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合集)

时间:2022-07-20 23:27:3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4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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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安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1.区域范围:甲方施工现场围墙以内区域,含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三个功能区域。

2.门卫:负责南大门和西大门两个大门每天24小时门卫值班。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现场人员、车辆进行盘查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未经冲洗干净的车辆出场;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建筑材料与施工机械设备出场。

2. 视频监控室:每天 24小时视频监控值班;

3. 现场巡逻:每天24小时巡逻,防火、防盗、防破坏;

4. 维持区域范围内的治安次序,及时干预、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5. 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

6. 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门卫、消防、视频监控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为值班保安员提供现场住宿,提供4台手持式对讲机及充电器。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不合格的保安员。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共指派_7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先期指派5名,待甲方工程全面展开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再派2名),其中负责人(保安队长)一名。

2. 乙方根据服务内容与甲方要求,自行安排、协调保安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表交甲方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就餐,承担保安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每人每月___2400__元人民币标准包干支付乙方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以当月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字为准。

2.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 保安服务期限

自_20xx_年_4_月 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10000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保安员在甲方规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和区域范围之外所发生(造成)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医院管理制度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医院职工保险制度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职工辞职管理制度

一、正式任用的职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误后,签章并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三、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1.登记于人员异动记录簿内。

2.注销人事单位制作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3.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四、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职工迁调制度

一、本医院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工应予配合。

二、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职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职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单位报到。

四、职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五、调任职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六、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第三篇:民营医院规章制度+医院规章制度范本

民营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范文(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

1 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

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

2 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 (一)门诊会诊办法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3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 ,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 4 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办法

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 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 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 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 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 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5 (1) 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 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 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 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 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 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 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 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 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 (3) 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 不能确定诊断; 2) 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6 就爱阅读网友整理上传,为您提供最全的知 识大全,期待您的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7

第四篇:保安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保安服务公司

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他服务。

运行方式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派驻的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工期三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试工期。

服务人数: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驻的保安人员_____名,以后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保安人数,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甲方要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服务费用及支付

3、甲方按每月每名保安_____元向乙方包干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于每月_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管理

5、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着装(着保安服、系武装带、配警棍,关键岗和巡逻人员配对讲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6、乙方保安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

7、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甲方管理人员。

8、乙方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轮换,每期保安人员的花名册应盖乙方公章后,交甲方审验和备查。

9、乙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保安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保安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0、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满意的保安服务的权利。

11、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权利。

12、监督乙方对其保安人员支付合法劳动报酬和提供必要劳动待遇的权利。

13、对乙方失职造成财产损失赔偿的权利。

14、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

15、提供必要生活条件的义务。

16、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7、当确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性质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8、享有合法取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19、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且身高不低于_____米,_____以上毕业的男性。

20、自觉接受甲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卫甲方财产安全的义务。

21、为保安人员提供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

22、为保安人员配备保安制服和装备(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

23、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按责任大小予以赔偿,按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认定额不低于__________赔偿。甲方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依照劳动法进行妥善处理。

甲方免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住宿,水电费按甲方员工同等对待,享受甲方员工餐待遇(如甲方实行收费进餐,甲方给予适当补贴)。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原则上不得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以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若未征得对方同意,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则要追究违约责任。除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损失外,还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合同:

(一)一方违约。

(二)试工期内。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篇:医院规章管理制度

医院规章管理制度范文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医院规章制度范本。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

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管理制度《医院规章制度范本》。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

(一)门诊会诊办法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 ,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办法

1. 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 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 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 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 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 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 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 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 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 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 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 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 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 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 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 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

(3) 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 不能确定诊断;

2) 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第六篇: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保安服务合同(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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