和登记工作。

第二十九条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取、开具、保管登记工作,不得将票据借作他用。

第六章内部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一条行协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是指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财务会计工作,使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规范化,而制定的内部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等。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财务人员要熟悉业务知识,对行协财务收支进行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和控制,并进行分析,使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各种财务检查。

3、财务人员应恪守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第三十四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1、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定财务部门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2、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协会计核算的实际,确定会计凭证格式,进行凭证填制,规定审核要求。

3、财务账簿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由计算机录入;辅助账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和行协实际情况,财务人员应编制以下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会计报表附,主要有支出明细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行协现有资产进行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对财产清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严格财务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财务应按季度向行协财务主管领导报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向理事会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适应知识不断更新发展的需要。

3、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学法、知法、执法、宣传法、守法、维护法。

4、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事要主动热情、耐心服务。

6、财务人员应保守财务秘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能向外提供或者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第七章人员调动、离职的交接

第三十九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移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第四十二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第四十二条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实行计算机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的科目,应当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第四篇: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第五篇: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界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主席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学期末,每个社团要将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作出总结。对帐目进行核对、汇总,并作书面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社团自己存档,一份交给社联财务部,财务部对社团的帐本进行监督。各协会应在期末将统一的帐本交回财务部,财务部将对本社团一学期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核实。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支配与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账,如有会员变动应及时在账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

第十条收缴的会费全部交由社团联合会统一保管,成立社团发展基金。若需使用经费,提前一周向社团联财务部提交经费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协会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做详细登记

(2)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3)协会的收支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十二条协会自留款用途:

协会内部常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部分必要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和赞助物品的管理:

协会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统一上交社团联管理,并提取总金额的20%―50%作为该协会发展基金。凡以社团联合会名义所得款项和物品统一上缴入帐,由主席团统一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开支,专款专用。

第四章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的标准为各项预算费用总和达300元以上,可申请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可支持经费,依据协会活动质量、规模及上交经费综合裁定。

第十六条办理预支程序如下:

(1)活动一周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申请表上交活动部,经审批后由活动部专人直接递交给学团联财务部。

(2)财务部组织人员对活动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经主席团审批后到财务部领取经费。

(3)支持经费的支出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到各协会内部帐册。

(4)活动后社团需将经费回执单在一周内上交财务部。

第五章申请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学部及系、专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八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社团项目组审批通过后交院团委备案。

(3)社团负责人持加盖有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公章的审批表到各系团委领取相应经费,经费数额由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4)领取经费后,社团将《社团活动申请表》交至院团委,院团委将依此凭据,年终对各系团委进行考核。

第六章经费报销

第十九条(1)发票必须是盖有工商局公章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团委支持社团联合会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但不得损害学院,社团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团委如实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收入与支出的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所有,本制度有关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附帐本记帐方法:

(1)每一会计期(或审查期)的开始时第一行先写“上期余额”,表示当时社团所拥有的经费。

(2)按时间顺序填写每一项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贷方。

(3)计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额。

(4)当会计期(或审查期)结束后总结这期的财务情况。即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两行。“本期发生额”是这期的总收入和总支出,计算出总收入并记在借方,总支出记在贷方。最后再填写期末余额。

(5)如果出现错误,若是小错误,可用红笔划去在下一行重写;若是大错误,须用红笔沿对角线划去重写。无论哪种错误,都要在旁边用红笔写上更改人的姓名

第六篇: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会员权益,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其工作职能为对社团联内部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以及对各学术型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指导的学术型学生社团,即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外国语学院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术型学生团体,其他社团参照执行。外国语学院挂靠学生社团的财务监管可以本条例为指导,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团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第五条 学院团委要求学院社团联对各个学术型社团社长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条例。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六条 各学生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保管现金,详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日记账。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行使管理本协会财务的职责并接受协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如果该项经费涉及报账,每一笔经费开支由会长、会计、至少一名活动费用经手人(会长和活动经手人不得与会计重合)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八条 学生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 由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统筹各学生社团会计组成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 经来源

第十二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分为两个来源。

一、在上一学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获得奖金的社团,原则上以奖金为社团资金来源,不允许其他活动资金来源。经费使用不需要报销,但需要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好资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术型社团或者在上一学年的社团评比中未获得奖金的社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动经费,需要在做好资金去向用途账本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走报账程序。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财产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在qq群等平台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 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然后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六条 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责成社团财务领导小组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 各学生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十八条 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召集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开会,各社团的会计在会上对其协会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财务制度拟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变更,应在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上公开征求意见,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会计以本人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做社团活动使用。

第二十条 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校团委、挂靠学院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学院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一条 资金去向: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食品不计入内)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起生效。

《协会内部规章制度(范文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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