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时间:2022-10-28 12:23:2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9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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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空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状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五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八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九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群众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个性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务必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五条

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务必捡起。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潜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潜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第二篇:工厂管理制度-厂规厂纪

倍立净(厂规厂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

益,避免发生事故,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

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劳动纪律

(一)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

动;

(2)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违的行为;

(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

的目的;

(4)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

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

(5)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6)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手纹卡,不得*队或拥挤,不许没有上班或加

班打手纹卡;

(7) 员工出入大门、车间必须佩带工厂工作*,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厂;

(8)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

可出厂;

(9) 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10) 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11) 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或

忽视安全者,损坏机械或出现坏品(次品)均要赔偿给工厂,造成工伤后果自负;

(12)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人离机停、

灯灭;

(13) 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

入;

(14) 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

不能私自*作乱用,违者后果自负,如损坏则追究赔偿责任及给予行政处分;

(15) 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

(16)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7) 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区,严禁在工厂内吸*;

(18) 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

(19) 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侵害管理人员;

(20) 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

(21) 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

(2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

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

(23) 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

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

(24)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

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

(25)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

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26) 工具文具一经领用则由领用保管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丢失,则照价赔偿;

(27) 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

(28)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六条 员工招聘与试用

(一) 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别有特别规定

的除外。

(二) 招聘资格

(1)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2) 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3) 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

(4) 身体健康;

(5) 本人真实有效*件齐全;

(6) 工人年龄不低于16周岁,最大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与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 员工入厂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四) 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工厂可考虑按表现对其

*做适当调整,并享受正式员工的其他待遇;

(五) 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

职;

(六)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

可离职;

(七) 试用期内无论是厂方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超过十五天

以上,工厂方给予结算应有的*,入厂上班时间少于十五天不予计算*;

第七条 员工辞职规定

(一) 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

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

(二) 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

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

(三) 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

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

(四) 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

(五) 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四章 薪酬

第八条 受聘员工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

第九条 每月员工的*将在次月月底左右发放,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

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决定提前或者延后发放时间。

第十条 计时员工的*以8。5小时为一日计算,正常工作8。5小时以外

及节假日计加班。

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人员(如:管理人员、保安等)及计件

的生产部门员工无加班费计算。

第五章 考勤条例

第十二条 本厂上下班时间按: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30

晚上加班时间由18:30起

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采用指纹或者签到打卡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排队打卡,特别是实际上没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现象一经查实,打卡时间按无效处理并处罚打卡者50元。 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不签卡,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且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允许范围;迟到超过3次或总时间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计算;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十五条 旷工: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请假在外超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者;未履行打卡手续或打卡缺项者;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当月旷工超过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未领取的*(包括加班*)均无计算,归属厂方所有及没有任何赔偿。

第十六条 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请假当天不计发*)。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外办事或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忘记打卡者,需经部门主管*确认有上班者,部门主管可在部门日志签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记打卡者罚款5元/次以示*教;未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签卡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条 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十九条 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

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作指示进行*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二十二条 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

己*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厂部有权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开除出厂。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 机械*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及机械安全*作规程;设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门视情况给予50到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厂部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所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完善和修订;亦可参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厂所有人员在上班期间,互相见面时的称呼必须按照其公司职位或者 比较职业化来称呼对方,严禁出现亲朋称呼或者家人之间的称呼,具体称呼可参考公司架构图和管理人员名单。上班期间没有私人关系,只有公司同事。此条例适用公司所有人员遵守!

驻马店市倍立净洗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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