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法(范文5篇)

时间:2024-02-25 00:21:0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280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土地租赁合同法(范文5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土地租赁合同法(范文5篇)》。

第一篇:土地租赁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南侧住宅区00号

房____层,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__平方米,地号000000图号00000用地总面积000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这次出让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让用地面积0000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房屋价格及其它费用:

1、房屋价格0000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乙_方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房屋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

(1)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后协助乙方办埋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

(2)其余房款[_____________(大写)(元)]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二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房屋和土地总价的5%计;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房屋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房屋和土地总价5%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因政策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土地、房产二证,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合同终止。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并遵守本合同。

一、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占地___亩的农业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定向从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详见合同附图)

二、土地使用和租赁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经营。

三、土地租赁经营期限及租金交付:

该场所的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

2、根据合同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

3、确保乙方独立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和经营租赁土地。

2、根据合同享有租赁土地的收益权、房屋所有权和购房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实际未履行的租赁期限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赁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租赁经营年限和乙方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继续租赁,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按土地使用的实际投资总额和租赁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转租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日期:

第三篇:土地预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1、目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在附图和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立即生效,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含村委会及宅基地规划费)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永久使用后,除因本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外,因宅基地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由于国家现行政策不允许土地租赁,今后如政策发生变化,允许以乙方名义申请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可以转让的,甲方应接受乙方书面通知并签字,甲方必须在五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赁期内总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

4、甲方隐瞒已知的宅基地现有纠纷、共有、现租、抵押、查封等情况,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宅基地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宅基地使用权租金金额,并向乙方支付宅基地使用权租金总额的50%和乙方投入该地块的全部费用金额的两倍。

5、甲方按合同履行合同后,如乙方日后将宅基地使用权出租给第三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原租赁协议,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6、受让后,乙方在宅基地四幅地图范围内建房,甲方无权干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阻碍施工的因素,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7、在不涉及甲方利益的情况下,如果乙方需要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予以配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该场所征收,乙方必须服从,该场所的所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政府不补偿征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无需将宅基地使用权的租金金额返还给乙方

9、本协议一经签署,在服务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反悔。甲方反悔的,按当地房地产小区最高商品房二倍价格(按整栋建筑的投影面积计算)赔偿乙方,并返还租赁场所租金。付款完成后,原居住场所(四张图纸)及整栋楼的使用权及设施立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如乙方反悔,甲方无需返还租金金额。

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市人民法院直接解决。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偿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注:所有字迹处均以手型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篇:合同法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这里所讲的主要是城镇私房租赁。

(l)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2)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关于房屋的修缮义务。出租人应承担房屋的修缮义务,如果出租人怠于修缮给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如果出租人无力修缮的,承租人可以予以修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时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为重要的不动产,它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又可以作为生活资料。作为生活资料,房屋是满足公民“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从而住房租赁也就成为解决公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法律手段。“住”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也会有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原则上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确需继续租用住房的,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在租赁的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但应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后无共同居住之人的,租赁关系终止。原共同居住之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租赁的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第二,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

,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第三,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第四,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

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就要求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该房屋的时间。只要承租人未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表示,出租人不得在这个期限内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如果出租人违反了该项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第五篇: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相关描述:

1.甲方将承包经营东莞庄村4组西侧的土地,并出租给乙方作为驾校培训场地。乙方硬化路面,建造轻钢房屋,不建造砖混结构,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0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租赁标准:每亩每年1300元(一千三百元),租金合计一年。由于价格上涨等因素,每三年每亩租金涨幅不低于100元或部分租金涨幅根据当年价格涨幅决定。

4.支付方式:每年一次,乙方每年6月12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监督土地的使用,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按协议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驾校运营和学员实习。乙方应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地面附着物不得损坏。

三、协议期满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优先租赁;否则,乙方将恢复原地貌,继续使用基本农田。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本协议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四、如乙方违约或私自转让租赁土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法(范文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