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时间:2022-04-04 15:45:2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8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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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XX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柯桥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第二篇: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

亲爱的同学们: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下面是我们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1、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2、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3、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当同学们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 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第三篇:面对罪犯

面对罪犯侵袭 怎么确保安全

日前,我行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认真学习《通报》,并认真剖析按理。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1、当银行员工被暴力袭击时,要保持镇静,紧急判断自身位置和逃生方向,尽量与罪犯周旋巧妙将其引导至远离营业厅及客户多的地方。沉着冷静,同时要与其他相对安全的同事默契配合,及时报警。

2、网点其他处于安全位置的同事立即打开报警器,靠近电话的员工应立即拨“110”报警,电话简要讲明该营业网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名称,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同附近派出所和支行保卫部门联系。

3、在报警联络的同时,柜台应迅速将库包的钱、帐、重要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保险柜,打乱密码,藏好钥匙:其余人员迅速抢占有利位置,保护自己,利用顺手防卫器具有效地制止歹徒的犯罪活动。

4、控制出入通道。使歹徒无法接触现金和员工,保护现金和员工安全;以口头进行劝阻,设法拖延时间,等待公安机关的支援。要配合有关人员抓捕歹徒;用暗号信号(眼神)发出指令,乘机对犯罪分子发出攻击,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量将犯罪持枪或凶器的手抬起,使其失去对员工的伤害能力,夺下犯罪手中的枪或凶器。

5、在同犯罪分子博斗时,应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以便公安机关破案;犯罪分子乘车逃跑时,应记住车号、车型和颜色。

面对罪犯侵袭 怎么确保安全

日前,我行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认真学习《通报》,并认真剖析按理。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1、从思想上要重视,支行网点安防设施要达标,物防技防建设要完备。支行平时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人防措施处置到位。经常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保安制度落实要到位,应该发挥保安应有的作用。保安应该在上班期间时刻关注可疑人物,加以重视和防范。保安公司应该对保安一些基本应对暴力袭击能力进行培训。

3、万一发生罪犯侵袭,要冷静,不要大喊大叫,否则会激怒犯罪嫌疑人,会使事态变坏或是升级为更严重的事件。其次,就是要心里暗暗记下犯罪嫌疑人的相貌,以便后期进行辨认。各现场同事要积极配合默契,要行动,不能坐以待毙。最后,就是在不危及到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等候警方处理,不要盲目上前制止犯罪嫌疑人。如果在警察来之前有机会夺下犯罪分子手中的枪支和凶器后,犯罪失去侵害能力时,应停止攻击,并让其趴在地上,不能让其站立,用绳子将其两手捆绑在背后,由支行的男职工负责看守,待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来人处理。发生抢劫案或犯罪分子被制服后。保护现场,布置好警戒,维护好秩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每个员工应手持自卫器戒,提高警惕。交接犯罪分子时,应按有关规定在营业网点柜台外进行,一是要查看工作证,看其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二是看是否有警车或本单位有关人员陪同,公安人员要求进入拍照查看现场时,应等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并陪同进入营业网点。

第四篇:班主任交流发言稿

新时期的班主任工作可谓千头万绪,其工作的方法也多种多样,现就“如何做好小学班主任工作”,特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作以下几点体会。

一、在思想上和学校保持一致,上下齐心,形成教育的合力。

班级是学生学习、成长的直接“土壤”,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路人,对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教学方针和培养目标,全面执行学校教育工作计划起着保障作用。

班主任的工作必须以学校工作为核心,在思想上和学校保持一致,带领学生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校风建设中去,上下齐心,形成教育的合力,努力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比如:我们学校为了抓好校风建设,对学生安全、卫生、言行举止等方面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将对各班进行以上方面的监督、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班级考核,每个学期这些考核成绩还将影响到班主任的工作量化成绩。

我想,作为班主任,应该以大局为重,以少先队的检查为契机,对学生进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摆正自己的心态,看到自己的学生违反了纪律,被扣了分,要做到不包庇学生,对学生的违纪不隐瞒,更不要去找什么客观原因,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对学生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批评教育。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和学校保持一致的思想,有了一致的思想,全校各部门之间,各位老师之间,形成了一股凝聚力,一种教育的合力。大家都用一致的标准去要求学生,去管理学生,学生也就能认真地遵守校园纪律,使学校的教学秩序井然有序。

二、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班主任要做好学生言行的表率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些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班主任要模范遵守师德,品德言行要努力做好学生的榜样。

三、亲近学生,关爱学生,展现自我,树立威望

“谁爱孩子,孩子就会爱他,只有用爱才能教育孩子。”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孩子,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亲近和爱。这是班主任顺利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

班主任对学生的爱要细致,要有原则,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成长,也关心他们的心理发展。在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配合体育老师做好班级的体育教学工作。班主任还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朋友,把自己也当作学生的朋友,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几年我都在关注着我们学校学生品德言行的发展变化,感触最深的一点是我们以前全校出名的“问题学生”少了,以往五六年级总有让全校老师头痛的几个“问题”学生,而近几年来这样的学生没有了,我们的生源没有变,是我们老师的观念变了,和学生相处的方式变了,因此我们的学生也变得懂事了、守纪了,这就是教师们爱的投入,爱的力量。

班主任对学生的爱首先要体现在班主任对学生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对学生一视同仁,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给予宽容,给予积极耐心的引导,要想到孩子犯错误这是正常的事,谁叫他们是孩子呢?把对孩子的爱融入到对他们的批评教育之中。

要做好班主任工作,必须了解每一个学生,了解他们的家庭环境,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只有了解,才有沟通。只有了解,才有有的放矢的教育效果。

在关爱和亲近学生的同时,班主任要想让学生爱自己,尊重自己,佩服自己,班主任还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要努力展现自己广博的文化与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对你即亲近又崇拜,即认定你是值得信任的老师,又把你当作好朋友,在学生中树立起威望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了,那么,学生就会“亲其师,信其道”,这样会有力的促进你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加强班级干部队伍的组建和培养

一个班的集体面貌如何,很大程度上是由小干部决定的,小干部对班集体有着“以点带面,以面带面”的作用,我称他们为“老师的左右手。”所以唯有慎重地选拔和培养干部队伍,班主任才能从繁重走向简单与轻松。

当选的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干部队伍的组建不能仅仅作为一种形式存在,班主任必须精心培养:

其一,要大力表扬干部优点,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

其二,在鼓励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的同时,要更严格要求干部个人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即“以点带面”;

其三,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健全的班级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集体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最终形成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第五篇: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XX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XX、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⑤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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