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制度(范文5篇)

时间:2022-03-24 00:19:0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6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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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超市管理制度

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

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4.要勤俭节俭。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

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职责,自我将过期产品买走。

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齐,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

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我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

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坚持卫生间里面整洁。

10、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齐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12.顾客来换货,态度必须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

13、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14、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必须要细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终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

18、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

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我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景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第二篇:超市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团队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8、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9、不在卖场内抽烟和吃任何东西,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10、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奖惩规范

(一)奖励

奖励的方式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12、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一次处罚20至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3、擅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一次处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公司各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处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拖延处理事情者,一次处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处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造成严重后果,一次处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促销人员的管辖

促销人员的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完全按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实施,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的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的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的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买。

第三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商场美化治理标准,并根据本店的需要和企划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场治理条例:

一、大型商场超市美工巡场治理职责:

1、巡场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协同商场客服部治理人员共同负责商场巡场任务;

2、巡场美工必须依照《商场美化治理标准》进行巡场;

3、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可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应与共同巡场的客服部治理人员协商解决;

4、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碰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商场执行总值班经理或是店长室。寻求解决途径;

5、巡场美工在巡场完毕后,须将在当天巡场中碰到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治理人及店长室汇报情况;

6、巡场美工在得到部门治理人或店长室批示后,需对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进度汇报。

二、大型商场超市美化治理标准:

1、商场POP要求:

a、文字清楚b、排版美观c、无错漏字d、无涂抹更改e、无污渍f、无补贴g、纸张平整

商场内POP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其间若不符合以上a~g规定的将一律没收,并由卖场部门重新申请制作。

2、POP摆放要求:

a、POP应放置于专柜前显眼处,不能挡住通道和消防栓;

b、扶梯口的POP摆放应朝着顾客迎面方向,商场促销活动POP必须置于专柜促销活动POP之前的位子;

c、大门POP摆放必须征得企划部同意方可摆放;专柜租用商场大门POP水牌费用为50元(含制作一张A0POP),摆放时间为一周(7天)。逾时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类推);

d、商场POP水牌由企划部治理,专柜租用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方可使用;当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企划部有权将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将在商场促销活动结束后继续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结束;

e、由厂家提供的任何宣传用品,包括POP、传单、喷绘等,需经过企划部检查核实内容后方可摆放。(其中宣传内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语、厂家地址、供给商名字、联系电话、文字错漏等内容)否则一律没收。

3、商场宣传用品摆放要求:

a、在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各专柜必须摆放由企划部统一制作的宣传用品,并按规定摆在专柜显眼处;

b、不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专柜应摆放印有“本专柜不参加此活动”字样的提示牌;

商场促销活动结束时,各专柜应及时将促销活动宣传印刷品撤除。

第四篇:超市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5、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柜台应分设在清洁区域,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6、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第五篇:超市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新进人员报到:经采用之员工于报到时,需缴交以下数据: 2.1 身份证影印本 1 份及相片 2 张。

2.2 办公室人员需学历证件影印本 1 份。

2.3 经历证件影印本 1 份(如证照或技术检定证明)。

2.4 其他应缴交之体检报告数据或证明文件或保证书。

3.超市操作规范: 3.1 员工行为规范 (1)不准挪用和赊销店内财物。

(2)上班时间不允许抽烟、喝酒、吃零食。

(3)不脱岗、串岗、不聊天、不上班睡觉,不准迟到、早退、随便请假。

(4)不打架骂人、不说笑、打闹。

(5)不准乱蹲乱坐,不准衣冠不整。

(6)不准怠慢顾客,更不允许与顾客争吵。

(7)不准倚靠柜台和货架、手插进衣袋、脚踏货架,不准趴、伏、坐于柜台和卖场内。

(8)不准放个人物品在收银台和卖场(如手提包、钱包、用餐饭盒、水杯等) 。

(9)不准无理取闹,顶撞领导,不服从安排。

(10)不准上班接、打私人电话不准上班会客。

(特殊情况需经当班责任人同意) (11)不准透露门店任何商业信息,如遇问题,须报备课长、处长处理。

(12)提倡互相监督,相互提醒。

3.2 仪表规范 (1)头发干净,梳理整齐。

(2)女士不披散头发长发应扎整齐。

(5)面部整洁,女士不描眉纹眉。

(6)上班时间女士应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11)不得留长指甲。

(12)女士不得涂有色指甲油或染指。

(14)衣服常换洗,不得有异味。

(15)衣服干净整齐,上班要穿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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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当班时间,不得穿短裤、裙子、超短裙等奇装异服。

3.3 门店卫生规范 (1)店面整洁干净、明亮、布局合理气氛和谐。

(2)货架柜台和商品干净整洁无积尘蜘蛛网,按规定陈列。

(3)柜台、地面等就每天清洁,不得有污迹。

(6)门口干净、整洁、无烟头、杂物、垃圾、废弃纸皮摆放整齐,垃圾筒定期清洗,地面无积尘、 香口胶杂物等。

(8)店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10)消防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长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并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12)仓库陈列有序、整洁。

3.4 营业员标准化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门店服规范,做到仪容瑞正,仪表整洁,礼貌待客,诚实服务,严格遵守门店的 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2、 熟识店内商品和商品包装上应有的标志及自已责任区内商品的基本知识, 包括商品的'名称、 规格、用途、保质期限、消费使用方法和日常销量等。

3、 了解相关商业法规,熟识卖场内的作业规范。

4、掌握商品标价知识,正确打贴价格标签。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确维护商品,防止过期、变质、破损商品上架销售。

6、洞察顾客进场习惯和购买重心,了解商场的整体布局和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并随时 对责任区域内的陈列商品进行整理。

7、 随时掌握商品销售的动态, 及时按规范作要求完成取货和补货上架作为并及时提出补货建议。

8、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损坏和失窃。

9、了解卖场内主要设备的性能、使用要求与维护知识,能够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负责卖场、商品、货架、通道的卫生,保证门店的清洁度。

11、负责卖场内的顾客接待、导购。

(2)作业要求 1、理货时要将不同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卫生化陈列。

2、进行加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级领导,采取措 施。

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货架。

并报备上级领导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严格按照理货作业程序进行。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认真管理做好防窃、防损。

5、营业员在理货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损,由个人承担并且马上买单。

6、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7、对顾客的问题不能解决,需及时移交给其他同事或告知当班领导,并对相关问题做好记录。

8、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3.5 商品管理规范 (1)商品收货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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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行业要求。

4、弄清供应商名称,门店内是否有该供应商以前的退货。

5、收货人签字并标注收货日期。

6、如有短货由送货人在单上划掉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单上涂改。

7、如有退货须填写返厂单,由供货商签名确认。

(2)商品品质 1、无假冒伪劣商品。

2、无过期变质破损商品 3、没有“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

以上若有,相关责任人则受相关处 罚。

(3)商品陈列 1、按单品为存要求,畅销商品丰富。

2、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3、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4 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标答对应,陈列整齐完整。

6 堆头显眼、有量感、POP 广告牌醒目干净。

(4)促销商品 1、促销价格严格按照活动要求。

2、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活动时间。

3、简报派发,告之顾客活动内容,打动顾客。

4、促销按要求发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库存 1、目标库存量及单类商品适量。

2, 商品保持期不可超过限期的 2/3。

3、商品过期、积压或商品严重缺货,责任人将受到相关处罚。

(6)商品信息 1、定期对商圈的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及目标顾客的消费变化) ,并提交书面报告。

2、定期对业态的了解(本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流行商品的变化) ,并提交书面报告。

(7)商品的报损 1、失去商品价值和意义的商品(过期、变质、陈旧、破损等)一定要报损。

2、食品类的商品报损由店长签名后方可有防损进行处理。

3、商品报损超出额定范围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6 收银员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严格尊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正确迅速结账,做好对顾客的收银服务工作。

2、保证收银机的清洁卫生及正常使用,学会日常的维护及简单的故障排除。

(2)作业要求 1、收银员不得私自查看门店录像资料或电脑中查看当班的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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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确正确识别纸币,收银机操作训练。

3、 收银员不得私自将当日销售货款移作他用, 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帐单, 交班后立即将销售款上交财务。

4、收银员 “三声”服务,唱收唱付,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u欢迎光临u共多少钱u收您 多少u找您多少u等,亲自提醒点清余款,若有少许顾客换商品交有服务台处理。

5、谨防高档贵重商品被调包,若有大单购物或顾客高峰,加多营业员协助装袋,并加强卖场看 管。

6、在上岗期间,收银员不得擅自离开收银台。

7、收银员不得漏收商品款项。

8、如收银员对帐时短款,由收银员写出原因,对短部分进行赔偿,如收银员对帐时多款超过千 分之五,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如收银员经常出现长短款现象,轻者调换工作岗位,重者予以辞 退。

9、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账单。

收银员上岗时不允许在收银区域存放私 人物品及现金,如发现作偷盗论处。

10.任何收银员不能私自外出换零钱。

11、 3.7 安全操作规章 (1)消防安全 1、门店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2、买场内平时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3、用电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可用大功率电器。

4、正确规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电、气的使用常识。

5、应急灯必须可以正常使用。

(2)门店安全 1、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货架的摆放必须严格规定,附合要求。

4、如果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密切注意,如有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

5、要严格遵守商品管理规范。

4. 出勤及考勤管理:4.1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因业务需求,得依劳动法有关规定调整休息日、上班时间工作班次及加班,从业人员 应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绝。

2、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准时上班,除规定免打卡人员外,均须按时亲自打卡,有关上班迟到、早 退、旷工规定如下: (1) 从业人员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规定上下班时间 5 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但偶发事件经 主管核准当日补假者视为请假否则依下表处罚之: 项次 迟到早退 处罚方式 1 超过 5 分以内 由主管口头警告不可超两次,超过者每次罚 10 元 2 超过 6-15 分 罚 10 元 由工资中扣款 3 超过 16-29 分 罚 20 元 由工资中扣款4

4超过 30 分钟以上 罚 30 元工资中扣款 1.月累计迟到、早退 3 次或累计超过 30 分钟,记小过一次并扣 10%工资。

2.忘记打卡应在隔日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旷工。

(1) 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时,依外出申请单或出差证明文件办理。

(2) 拖延打卡以谎报加班者,予以记小过处分,再犯者予以记大过处理,第三次予以开除。

(3) 凡未经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或假满未经续假或请假未准, 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 办理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4) 委托他人打卡者经查属实,双方处以旷工一日并记大过一次论,再犯者则予以开除。

(5) 迟到、早退达 1~4 小时者,属旷工半天,扣罚 1 天工资。

(6) 迟到、早退达 4~8 小时者,属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

(7) 凡有迟到或早退者,当月绩效奖金将不发放。

(8) 凡一个月内累计旷工 2 天或年累计 5 天者,公司有权开除之。

5. 工资计算方式5.1 新进同仁待遇,经试用三个月合格,视表现情况调整之。

5.2 薪资之调整需视公司营运及管理状况、外界薪资水平、并斟酌个人所负职责与绩效办理之。

5.3 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从业人员不得讨论、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资情况,否则一律开除。

6. 请假规定:6.1 给假之规定如下: 6.1.1 公假:依法规定应给予公假者,工资照给,其假期视实际需要订之。

6.1.2 事假:a.员工有要事必需亲自处理者,得在事前请无薪之事假,薪资以日薪计算之。

b.各部门主管应留意控制请假人数;请假超过 7 天以上必须经店长核准。

c.全年请事假不可超过 15 天,事假期间不发工资,超过规定天数不准在请事假。

d.连续请事假 30 天以上者,应办理退职或留职停薪手续。

6.1.3 病假: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应以电话或他人代请假),凡超过 1 天以上,须附公立人民医院开具之医疗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6.1.4 婚假:服务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如本人结婚给予无薪婚假三天,满一年者给予 7 天, 满二年以上者给予 10 天。

6.1.5 丧假:父母、养(继)父母、配偶、子女给予 10 天无薪假,外祖父母或亲兄弟姐妹者,给予 5 天无薪事假,路程担误可另计,须附相关资料,否则以旷工论。

6.1.6 产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给假 45 天 (含节假日) ,难产者加给 30 天,均为无薪假。

6.2 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但遇有紧急事故得委托 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得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随假卡送审。

6.3 请假天数未满七天者,请假流程如下:7. 外出规定:7.1 上班中,因故离开岗位者须向当班领导报备。

7.2 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时,需经课长→店长方可外出。

8. 服务手则:8.1 从业人员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办法及规定,且须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阳 奉阴违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现。

8.2 从业人员对所经办业务应严守机密,且不得窥探非其经办之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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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从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奉公守法、认真勤奋、爱惜公物。

8.4 从业人员对公事均需循级而上,不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事故则不在此限。

8.5 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图利他人,或对外发表涉及伤害公司之言论,且不得携带违禁品或易 爆裂物进入公司。

应以维护公司形象及信誉为主。

8.6 公司权利之维护: 8.6.1 从业人员除执行授权之业务外,不得利用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私人或非经公司认可之相关职 务及交易,对外作认何口头或书面之约定和承诺。

8.6.2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从业人员不得为自己或通过第三人参与经营和本公司相同或同类之事 业,亦不得为经理人或合伙人等。

8.6.3 从业人员不得奇装异服,穿着应力求整齐,凡须着制服之要求规定者,应遵守之。

8.6.4 从业人员应相互关爱、尊重人格、诚肯相处、遵守上述守则,并接受公司上司之职务调动, 若有违反,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解雇、记过、警诫、降职、降薪等之处分。

9. 奖励:9.1 奖励种类: 9.1.1 嘉奖 (每次 10 元奖金) 9.1.2 小功 (每次 30 元奖金) 9.1.3 大功 (每次 100 元奖金) 9.1.4 晋级升等。

9.2 有下列事迹者给予嘉奖: 9.2.1 整季度内多能按时上下班出满勤者。

9.2.2 维护公司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9.2.3 拾金不昧价值达三百元以上者。

9.2.4 管理及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运作正常者。

9.2.5 举报违规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案件者。

9.2.6 参与重要的改善或项目有显著成效者。

9.2.7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9.2.8 工作积极尽责为公司避免较大损失者。

9.2.9 预防机器设备之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9.2.10 其他类似之行为,经提报管理处批准者。

9.3 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记小功: 9.3.1 领导有方,使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9.3.2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9.3.3 整年上下班出勤率 100%,出满勤者。

9.3.4 有其他明显的较大功绩者。

9.3.5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于限期内完成,表现优异者。

9.3.6 在工作中节约成本,合理利用废料有重大成果者。

9.3.7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权益者。

9.3.8 其他类似行为,经提报上级审核核批者。

9.4 对于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记大功: 9.4.1 为维护公司安全和重大利益,遇有紧急事件或突发事变,奋不顾身,极力强救而减少或6

避免公司损失者。

9.4.2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后成效卓越,有 20 万价值以上者。

9.4.3 改善生产设备、作业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著功效,且能举证其效率及价值 者。

9.4.4 对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情事,能事先举发或防止,而使公司免于受害者。

9.4.5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全体员工表率者。

9.5 对于有下列事迹者给予晋级: 9.5.1 一年内记大功 3 次者;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10. 惩罚:10.1 惩罚种类: 10.1.1 警告 (每次 10 元经济处罚,绩效奖金减半发放) 10.1.2 小过 (每次 30 元经济处罚,当月不发绩效奖金) 10.1.3 大过 (每次 50 元经济处罚,当月不发绩效奖金) 10.1.4 解雇。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处份: 10.2.1 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听不改者;无故旷工半天者。

10.2.2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职守、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生产者。

10.2.3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10.2.4 不服从、不遵守单位主管人员指挥者。

10.2.5 行政、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而导致公司受到轻微损失者。

10.2.6 上班期间在场区内穿拖鞋、赤膊等影响公司形象者。

10.2.7 在非吸烟区抽烟,经劝说不改者。

10.2.8 未佩戴识别证或穿着制服者。

10.2.9 主管干部因督导不力,致使下属违反公司规定者。

10.2.10 其他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记小过处份: 10.3.1 对上级批示或有效期限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怠工导致公司利益损失者。

10.3.2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屁护或不举报者。

10.3.3 在职务上诈欺公司及滥用职权情节较轻者。

10.3.4 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情节较重者。

10.3.5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10.3.6 在公司与同事口角或喧哗、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生产情节较重者。

10.3.7 携带危险物品入店者。

10.3.8 上班中睡觉者;擅离职守、怠忽工作使公司蒙受轻微损失者。

10.3.9 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或代他人打卡者。

10.3.10 其他类似行为者;警告无效者。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给予记大过处份: 10.4.1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者。

10.4.2 遗失或损坏公司的重要文件、物品、设备者。

10.4.3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无效,甚至兴风作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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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4.5 挑拨是非、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陷害同事而制造事端者。

10.4.6 在工作场所,酗酒或滋事者。

10.4.7 上班中卧睡或离岗睡觉者。

10.4.8 在公司外,对公司作出虚假或诋毁性评论者。

10.4.9 发现危害公司安全知情不报,而任其发生者。

10.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处分: 10.5.1 使用虚假证件或虚伪不实意思表示,致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10.5.2 违反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10.5.3 在公司内赌博、聚众滋事或有妨害风化之情事者。

10.5.4 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商品或公司其他物品。

10.5.5 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拿;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10.5.6 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品入超市者。

10.5.7 无正当理由而旷工 3 日,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 3 日者。

10.5.8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件、图画,足以破坏劳资情感者。

10.5.9 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10.5.10 偷窃或挪用公款、公物或盗用印信、窃取公文及员工财物者。

10.5.11 在公司内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侵害公司利益者。

10.5.12 对同事暴力胁迫,或有其他不良名誉之违法行为者。

10.5.13 造谣惑众、影响工作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10.5.14 试用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受小过以上处分者。

10.5.15 经公司合理调动,不遵从工作指派者。

10.5.16 10.5.17 10.5.18 10.5.19 10.5.20 10.5.21 公开诋毁公司名誉及信用者。

向公司请假而往他处工作者。

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或收受回扣者。

一年内记大过达 3 次,且无功相抵者。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经主管部门查核属实者。

对公司处罚不满,擅自撕毁公告者。

11. 离职手续:11.1 自请离职人员, 除经特准外, 均须按下列期限内提出辞呈, 经核准并办妥移交及离职手续后, 方得离职: 11.1.1 试用期人员→提前 7 天。

11.1.2 一般作业员→提前 15 天。

11.1.3 技术、后勤人员→提前一个月。

11.1.4 行政、文职、助理人员及专员→提前一个半月。

11.1.5 课长及部门主管人员→提前二个月。

11.2 离职人员工资: 11.2.1 自愿请辞者,需依规定办理,本月工资于离职作业完成日发放。

11.2.2 遭解雇开除人员得扣除应扣款后于离职作业完成日发放。

11.2.3 未请假,未到班者,视同自动离职,当月工资不予核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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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保密措施:13.1 员工对有关本公司之经营计划、技术资料、人事档案、工资福利待遇、招聘试卷、公司规章 制度、财务资料、商品成本表等均应予以保密,不得对外口头泄漏,私自影印拍照或图利他 人,否则依法究办。

13.2 本公司新旧员工一律需严守保密之规范之规定,并由管理部负责执行。

14. 颁布实施:14.1 本制度各条款呈请店长核定后正式生效公布之,本制度得每年依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修正,每 一年修正一次,以符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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