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店规章制度(推荐5篇)

时间:2022-10-20 01:23:4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0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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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洗车工规章制度

洗车工规章制度

【篇1:洗车工规章制度】

洗车工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洗车质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现把洗车员工规章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洗车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

二、洗车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在岗位上待命,不得无故离岗。如果

发现无故离岗,每发现一次扣款1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处理。

三、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要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凡有车辆进入

洗车车间,洗车人员未及时出来洗车,每发现一次当日上班人员每人扣款10元。

四、恪守岗位责任,不擅自挪动客户车内物品,洗车作业完工后及时

归位。若有客户投诉有物品损失,并确认属实的一律辞退处理。

五、在洗车过程中,顾客有指出未洗干净的地方,要马上擦洗干净,若有些地方确实是洗不掉,不要直接回绝,必须当着顾客的面再次擦洗一遍,要让顾客明白是确实洗不掉,并非未洗干净。有发现直接回绝顾客的,发现一次扣款1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处理。

六、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

人处理。凡与顾客发生争执的,一次处5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六、客户满意是关系到每位客户、员工和公司的切身利益,希望每位

员工以“客户满意度第一”,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篇2:洗车工岗位职责】

洗车店岗位职责

1.上班前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调试机器,泡沫充足,工具到位,做好当天工作准备。

2.下班后管好设备、收好所有工具并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需要维修保养的工具、设备上报主管并做记录。 3.工作时间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服从主管领导分配。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不得吸烟。

4.在雨天或工作不忙时组织学习,新老员工多沟通,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提高积极性。

5.下班后主管领导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毛巾没洗,机器没保养,工作场地卫生没打打扫,机器设备没关闭,一次每人乐捐10元,在洗车过程中受到客户投诉,扣10元。

6.本公司规定的人员移动车辆,活动场地,门前位置,没有经过主管批准决不允许上路,在规定范围内移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km/h、其他人员不得移动车辆,以上条例如有违反者罚款100元。 7.客户车辆音响不得私自打开,如工作期间发现客户音响未关,要提醒客户关闭,或自行关闭。工作期间不允许听到有客户音响声音,违者罚款20元。

8.客户车内物品:如发现客户物品丢失、损害。由全组承担责任,经调查发现如有偷窃行为者、损害客户物品者、除赔偿全部损失以外,并以开除处理。

【篇3:洗车场员工管理制度】

瑞欣爱车公馆员工管理制度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必须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现在周围三米范围内必须声音响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现未按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保持微笑服务、唱收唱付(即收您**钱,找您**,请点一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责任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必须保持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

? 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情况特殊处理 ? 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特殊情况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符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 收银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担短款金额; ? 领取、归还备用金;及时准确缴纳营业款;

? 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协议,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所有培训、集体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现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责任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责任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保持卖

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整洁无杂物。车间的地面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所有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爱护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3、奖励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

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

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奖励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奖励几百元,年底统一发放(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弃。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瑞欣爱车公馆年月日

第二篇:洗车店洗车管理制度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务必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此刻周围三米范围内务必声音响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多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现未按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持续微笑服务、唱收唱付(即收您__钱,找您__,请点一下)、使用礼貌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职责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务必持续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光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

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状况特殊处理

一般状况不允许请事假,特殊状况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

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贴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

收银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担短款金额; ?

领取、归还备用金;及时准确缴纳营业款;

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聘用协议,赔偿公

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职责;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所有培训、群众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现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职责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职责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持续卖

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整洁无杂物。车间的地面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所有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爱护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3、奖励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 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 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 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 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奖励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奖励几百元,年底统

一发放

(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下。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洗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本洗车店,提高每个人的自我素质。有如下几项。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洗车上班时间为7:00~20:00

二、没有休息日,除杉偻狻

三、考勤统计及评价

(1)、洗车负责人每天登记车来的时间及车牌号及走的时间。

(2)、考勤奖惩办法。

①迟到。迟到0~30分钟扣5元,迟到30~60分钟扣元,迟到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②早退。早退10~30分钟扣5元,早退30~60分钟扣10元,早退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③旷工。旷工一次扣20元。

④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奖励10~20元。

⑤对于拾金不昧者(指捡到车主的手机钱包及重要物品)奖励30元

(3)对于负责人少记车辆属事实外罚款30元

第二章、员工礼仪

一、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

二、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第四篇:洗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施工操作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六、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七、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类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八、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九、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一、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矿工3次/月;

2、拒客5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3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二、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第五篇:洗车店洗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和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开办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洗车场,是指在县城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从事为城市车辆提供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站、场、点。

本规定所称的车辆,是指摩托车、小汽车、客车、货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服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场地设置联审和开业后场地年度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水许可办理、排水管网连接,对洗车场占道经营、损坏路政设施、沉沙设施不合格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污许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洗车场污水处理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警支队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卫局负责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污水横流、乱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乱搭建、改变场地使用功能开办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通局依据自身职能负责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

市规划、公安、工商、公用事业、环卫、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设置、开业联审和年度评估工作成员单位,应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和车辆清洗服务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五条:城市洗车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由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组织建设和设置。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和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申请设立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场,应向所在市、县(区)牵头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经联审会议审查通过,并依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一)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交通、防盗、防火等规定;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冲洗、停车场地;

(三)冲洗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四)有泥沙沉淀和污水处理系统,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不占用城市道路;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因故需变更、扩大洗车场业务的,必须提前20日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三环路内)新开设的城市洗车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不得设置在交通要道口及转弯处;

(二)在室内经营;

(三)冲洗设备齐备;

(四)新建的具备100㎡(原有的不低于60㎡)以上的冲洗、擦车场地(办公、堆放杂物等场地除外);

(五)具备4.5m×1.5m×1.5m以上的沉沙池和三级污水处理系统;

(六)经营场地、门面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噪音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七)有公用事业、环保、工商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营业执照。

各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的.具体标准由县、区政府确定的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城市洗车场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验收合格的,由牵头或主管部门向其出具允许经营洗车场的批准文件。经营者需具备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运营。

城市洗车场经营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每年的12月10日前,由城市洗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评估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经营。严禁未经批准的城市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有偿服务活动。

第九条:依法开办的城市洗车场,应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或采取其他不合法手段强制车辆清洗。

第十条:城市洗车场提供的车辆清洁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城市洗车场收取车辆清洁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价单位、服务价格等,标价牌下方应填写:“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以及所在市、县(区)物价部门监制”字样。

第十一条:城市洗车场应在场前标明名称,场内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洗车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洗车场工作人员在清洗过程中造成被洗车辆损坏时,洗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城市洗车场应按《城市排水许可办法》的规定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业服务队伍定期有偿对其清污,不得破坏城市排水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江河湖泊。

第十三条:城市洗车场的洗车工具和设施应按规定要求摆放整齐。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和其他公共场地、绿地,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城市观瞻。

第十四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洗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车辆驾驶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投诉。

对洗车场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用事业、环保、环卫、规划建设、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在本规定实施前已投入运营的城市洗车场,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未经批准开办又不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城市洗车场,或虽经批准开办但不符合建场条件、设备简陋、强制洗车、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洗车等管理混乱的城市洗车场,由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建场条件,经过整改,符合标准的洗车场,由联审小组规定时间,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重新登记。

(三)对设置在住宅区内或周边的洗车场,因噪声扰民等原因,引起群众投诉不断的,引导其迁出市区惠城中心城区和县城镇以上城市密集区或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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