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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区政府法制办:根据xxx府法(20xx)11号文件要求,xxx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自查活动,现将开展自查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要求,不存在行政执法委托事项及权限,不存在委托的现象。
二、规范执法队伍,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一)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按要求,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全局现有的七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全都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局无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全局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并依法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有关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一)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区司法局认真依照行政执法的要求,依法依职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执行有关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正当合法的权利。
(二)严格执行证据制度,认真依照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收集和固定证据,做到取证合法,证据充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档案,做到一案一卷。四、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区司法局认真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坚持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严格执行《xxx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
五、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对执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确保信息畅通。以上情况,特此报告。xxx市xxx区司法局20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州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了县局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县局各项工作得到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04年至09年连续六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03年至09年连续七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执法办案先进集体称号;06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06年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优良单位称号;06年被州直食药监系统评为“四好班子”称号;08年被州局授予“优秀班子”称号;09年获得县直机关“六星”级和谐机关达标单位称号。同时,县局还有十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于2004年获得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二是于2006年获得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三是于2009年荣获自治区级先进职工模范小家称号的单位;四是于2008年获得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称号;五是于2008年创建自治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县;六是与公安联合打假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联合行动,先后端掉了近30个制假、售假、私设库房的无证经营窝点;七是于2009年给单位干部职工修建集资住宅楼,解决了800平方米办公室和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八是外宣稿件在州直系统名列县局第一名;九是在全疆率先推行新农合政策符合条件的乡镇药店倾斜,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这一做法降低了药价、方便了百姓,极大缓解了各组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状况;十是在全州县局中首先推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实时监控,覆盖面达95%以上,自治区电子监管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县召开,提高了科学监管水平。现将县局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构筑药品监管执法责任体系。
县局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对辖区药监执法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自治区局及州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要点,把握职能,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局的“五五普法”活动方案和措施,落实任务,制订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还大力加强了干部职工每周二政治理论学习日和每周五的业务理论学习日,深入学习《药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100余篇政治、业务理论必读篇目,每名干部有关法制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并结合学习写出了10余篇较有深度的学习心得。同时复印发放了30余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做到单位职工人手一册。
三、行政执法自查工作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对照和学习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2008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是否亮证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台账,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而减轻了处罚;
2、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字迹潦草,有涂改,语句不通,词不达意;
3、由于县局执法人员不足,所以未对案件进行审核;
4、有的案件书写格式不规范。
四、整改意见
我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新形势的执法监督工作,以建立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
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准确适用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严格执行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确定公平、公开的执法职责,完善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辖区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接到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对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政府法发
[20xx]*号)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根据县主要领导安排,按照文件要求,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档案局联合成立了行政执法档案自查领导小组,并制发了《关于对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政府法发[20xx]1号)文件,对专项检查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和安排,经过单位自查、抽查检查、专项汇报等几个阶段,圆满完成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行政档案管理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行政档案管理评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至5月初结束。评查范围是37个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形成的重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归档工作。整个评查工作分为安排部署、案卷自评、总结抽查3个阶段。在案卷自评阶段,全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历时近一个月,共提交自查报告近40份,整改发现问题150余条。4月15日-5月3日,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档案局组成3个联合调查组,开展行政执法档案抽查检查,共抽查县交通运输局、县计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县物价局等十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共抽查行政执法档案300余份,对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整改情况进行了摸底整改。
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主要做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使行政执法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制度,并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使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按照市《**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统一制作规范,一是行政执法档案装订成卷。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到一案一卷,统一编号;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档案的卷内材料顺序排列,采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写页码或件号;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的卷内材料制作目录,目录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不得更改和简化;四是行政执法档案的封皮,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案卷题名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五是对行政执法档案卷内破损的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六是行政执法档案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编制卷号,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三、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检查,反映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政处罚证据种类相对单一。偏重采用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其他证据种类较少,个别案卷不能准确地反映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后果。
(二)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环节仍比较薄弱,重处罚、轻取证的意识还比较严重。部分行政许可未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出现超限作出,个别案卷还存在重要的行政执法文书没有依法及时送达。
(三)文书制作和档案整理不规范。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部分现场记录不完整、不具体,缺少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部分案卷归档装订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标准操作,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写、纸张规格不规范等等。圆珠笔填写执法文书、金属物钉卷归档等现象也有发现。
(四)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存在程序违法现象。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不一,处罚随意性较大
四、下一步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提高对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到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重要环节。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本部门本单
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要通读、吃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质量,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学习教育,推行、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将行政执法档案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内容。
(三)查找原因,及时整改。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这次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检查活动为契机,针对检查组对本单位本部门评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真正使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检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问题和促进工作的目的。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档案局将跟踪检查,对于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并把检查情况列入年终依法行政考评分数。
(四)健全制度,追究责任。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内部管理机制,严格依法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第四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97.8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针对20xx年以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形成了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的具体工作措施。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8人,其中,20xx年,注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1人,现有7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省政府令2号、3号文件,认真落实新修改的政府规章,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执法,以法律法则及政府规章为基准,严禁超越法定权限现象发生。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实行“罚款月票”等乱处罚问题。
二、以规范执法为抓手
深化政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情。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财政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使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方面,根据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我局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初步构建财政政务公开框架体系。另一方面,全面清理财政行政权力,逐项编制流程图。
三、强化法制培训
抓好面向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以局领导班子为重点,把《保密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抓好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财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如组织行政执法实务讲解、财政监督检查等专题培训,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分析典型执法案例,着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四、以内控制度为重点
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控制度。按照“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系统完整、制衡有力”的总体要求,引入风险管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监督制衡等管理理念,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财政主要业务为内容,制定财政内控制度,通过优化流程、责任分解,要素控制、内部授权等措施,将工作责任合理分解。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问责机制。建立内部岗位责任体系,将财政工作的责任合理分解到每个股室、每个工作岗位,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形成“股室都有责任制,人人都有责任心”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行政职权。对执法人员因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个人严格依照制度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行政处分等不同的责任追究形式,确保问责机制公平公正、过罚相当。
第六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今年来,我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准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文化行政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文化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执法理念和监督机制,实施了文化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文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情况简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系列有关行政执法文件精神,不存在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的现象;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现象;未发现有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全面建立和落实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处罚问题;不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置之不理、“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能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文书、案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制作和装订。
二、主要做法
一是制订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文广新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来共办理文化市场执法案件5宗,没有出现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对违规和涉民案件,无论大小,都认真处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保护了群众的利益,树立了文广新部门的威信和良好形象,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但仍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大队未纳入参公管理。能不能参公,要看这次机构改革的情况,要看我县能不能按中央精神办。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虽通过国家、省、市、县培训,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队伍总体素质还偏低,不能适应现代执法的要求,要在新时期完成文化执法任务,力量、能力和人手明显不够。
三是执法投入不足,严重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面广,监管对象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不强,困难重重,但文化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必需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缺乏,办案技术手段落后,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困难,严重限制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制约了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