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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我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和高效政府,优化本镇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多次召开班子会议或有关部门的碰头会,专题研究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依法治镇工作。为此,我们成立了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zd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司法、综治、公安、工商、交通、教育、国土、建设管理、劳动社保、计划生育、党政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分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依法治镇的具体事务,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行为日益规范。
随着依法治镇进程的全面推进,全镇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建立了每周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行政行为日趋合法、合理、规范。机关领导或者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处理涉及法律事务、信访等问题时,主动征求并认真采纳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主动交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确保行政执法等行为合法有效。200x年,我镇法制部门共审核把关50多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查有1件不能通过,对涉及法律问题的2件提出了修改性意见。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镇注重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的再教育、再提高,通过学习提高,培训考核、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目前,全镇共有127名行政执法人员,有6名已经获得本科文凭,32名获得大专文凭,剩余人员的大部分也正在接受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形式的教育。在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统一采取江苏省罚款收据。同时,我镇还通过新法培训、证件审验,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促使执法过程中的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使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执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错案予以依法追究,20xx年以来全镇共对10多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进行了以教育、清退等手段为内容的处理,大大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
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由镇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执法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行风评议活动,使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专门监督队伍。由镇长、副镇长组成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对执法部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同时聘请20多名群众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提批评提建议,有效地促使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化和合理化。四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法部门都事先到上级部门领取好统一的罚款单据,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都存在专门帐户,由上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不用于执法部门的支出,执法的全过程都受到上级部门的监督。
20xx年以来,我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维护上级法制部门行政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执行张府法[20xx]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二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监察的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xx年6月至xx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xx年10月1日至9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1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股室、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xx年10月1日至9月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起,行政处罚到位,共罚款元,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三、认真学习各种环保法规,切实提高执法者的自身素质。
环境法制工作开展的好坏,执法者的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者的理论学习。局长李恒宇多次在会上强调,所有领导要争当学习的标兵,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副局长付同军每半年亲自为执法人员举行环保政策和法律知识讲座1次。除此以外,我局还积极与县法制局联系,每年举办1-2次法制培训班,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环保系统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规费征收。
坚持“以收促治”,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较好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一是严格排污申报。从xx年底即着手开展企业排污申报工作,xx年共完成申报150家。对重点企业申报及排污费核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瞒报、漏报、少报的企业责令限期重新申报。二是强化核定工作。根据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定,坚持核定与征收一致,规范了排污收费工作,有效杜绝了协商收费等问题。三是加强规费征收。实行“抓大扣小,保老开新”,积极拓宽费源,加大征收力度,重点加强对柳泉铺乡及老庄镇石材加工企业、拌料厂等工程类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xx年,共征收排污费(含罚款)430余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xx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以开展赵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xx年以来,共取缔“小炼油”和“小炼钼”等15家企业,有效解决了16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专门成立自动监控中心,与全县国控、省控4家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监督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以来,共对2家在线监测设施超标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建设项目。今年以来,全县共新批建设项目84家,查处违法建设项目4家,全部按规定补办完善各类环保审批手续。四是完善“12369”环保热线管理,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信访问题,依托群众信访,进一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x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78件,其中来局信访26件,“12369”接访52件,办结率100%。五是依法完善环保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行政,程序是规范法律是依据,证据是保证,只有保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得证据,才是保证依法行政成败的关键。xx年以来,我们完善了环保审批程序,把所有环保行政审批纳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办理,对行政处罚事项,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集体讨论,统一下达,确保无一错案发生。
六、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开展
xx年以来,我们按照一事一卷、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们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到相关法定程序,逐一审查,全部完善,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今年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县xxxx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兄弟先进县市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个别卷宗整理不够规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市局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诚团结,创新工作,力争使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建立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局特点建立了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涉及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法管科、基层科、法援科等三个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专用目标,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分解量化到执法部门,体现了专业特点做到了执法责任清晰,执法标准明确得到了区法制办的肯定。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
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我局专门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安排,要求1――6月全体干警集中时间、精力学习《行政许可法》。主要做法:一是购买人手一册《行政许可法》学习读本,各科室每周安排一次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会和统一考试活动。三是负责法制工作和有关执法部门的同志和分管领导分别参加主管局组织的二期培训班,培训率达到100%。四是局党组组织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参加局中心学习小组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项目法定依据等内容的学习。
按时保质完成行政许可规定和主体清理工作。我们根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对涉及区司法局取消的2项行政许可职能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资格认可(初审)、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初审)进行了清理,并做好有关取消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我们还依法对不具有公证员资格的4个临时人员进行了清退,清理了不合法的执法人员,防止和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今年7月1日以来,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于区司法局负责受理申请和初审上报的行政许可的七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我局法律事务管理科严格依法依规受理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年检、初审上报,合格率达到了100%。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法定时间上报率达到了100%。
我们还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公证处、公证员年检注册工作的管理依据、程序、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执业证照申领、注册的初审上报依据、程序、法律援助规则以及法律法规赋予区司法局行政许可的七项事项等内容在区政务中心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武汉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市政府102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及时将本部门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有关文件报送区法制部门备案,备案率达到100%,经审查没有出现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4、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理赔工作情况。
我们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报表。依法受理行政申诉案件1件,受理率达到了100%。依法作出了行政申诉决定,在法定时限结案率达到100%。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和需要理赔案件。
5、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我局完成了《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对贯彻《办法》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司法局行政过错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武昌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并且在局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监督执法的举报、投诉途径。由于我局建立完善了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未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发生。
6、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专业目标和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形成了内部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做到了执法责任清晰,执法标准明确。
我们采取问卷调查、民主评议行风等形式征求了社会对本部门执法水平的意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代表们对我局执法水平、服务态度进行了明查暗访,未发现一例投诉情况,我局的工作得到了较高的评价。如法管科在受理正义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工作中,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查看办公地点,严格按法定时间上报,在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初审上报工作。律师们对我们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很满意多次要酬谢都被婉言谢绝了。他们说我们的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7、我局自查过程中无一票否决项目等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要积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督管理。要切实做好有关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并非取消监督管理职责。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从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改革管理方式,结合所管理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特点,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措施,确保司法行政管理的各个行业依法执业,健康发展。
第五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第六篇: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政府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发现和纠正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XX区计生局对本部门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我评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传达了XX政办[XX]79号《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系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并责成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及局政法股具体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处罚案卷的自我评查工作。
其次,认真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自我工作。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此次自我评查分为实体内容评查和案卷文书评查两部分。
1、实体内容评查标准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
经自查,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做到了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等5项标准。
2、案卷文书评查是反映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据。
由于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属于一般程序处理的案卷,因此我局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百分评查标准进行逐项评分,自评结果为满分100分(详细评分情况见评分表)。
自查情况表明,我局的行政处罚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分不开的,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行为,避免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的发生。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