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时间:2022-10-20 23:50:2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1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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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xx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x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第二篇: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我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豫公通[20xx]220号文件精神,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反、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调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有者的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

和法律、行政法规。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填写好《安全日志》,在1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2、接受并配合区电教中心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计算机安全案情的,应在12小时以内向上级报告。

4、计算机机房设管理员一名,其职责是每天不定期浏览主页或自己页面,负责领导还应经常巡视操作者,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

(七)、面对大面积病毒应急处理方案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4、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7、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8、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除以上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外,我校也认真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基础措施良好拥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设有学校重要部位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值班,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微机房。

xxx小学

20xx、02

xxx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第三篇:税务自查报告

一、全面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

在我局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除了发票的销售窗设置专窗外,申报征收、发票验旧、抄报税、税务登记等实行全功能一窗式管理,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停留的时间,有效疏通了办税大厅的人流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推行“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热情。

为提高办税服务厅窗口和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增城国税良好形象,制定《增城市国税局评选“文明服务之星”试行办法》,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由每位前来办税服务厅办事的纳税人在办结事项后,填写一份《文明办税评议表》,对提供纳税服务的税务人员进行评议,再由各分局根据《文明办税评议表》进行统计评选出“文明服务之星”。

三、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进行改造,营造良好办税环境。

(一)合理设置办税大厅,做到办税标志鲜明醒目,对外办公时间在办税大厅入门显著位置标明。

(二)保持办税大厅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根据需要放置绿色植物或花卉。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将办税大厅办税窗口由原来高柜台设置为低柜台,让纳税人与税务人员面对面进行办税,拉近税企距离,并在各个窗口张贴明显、统一的标志,方便纳税人识别。

(四)设置税务咨询区,根据各分局实际情况,部分服务厅设置税务咨询区,部分服务厅设立导税窗口,负责受理、答复纳税人的税务咨询。

(五)设立纳税人休息区,配备休息椅、饮水机、报纸等,为排队等候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舒适的环境。

(六)设立税宣资料索取区,放置《国税之窗》、《办税指南》等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阅览和免费地索取相关资料。

(七)设立办税填表区,制作相关业务流程和表格的填报说明、表样。

(八)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区,配置齐全的电脑设备,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安排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

四、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

从节约纳税成本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网上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类是电话语音申报,适用于小规模查帐征收户;第三类是储税申报,适用于“双定户”。大力推广网上申报方式,在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数字证书代办点。

五、实行投诉属实整改制度。

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投诉部门和电话,如12366热线、征管科电话、监察室电话,被纳税人投诉的,按时进行处理,经调查属实,对被投诉人进行教育,并根据情况换岗处理。

六、规范服务大厅服务制度。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办税服务大厅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工作人员负责为纳税人解答或提供指引,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向承办人转交,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敷衍。

(二)实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值班制度。由征收组长担任值班长,负责整个办税服务厅内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产生的问题。

(三)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文明办税“八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权利和义务、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有关内容,接受纳税人监督。七、拓展宣传方式和服务渠道。

(一)成立税法巡回宣讲小组进行不定期的税法宣讲。从各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税法巡回宣讲小组,不定期到各个分局进行税法宣讲,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对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讲解。通过发放小礼品的形式,提高纳税人提出问题的积极性。

(二)联合增城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进行税法宣传,在增城电视台《国税之窗》、增城电台《国税新知》等栏目以及《增城青年》上刊登税收业务宣传专版,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或税务事项向纳税人进行宣传

(三)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举办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如与增城团市委联合举办了“税务杯”大中专学生辩论赛,通过广场辩论赛的形式,促进税法进学校,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面;各分局选取辖区内有代表性的专业市场或人流密集点,组织现场税收宣传活动,促进税法进企业、进社区。通过举办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加大税收法律知识宣传的力度。

(四)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委托工商部门派发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操作指引,增加了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温馨提示,减少纳税人因办证不及时而受到处罚情况的发生,促进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

(五)在各分局设立公告宣传栏,及时公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内容对原宣传栏进行清理,及时更新法规政策、个体定税。

(六)制作“税企心连心”小卡片,派发给到办税大厅办税的纳税人,告知纳税人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分管管理员、办税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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