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终(推荐6篇)

时间:2022-03-10 23:47:4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47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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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保证作业质

量。

7.承包作业范围为部分工程时,专项施工员(工长)应参与总承包单位工程的相关管理、并负责做好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包括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技术复核、相关技术资料记录编制、报验各项施工登记等工作。

8.对自备或总承包单位配备的施工机械、设备等。作业班组均应在使用前试运行检查,符合后投入使用施工材料在使用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工程管理人员报告,并在得到明确答复后续使用。重要材料使用报告及情况,应记录备案

9.履行总包单位对施工技术、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发现技术或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且应达到质量要求。

10.技质部对施工班组作业质量管理定期自检。重要工程或技术项目。由总工程师带队。并及时解决班组反馈的有关事项,做好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11.根据总包单位对承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意见和公司自检情况,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工作评定、调整和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公司由分管副经理为领导,组成文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派出的劳务队伍由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2。根据劳务业务规模和特点,派出施工管理员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均为兼职形式班组安全员,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

3.及时做好或接受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职安全员及班组长应严格执行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要求操作。

4.安全科及工程部应认真做好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等工作。提高特殊工种、技术工种人员技术和安全素质,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5.公司根据工程施工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作业情况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定期、不定期,常规或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促进文明安全施工。

6.派出劳务队伍应认真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指导。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按要求组织整改。

7.施工过程中专、兼职安全员应密切注意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及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部及公司安全科汇报、并按规定做好整改等工作。

8.公司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现,对认真执行安全规定、在现场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等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作业(指挥)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且不服从管理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班组、根据违章情节,给予批评、辞退或处以经济处罚。 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公司在职或聘用的劳务人员均由公司劳资部负责管理。

2.劳务人员应将有效的身份证、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本人照片二份交劳资部分类登记造册,并注明联系电话。

3.劳务人员参与本公司劳务活动前,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务用工(个人或班组)合同,并接受公司劳务指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

4.劳资部、财资部根据劳务人员派出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劳务人员

劳动保险事宜。

5.劳务人员调配使用由公司工程部和资源部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合理调配,劳务人员或班组应服从公司调配,并及时进场。

6.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由公司财资部依据劳务合同有关规定,统一造册发放。领取时应由本人或班组长统一签名后领取。

7.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代发,个人作业工具由劳务人员自行配备或班组负责,属于由公司或总包单位配备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

8.劳务人员违反总包单位有关规定或公司劳务合同,按违约论处,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派出人员管理制度

1.工程部根据承接劳务合同的需要,拟定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计划,并与劳资部协调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按劳务合同要求,公司派出人员的管理主要由工程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负责现场施工计划安排、调配、分工和分配工作。

3.工程部负责对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的业务管理,工程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负责对各班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管理,作业班组长应负责各自作业人员的管理。

4.公司派出人员均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应听从、配合总包单位做好项目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工作。

5.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情况,对作业班组做好相关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检查、工程报验、工程量计算以及相关签证等工作。每月做好管理人员考勤、上报等工作,

6.劳务作业班组应依据现行规范、标准按施工图纸等要求,按施工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业班组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整改,对总包单位要求有疑义的,应通过管理人员向总包单位反馈。对不服从指挥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汇报、处理。

8.工程部、劳资部应定期了解、检查、指导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派出管理人员做好施工工作。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机械设备均由财资部备案、劳资部管理。

2.劳资部负责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每半年时机械设备进行一次设备使用。损耗情况检查、登记。

3.对需要新购置设备时,有工程部根据承接要求,编制计划报财资部,财资部根据公司设备情况,审核后报经理批准购置。

4.对应外送专业机构检查的强制性校验设备,劳资部应负责或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校验检查工作。对安装后应检验。试运行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协助项目部做好检验工作。

5.因工程施工需要租凭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协助项目部做好机械设备的租凭工作事宜。

6.由劳务班组自行负责的小型机械设备、工具,项目部应协助劳务班组做好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维护等工作。

7.机械设备应按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各部件、附件、仪表等应齐全、有效、安装后项目部应通知总包单位组织安装验收。

8.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对应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做到定机、定人、定岗。

9.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机械常规维护、并及时记录。

11.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备退场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或维修。 11.大型机械设备按安装、试运行、检验等工作应遵从总包单位管理要求,进行安装验收及拆卸工作。

12.公司机械设备存放符合机械设备存放要求,对贵重设备由劳资部统一专人保管。

第二篇: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一)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务的用工主体为项目子公司。劳务公司对接项目子公司,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公司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到公司统一备案。

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

5、劳务分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

6、合同期限:务工人员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期满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习,接受项目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要讨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予以处理。

6、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三)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务工人员的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2、各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由经济责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组长负责,务工人员互相监督核对,经责任人审查确认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项目部财务入账,复制一份交劳务管理员留存供相关部门备查,

3、劳务分包项目考勤表由劳务公司负责填报,次月5日前必须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汇总备查。

4、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请病假、事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入场的时间,真实姓名按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考勤表,虚报多报人数冒领工资款,经查实严厉处罚。

(四)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三合会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保持社会的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为了确保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建立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按工程合同额的2%比例存入工资保证支付帐户。

2、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要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况,由作业班组负责编制工资发放表并报项目部审核。按月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发放前三天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经确认双方无异议后,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务工人员须持有效证明签名领取,不得代领工资。经务工人员签名的工资表,除财务入账外,复制一份备查,并保存二年。

4、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胸卡领取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5、实施劳务作业分包的,由劳务分包企业专(兼)职劳动管理员负责劳务工人员考勤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报公司项目部审核并存档。经核实后支付约定劳务分包工程款,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并按规定要求发放务工人员的工资。

第三篇:劳务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工程项目实施劳务分包,依法分包给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施工,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禁私招滥雇。进场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单位签订。

三、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工须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如现场需要劳务单位加人,劳务单位必须在项目部的监督下公开对外招聘符合要求的劳务工。

四、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商→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七、劳务单位必须每天对现场劳务人员考勤,并报项目部备查。

劳务*支付管理制度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规章制度,采取对每月发放生活费和*结算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勾的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班组每月必须在月底到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申报核实月度工作量,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签字认可。

二、工作量核实后各班组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质量员(或施工员)签字。(分管内容:分别为场容场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

三、办齐上述手续后,由项目经理核定金额签字交班组长在项目部监督下发放给农民工。

上述规定希望各班组遵照执行,以免延误发放*。

第四篇: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

一、 工人管理

1、 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 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 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 新员工入职管理

1、 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 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 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 现场施工管理

1、 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 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 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 考勤管理

1、 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 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 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 “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 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 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 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五、 列会管理

1、 施工现场每天由带班队、组长组织全体工人进行一次碰头会,并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以便检查。

2、 工地现场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安排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3、 现场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以便可以迅速解决问题。

六、 仓库管理

1、 各项目单独设立库管或由现场负责人兼任。

2、 进场材料设立进场材料明细及材料使用情况统计。

3、 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账,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交由专人录入电子文档备查(出入库台账)。

4、 材料账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5、 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6、 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周围环境严禁烟火。

7、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潮的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8、 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9、 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10、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库手续,使用单位必须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不予领料,出入库台账平衡,每月必须盘库一次,对剩余物资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合理利用。

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地各项制度。

2、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尊重领导,不准冲撞领导,有意见可事后解释,对甲方要求绝对服从,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

3、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5、 相互团结,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6、 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防火。

7、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人走场地清。

8、 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膀子上班。

9、 宿舍、工棚、生活区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及时清运。

10、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工具等。

1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

13、 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私搭乱接,规范用电。

15、 各项目现场所制定的各项条例制度应同样遵循。

八、 奖罚管理

(一)惩罚条例

1.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工资全扣):

1) 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者;

2) 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等;

3) 打架、偷盗、赌博、拉帮结派者;

4) 严重渎职者;

5)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

6) 连续旷工3次或全年旷工累计达7次以上者;

7)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行为者;

8) 工人受严重警告处分2次或警告处分3次者;

2.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严重警告处理(扣发工资100--300元):

1)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2) 不尊重领导、有侮辱威胁主管的行为者;

3) 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破坏他人财产,不尊重他人等等);

4) 严重破坏劳动成果、生产机具、社会公物者;

5) 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次者;

6) 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者;

7) 项目组长或小组长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而给予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8) 工作不利、屡试不见成效者;

3.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者,公司予以警告处理(酌情给予处罚):

1)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工资10元;

2) 旷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3) 在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服装不整者,每次扣工资10元;

4) 在工作时间吸烟、吃零食、嬉戏打闹者,每次扣工资20元;

5) 在工作时间私自串工地者,每次扣工资50元;

6) 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工资50元;

7) 不按操作规程做事者(如在冬季浇冻水后不泄水,导致机具非正常耗损等等),每次扣工资50-500元,并赔偿损失。

8) 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者,每次扣工资20元;

9) 在工作时间偷闲、怠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0) 在工作场所喧哗、发生口角或不服管教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1) 故意浪费物料者,每次扣工资20-200元;

(二)奖励条例:

本奖惩条例要求工人自尊自律、在无人监督的条件下,零缺点地完成工作为前提:

1) 在年底,对队、组长、技术骨干依据全年表现给予相应奖励;

2) 在一个工程中,有突出表现者,工程结束后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九、 所有员工,在公司项目较少时,公司有权降低工资。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 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条 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七)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上户时间不得迟于员工的上岗时间,其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 派遣员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五篇: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完善公司各类合同范本;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合同范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4、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履约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承接劳务工程时,按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的,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与发包人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3、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以及调整的要求;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6、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8、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9、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13、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14、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第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按公司的合同评审流程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十条 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如需由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十二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的主要条款。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第三章 合同签订流程

1、 项目部在对外劳务发包时,由预算员对分项分包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并发给有资质的劳务班组,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员参加对班组进行竞标,根据竞标结果在2~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班组.

2、劳务合同需由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共同参与制定,技术部由技术总工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质量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工程部由生产经理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进度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安全部由安全员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安全文明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最终完成初稿由项目经理最终定稿再由预算员编制合同审批单(见附件一)并附上合同范本转交给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正式与劳务班组签订合同,一式三份,项目经理一份、预算员一份、劳务班组一份。

3、对中标劳务班组的单价由预算员制定单价审批表(见附表二)并报送给董事长签字确认,由预算员存档并按此单价结算。

第四章 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签订后,现场范围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员应按约定的时间撒离现场。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公司的信誉。

第十六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项目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二十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第二十一条 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的。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市建委、劳动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资料部进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章

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可要求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2、甲方项目部合同签订会议纪要作为合同附件,乙方无条件遵照执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各自的义务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书经手动修改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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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促进劳务员工在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保证用人单位的流畅性,对劳务派遣员工制定了系列规定: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9、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11、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12、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13、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4、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15、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16、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17、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18、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19、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0、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21、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2、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23、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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