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2-03-29 17:10:3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1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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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财务人员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____文件精神,从5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村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第三篇: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 自查时间为XX年元月至XX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 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四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信局党委把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等“灯下黑”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领导重视

党组书记、局长唐清平就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工作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学、反复学,充分领会精神实质,并运用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采取“四抓四强”措施,解难题、补短板、促规范,有效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彻底改变重经济、轻党建的“灯下黑”工作模式。要通过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点亮支部、唤醒党员,使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成为聚拢在党中央灯塔周围的灿烂群灯,把党的理论政策之光放大传递到全党全社会。

一是抓学习强信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两学一做”融入到“三会一课”之中,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健全支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党组织,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活动,并对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台帐资料进行核查,以此作为学习情况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是抓责任强担当。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了县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组织协调推进、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内设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标准化建设,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总支(支部)书记由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负责人兼任。

三是强化“一把手”抓机关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清问题。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

四是全面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评出后进的党支部。严重格按照“三分类三升级”的标准进行整改、完善落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迈向新高度。

第五篇:1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固镇县新马桥中心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使用

情况自查报告

一、工作基础情况

1、我校于每学期初对每位学生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明白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政策等政策情况。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

②定期召开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会议。及时印发相关管理文件。

二、政策落实情况

1.加强免费教科书工作的发放和监管,按时按量按质免费发到学生手中。为此学校专门成立了免费教科书使用与管理领导小组。

2.规范收费行为。每学期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每生10元,其他费用一律为收。学校还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3.学校成立了循环教科书使用和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每学期循环教科书的发放、回收、保存、消毒等情况进行登记。

三、财务管理情况

1、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及学校报账员在认真接受培训后,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预算。学校公用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学校所有开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办法》办理各项开支。支出只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上,包括水电费,办公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未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开支。支出票据合法有效。同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师资水平。每学期教师培训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5%。建立公务招待用餐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严格界定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从严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

2、学校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由学校多方参加的民主理财小组。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示民主理财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固镇县新马桥中心小学 二O一二年十一月

第六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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