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依法行政 自查报告(合集)

时间:2023-05-20 21:15:4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29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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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xx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现将xx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三项制度”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宣传法规股,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各股(室)、中心、队负责涉及本股(室)、中心、队业务范围内的“三项制度”开展工作,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类别、金额、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有重大影响、社会影响等情形,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编制完成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二、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xx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一是规范事前公示。xx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举报等。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xx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xx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xx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购置了五台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设备管理,制定印发了《执法设备管理规定》。四是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工作。xx县林业和草原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设了行政复议公开栏目,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截止到今年10月,我队共处理违法案件立案45件,结案40件,我队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件,已结案40件。查处林业行政违法人员40人,其中违法单位法人35人。1-10月份合计没收木材(杂栗木树)25.003吨,xx松木材15.6365立方米;处罚林地面积47994.10平方米,罚没款收入685774元;野生动物案件1件,罚款100元;合计罚款(含木材变价款)3086084.62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

xx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规范。由于xx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三项制度”时间不长,缺乏经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环节无章可循。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有的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认识不到位,认为环节太过于复杂,工作太繁琐。

四、下一步解决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xx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xx省入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州、县《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提高“三项制度”培训质量。只有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才能使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五)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运用更多的新媒体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第二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法治办[XX]2号文件《**市“四五”、“十五”时期依法治市总结验收方案》精神,我局于4月下旬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于XX年正式启动,按照我市“四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及四项任务,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干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在管理上严格要求,统一规划。从“四五”普法工作一开始,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无论领导怎样变换,其责任、目标、任务不变,并设立了普法办公室,配备了专职普法辅导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事务的`处理。市政府、市公安局也非常支持烟草市场的整顿与规范工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派一个中队进驻烟草局协助烟草市场的整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从而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制定规划,确保“四五”普法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实施

XX年,按照*文[XX]21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市烟草专卖局“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从XX年到XX年,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XX年宣传发动阶段、XX年至XX年实施阶段、XX年考核验收阶段。开展的工作情况是:

1、宣传发动阶段。一是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学习了市委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市烟草局《“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局长聂新同志作动员报告,使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二是购买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读本》、《烟草专卖法规汇编》人手一册。同时送法下乡,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农村。共购普法教材300本,送到我局小康工作联络点****村农民手中;三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XX年我局共派6人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四五”普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XX年至XX年三年内分别完成30%、50%、20%的学习任务,截止今年5月份,基本学完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读本》、《烟草专卖法规汇编》里的内容;二是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四五”普法期间,烟草局普法的重点对象是三类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从事卷烟营销、财务等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阶段的三年里,普法重点对象已分别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班,合格率达100%;三是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普法与执法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烟草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诚信服务的水平,克服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自觉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四是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采用自学、授课、调研、讨论、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在普法中重点抓好普法与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水平,普法与促进烟草经济工作,普法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时,坚持每周六学习日制度,对基层单位的学习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三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农业局宛农[20xx]X号文件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检查通知精神,结合内乡实际,现将内乡县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一是年初就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抓副职为副组长,各农业行政执法单位领导为成员,办公室抽调人员为专干,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主抓领导和各行政执法单位阶段性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实行“绩效挂钩,一岗双责制”。即:主抓领导、执法单位领导工作成绩实行百分考评制,年底考核,60分以下不合格,发放工作60%,70――85分为合格,发放工资80%,90――100分为优秀,发放全额工资并进行适当奖励。三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如六月份,我们就农资广告不规范,有误导群众问题,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广告管理的决定》的通告,九月份配合县人大组织开展了《种子法》执法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县领导充分肯定。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42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2万多人次,同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了“农业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使农民对农业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认识,受到社会的.广泛称赞。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土肥检测站,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还为各生产厂家、经营商户开办了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其中种子管理培训136人,植保植检、农药等培训人员200余人,土肥培训60余人,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县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协调县编委健全了局法规股、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和农药监督检验所、肥料监测管理站等农业行政执法单位,调整充实持部、省、县执法证专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4人,各单位都配备了基本的交通、通讯、检验、取证设备,能依法正常开展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食用菌种、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局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各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全年局系统执法人员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四、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

在年初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局召开的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制订了《内乡县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种子市场整治工作。首先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种子企业2家,种子经销户140家,其中,瓜菜种子案件14起,品种侵权案4起,标签不合格案19起,质量不达标案件15起,查封违法种子案件5600公斤。其次是加强了对种子广告发布工作的管理。对发布种子广告的单位及个人把好“三关”,即:品种审定关、种子质量关、广告语关,严禁任意夸大种子产量和质量,误导农户消费。并与工商局结合,实行种子广告由农业、工商两乡审查制。取缔违法和虚假广告12个。其三严格品种管理。对新品种引进示范实行申报登记制度,种植面积严格限制在本作物种植面积的5%以内,查处销售未审定品种案件2起,涉及种子1930公斤。其四加强种子质量监控,对重点作物,特别是小麦、棉花、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和种植面积较大的其他播作物,共抽检样品112份,代表数量17万公斤,其中棉花合格样品占60%,玉米合格样品占91%,水稻合格样品占93%。如在对种子公司玉米样品抽检中,检测出鲁单981和单科2123两个品种不合格,及时向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和处理意见,责令停止经营该品种,2万公斤种子已退货。

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全县16个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甲胺磷类农药及其高毒农药混配制剂、杀鼠剂等。共检查经营门店189个,抽样品25个,查处假劣农药产品8个,立案5起,查处5起,结案5起。认真落实省植物检疫备案办法,对全县调运、销售的小麦种子全部粘贴植物检疫证明标示。

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县内两个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200个,重点检查复混肥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生物钾肥料、硫酸钾、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肥料品种30个,代表肥料2500吨,违法肥料品种4个,代表肥料300余吨。立案4期、查处4起、结案4期,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全年全县没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件,切实维护了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

五、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如与工商局协调规范了种子、农药、肥料广告的审验管理工作;与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了师岗镇一农民非法经营杀鼠剂案件;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查处湍东植检一门市经营劣质硫酸钾案件。

总之,全年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着执法力度不够大、个别经营户经营劣质农资、综合执法没有开展等不足,今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使领导和群众满意。

  XXX

  XXXX年X月X日

第四篇:烟草自查报告

蔡站市场四部规范卷烟经营自查自纠报告

结合上级局(公司)关于严格规范建设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秩序,***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对规范卷烟经营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查自纠情况

1.对规范经营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始终确保将各项工作在规范的基础上有序运行; 2.不存在重任务指标轻规范经营的思想; 3.开展并参加了全员规范经营教育; 4.签订的规范经营责任书得到严格履行; 5.不存在卷烟未打码或打通码出库、无码销售现象; 6.不存在且也未发现搭配销售、捆绑销售现象; 7.不存在利用虚拟客户销售卷烟现象; 8.不存在向无证集团消费群体供货或向无证户供货现象; 9.不存在超限量或客户实际经营能力供货现象; 10.不存在集中时间、线路投放卷烟、为烟贩收购倒卖卷烟提供便利现象; 11.不存在随意变更紧俏卷烟分配计划,搞人情烟、关系烟现象; 12.不存在以零售客户名义套购卷烟,谋取私利和进行其

它不规范活动现象;

13.不存在擅自为零售户调剂卷烟现象; 14.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串通烟贩进行倒买倒卖现象; 15.不存在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卷烟促销现象; 16.不存在销售假冒商标卷烟及未经检测的罚没卷烟等不规范现象; 17.货源投放策略科学合理; 18.公司实行了货源公示; 19.客户分类合理;

20.不存在擅自修改客户信息套取卷烟或私自修改客户订货次数变相突破销量现象; 21.对大户以公司为单位进行了备案; 22.是否对分拣后的码段卷烟是否有进行随机抽查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 23.未发现零售价格执行不到位情况; 24.未发现送货不到位、货款上交不及时现象; 25.未发现内部员工回收倒卖卷烟以烟谋私现象; 26.照规定将相关资料及时传递给内管部门备案备查; 27.异常销售数据及时跟踪排查; 28.敏感品牌销售建立预警机制; 29.未发现到货确认监管不到位现象; 30.内管人员对物流配送的监督抽查是否作好记录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 31.零售户投诉咨询得到及时解决; 32.对查扣真烟案件是否存在瞒报漏报现象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 33.不存在隐瞒、包庇违法行为的现象; 34.全面检查工商企业之间2012年以来营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执行情况,停止执行所签订的新协议和合作协议,对于未停止执行合作协议的,严格实行问责。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35.全面检查2012年以来工业企业出资参与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和利用零售门店开展排他性促销活动项目,检查汇总工业企业参与出资金额、建设数量及清理情况;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36.全面检查2012年以来工业企业开展的各种促销活动(包括提供赠品,召开答谢会、见面会、赞助会议,举办活动等)是否规范,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对已签署委托第三方开展卷烟市场宣传促销协议的,一律停止执行并进行全面清理;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

37.全面检查是否存在商业企业向卷烟工业企业介绍关 系、指定或推荐印刷、运输、宣传促销、工程、业务咨询等项目或供应商情况;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38.不存在商业企业收受、索要卷烟工业企业的钱物,不存在营销工作人员收受卷烟工业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奖金、补贴和其他钱物等情况; 39.全面检查工业企业参与召开的各类推介会、恳谈会、联谊会、座谈会及市局(公司)组织人员到工业企业开展学习、考察、座谈交流等活动是否上报省局(公司)批准;不清楚,工作中不涉及该方面内容。

40.不存在其它损害国家、企业、客户和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

二、对规范经营重要性的认识

规范经营是烟草企业的一项长期任务,国家局也多次强调必须始切实抓好企业的规范经营,培育诚信、有秩序、负责任的现代化企业。规范经营的重要性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规范化经营能够使烟草企业更好的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促进资源的优化整合,尤其是烟草行业刚刚引入现代企业制度还不久,企业的法人自理结构还不够完善,资源需要进一步的优化配置,加强规范化运作是当务之急;其次,规范化经营有助于烟草企业更好的确立发展战略,企业如果缺乏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很容易导致追求短期利益,牺牲长远的发展的现象;再次,可以使企业的经营运作增强可控性、有序性,增

强企业的凝聚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与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是一个烟草企业深化改革,巩固法人治理结构,走向成熟的标志。

应该说,烟草骨干大企业的建设不仅体现在规模上,更体现在核心竞争力上,体现在对烟草市场的占有力、控制力上,同时,一个强有力的现代化大企业必然也是负责任的、规范有序的企业,因此,完善烟草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将科学的自控机制贯穿于烟草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使烟草企业的规范运作制度化、有序化、经常化,是培育烟草企业骨干企业的首要条件。

三、对***烟草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的认识

目前,***烟草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区位发展环境来看,随着蓝黄战略的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将进一步重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1643”思路,明确指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新突破,这将为烟草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从行业来看,“532”、“461”品牌格局加快形成,高端品牌快速发展,中国烟草竞争实力明显增强。就全省来讲,卷烟品牌日趋集中,知名品牌加快成长,零售终端网络纵深挺进,现代物流渐成雏形。这为我们顺势优化卷烟品牌布局、增加销量结构效益带来了有利契机。从自身发展来看,经过多年的努力,当前全系统拥有天时、地利、人篇二:烟草行业自查自纠报告

烟草行业自查自纠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我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廉政准则》涵盖的“八个禁止”“52不准”的规定要求,全面总结《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廉政准则》总体良好。一是坚持“知”与“行”结合。逐项逐条学习《廉政准则》,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从政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动他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实施的监督。

三是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走社会主义道路信念不动摇;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1.学习有所欠缺。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等问题。2.对党性修养的锻炼缺乏应有的意识和自觉性。在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方面要求不严,标准不高。3.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有些基层反映的问题,没能在自身职权、职责范围及时加以解决。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职人员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

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篇三:个人自查自纠报告_烟草

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自查报告(烟草)

按照市局党委的安排,这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两项法规)及相关的行业法律、规定,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对照要求,认真检查自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行为,我能够按照《廉政准则》“八个禁止”和“52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信仰坚定。没有发生违反准则规定的行为。工作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在主管办公室的协调工作及各项接待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学习党纪法规,增强自律意识,端正工作作风,正确对待权力,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公司的重大问题上,集体讨论,从不自作主张,一切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防微杜渐。生活作风上自重、自警、自律,将自己置于组织和职工的监督之中,把组织赋予的权力用来为公司、职工谋利益,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从未有过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获取一己私利的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自身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继续深入学习两项法规的内容,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不忘组织赋予自已的职责,时刻把组织和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 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广大职工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时

刻检查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集体、职工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

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工作的效率上,受个人能力所限,对照组织和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我们榆树分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篇四: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自查报告

省局:

按照工作专栏中《关于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专卖管理部门执行《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制定情况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专卖人员进行了学习,并依据文件的内容对全局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立即责令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全面检查工作完成后,我局在认真研究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检查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已于 2009年1月1日正式实行。

二、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上,我局规定市局专卖办是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的主体,负责监督《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执法检查证申领上,我局严格依照国家局文件的要求, 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申领检查证首先在年龄、学历、品行道德上要符合,同时还必须在我局从事专卖相关工作,熟悉烟草专卖管理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且通过了由省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

2、执法检查证换领、补领、销毁上,我局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因检查证时限到期,污损、残缺不能辨认,要换领检查证的,应提交原检查证件;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发现检查证丢失、灭失需补领的,要及时向报告,并在发现证件丢失、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丢失、灭失后15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的检查范围的县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检查证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不再烟草专卖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应上交检查证由市局交由省局统一处理。

3、人员管理上,我局将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人员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及岗位情况)统一编册,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年向省局报告。

4、档案管理上,市局专卖办内勤内管员负责执法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对持证人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将相应资料存入计算机,以备查阅。

三、执法检查证的使用情况

在执法检查证的使用上,我局要求执法检查证使用应严格遵

循《烟草专卖处罚处罚程序规定》、《湖北省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检查证仅限在核准的检查范围内使用,非执法公务时不得使用检查证;二是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检查证,不履行公务时不得出示检查证。三是持有检查证的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其所持有的检查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四是不得伪造、变造、买卖检查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以及未经年度审验的检查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我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并予以暂扣检查证,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收回。

四、年度审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年度审验上,根据我局《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每个审查年度,采取先由执证人员填写格式审验表,所在所部初审,市局复审的方式,从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或者执法重大过失、是否受过处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验。市局根据审验情况,对符合审验条件的,作出审验合格决定;对专卖执法人员出现一个审验年度内存在两次检查证被暂扣、参加市局组织的年度统一考试不及格且经补考仍不及格、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或者执法中出现重大过失,受行政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情形之一的,作出年度审验不合格处理,收回执法检查证件。

对检查证的监督检查上,我局主要是通过每月对各基层部所的督察考评中来进行的,检查方式主要是通过暗访经营户,询问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时候规范,然后是对执法案卷评审。通过检查证年度审验,各部所非常重视专卖队伍建设,能够按照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办法和年初制定的法律教育培训方案,认真开展专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教育培训,专卖执法人员受教育时间均超过了60学时,并在市局组织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中均达到了及格;专卖执法人员在持证期间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未出现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

1、对内退和辞退专卖人员的检查证管理有所松懈,给收回检查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对专卖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篇五: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烟草商业企业管理的前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它关系到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秩序的形成,关系到和谐烟草、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卷烟市场的战略方针,是促进烟草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更关系到党、政府和烟草部门的形象。只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才能更好地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履行好“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与时俱进,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组织严明的专卖执法队伍,是新时期加强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为烟草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受烟草专卖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专卖执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良倾向:

(一)观念上的拜物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和腐蚀,致使少数专卖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拜物和拜金主义倾向,以情易法、办人情案、贪污受贿、执法违法、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表现形式有:与卷烟零售户一起联合经商,收受红包或好处费等。

(二)服务上的衙门化。专卖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职能和职责是服从法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但少数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思想不正,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自视身份特殊,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以权管人,以势压人。有的吃、拿、卡、要,搞“有偿服务”;有的“强按马头硬喝水”,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呈现官僚化、衙门化倾向。

(三)执法上的随意化。少数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松”——重实体轻程序,办事不按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不公平,政策因人而异;“乱”——不按标准处理,不按规定处罚,乱收乱罚;“擅”——法律法规丢在一边,滥开口子,擅自处理,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形象,给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素质上的滞后化。专卖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卷烟违法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熟悉其他相关知识,新时期对专卖执法主体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根据调查,当前,专卖执法人员整体文化程度偏低、来源复杂、大都未接受正规的专业知识教育,缺少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以及综合型的法律人才。聘用工、临时工大都活跃在专卖管理第一线,由于这些人员的素质得不到保证,加上不同程度存在着临时思想,在处理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或者处罚程序不合法,越权处罚,更有甚者,有的连法律文书制作都不规范,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近几年来,虽然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学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却未得到同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有理讲不清、有法讲不明”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纪律上的自由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忘掉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抛弃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爱岗敬业精神,把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当作束缚个人的条条框框。有的充当卷烟违法经营者的保护伞,“罩着”亲朋好友,默许他们从事非法贩烟活动;有的与不法烟贩同流合污,合伙经营非法卷烟,谋取个人私利;有的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明目张胆地贩卖假烟,如此种种,目无法纪,不一而足。

(六)监督上的虚无化。从实际情况看,少数基层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造成基层专卖执法工作的一大漏洞。设有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怕得罪人的思想作怪,工作开展不力,也成了聋子的耳朵。少数单位的同

一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做出案件的处罚决定,这种查处“一条龙”,无任何监督制约的执法行为,不仅不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也不利于廉政建设。由于缺乏对执法行为的奖惩机制,执法与否、执法好与坏都一样,导致专卖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引起执法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存在不良倾向的主要根源

(一)理念因素。由于烟草行业专卖专营的特殊体制,导致少数人在潜意识中有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陈旧观念。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烟草企业还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重利益、轻形象”的思想 认识,把主要的精力和力量都放在卷烟经营和效益增长上,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建设,因而对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执法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把重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造成了管理的缺位。

(二)体制因素。烟草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形成于1984年,几十年来未有大的改变,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管理体制,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机制的缺失:一是缺少开放联合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注意烟草内部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社会舆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形势等方面的因素。由于卷烟是烟草部门经营的特殊商品,加之社会上对烟草行业存有偏见,少数部门认为烟草专卖管理是烟草部门自己的事情,不愿意开展联合执法,或者开展执法活动要报酬、要经费,造成执法成本高,效果不佳。二是缺少相对稳定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队伍的特点是:正式员工少,聘用人员多,机构改革时聘用人员随时有被解聘的可能,人员流动性强,造成聘用人员临时性的思想严重,缺乏系统学习培训的机会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同时,由于正式员工与聘用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导致聘用人员心理失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环境因素。烟草企业因体制原因,长期处于一种半封闭、全垄断的状态,作业技术含量不高,竞争不激烈,正式员工危机意识不强,一方面,内部劣势员工“出不去”、外部强势人才“难进来”形成矛盾,另一方面,很多烟草企业为构建内外部和谐环境,不论进入企业人员的素质如何,一律开绿灯,对内部员工子女实行内部消化,解决工作问题,对外安排照顾一些社会上的关系户,搞裙带关系和“换手抓背”式的人员安置,造成员工的整体结构与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无法适应,特别是价值驱动人才资源的机制还未形成,难以真正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格局。同时,由于员工培训工作的滞后,企业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静态管理模式,没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态管理,没有花大力气和本钱开展培训工作,或者培训工作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专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及途径

针对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积极探索专卖执法工作的规律,创新队伍建设思路,坚持管理和建设并重的原则,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作用,做好人的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具有团队精神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

(一)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领导机制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教育。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领导是关键。领导班子既是加强队伍建设的组织者,又是队伍建设的实践者。烟草企业领导班子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领导班子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以其公正的形象、团结的形象、亲和的形象凝聚人心,带动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工作,从而促进烟草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2、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对于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制定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3、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烟草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严谨周密的监督保证制度和生机活力的激励制约机制,勇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对专卖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落实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拓宽用人渠道,严把人员素质关。创新思路,大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由省局或市局人事部门面向社会,组织考试,吸收一批法律和管理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专卖执法队伍,并在内部建立竞争机制,通过考试、竞赛等方式发现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专卖管理部门中。推行市场化用工管理模式,停止员工子女内部消化、照顾关系户的做法,实施“逢进必考”,逐步清退违纪违规的临时工、借用人员以及正式职工。同时按照专卖行政执法管理的需要,调整机关内设部门,压缩机关内勤人员,充实和加强一线执法人员。

2、狠抓执法培训,严把规范执法关。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是烟草商业企业的窗口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关系到整个烟草行业的形象问题。因此,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显得尤为重要。要及时制订改善和调整执法队伍结构的实施计划,重视职工的学历、执法资格适任教育,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国家各类自学自修学历教育考试,确保每一名专卖执法人员都具备执法工作的适任资格。同时,要通过长期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从而增强自身的素质,适应时代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法治办[XX]2号文件《**市“四五”、“十五”时期依法治市总结验收方案》精神,我局于4月下旬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于XX年正式启动,按照我市“四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及四项任务,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干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在管理上严格要求,统一规划。从“四五”普法工作一开始,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无论领导怎样变换,其责任、目标、任务不变,并设立了普法办公室,配备了专职普法辅导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事务的处理。市政府、市公安局也非常支持烟草市场的整顿与规范工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派一个中队进驻烟草局协助烟草市场的整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从而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制定规划,确保“四五”普法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实施

XX年,按照*文[XX]21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市烟草专卖局“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从XX年到XX年,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XX年宣传发动阶段、XX年至XX年实施阶段、XX年考核验收阶段。开展的工作情况是:

1、宣传发动阶段。一是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学习了市委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市烟草局《“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局长聂新同志作动员报告,使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二是购买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读本》、《烟草专卖法规汇编》人手一册。同时送法下乡,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农村。共购普法教材300本,送到我局小康工作联络点****村农民手中;三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XX年我局共派6人参加了市法制办举办的“四五”普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XX年至XX年三年内分别完成30%、50%、20%的学习任务,截止今年5月份,基本学完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读本》、《烟草专卖法规汇编》里的内容;二是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四五”普法期间,烟草局普法的重点对象是三类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从事卷烟营销、财务等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阶段的三年里,普法重点对象已分别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班,合格率达100%;三是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普法与执法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烟草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诚信服务的水平,克服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自觉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四是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采用自学、授课、调研、讨论、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在普法中重点抓好普法与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水平,普法与促进烟草经济工作,普法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时,坚持每周六学习日制度,对基层单位的学习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六篇: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第一篇: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百汇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州局专卖科:

根据州局"关于上报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百汇县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组织专人对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制度制定情况:我局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都严格按照国家局下发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国烟专[2014]513号)和省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烟办发[2014]93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有效管理。因国家局下发的管理办法很实用,所以我局没有另行制定检查证的有关管理制度。

2、专人管理情况:我局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依照岗位职责的规定,已经落实在县局专卖股,由证件管理员按贵州省烟草专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流程进行核发和管理。

3、申请销毁情况:我局的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申领、换领、补领都是按照贵州省烟草专卖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办理。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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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续符合规定,并统一造册备案、备查,旧证也及时收回由证件管理员妥善保管,没有对收回证件进行销毁。

3、年度审验情况:未开展对专卖管理检查人员的年度审验。 4、证件使用情况:我局持证管理人员按照要求保管、使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坚持先出示证件,再进行执法检查的规定,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不出示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执法和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等违规使用执法检查证情况。

5、监督检查情况:我局内管部门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对专卖执法人员的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件。

6、档案管理情况:我局对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管理采用计算机进行电子档案进行管理,纸质材料由证件管理员整理归档统一管理并保管。

百汇县烟草专卖局

第二篇: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自查报告 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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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工作专栏中《关于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专卖管理部门执行《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制定情况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专卖人员进行了学习,并依据文件的内容对全局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立即责令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全面检查工作完成后,我局在认真研究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检查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行。

二、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上,我局规定市局专卖办是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的主体,负责监督《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执法检查证申领上,我局严格依照国家局文件的要求,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申领检查证首先在年龄、学历、品行道德上要符合,同时还必须在我局从事专卖相关工作,熟悉烟草专卖管理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且通过了由省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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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2、执法检查证换领、补领、销毁上,我局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因检查证时限到期,污损、残缺不能辨认,要换领检查证的,应提交原检查证件;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发现检查证丢失、灭失需补领的,要及时向报告,并在发现证件丢失、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丢失、灭失后15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的检查范围的县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检查证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不再烟草专卖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应上交检查证由市局交由省局统一处理。

3、人员管理上,我局将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人员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及岗位情况)统一编册,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年向省局报告。

4、档案管理上,市局专卖办内勤内管员负责执法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对持证人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将相应资料存入计算机,以备查阅。

三、执法检查证的使用情况

在执法检查证的使用上,我局要求执法检查证使用应严格遵 循《烟草专卖处罚处罚程序规定》、《湖北省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检查证仅限在核准的检查范围内使用,非执法公务时不得使用检查证;二是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检查证,不履行公务时不得出示检查证。三是持有检查证的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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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管其所持有的检查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四是不得伪造、变造、买卖检查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以及未经年度审验的检查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我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并予以暂扣检查证,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收回。

四、年度审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年度审验上,根据我局《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每个审查年度,采取先由执证人员填写格式审验表,所在所部初审,市局复审的方式,从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或者执法重大过失、是否受过处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验。市局根据审验情况,对符合审验条件的,作出审验合格决定;对专卖执法人员出现一个审验年度内存在两次检查证被暂扣、参加市局组织的年度统一考试不及格且经补考仍不及格、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或者执法中出现重大过失,受行政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情形之一的,作出年度审验不合格处理,收回执法检查证件。

对检查证的监督检查上,我局主要是通过每月对各基层部所的督察考评中来进行的,检查方式主要是通过暗访经营户,询问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时候规范,然后是对执法案卷评审。通过检查证年度审验,各部所非常重视专卖队伍建设,能够按照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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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依法行政 自查报告(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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