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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院奖惩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范围:
第三条 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四条 工作认真负责,阻止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五条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六条 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七条 凡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的,省级奖励500元,国家级奖励800元。
第八条 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0元。
三、 医德医风罚则
第九条 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同事间不搭台,甚至拆台,影响团结和工作者,扣罚当事人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罚500元,且2年内不得评优。
第十条 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罚当事人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十三条 科室住院患者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下的,门诊患者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罚500元。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五条 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十六条 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00元,扣发科室1000元,接受药品回扣的,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 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
扣罚当事人5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罚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扣罚当事人500元;收费部门错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一条 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扣罚当事人漏收金额3倍罚款。私收费者没收非法所得并扣罚100倍的罚款,并停止执业6个月。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罚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执业一年。
第二十二条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药械、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谋取私利的,扣罚500元。处售药械金额20倍罚款。
第二十三条 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购药从中获取利益,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的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罚5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10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脱岗、怠工,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医德医风差,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200元。
第二十七条 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或者从中截留部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罚所收金额的10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 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主任5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给病人划错价、收错款、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漏诊、误诊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投诉或引起纠纷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视情节给以停止执业3—6个月,下岗待聘等处分。
第三十条 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名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个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三十一条 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个月,或予以除名。
四、医疗质量罚则
第三十二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按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 ,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5000元以上部分15%,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5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40%,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经济赔偿原则同上,并停止责任人执业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者转岗待聘。
第三十四条 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造成医疗护理差错、缺陷,但未发生医疗纠纷或者是有纠纷但未进行经济赔偿者,扣罚责任人500元,如果存在科室管理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原因,则科室主任(护士长)连同责任人一样处罚。
第三十五条 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认真书写,各科室副主任、主任、科护士长为病历质控责任人。
(1)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科内质控医师50元,并责令重写;运行病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发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超过规定时限3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100元,超过规定时限7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2)住院病人出院后三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扣罚科室50元;丢失病历扣罚责任医师及科室质控医师各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 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 护理文书书写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 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五、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
第三十九条 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罚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罚5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的违约金;短期进修3个月以上,回院工作不满3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2万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 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六、医院感染控制罚则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服装整洁,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厕所、会议室等。违规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
第四十二条 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罚原则处理。
第二篇: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
一、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医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受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寻医问药、科室设备以及办事程序、信访投诉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二、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1、员工因事、婚、丧、探亲等必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申请(病、产假需指定预防保健医生开具证明),说明请假理由,逐级审批。
2、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在科室考勤员处备案方可休假。
3、请假两天及以上者,需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院长或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到人事科办理病历记录,决不允许推诿病人,拖延治疗。不得私自更改科别。
六、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每个住院患者应由相对固定医师负责其查房。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护士、药师、营养师等可参加查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以上,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查。
房每日至少二次,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首:(1)首诊负责制 ;二查:(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讨论:(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手术前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6)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手术:(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用血:(8)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技术:(9)技术准入制度。相关请假手续、备案,方可休假。
4、各类休假规定 (1) 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异地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本市境内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异地探望父母假期(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
病事假超过规定假期者,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2) 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相关科室主治医生以上职称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不符合规定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3) 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公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1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2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知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稍口信、稍假条及信件请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5、请假程序
(1)医院中层干部(包括业务、行政和后勤)外出,离开本地区,必须事先报告院办公室,并同时报告给院长,待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开。
(2)院长请假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副院长请假报院长批准,并告知院办公室。 (4)员工请假按管理权限及请假长短分别报科主任、人事科、院长批准。 (5)员工假条的签批,先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再交主管职能科室签字,最后交人事科统一上交院长审批。
三、退休管理制度
正常离退休年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四、病案室管理制度
凡出院病历必须经归档后,才能从病案室借阅。原始病历没有特殊理由原则上不得带出病案室,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进行。
五、首诊负责制度
凡第一个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称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患者在预检分诊后,首诊医师应认真负责接待,仔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及时诊断和处理,完成
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程序
参加人员查看病人; 经治医师汇报病例;
负责主治医师或科主任补充说明; 医技科室讲解报告;
临床医师从低年资到高年资讨论发言; 主持人做归纳总结。
八、术前讨论制度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有无手术禁忌、术前患者状况、术前准备、拟实施手术方式、手术方案、麻醉方式、特殊用药和医疗器械设备、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预防应对措施、术后观察要点、注意事项,确定手术时间、手术医师及助手,并确定是否为特殊手术向医院报告审批。
九、查对制度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浓度,方法。
十、转科流程
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后同意,经主治医生批准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出记录,由护士通知转入科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向当班护士交班,当班护士应及时通知接受科医师,危重病人转科必须有医师陪送,并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转入科写转入记录。 十
一、临床科室住院医生职责
1、对医院感染病例,认真填写“医院感染报告单”。
2、对感染病例,尽可能做出病原学诊断,并做药敏试验。
3、分析感染危险因素,严格执行各项控制措施。
4、协助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与管理工作。 十
二、临床科室监控护士职责
1、负责本科室对医院感染检测和控制条例的贯彻执行。
2、负责本科室消毒隔离工作和环境卫生学效果的监测。
3、指导本科室正确、合理使用消毒剂与消毒器械,指导护士对抗菌药物的正确配制。
4、协助和督促医生上报医院感染的病例和送检标本。
5、督促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和管理工作。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员、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7、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和自我防护知识宣传和培训。
8、协助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与管理工作。
查对:(10)查对制度。交班:(11)交接班制度。会诊:(12)会诊制度。危重:(13)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护理:(14)分级护理制度
第三篇:医院规章制度
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内外事务性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法务管理
(1)负责外联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医院法律事务;通过协商或诉讼形式处理与相关单位的经济纠纷。
(2)协助医务部处理与患者的医疗纠纷;
2、文秘管理
(1)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草拟各类行政文件;
(3)负责医院的各种资质的办理和管理。
3、服务管理
(1)为医院科室,特别是一线科室服好务。
(2)为病员、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服好务。包括各办公室物品购置、内务管理等。
4、外联管理
(1)协助与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外联工作;接待好政府机关相关部门来院检查。
(2)负责与社区管理会、社区派出所等机构的外联工作;协助各科室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外联工作。
(3)负责医院邀请专家及集团员工接待工作;负责或配合医院会议及行程安排(包括酒店、机票预订)。
(4)负责医院证件的办理及年检工作。
5、检查、督办
(1)院周例会的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发出,对需要安排和落实的工作的检查督办;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月度工作报告催缴。
(2)定期进行全院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和通报,督促、协调改进;
(3)院总值班安排、检查;
6、企业文化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组织对企业文化的宣导、传播;组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7、车辆管理
负责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车辆的派遣与监督;负责医院停车位的管控。
8、负责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管理。
9、其他
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篇:医院规章制度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操作者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污染无菌区。
5、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过久。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快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超过24小时后必须重新灭菌,不得继续使用。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柜橱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过期物品重新消毒灭菌。
7、无菌溶液应根据要求避光保存或冷藏。
8、无菌盐水及酒精棉球罐每日消毒一次,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在取物时接触容器外部而污染。
9、消毒物品(如:呼吸机管道等)要有明显的标志,要写明消毒日期,一般消毒保存日期为3天(冬季不超过5天),每周消毒两次。灭菌物品要定期(1个月)进行一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10、治疗室、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有条件进行细菌微生物监测。紫外线消毒有照射时间登记。
11、输液、输血一律使用一次性输液器,用后作为感染性医疗垃圾单独收集并由后勤部回收焚化处理。
12、抽血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巾一带,抽血后病人使用的止血棉球集中回收处理,防止病人随地乱扔或带出院外。
13、各种换药弯盘及小器械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后灭菌。器械浸泡时要打开关节,盒盖上要标有消毒时间以及保存时间。
第五篇: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1、医院由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多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中医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具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3、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4、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引导。发热、腹泻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5、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合理的安排病员就诊。
6、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护士长每天安排考勤,记录下当天迟到、早退的人员。
7、员工必须按各科室排班表上班。调整班次必须经科主任、护士长的同意。
8、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某种原因暂时离开自己的工作区域要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8、员工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严格遵守科室操作规定。
9、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应及时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予以批准和教育。
10、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立、坐、行的端庄大方姿态,不能面对病人有挖鼻、抠耳、梳理头发等不雅之举。
第六篇:保安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xx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书》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后,乙方应在一个星期内组建并使用专门力量,对甲方内部的重要目标、场所、出入口进行守护和巡逻,以维护公共秩,预防违法犯罪、治安灾害及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现补充如下约定事项:
1.护卫的范围主要在福利院范围内及门卫周边。
2.护卫的主要目标有福利院出入口、三栋楼(福星楼、老人公寓会议室)及各楼层、洗衣烘干房、实操室、厨房、医疗室、婴儿安全岛、消控室等。
3.分定点护卫和巡逻两类。定点护卫主要指门卫的管理;巡逻主要指保安员在院内及婴儿安全岛巡察,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接收弃婴儿,并做巡察记录。
4.门卫保安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①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及登记工作,如有志愿者或慰问者时,应及时与综合办联系并交其办理;②负责报刊、杂志、邮件、包裹的收发工作,对收到的物件要及时发放;③负责夜间院内每3小时的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汇报,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记录;④在婴儿安全岛及其周边发现弃婴儿时,应先报警(110),待出警的民警处置后再交由护理员抱至育婴房抚养,如由110民警送至院内的弃婴儿,应注意观察,发现有疾病的应要求民警先送医,发现超过14岁的应要求送救助站先行安置,无法处理的汇报至后勤办负责人或院长,同时做好弃婴儿入院登记及工作记录;⑤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及室内清洁卫生;⑥未经充许,不得让服务对象外出,如发现服务逃走应到外寻找,超过6个时仍未查找到的应报警;⑦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事项。
5.保安员应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合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开展每月一次防火检查和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及时通报给甲方,并做好工作记录。
6.对于其它突发事件,保安员应照20xx年1月《福利院岗位职责规章制度汇编》第三章应急预案执行。
7.保安员应保存甲方安全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包括日常安全工作记录、涉及甲方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安全设备及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更换的记录。
8.保安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后勤办负责人汇报安全工作事宜,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沟通并采取应急措施,对发现可疑情况及火警苗子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对发生打架斗殴、争吵等各种治安纠纷及案件的处理,应及时报告给甲方后勤办。
9.乙方应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有效的工作关系,以取得他们对甲方安全工作的协助。
10.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上述规章制度、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范本。
11.本补充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