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2-09-09 01:14:0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4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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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班时间:晚上11点,中午休息后1点半上班),职员不得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对于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合计1个小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对于一年累计迟到、早退合计8小时的给予辞退。

第二条 职员确实落实“5S”理念,注意节能环保。离开工作岗位注意关闭照明、空调,下班后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发现一次罚款5元。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四条 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另外:每人需保持手机不离身,如果外出发现手机没带联系不上,发现一次罚款5元。

第五条 桌职员的工作区间要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前及下班后对于工作区域内物品摆放整洁、整齐,对于不经常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做书面检讨并处于罚款。

第六条 职员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上,下班应退后5分钟,在此区间对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清扫、清洁。严格按值日表打扫办公室及餐厅,垃圾桶要及时更换。

第七条 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公司员工禁止在办公区域(包括座位上)吸烟和从事其他无关本职工作的事项(包括打牌等)。

第八条 职员接打客户电话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面对客户要及时准确的给予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记录下来,及时找相关人员咨询并反馈给客户。

第九条 职员要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杜绝拖沓,对于劝解不听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做相应的罚款。

第十条 职员不得向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公司的采购渠道、原材料价格,如有需要需征的总经理同意,未得同意私自有上述行为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第二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组织,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好办公室的建设工作,贯彻和落实学校社团建设科学化、正规化的要求,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作宗旨

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完成任务,维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为主席团和各部工作提供协助。

二、工作要求:

1.干部、干事必须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份工作,将自己工作做到最好。

2.每人分配到的任务要竭力去完成。

3.遵守学生会、部门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制度: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学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2.办公室各位成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实行部长,副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负责部内日常事务,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各项工作、干事各行其职,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工作应热情积极。要求本部门完成的工作不得推给其它部门。

3.部员必须服从部长统一协调指挥,个人必须以集体利益为重。

4.各部员之间必须互相尊重,注意办公室成员的个人形象,给其他同学起好的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部内活动,集体活动时准时到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6.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在活动结束后成员需按时上交活动总结;集体例会时应做好会议笔记或摘要,会议结束后进行整理并上交至部长处。

7.值班期间需遵守值班条例,不得无故不值班,有事向上级请假。

8. 活动需购买物品需及时报账,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9. 保管好本部的物品,如需外借需向上级申请。

10.换届前,部长和副部长根据干事的综合表现予以优秀干事称号,部长和副部长需对表现突出的干事重点培养。

11.要求干事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

总体要求:本着尽职尽责、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部内各成员对工作提出意见、指出错误、批评监督、遵守规章,严于律己、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12.认真切实的完成本部分内的值班、查岗、会议记录、工作简报制作等工作,如有事需请假要向上级请假。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

五、行为规范:

1.模范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工作,牢记自己得身份,以一个学生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日常言行举止文明,尊重老师和同学,尊重部门其他成员。礼貌待人,小心接物,严肃与活泼并重。

3. 工作踏实认真,积极思考,责任感强,不推托工作,不投机取巧。注重质量和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4.工作中服从上级安排,对所安排的工作有其他看法时,在服从的基础上,可向上级提出。

5.工作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做任何有损学院和部门利益的事情。

6.按时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遵守会议和活动纪律,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7.灵活应对和处理遇到的各种突发状况,并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8.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保持学习和工作两不误。

9.及时与上级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上级汇报自身情况。

10. 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总结自身存在的问题,谦虚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意见。

11. 与部门其它成员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和帮助,不互相排挤,勾心斗角。

12.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学院、班级和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威信,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13.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生活作风良好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奖惩制度:

1. 部门工作坚持“奖罚分明”,奖惩制度针对部门全体成员。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由部长提请主席团审核,做退出本部门处理。

1)部门成员工作无作为,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正的。

2)一学期无故缺席部门会议和活动达到3次以上(含3次)。

3)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

4)、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作弊或违反其它校纪校规者。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在部门全体会议上做深刻自我检讨:

1)部门成员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

2)部门成员违反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的。

3)部门成员因个人行为给本部门形象和利益造成很大损害的。

4)不遵守工作纪律,参加会议或者部门活动无正当理由累计迟到达到两次的。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部长在部门全体会议上给予通报表扬:

1.工作踏实认真,积极主动,成绩突出,进步较大的。

2.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获得名次的。

七、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给部长,副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经部长、副部长准假方可。

第三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本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第四篇:单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者由增员部门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的`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可根据单位情况增加实际操作、性格测试等内容)。

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六)经董事会审定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与其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一寸照片4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 30 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

第五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x市xx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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