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镜室院感自查报告(范文五篇)

时间:2022-10-20 23:42:1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7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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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科室医疗质量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溧水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防范医患纠纷”专项检查月活动方案》(溧卫字[20xx]81号)要求,20xx年9月,我局组织医疗、护理、院感专家,采取查阅台账、抽查病历、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区人民医院每月对病历进行科室互查、随机抽查、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进行抗菌素合理使用检查,制定专刊通报检查结果,并通过大查房等形式检查医疗措施落实情况,取得了一定效果。区中医院及时开展医患纠纷评判与分析工作,对预防医患纠纷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病历质量及管理

1.在院运行病历管理不规范。多份在院病历出现排序混乱、检查报告单混夹的现象,甚至有入院一周的患者的检验单还没有及时粘贴。入院证用废纸打印。区中医院在院病历中有缺少体温单、医嘱单、医患沟通记录单的现象。

2.对病历书写规范的理解和执行不够到位。大部分病历住院记录中对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体症描述欠缺或不够;首次病程记录对诊断依据的记录或描述不够规范,缺少鉴别诊断内容。对异常的辅助检查结果不重视,异常结果没有分析、处理记录;病程记录中夹带英文缩写如:kcl。

3.病历内涵质量有待提高。三级查房制度内涵质量不高,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流于形式,缺乏对病人个体诊治方案等的针对性分析,缺乏指导意义;术前讨论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患者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选择的理由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对策进行讨论;医患沟通流于形式,对于病情的诊断、治疗及预后、转归的交代过于简单、格式化,没有个性化体现对异常的辅助结果、入院后新增的诊断、重要的检查治疗措施等普遍缺乏沟通,病情的沟通不透彻、不清晰明了。

4.拷贝现象普遍存在。如:上级医生查房内容与首次病程记录几乎雷同,有大篇幅拷贝现象;转出记录、转入记录中的病史记录、体格检查与首次病程记录雷同,有拷贝现象;

5.仍然存在重度缺陷病历。非患者本人签名的各类同意书缺少授权委托书或者受委托人员的身份证明。

(二)核心制度的落实

1.交接班记录不及时、不完整,甚至交接记录空白。

2.疑难危重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病区今年1至9月份讨论记录本空白甚至缺失。

3.三级查房记录过于简单,缺乏分析,指导意义不大。对住院病人病史、病情、治疗情况不够深入、全面,对病人管理存在缺陷,安全意识淡薄。

4.“危急值”报告制度未落实。病程记录中未记载分析,没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没有治疗后的复查、处理记录,诊疗过程中体现不出“危急值”的临意义,对“危急值”不够重视。

(三)医院感染管理

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执行效果不理想,少部分人员还没有掌握标准洗手法。输液室地面及门口可见棉签、输液贴。

(四)医疗质量监督管理

未有效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工作。区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未按计划组织定期检查考,职能部门未定期下科室进行医疗质量检查。两家区级医院大部分临科室未开展相应的质控活动,对科室医疗质量未进行有效管理。医疗质量检查、考结果未与绩效考挂钩。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院长是医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临、医技等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对医疗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科室管理责任人的积极主动性,将责任分工落实到每一个人。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层级管理,责、权明确,严格考,使医院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二)强化质量控制措施,加大督促考力度。狠抓医务人员核心制度、“三基三严”及医患沟通等知识培训,做到人人熟悉医疗卫生法律规章制度,人人掌握岗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人人注重医患沟通。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完善病人安全管理、医疗技术准入、不良事件报告、分级护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明确各项医疗管理工作目标,制定考细则,形成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考的工作机制。

(三)重视医疗质量检查、考结果的应用,形成医疗、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制订医疗质量管理考和奖惩办法,将医疗质量检查考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考、职称聘用、年度考等挂钩,奖优罚劣。

各医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缺陷,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深究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t众健康服务。

第二篇:院感工作自查报告

通过学习卫生部、省卫生厅、平顶山市卫生局、医疗集团相关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并对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在日常工作中十分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定时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收入挂钩。

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病房定时通风换气,地面湿式清扫。病人的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次。如有体液污染,用1:100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理。

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医务人员进入室内都能衣帽整洁,在各种操作前,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带,治疗车上物品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操作台60分钟。紫外线灯管与操作台高度小于一米,新灯管强度100uw/cm2,使用中强度100uw/cm2。每周用酒精棉球擦拭2次,每日进行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半年监测1次照射强度。

输液卡上填写药物配置时间,配置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各种溶媒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各种注射及手术部位用碘酊棉球擦拭2遍,再用酒精棉球脱碘2遍,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碘酊、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敷料缸应每天更换灭菌。

各种器械在戊二醛原液中浸泡10小时以上,用无菌器械取出后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擦干放入无菌盘中备用。体温计、压舌板、止血带每日使用后用1:100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擦干备用。血压计袖带清理同上。每周六消毒一次。对84浸泡液每日监测一次,对戊二醛溶液每周监测一次。

工作中加强普遍防护原则,接触被病人体液污染的各种物品均应带口罩、帽子、防护镜、工作衣、手套。应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必须毁形,剪掉的针头放在锐器盒内,外套黄色塑料袋,剩余部分应1:50的84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存放,并套上黄色塑料袋。

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抗感染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定合理的用药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物品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毒毁形,做好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锐器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分散的污物袋定期收集。

各科室严格履行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职责,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按要求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卫生所各项工作详细检查1次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给与解决。

严格要求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门诊发现可疑不良反应,需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并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存在的问题:

1.房屋为六十年代所建均已报废,面临重建问题。因此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布局不合理合理;我们也曾反复改建,但布局仍不满意。

2.回收医疗垃圾不及时,最多一个月来收一次,不符合医疗垃圾在医疗单位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的规定。

对于发现的问题领导认真对待,严格要求,确保安全医疗。

第三篇:医疗机构院感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促进卫生系统行评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点卫发【20xx】55号)文件,对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区卫生局组织专班,于9月5日至9日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群众,确保了新农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水平提高,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内控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新农合层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住院费用稳中有降

推行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强化费用控制,强化医疗服务,实现了费用有下降,服务不打折的良好成效。20xx年1-8月,联棚乡卫生院住院例均费用为12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2元,下降幅度为18.48%。

(三)门诊总额预付成效显著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加强了门诊统筹管理,制定了管理方案,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监管考核,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门诊基金安全。桥边镇卫生院强化系统监管、季度考核、入户稽查,1-8月共核减村卫生室违规补助资金4140.80元,有效遏制了虚构诊疗套取基金的现象,确保了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人民医院

一是内部新农合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由于区人民医院纳入宜昌市中心医院的一体化管理,区人民医院没有独立完善的新农合层级管理组织,医保办的新农合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与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入院标准执行不严。区人民医院在执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上存在先入院、后转诊的现象;入院标准掌握不严,存在门诊转住院、小病大治现象。

三是合理用药有待加强。区人民医院使用的是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整体药品价格偏高,抗菌药物使用没有严格执行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合理检查有待规范。区人民医院加强了彩超、CT等大型检查的管理,检查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与主要疾病无关的非常规要求的检查、对诊断治疗意义不大的不必要的检查等过度检查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门诊管理基本规范,基药政策落实,补偿及时到位,无虚构医疗服务套取基金现象,参合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

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住院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卫生院的急危重病人比例过高。1-8月,土城卫生院按急危重管理的病人比例达28.78%,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二是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不足。由于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呈下降态势,一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不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外流比例呈升高态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例均费用偏高。与去年同期相比,艾家镇卫生院、联棚乡卫生院例均费用明显下降,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改革成效比较显著。土城乡卫生院例均费用达1583元,相对较高。

四是合理检查还需规范。一些检查与主要疾病无关,一些检查(如血糖)过于频繁重复。

(三)村卫生室

一是基药政策执行不到位。非基药在村卫生室仍然存在,由于不能纳入补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

二是部分村卫生室中药未纳入报销。

三是部分乡镇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率偏低。1-8月艾家镇的基金使用率为72.93%,联棚乡的基金使用率为70.25%,基金沉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率较低。

四是虚构医疗服务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卫生室未执行小票签字制度,随意乱收费;少补多报、虚构人次等套取基金现象难于从根本上杜绝。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医院要正确处理医院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职责,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将控费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医生。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落实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将管理职责落实到科室,延伸到村卫生室,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区人民医院要建立符合江南院区实际、突出区人民医院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入(出)院标准、规范诊疗、合理控费等方面加强制度管理,把例均费用、平均床日费用、药品构成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实际补偿比、目录外药品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纳入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新农合基金是参合群众的救命钱,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骗取、套取、挪用、挤占。区合管办要履行经办监管职责,认真审核相关补偿资料,加强网上监管、现场督查、电话随访、入户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减费用、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违纪案例要上报区卫生局处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所辖村卫生室的动态监管,实行日常监管、季度考核,进一步规范诊疗报销行为,确保医疗服务不打折,农民受益水平不降低。

第四篇:科室医疗质量自查报告

督促、指导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20xx年2月21-18日,市卫生局组织了有关专家分成三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全市二级综合医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都能够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攻坚难点,扎实开展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能认真组织学习20xx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各级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取得实效。新干、吉水、万安、遂川等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省厅出台的便民惠民措施的基础上,对便民惠民措施进行了细化,开展了典型病例点评会。

(二)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受检医院能在年底繁忙的工作中,克服诸多困难,为此次迎检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各地各单位做到了“六个结合”,即将“医疗质量万里行”与“抗菌药物临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进重大公共民生工程、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发展提升年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三)狠抓落实,保证质量

1.医疗安全意识得到强化。多数医院能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

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永丰县、县、安福县、峡江县人民医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2.基础医疗质量进一步增强。多数医院能够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诊疗行为;能够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重视内涵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能够开展医务人员临基本技能、临检验技能、医院感染控制技能和病历内涵质量培训与大比武活动,提高医疗队伍的业务素质及基本技能,涌现出一批优秀典型。泰和县人民医院医院手术分级、医生分级清晰,督查落实及处罚明确,病历内涵质量较好,临基本技能大比武活动取得好成绩。

3.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和落实。多数医院能够结合本院实际,初步建立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永新县、遂川县、吉水县人民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针对医院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和核心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4.t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多数医院能够大力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临路径管理、优质护理工程、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推进临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减轻t众看病就医负担。县人民医院临路径管理工作扎实;泰和县、新干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县、泰和县优质护理工程积极开展。

5.t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多数医院能较好地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厅出台的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将改善人民t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了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较好地做到诊疗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进一步促进了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督查发现,虽然通过“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全市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基础医疗质量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医疗安全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1.思想认识有待强化。各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还不均衡,少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仅简单地转发了市卫生局下发的实施方案,工作仍停留在文字层面。个别地方至检查前,仍未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和督查工作。部分医院领导班子对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班子没有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少数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对比较薄弱。

2.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有待加强。部分医院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单纯地强调病源的增加、病的扩充、设备的投入、房屋设施的改善,忽视人才储备及规范化培训,核心制度的落实有待强化。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和死亡病例讨论不及时,死亡病例讨论提出整改建议较少,结论性意见含糊不清;术前讨论、评估和麻醉前评估执行不好,针对性不强,存在着较大的医疗质量安全隐患。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流于形式;手术分级管理方面存在误区,未严格按照省厅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和手术分级目录进行授权和动态管理;“三基三严”培训不规范;危重病人抢救预案、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不全。

3.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力度有待加大。部分医院虽建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管理小组,但分工不明确,整治工作没有进展要求,责任状没有根据不同科室制定不同的控制指标;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仍偏高,抗菌药物使用率高于卫生部要求;抗菌药物不合理选用较为突出,三代头孢应用率较高;分级目录和分级管理三线人员设置不合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落实不到位,医师有越权使用抗菌药物现象;细菌耐药监测针对性不强;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培养不规范;手术后24小时停药不达标,特别是骨科、心脏科及脑外科医生24小时停药存在顾虑,除应加强监管包括奖惩外,须加强业务学习从学术上找到依据树立信心。

4.优质护理服务有待加强。部分医院护士对优质护理内涵和实质理解不充分,对责任制分工方式掌握不够清楚,排班存在功能制分工现象,存在护理排班方式不能体现责任护士对患者的连续服务;护理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护士对分管病人病情掌握不全面,基础护理不到位;护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病区患者需求与责任护士能力不符,内容、理念滞后,未及时更新责任制整体护理要求;护士分层划分标准、工作职责不清晰或部分职责重叠;护士长忙于事务性工作、责任护士依靠组长指导护理病人,形成各层级独立管病人现象。

5.诊疗行为和流程有待改善。部分医院急诊科布局及流程不合理,急诊医护人员流动性大,人员配置少,急救设备陈旧,无观察,心肺复苏等基本技术操作掌握不熟练,存在医疗隐患;病理科所处区域不符合要求,布局不合理,缺少通风排气设施设备;消毒供应中心布局不合理;“先诊疗后结算”有计划、无落实;预约挂号的比例不达标,无统一的住院患者陪检系统;危重病人标识不清,对于手术病人无腕带标识;临路径入径率、变异率、完成率统计概念模糊,方法不统一、入组率低,管理上医院层面与科室脱节,对变异因素的评估分析及改进不够;一类技术审不规范,目录不全,数目不清。

6.医院感染管理有待强化。部分医院未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科,专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不足,且大部分为护士编制,人员隶属关系不明,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有困难。部分医院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病人隔离工作落实不好,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和抗菌药物敏感性、耐药模式的监测以及针对医院感染的高危环节、高危因素的监测和临干预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县级医院未开展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感染、留置尿导管所致泌尿道感染、中心静脉导管所致原发血源性感染的管理。少数医院血液透析病房未严格划分清洁区、相对污染区和污染区,存在功能区域混用现象,未设置透析治疗室。新生儿病区布局不合理,病设置密度过高,间距不符合规定;部分县级医院未开设ICU、新生儿病房,母婴同室与新生儿室合二为一现象突出。未严格感染隔离分区,新生儿病房没有感染隔离病房,保护隔离措施不到位。

7.医院管理及学科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医院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不够健全,缺少执行过程记录,无法对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监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不够清晰、不够明确;对差错事故的总结分析及整改执行较差;部分制度仅限于文字层面,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加现象严重,按照实际开放位计算,人员配置严重不足,医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安全隐患较大;大幅扩张规模,但科室管理和医疗质量存在滞后现象。部分医院重视科室创收,弱化学科建设。少数医院急诊科、麻醉科存在设置位不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不熟练,不能较好地完成急救和重症抢救任务;大部分县级医院未开设ICU病房和麻醉恢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抗菌药物临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克服厌战情绪,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出实招、求实效,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2.重视宣传,引导舆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与新闻媒体多沟通、多协商,大力宣传医院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宣传报道先进人物、先进事,树立先进典型,为医务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

3.夯实基础,重在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实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做到“六个落实”,即落实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承办部门、落实责任人员,切实维护人民t众的就医安全,逐步建立抓管理、促质量、保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第五篇:科室医疗质量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 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药品使用和管理。医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房的标准》逐一自查,逐一对照,自查小组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机构、人员与制度:

我院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药事部门负责人、药房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购员组成,明确各级人员和机构的职责。同时,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工作的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安全有效。

二、采购与验收:

严格按照卫生局制定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行药品采购。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三、落实规范药房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规范药房的标准,对全院的药房、药库及门诊部药房进行管理。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

仓库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及危险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对近效期药品每月填报效期表。

五、药品的调配:

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进行调配,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六、不良反应监测: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档案,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七、特殊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储存措施,实行双人双锁,帐物相符等五专管理。购入特殊药品应实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清点到最小包装,并有专用验收记录,退回、过期失效、不合格的特殊管理药品及按规定收回的废弃物等应在卫生部门监督下销毁,销毁记录应符合要。

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小组对医院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要求,但也发现了些不足之处,药库、药房、门诊部药房等涉及药械的个别地方,卫生较差,药品排列不整齐,排序不够规范,分区不够明显,书写记录不够详细等不足之处。责令各站、组、科室人员务必按制度认真整改,并落实到人。

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再接再厉,把我院的药事工作做得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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