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2-09-09 01:17:1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584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篇: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全面组持工程管理部的各项工作,向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

二、负责项目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办证工作;

三、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与有关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和公关,以及施工各方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成;

五、办理项目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取得相关证件,监督监理总监工程师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组织各专业的验收和竣工验收,检查资料员及时收集工程档案资料并整理归档;

六、制定项目工程的成本控制目标,报公司批准后负责实施;

七、负责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协调、协作与衔接;

八、负责项目工程招标、议标工作,对技术资料、技术参数和适用标准、规范图集的审查确认;

九、向公司申报在工程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中所需要的工具用具、标准、规范、图集、定额等的购买;

十、负责开工令、工程指令、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通知单、整改措施和专项方案、工程技术变更等,以及由工程部发出的所有文件的审查、审核确认工作;

十一、组织对项目工程的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十二、审核工程进度款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金额,按合同约定的节点办理付款手续;

十三、负责对已建成的厂区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工作;

十四、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提出处罚、解聘的建议;

十五、负责落实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二篇: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办理项目工程前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取证工作。

二、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工程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向公司工程管理小组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格审查报告。

三、落实开工前现场的“三通一平”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验线,移交坐标点和水准点等工作。

四、监督监理单位的总监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和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取得有关的消防、节能环保等专业验收合格的证书,最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

五、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施工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合同、施工图等,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公司对项目工程的整体计划安排,制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是否能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

七、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项目部机构组成管理成员的资质,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八、对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重点工序重要节点进行抽查,做好检查记录签字确认隐蔽工程记录。

九、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十、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和施工机械安排,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按合同工期竣工。

十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整改措施和质量通病的预防与整改,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甲供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移交和调配。

十四、按合同预算价款把好成本关,依据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办理设计变更、发出工程指令、签署现场签证单和编制变更、指令和签证的预算和洽商计价。若发现有超越合同预算价款时应及时预警,上报公司领导和工程管理小组。

十五、编制施工图预算,办理竣工结算。起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并按公司审查流程进行审查通过。

十六、建立监理例会制度、施工日志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十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办理项目工程前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直至《开工证》过程中的全部报批取证工作。

二、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工程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向公司工程管理小组准确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资格审查报告。

三、落实开工前现场的“三通一平”各方面条件,组织工程测量,验线,移交坐标点和水准点等工作。

四、监督监理单位的总监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和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取得有关的消防、节能环保等专业验收合格的证书,最后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

五、加强技术管理,开工前熟悉施工图纸,牵头组织图纸会审,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和设计图纸交底;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合同、施工图等,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公司对项目工程的整体计划安排,制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是否能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

七、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项目部机构组成管理成员的资质,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岗证书及培训情况的证书。

八、对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运行可靠,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对重点工序重要节点进行抽查,做好检查记录签字确认隐蔽工程记录。

九、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材料设备的供货情况及质量情况,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十、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定期召开协调会,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和施工机械安排,材料设备供应情况,保证按合同工期竣工。

十一、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整改措施和质量通病的预防与整改,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甲供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移交和调配。

十四、按合同预算价款把好成本关,依据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办理设计变更、发出工程指令、签署现场签证单和编制变更、指令和签证的预算和洽商计价。若发现有超越合同预算价款时应及时预警,上报公司领导和工程管理小组。

十五、编制施工图预算,办理竣工结算。起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并按公司审查流程进行审查通过。

十六、建立监理例会制度、施工日志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十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建筑行业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篇:建筑行业的规章制度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的方针。

1.5总经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者给予处罚。

2秘密的范围:

2.1股东及董事会活动资料;

2.2重大决策方案及行动计划;

2.3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

2.4财务资料;

2.5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

2.6专有技术和决窍;

2.7重大的人事变动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类合同;

2.10所设计的图文资料;

2.11公司认为其他重要的资料。

3密级划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3.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受到严重的损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3.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密级。

3.3秘密等级的划分由总经理起草,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4对公司所产生的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日,对以往的文件应于本制度发布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并确定密级。

3.5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主管应在3天内拟定密级,报总经理批准 。

3.6绝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长久,机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5年。

4保密措施

4.1绝密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保管,必要时也可特别委托可靠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保管,机密和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文档秘书保管。

4.2密级文件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3非经原确定密级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传真`信件,由接收员马上交给文档秘书登记后,由文档秘书交相关人员。

4.5寄发公司秘密,由文档秘书负责,并登记备案。

4.6外出需携带公司保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由文档秘书登记,本人签字,由文档秘书开给《保密文件外携许可单》,凭单由保安放行。返回后要及时到文档秘书处核销登记。

4.7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场所,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

4.8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内外谈论-公司秘密。

4.9对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92指定参加会议人员;

4.9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

4.94由专人记录会议,其他人不得记录会议内容。

4.95会议文件分发应编号,阅后收回。

4.10公司对主管及相关员工,每年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到:

4.111不是自己应知道的事,不应问;

4.112对别人不应知道的事,不应说;

4.12公司人员如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总经理。部门经理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

5解除和降低密级

5.1符合下列条件的文件属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级:

5.11规定的保密期限届满;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现;

5.13外界情况已经变化,原密级已无必要的文件;

5.14发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级降低的情况;

5.2解密和降低密级由文档秘书提出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级操作由总经理委托专人监管,文档秘书具体实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当场销毁;

5.5销毁程序为: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按清单一一核对正确无误,用碎纸机或燃烧的方式进行。

6奖惩

6.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实际贡献的10%计算奖金:

6.11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6.12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6.13对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显著成绩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款500~300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辞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

6.23出卖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为已谋利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要交司法部门处理。

《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