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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6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县规划局办公场所是因规划展览馆管理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安排于2010年11月搬迁至此的,与规划展览馆结为一体,一、二楼为展览馆展厅(业务用房),三楼为规划局办公场所(办公用房)和展览馆材料保管室(业务用房)。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洪办发〔2016〕57号)和县清房办《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洪清房办〔2016〕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整改到位。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县两办和县清房办文件下发后,局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两个文件,高度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清理的目的和意义。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领导小组和科室负责人会议,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细致拟订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用房全面清理到位。同时,绘制了办公用楼房分布图,邀请专业人士对房屋面积进行专业、细致的测量,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清理整改情况
我局目前在职人员45人、保洁和保安人员5人,合计50人。现有办公用房17间,合计办公用房面积为588.02O,人均办公面积为11.76O,总面积不超人均12平方的标准要求;但科级领导干部办公面积有超标准的现象。通过清理整改:局长由原办公面积43.84O调整到面积16.08O的办公室(局内最小的一间房屋)办公,原局长室调整为接待室;副局长和书记合并,二位班子成员和局一位老领导合并在书记室办公,面积为39.08O。重新绘制了办公用房分布图,标明了房间大小和科室人员。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0--12O之间,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我局不存在出租、出借到期的办公用房收回、租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及领导干部多头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规定,落实整改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成果。对于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坚决不予变相使用,并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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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景的通知》(攀机管发〔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景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资料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景
从清理情景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景均贴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景;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景;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景;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景;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景。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景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景。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第三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五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进取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职责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景
办公楼使用上:
1、偏东平房一系2004年校舍改造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04.84平方,于2004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教育局批准修建。其中办公用房35.64平方,教室,教师宿舍共用69.2平方。
2、偏东平房二系2006校舍改造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04.84平方,于2004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教育局批准修建。其中教室两间71.28平方,教师宿舍共用34.56平方。
3、学校独立用房66.9平方,其中水房面积8.5平方,厕所面积58.4平方。
4、学校操场面积1734平方。
5、偏北平房系2012校舍危房改造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01.74平方,于2012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教育局批准修建。其中教师宿舍两间面积32.82平方,教室两间平方68.92平方。
6、偏北平房系2012校舍危房改造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01.74平方,于2012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教育局批准修建。其中教师宿舍两间面积32.82平方,教室两间平方68.92平方。
办公面积上:
我局在职人员7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景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贴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贴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俭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印发了《煤炭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严格落实职责制,加以整改,确保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景
(一)基本情景
局机关总编制数22人;煤征站总编制数62人,按照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为6㎡标准进行了自查整改,原使用的602室(42.4㎡)已空出交机关事务局。具体整改情景见汇总表。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景
我局现办公用房有13间(其中煤征站5间),总共使用面积为282.32平方米。经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没有超出规定的标准。我局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贴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一样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景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办公室,维持办公室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俭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六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县办明电精神,我镇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精心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排查登记,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无建设和使用楼堂馆所情况。
二、 20xx年我镇在计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建设办公生活用房18间,面积约300平方米,其中党委会议室占用65平方米。因我镇办公用房严重不足,我镇20xx年搭建简易房19间,面积315平方米,其中镇村干部会议室占7间,面积116平方米;社保所、水利站、统计站、规划所、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占用7间,面积114平方米。我镇现有干部67人,人均占有面积约4.8平方米,除去生活用房人均办公区不足2.5平方米,符合上级规定标准。
三、对于少数个人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我镇采用多人合用一间办公室的办法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符合规定要求。
四、 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个人占有办公用房标准,切实做到不超标,不违规;
2本着艰苦奋斗、一切节俭的原则,不再新建办公用房;
3不擅自超标装修办公用房;
4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清理的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5提倡并逐步实行一站式集体办公,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办公场所。
6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