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0 23:25:0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76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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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规章制度

1.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建筑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筑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筑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筑公司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7.建筑公司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8.建筑公司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9.建筑公司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建筑公司 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建筑公司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建筑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

14.建筑公司施工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建筑公司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建筑公司施工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建筑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8.建筑公司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建筑公司 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建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1.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22.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2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25.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6.建筑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27.建筑公司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28.建筑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

29.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0.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内容

31.建筑公司安全检查程序

32.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33.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34.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5.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6.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公司总经理→部门→人员或项目部经理→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作业成员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的确认资料由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作业成员的确认资料由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

4.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

核采用打分表形式,由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

5.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或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建筑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筑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负责制,项目工程以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考核,形成一个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安全保证体系。

2.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入场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抓好持证上岗工作。从事技术性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将上岗证交项目安全员处核查,项目安全员处保存上岗证的复印件。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在节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工程部、公司领导成员参加,进行五一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4.开展安全日活动,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外施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如: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

5.组织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6.认真采纳安全技术部门的合理建议,保证安全技术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利。

建筑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9、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

建筑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总经理、经理对本企业的重大安全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时,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

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在研究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供防范措施。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

12.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3.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建筑公司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调度,组织均衡生产;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并视同生产任务,优先安排;

2.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将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

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建筑公司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向技术领导汇报,预以修定;

3.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5.会同劳动、教育、安全等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并参加新工人入场教育、特殊工种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检查和监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施工生产中重大不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建筑公司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身制造的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

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

2.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后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并进行鉴定验收;

3.对发生的已、未遂设备事故,要认真分析研究,严肃处理责任者,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

4.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协助安全技术部门签发合格证;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建筑公司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培训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素质,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必须符合GB5306—85规定,并检验其安全知识水平,保证工地的使用;

2.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3.严格审查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和营养补助的申请及批准;

4.对伤亡事故责任者(工人)按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并将材料归档。

建筑公司 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供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在购入时须检查合格证明,发放时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必要时进行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使用情况,接受安全部门对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认真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循公司员工守则,以此作为自己在公司一切行为的准则:

1.保持有序的工作秩序,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如果公司工作繁忙需要加班加点,要服从大局,积极参与。

2.不在班前和工作时间饮酒。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泡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要养成讲卫生的美德,桌面物品要摆放有序,不能杂乱无章,自觉维护公司的公共卫生。

4.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的工作标准,努力学习本岗位业务知识,熟知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同事间要做到友爱、互让、互助,不搞帮派,不作有损团结之事。

6.以公司为家,养成勤俭节约习惯,节约使用日常消耗品,不浪费饭菜,爱惜公司一切物品和设备。下班之前要检查门窗、水阀、煤气、电灯、电脑等是否关好。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

7.每周六总结本周工作情况,汇报下周工作安排计划。

建筑公司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现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3.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5.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建筑公司安全员全生产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4.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6.同各施工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纪律协议书。

7.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8.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深入、不细致及存在问题不提出意见又不向上级汇报,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建筑公司施工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协助主任、队伍对本单位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组织编制和审批中小型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充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渗透到设计和方案的各环节中,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定,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化建议,对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审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予以解决;

7.参加重大已、未遂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建筑公司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详细安全交底并对安全要求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3.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不违章指挥。

4.组织领导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建筑公司施工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编制和参加讨论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艺卡,要把安全技术措施渗透到设计、方案和工艺卡的各环节中;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协助技术领导做好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参加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建筑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组员的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施工员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生产指挥者。

建筑公司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

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建筑公司 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

4.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

5.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

6.有权拒绝假、伪、劣设施物品入库,并报上级处理。

建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机械工等工种)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好安全帽,机械操作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2.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有防护设施;现场内不准打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和酒后作

业;

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5.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

置;

6.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

8.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建筑垃圾等。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

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拥用。

二、各项目部须将士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0.5%~1.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

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

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

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峰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各项目部对帐,发现差错,

及时核准。

六、公司财务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七、公司对则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

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帐册是否相符;

3、推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舌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凡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若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

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九、本制度由公司则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

实施。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项目部在施工经营活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发生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科室及班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项目部,处以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0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0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各班组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专管人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达标计划的全面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小设施”齐全,施工安全检查必须按部颁JGJ59-99标准进行。

6.做好“三室四口”防护,外架打搭设,全封闭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密目网)

7.配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电表箱开关箱必须使用合格铁质箱,(一机、一闸、保护、一箱、一锁)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

9.各工种的工序施工应相互配合好,并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奖罚制度

1.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2.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责任书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章下达即生效。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正确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经常不断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广泛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安全生产的态度,减少或消灭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反复宣传教育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生产、建设的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3.认真抓好新进工地职工的三级教育工作,使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施工生产的危险因素有所了解,提高他们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在岗位实现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

4.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国家标准,对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等人员除进行一般性教育外,还要进行技术工种的安全教育,切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新入公司人员必须百分之百进行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建筑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厂人员的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

(1)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生产、建设的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企业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4)提出希望和要求。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积极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随便出入危险区域及要害部位;要注意劳逸结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新入厂人员必须百分之百进行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

2.工地级安全教育

各车间有不同的生产特点和不同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因此,在进行本级安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1)介绍本车间生产特点、性质。如车间的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车间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车间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岗位情况;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及相应的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车间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经验与问题等。

(2)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介绍消防安全知识。

(4)介绍车间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制度。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行政一把手和安监人员负责,一般授课时间为4~8h。

3.班组级安全教育

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线”,生产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的。由于操作人员活动在班组,机具设备在班组,事故常常发生在班组,因此,班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

(1)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学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

度;教育学员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3)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学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安全操作法和生产技能教育可由安全员、培训员或包教师傅传授,授课时间为4~8h。

新入厂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卡,存档备查

建筑公司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原则

1.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各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安全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支援外地的施工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职工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总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12..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建筑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

为全面提高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原则,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构筑安全平台,提升我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化水准,强化安全忧患意识,推动全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1、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公司电工作业、焊接作业、登高架设作业、起重作业、机械操作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3、公司职工。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知识;

3、日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行业安全技术标准;

5、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6、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与处理;

7、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培训时间

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 0小时。

2、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3、其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5、其它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五、培训要求

1、本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企业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之一;

2、凡是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经检查仍在从事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3、凡是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个人或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申报有关证件。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检查内容

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检查各专业工种班组在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使用”及“四口保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施工机具,划分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作为评价各专业工种班组的施工现场安全操作。重要项目的检查,各对应专业班组在基坑支护、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机安装和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经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的检查验收,再经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准移交使用,并办理改签证手续,确保安全责任。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

1.一月份着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维护保养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2.四月份着重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火等情况进行检查。3.七月份着重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4.十一月份着重检查工地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各项目部应每月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业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旬检查一次的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各项目部在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加强检查验收力度,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五、公司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总工室、安全部、工程部、劳动人事部等组成。

六、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事故预防等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专(兼)职人员的配备比例,管理系统能否进行有效的活动。

3、企业经理(队长)及有关领导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4、新工人(包括临时工)进行三级教育、职工岗位安全技术教育情况,企业领导、队长及安全员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5、经济承包合同中有无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外包合同中有无安全内容,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落实。

6、今年以来,事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告、调查和及时结案,是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

7、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要围绕预防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事故”一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进行。主要设施、设备为:脚手架的搭设、“三宝”及“四口”防护、临时用电线路配置、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及其他起重设备、基坑基槽支护等。施工现场三大危险源的治理。

8、高层外架、悬挑架、异型架体、摸板支撑架的搭设和吊车口、井口、通道口及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9、塔吊、门井吊、施工电梯等大中型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及安全使用;

10、高处作业防高坠和物体打击的安全防护措施。

11、雨季施工“四防”安全措施雨季施工中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滑跌措施,有无专项方案、专人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等。在建工地文明卫生检查

12、结合7月下旬国家对我市的“创卫”验收,对在建工地的“创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是否落实文明卫生工地管理制度;城区主要街道旁工地围墙高2米以上、其余地方工地围墙高1.8米以上,围墙进行美化、彩化或书写“创卫”标语;建材堆放是否整齐;工地建筑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材料和垃圾运输时无遗洒、滴漏;是否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噪音工作;工地食堂、厕所、民工宿舍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程序

1、确定安全检查的对象、范围、日期,制订安全检查的计划。

2、根据安全检查的规模和重要程序,组织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检查组。

3、制安全生产检查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确定检查的各个项目。

4、根据各项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确定检查表中各个项目的评分方法和评

标准。

5、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6、检查结束后做好总结,写好安全检查报告。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8、对安全问题的整改要确定责任,尤其是要确定领导的责任。问题由谁负责解决,何时解决,要落实到人。

9、问题解决后,要进行效果评价,包括隐患是否彻底消除,是否安全可靠,有何经验教训等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

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

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笔录。

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6、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其他有关的资料。

建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 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六、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七、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分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二篇: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发证

第五条 “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 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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