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阶段性总结

时间:2022-04-05 14:13:0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3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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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中央政法委举行新闻通气会,邀请政法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向中央新闻媒体进行介绍。高检院政治部负责同志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进展情况。会后,该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高检院于3月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了全面部署。一个月来,这项活动进展情况如何?

答:可以用8个字来形容: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一个月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扎实进行。我们把它归纳为四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领导重视,层层动员部署,做好深入的思想发动工作。

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后,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曹建明检察长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早计划、早研究、早准备,紧密结合检察实际,抓紧做好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调研、拟定实施方案等工作。《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下发后,高检院党组立即组织专题学习,并专门听取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筹备情况,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曹建明检察长任组长的全国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月2日,在全国两会召开的前一天,高检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设立了3216个分会场,直接开到基层检察院。会上,曹建明检察长亲自动员部署,强调要牢牢把握“发扬传统”这一基本点,深入开展宣讲教育;牢牢把握“坚定信念”这一支撑点,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牢牢把握“执法为民”这一落脚点,积极践行根本宗旨;牢牢把握“创先争优”这一着力点,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把握“公正廉洁执法”这一着眼点,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各省级检察院也迅速行动,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曹建明检察长的动员讲话,研究部署本地区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级检察院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本地区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将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上来。

问:从您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非常及时,非常扎实。那么,高检院及各地检察机关在制定方案时是如何突出检察特色的?

答:这涉及到第二个特点: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方案,突出实践特色。

从高检院来说,我们按照中央政法委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框架结构上,分为“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活动要求”五个部分。在内容上,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做实、做细,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等批示精神,把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四项内容细化为若干项措施。在目标要求方面,以面向政法机关的四项目标为基础,进一步结合检察工作,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6项目标要求。在实施步骤方面,将一年的活动划分为“动员部署”、“展开活动”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并逐一明确规定阶段重点、活动内容、目标任务。

在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在力求使中央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在方案中全面体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同时,注意做到目标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内容能细化的尽量细化、措施能具体的尽量具体,并始终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做到无论是指导思想的表述、目标要求的确定、活动内容的安排、要突出解决的主要问题,还是整个活动的设计,都力求体现检察实践特色,努力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各地检察机关在制定方案时也十分注重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比如,北京、内蒙古、上海等地检察机关,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与本地党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解放思想找差距,创新发展争一流”大讨论、“诉讼监督年”、“围绕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质量、抓规范、抓管理”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统筹和谋划活动方案。山西、安徽、江西、贵州等地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本省丰富的红色资源,精心设计“弘扬太行精神”、“品味红色经典读书月”、“学党史、读经典、瞻圣地、弘扬井冈山精神”、“传唱红色歌曲、重走长征路”等活动内容。重庆市检察院在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坚持以独具重庆特色的“唱读讲传”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问:这项活动为期一年,保证活动取得实效是最根本的问题。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我可以用第三个特点来回答,就是:建立机构,加强督促指导,重视抓具体、抓落实。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自上而下,逐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检察长负总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坚持上级院及内设机构对口联系制度,采取上级院领导建立基层联系点方式,加强对下级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高检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院领导“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方案》,并印发各省级检察院,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为确保活动稳步扎实推进,高检院党组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在全国检察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开活动阶段工作安排》,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开活动”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曹建明检察长亲自审改《工作安排》,强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在教育、重在实践”、“要将宣讲学习教育和践行执法为民作为重点,贯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把活动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等。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加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力度,许多省级检察院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省目标管理体系,在加强领导、搞好示范、强化督导、突出特色、统筹兼顾、搞好宣传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到时间、任务、责任、机构、方式、措施“六个落实”。

问:我们注意到,您向中央媒体介绍时特别谈到了宣传工作,这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这实际上是我们的第四个特点: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高检院和各省级院专门开设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刊,及时反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截至目前,高检院已编发活动简报9期。《检察日报》在积极宣

传报道各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同时,开辟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各地检察机关也充分利用所办检察期刊和门户网站,广泛进行宣传和引导。河北、黑龙江、浙江等一些省检察院还利用地方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好这项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问:下一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开活动”阶段的工作有什么安排?

答:准备做好这样几件事:首先,大力宣讲光荣传统。4月至6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邀请革命前辈、党史专家和离退休老领导作报告。二是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活动。三是以“纪念建党,重温传统”为主题,组织好重温誓词、传唱红歌、瞻仰旧址等党日实践活动。四是围绕“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开展大讨论。

其次,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第二季度,在广泛深入宣讲光荣传统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的专题学习。

第三,深入推进创先争优。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为契机,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等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工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第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第三季度,重点抓好群众观点教育、警示教育和执法规范轮训活动,在深入查找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深刻反省自己的群众感情、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基本问题的同时,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倡导“帮扶困难群众、积极为民服务”活动,自觉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努力夯实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第五,扎实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查摆和纠正执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不理性、不平和、不文明、不规范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和滥用检察执法权以案谋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第六,着眼长远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制。第四季度,着眼于巩固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抓好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机制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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