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事业机关单位清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9 17:07:2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1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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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事业机关单位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__〕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__〕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20__〕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20__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20__〕37号),20__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20__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20__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20__〕511号)、20__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甘财建〔20__〕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395.071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1943.364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40.32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333.787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354.78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__〕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20__〕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第二篇: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情况报告使用资金环保专项农村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 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

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

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

21 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 威尔逊 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附送: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检查报告资金专项环保农村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 关于开展201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1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1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1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1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

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1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1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1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1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1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1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14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1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

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1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1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 威尔逊 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第三篇:“限塑令”自查报告总结

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限塑令)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国家改革委、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XX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限塑令”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以来,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订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我局11个镇乡工商所对辖区内进行仔细的摸底排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照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超薄型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在此期 1 间,我局立案查处1件无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超薄型塑料购物袋的案件,暂扣超薄型塑料购物袋45.6公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1、大中型超市已基本做到了使用收费的环保购物袋;

2、管理较为完善、实施条件较好的市场,对于国家限塑政策执行较好;

3、设施较差、管理混乱的市场,限塑政策执行不尽如人意;

三、存在的问题

“限塑令”遇到的最大障碍,根据工商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巡查的情况反馈,一是大部分消费者还没有养成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习惯;二是缺少合适的替代品,“限塑令”是“一刀切”,在大型超市能够得到认同的环保购物袋,在群众买菜的农贸市场就显得太贵;三是缺少各部门有效的监管;四是没有从源头上堵住违法生产的企业。

大部分经营者和商家对“限塑令”实施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其推行能促进社会更高效地节约成本以及加强环保意识的推广,“限塑令”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有少部分认为没有必要,甚至对生活产生了不便。在不方便的原因方 2 面,主要有买少量东西就要自带环保袋;忘记带环保袋,会影响购物意欲等。限塑令的实施,对于人们日常生活是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对于经常购物的特定社会群体,对于精打细算的群众,塑料袋与环保袋的成本比较起了重要的作用。完全禁止塑料袋的使用,只是限制了某一特定群体的使用。

四、工作建议

1、要理顺监管关系,加大监管。

对农贸市场等购物出口的零售场所,对市场开办者的监管,如查到市场内商户违反“限塑令”,应该处罚市场开办者。

市场开办者设立出售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窗口,或指定专营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经营户统一提供收费塑料袋。

销售塑料袋的经营户应严格执行“限塑令”,必须做到: (1)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

(2)保证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所销售的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

(3)销售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并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对于销售食品、蔬菜类等商品的经营户的规定:必须到 3 市场指定的塑料袋销售摊位上购买合格塑料袋,经营户必须认真执行“限塑令”的规定,在经营中要有偿提供塑料袋。

所有经营户都向市场交纳质量金,并签字认可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第一次被市场发现给予警告,没收塑料袋;第二次违反则没收塑料袋并黄牌警告(标牌注明:该摊位违反“限塑令”有关规定),按市场管理规定挂黄牌停业整顿(停业两周);第三次违反将通过工商执法部门,取缔其经营资格,清出市场。

如果监管到位,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将大大减少,而塑料袋收费可以使消费者更快的养成自带购物袋的习惯。当然,“限塑令”在农贸市场的,工商部门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监管,也需要的财力、物力来支持,如果暂时无法监管,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试点,然后推广。

2、推广合适的替代品:自从“限塑令”颁布以后,各地、公益组织、企业响应并付诸实践,推广环保购物袋,但环保袋的大量发放,如何保证不是一次巨大的浪费?找到那些让人记得随身携带并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合适的替代品也是目前当务之急。

3、加大宣传,以为主导,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塑令”的意义。这些宣传需要长期持续,才能使消费者牢固节约资源 4 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养成随身携带购物袋的习惯,从而达到减少使用塑料袋的目的。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第四篇:疾病监测自查报告

鲁村镇

2010年疾病监测自查报告

2010年鲁村镇的疾病监测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和协调配合,我镇的疾病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通过我们的自查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巩固居民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由专人负责网络直报,截止目前共报告死亡人数307人,报告率达到97%,死因正确报告率到达100%,

二、进一步做好脑卒中、冠心病病人的主动发现工作,定期开展对高血压等高危人群的筛查工作,主动发现病人,到目前为止共发现脑卒中病人47人,冠心病人43人,填写报告卡90张,报告率达到100%。

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死因卡片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欠佳,个别卡片填写内容不全,身份证项未填写,联系人项未填;

2、个别卡片根本死因判断不是很准;

3、报告及时欠佳;

4、个别卡片调查记录填写欠准确性;

5、脑卒中、冠心病监测工作还有待于加强,内容要填写详细,及时上交卡片。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加强对疾病监测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死亡病例的核实,对填报不全的,要进行入户调查;对衰老及死亡原因不明的要进一步调查,填好调查记录;所有在家中死亡的病例要填写调查记录,并要准确无误;提高各种卡片的填写质量和准确性,提高本乡镇疾病监测准确性,圆满完成疾病监测工作。

鲁村中心卫生院

20

1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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