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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 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 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 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 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 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 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 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 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 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 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 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 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 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第十七条 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档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期收回。
第十八条 档案人员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借阅档案人员在借阅期间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和擅自复制。
第十九条 外单位来本局查阅档案时,须凭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二十条 机密文件只能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和复制。
第五章 档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 利用档案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严禁在案卷上圈点、勾划、裁剪等,确保档案的完好,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档案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条 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果需要延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三条 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必须检查案卷有否缺损,如果发现有损坏案卷现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把档案占为已有。
第二十五条 对不遵守档案利用制度的借阅人员,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 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 档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本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二十八条 对本局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也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 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系统及有关单位使用,不属于开放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执行。
第三十条综合档案室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设密集架,配备空调、消防器材等设备,积极做好“八防”工作,杜绝事故隐患。
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七章 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制度
第三十三条 凡按规定接收进库的档案、资料都必须及时登记入册,以作统计入库数据。
第三十四条 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台帐,做到记录正确,帐物相符。
第三十五条 在各科室档案进档案室前,要对准备移交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查,对保管期限、密级确定不准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见。
第三十六条 对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三十七条 销毁文件必须慎重,对鉴定中剔除的文件要暂存一段时间,确实没有必要保存时,才予销毁。
第三十八条 凡需销毁的文件,要编造清册,写出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理由,经本局领导审查后才能销毁,销毁文件时由两人监督,并在销毁上注明销毁日期、地点,销毁人要签名、盖章。
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会计档案是指本局各部门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证。
第四十条 会计档案是本局的重要档案之一,应由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会计档案,把归档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专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 会计档案当年立卷,由所属部门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条 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自行拆封,对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由原所属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十四条 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条 档案室对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所属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局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四十七条 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所属部门共同派人监督,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时严格把关,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二篇:食品餐饮单位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验收管理制度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验收以及台帐 记录保管等工作,台帐应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供有关部门查 验。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要到许可*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 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和产品合格*等文件;从 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 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 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 单。4、建立采购记录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内容。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 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 于 2年。6、不得采购*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 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生肉、禽类应采取动检部门的检疫合格*,进口食品及 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书。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帮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 日产日清。2、废弃食品油脂按等 法律、法规进行管理。3、 废弃食品油存放在标有 [废弃油脂专用" 字样的 (专 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4、废弃食品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 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 他单位和个人。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 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 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案。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禽畜,不随 意倾倒、排放废弃使用油脂。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 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 酱、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 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 不能使用。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 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 *残留的蔬菜(韭菜)浸泡时间 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 净备用。3、制作点心前将*、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 净。4、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5、各种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 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 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橱内,做到防蝇、防虫、防鼠。7、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 物、残渍、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具等清洁后定位 存放。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要定时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 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或检疫*的检查验 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 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的生成经营者提供的食品不得 验收入库。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 坏先用。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 10厘米以上整 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要经常检 查,防止霉变。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 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 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 质期的食品。8、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 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食品留样制度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留样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2、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 100克以上,分别盛放于 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 以上。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 食品冷却后,放入 0- 10℃专用*箱内。并在外面标明留样 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记录。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 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 查验。5、留样*箱为专用设备,留样*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 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 2007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 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中的物品。2、不以掩盖食品*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 安全要求。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在限量范 围内使用。严格控制泡打粉等含铅膨松剂用量,严禁违法使 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3、购入食品添加剂时,要索*索票并登记台帐。要索 取生产许可*和产品检验合格*,标签符合第 47、 48和 66条的规定。4、按规定限量使用和仓储,做到专柜、专架、定位、 上锁,不得与其它食品、非食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5、做到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使用记录。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粗加工间管理制度1、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 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状异 常的不得加工。2、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作, 鱼、肉、禽等加工要择净掏净。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 泥沙、无杂物、无烂叶。3、做到*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 生。加工结束要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 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 开清洗干净。4、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 生。5、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 帽内) ,口罩。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 须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2、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不留过长指*、涂指*油。不 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不得穿工 作衣入厕。3、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 品卫生的行为。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用勺直接尝味, 使用后的*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严禁使用*变质或者其他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及 食品原料。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 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 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 时间过长, 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作的工具,设备应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 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小时)存放 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 60℃热藏或低于 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 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 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 机罩。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灶 台、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 角,及时清除垃圾。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餐用具洗消保洁卫生管理制度1、使用的餐用具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 生标准和要求。2、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应严格按照一刮净、二 洗刷、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3、使用物理方法进行消毒,应按照一刮净、二洗刷、 三冲洗、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4、水池用后应刷洗干净,餐用具保洁柜应定期擦洗保 持洁净。5、餐用具洗消间要定期清理,地面、墙裙应清洁无污, 泔水桶应加盖,每餐及时清理污物,洗刷干净。6、已消毒待用的餐用具进行存放时,保洁柜应全封闭, 严防外界对餐用具的污染。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入门指标,为 了使这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我店病媒生物防 治工作,结合我店当前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 和 ,结合我店[病媒生物"增长 规律,采取生物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队伍与群众运 动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区域谁组织 实施"的防治措施,通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防治经费,科 学选定*物,完善相关资料,定期开展消杀活动。使[病媒 生物"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即:鼠密度不 超过国家标准,蚊、蝇、蟑螂中的一项不超过省级标准,另 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 3倍。二、领导机构及责任划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食品 安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我店决定成立除[病媒 生物"工作领导小组,除[病媒生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 育系统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指导。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网络。 要健全病媒生物 防治组织网络,落实防治工作专(兼)职人员,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制定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二) 做好本底资料。 对病媒生物防治资料进行完善, 资料要求详实、逻辑*强,整理规范,重点完善好以下五个 方面:1、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2、综合防治措施(孳生地分布现状、防治措施与成效) 到位,有综合防治的宣传资料。3、病媒生物防治机构网络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有专 (兼)职工作人员且任务明确。4、病媒生物防治经费落实到位,有除[病媒生物"的 *具*。5、消杀记录完整规范、数据可靠,有检查记录、监测 资料。(三) 完善防护设施。 灭鼠:合理布局灭鼠毒饵盒 (洞) , 防鼠板,完善重点场所(部位)的门、窗、下水道(地沟) 、 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 灭鼠设施不合格率不能超过 5%。 灭 蝇设施:密封室内外垃圾容器,安装纱窗、纱门、风帘、灭 蝇灯等, 不合格房间不能超过 5%。 灭蟑螂设施:堵洞、 抹缝、 缩小门窗缝隙等手段防止蟑螂出入、生息。灭蚊:以治水为 主,消除室内外积水。(四)综合治理孳生地。 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坚 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店铺旱厕按要求改造为水厕或卫生厕所。垃圾池(台)实行封闭管理,做到日产日 清,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留卫生死角。(五)积极向学生宣传除害防病知识。四、杀灭的基本措施(一)消灭幼蚊:消除庭院积水,户外非饮用水或非生 产用水可使用化学*物杀灭幼虫。(二)杀灭成蚊:室内采用滞留*喷洒,花坛、草坪、 垃圾台等外环境可选用有机*类*喷洒。(三)灭成蝇:食堂、厕所安装灭蝇灯,厕所进行*物 消杀滞留喷洒。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灭蚊蝇是预防夏秋季传染 病的重要手段。对保护广大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创卫目标如 期完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 心安排,切实抓好范围内的病媒防治工作。2、发动职工,群防群治。要充分发动职工,向职工宣 传消灭蚊蝇的方法以及蚊蝇对人的危害,增强职工杀灭意 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3、落实措施,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制定 方案,明确责任,集中灭鼠必须统一*物,统一时间,全部 覆盖,不留死角。4、合理用*,安全用*。灭蚊蝇工作始终要提高安全管理意识。*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实施灭蚊时要严格遵 守*作规程,配备必需的防护设施。消杀*品和鼠*统一由 市病媒消杀站提供,严禁使用急*剧毒鼠*。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 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作中产 生交叉污染。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 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防虫、 洗涤以及处理废水、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 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 ,设置纱门、纱窗、 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 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 罩;距地面 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 消杀措施。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 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 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 关,并宜提供温水。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 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 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 gb16153 要求。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 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 外) ,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不会对食品产生污 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作台、*具、 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食品安全所需要 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 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 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 运输。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 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 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第三十二 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 律、 法规、 规章、 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并建立培训档案。2、应当依照第十 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 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 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 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 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 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 记录,以备查验。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食品退市制度1、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 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 制度。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退市:(一 ) 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照 和食品合格*文件。(二 ) 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 质期。(三 ) 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 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 退市。(四 ) 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 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五 ) 经营者认为应主动退市的食品。3、发现经营上述应该退市的食品,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 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报告铁路食 品安全监管部门。4、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5、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 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尽量减少消费纠纷。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了预防和控制本单位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最大限 度减少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危害,保障广大消费 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 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职责1、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食品、工具、用具、 设备等现场进行保护。2、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的事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 门报告,详细报告发生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 疑食物等。3、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4、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 件的现场进行采样、调查。5、按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 工具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6、公告收回巳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据* 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二、应急反应1、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发现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 件后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2、本单位负责人做为第一责任人应于 2小时之内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3、积极联系卫生机构并协助救治中毒人员。4、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 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设立食品质量管理 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 安全监督检查。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 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6、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 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确保 正常运转。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 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 *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 害物品一同运输。2、食品用具设备的构造要有利于保*食品卫生、易于 清洗消毒、易于检查,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 尖角,避免造成污染。3、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 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 标准的材料制造。4、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 叉污染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的构造,也要保持清洁。 5、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 须使用除外) ,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不会对食 品产生污染。6、运输工具 (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 ) 应符合卫 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 施。7、用品用具、容器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清洗、消毒应定期检 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 换。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2016年 12月 25日
第三篇: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参加体检。
(四)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经常清理厨房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五)食品采购要有明细账目,食用油、肉类采购须定点,保证质量和安全。
(六)工作日午餐时间:11:50―12:30。
(七)本机关食堂概不对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带客人和家属到食堂就餐。
第四篇:卫生局机关规章制度
卫生局机关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保持机关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机关规章如下:
一、工作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考评,各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全年奖惩挂钩。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自觉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损失的,其当事人应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三、卫生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县政府负责。局长外出时,由主持常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如遇重大紧急事项,局长可临时处置,但事后要与班子成员相互通气。
四、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确需由集体研究决定的,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各股室实行股长负责制。股长负责管理股室的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对分管局长负责。副股长协助股长工作,负责分工方面的工作并和科室其他人员共同对股长负责。股室有突击任务需要其它股室协助的,应报分管局长安排。
六、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培训及出差,需要副局长参加的,应经局长同意;需要其他同志参加的,应经分管局长同意,并报局长审批。回来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重要的会议或活动要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会议材料及时交档案室存档。
七、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工作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上提出,不得在会下私自议论,更不得找借口拒不执行。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八、树立全局观念,密切股室联系。股室之间要互相支持,搞好协作。各股室要处理好分线对口负责和对局机关整体负责的关系,对于紧急、突击性工作任务要服从全局的统一安排调度。
九、保持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机关的作息时间,上班时衣冠整洁,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职工(含班子成员)上班时间要外出办事的,要与办公室取得联系说明外出地点,便于工作联系。
十、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外单位或基层单位来局机关办事的,要热情接待,做到易事速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对不能办或暂时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解释,不能相互推诿,久拖不决。
十一、各股室应于十二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以文字材料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拟定机关全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
二、会议学习制度
1、按上级的规定和安排,除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外,每天上午上班签到后,集中学习半个小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
2、干部职工要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得无故缺席集体学习时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写学习笔记,学习讨论积极发言。
4、政治学习内容按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每周星期一上班签到后,集中开会,各股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三、卫生制度
1、机关室内卫生由各股室自行打扫(包括办公桌椅,地板卫生等),每天一清扫。
2、每周五上午进行室内外大扫除,在家的工作人员必须积极参加每月卫生文明日大扫除活动。
3、美化环境爱护花木,院内、过道严禁堆放杂物。
4、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打扫厨房、餐厅、楼道走廊、会议室及室外卫生。确保机关清洁、整齐创造舒适优美的工作环境。
5、机关人员不得随意向院内、窗外乱倒杂物、污水、食品、果壳等,发现倒一次罚款20元。
四、安全保卫制度
1、各股室应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文件及财物丢失,下班时应及时关好门窗。
2、正常情况下,上班前、下班后和夜晚的安全工作由在机关院内由局门卫负责安全工作。
3、节假日由局统一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晚十点由值班人员锁好门。(超过十时不开铁门)
五、房屋、水电、食堂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
1、财产:凡属公物一律造册登记,在职、调动时按造册登记数交接,由办公室监交,否则按原假在工资中扣回。
2、公共场所钥匙管理:非本局领导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有办公室、食堂、会议室的门钥匙。节假日值班的办公室钥匙按值班轮流表轮流交接,如发现私自配上述场所钥匙的发现一次没收锁匙并罚款5元。
(二)水、电管理
1、单位水、电仅供正常上班和食堂用。
2、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前及时关电关水。
4、水电维修由办公室负责。
5、职工不得私自将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带入单位使用。
(三)食堂管理:
1、职责:食堂应在办公室分工下进行工作,实行管-理-员管理制度。管-理-员主要负责食堂组织、安排工作;食堂财务帐目核对工作;所需物质采购工作。炊事员负责烹调、加工、供水和室内卫生。炊事员要端正工作态度,服务热情,一视同仁。保证饭菜质量,成本核算,合理作价。遵守劳动纪律,有事请假,按时上班,到点关门。非伙管、厨工工作人员,其他人不得随便进入伙房。进货渠道正当,不购变质食物。月底公布伙食收支情况。
2、人员:徐丙兰兼管-理-员。
3、陪客人数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按对口业务分配人员陪客,需其他人员时由领导指定。
4、餐具保管:厨具摆放有序,生熟有明显标志,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由办公室列出餐具登记单交炊事员保管,需报损的,炊事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报损。
莲花县卫生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机关工作的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卫生事业预算经费,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结算。各项专项支出与业务支出,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现金账目日清、月结、季通报,报销凭据必须合法,且注明用途。即日清――当天审批的发票当天结清;月结――每月(下月五日前)要对干部职工当月开支的发票进行结算一次(有钱时当时支付,无钱时填好结算单),逾期财务上再不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例外);月报――当月收支情况,在下月五日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季通报――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议通报本季收支情况。
报账员受理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预审。预审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备用金,不得擅自挪用;应自觉接受单位和会计中心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保证备用金按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
三、审批。凡是开支的发票,坚持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做到谁开支谁签字,局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个人一般不准向财务借款,如特殊情况需借款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因公或特殊情况除外),报分管领导批准。
五、接待来客,一般由办公室安排在本单位食堂用膳,特殊情况需要到餐馆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1)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3)由办公室和计财股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购置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设备和办公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2000元以下由局长批准,超过2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七、为使财务资料连续,系统,完整,每年终要将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按会计档案的规定,分类进行整理,以备核查。
第五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学校教职工办公制度
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书记请假。
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3、办公室内教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
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
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和紧迫*。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平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平,争创数字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主任、总务处、德育处、远程办、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
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
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
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
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持*上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抓落实。
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工作
1、建立大泉东校网站
2、建立大泉东校教师博客群
3、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
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走廊、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进出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