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留学英国签证(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留学英国签证(大全)》。
第一篇:留学英国签证
去年英国签证新政策调整,对于直接入读本科学位及以上课程的学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B2以上级别,即雅思听说读写四项均不低于5.5分;而就读学前英语课程的学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B1以上级别,即雅思听说读写四项均不低于4分。举例说明,一个学生申请了英国的本科大一,学校的雅思入学要求是总分6.5,没有单项要求,但是学生为了满足签证要求,必须达到雅思6.5,单项5.5以上才可以直接入读本科课程。否则学生需要参加学前英语课程,最低要求是四项都必须在4分以上才可以签证。 经留学英国部首席顾问杨蕾老师介绍,英国大学申请采取的是早到早得原则,并且绝大多数学校均提供正课入读前的学前英语课程。至于到底要读多少周这就要看学生的雅思能考到多少分。一般雅思成绩比学校要求低0.5分可搭配6-10周语言课程,可参考每个学校的具体要求,不同专业入读要求也会有区别,这些学前英语课程大都是在大学自己的语言中心内就读,大多数读完也不需要再重新考雅思,只需通过内部测试即可。
英国边境事务管理署将有权拒绝在没有翻译的情况下,不能用英语交流(即不能满足所需最低要求)的学生入境。因为英政府发现往往是这些英语薄弱的学生,在当地更多地存在非法打工、滞留等情况,对此类学生加强管理,目的在于降低为了打工而留学的现象。从而更加保障了真实目的是留学的学生的合法权益。
杨老师又说道,其实在现实中确实也存在很多想出国留学,但英语水平薄弱的学生,考不到雅思4分,对此英使馆提供了学习期限最长为11个月的学生访问签证供其赴英学习英语。但与前面的学前英语课程相比,这类签证的审核相对严格许多,课程结束后不能在当地续签,不能在英国打工,申请签证时也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担保人的收入证明等材料。并且学完以后学生必须重新考雅思,达到学校的录取要求后方可入读正课。
第二篇: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
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
申报阶段:
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时间、选拔范围有哪些变化,是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公开选拔,在外自费留学生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答: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时间调整为一次,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5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仍可参与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仍为“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2.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是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是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是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应为项目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需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并已开题。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联合制定的培养计划。其他详细申报条件详见选派办法。
4.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哪些人员?
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5.如何申请?申请材料如何提交?
答: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相关说明。请参照其中的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除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合作渠道外,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6.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培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7.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8.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不可以。对外申请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9.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 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10.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另外,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
1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12.是否可申请学费资助?
答: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学科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学费资助并不是单纯向未取得外方学费资助的人员提供学费支持,其选拔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需进行面试。
13.如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报时是否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答: 是的。
14.是否需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
答: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15.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之一。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事先了解自身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所有被录取的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
16.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答: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17.国内已离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如何申请?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18.企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是否有要求?
答:可以。根据选派办法,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都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企业性质无特殊要求,在职人员的申请须通过国内工作单位推荐,辞职后不能申请。
19.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 答:不可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但博士三年级学生如申请需提交学校同意延期毕业的证明,留学期间不得回国进行论文答辩。
20.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 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取得的学位类型。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能申请赴国外硕博连读。
2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答: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 visiting student 、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22.如何取得《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答: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2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答: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24.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不可以提回申请表。如需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25.提交的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
(3)国内外导师信息准确、清晰,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介绍;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有双方导师共同签字;
(5)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务必提供当年学费明细表(有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因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参加专家组面试,请在申请阶段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6)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26.外语要求中第二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如何认定?
答:留学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27.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28.选派办法中“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全额奖学金如何界定? 答:全额奖学金是指外方学校提供的奖学金额度能支付申请人的全部学费和在外生活费。 29.国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不可以。
30.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更改?
答:不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评审阶段:
31.项目评审的基本选拔标准有哪些?
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进行选拔。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 申请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教育背景,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国际交流能力等。
-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包括拟留学专业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或国家发展急需专业,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及在国内外研究水平的差距,学习计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拟留学单位及留学专业情况:包括拟留学单位的世界认可度,留学专业是否为该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 国外导师情况:包括学术背景、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 国内单位推荐意见/专家的评审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也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录取和派出阶段:
32.被录取后会收到哪些材料?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答: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一式二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出国留学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国家公派研究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申请当年,最迟不超过次年3月底。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人员将不再有资格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3.赴英国留学的bench fee是否可以报销?
答:赴英留学人员,若需缴纳“bench fee”,应在邀请信中注明具体金额,出国后向驻英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报销。留学期限一年以上的,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英镑;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最高报销金额为500英镑;超出部分本人自理。邀请信上未注明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具体请参考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公布信息。
34.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是否可以申请变更留学单位、导师或国别?
答:原则上不可以,若确有特殊情况,需本人向基金委欧亚非或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经基金委审核,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35.如何办理签证、机票,申请签证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答:由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可查询留学服务机构相应网站,按其规定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履行相关手续。一般为:
查询申办派往国签证需要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 登录“网上签证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公派留学人员基本申请表”。 将准备好的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 签证办好后,预订出国机票。 领取签证、出国机票和《报到证》。
前往部分国家的留学人员还可以按规定预领取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被录取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也需要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预订机票等手续。 36.领取签证、出国机票时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答:(1)出示《保证金收款证明》原件。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 (3)国内推选单位开具的《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4)经过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原件一份。 (5)《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6)留学服务机构受理签证/签证凭证
(7)留学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留日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等。 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能领取签证、出国机票、报到证等。
37.录取后又取得了国外移民签证或者国外永久居留权,还能派出吗?
答:不能。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
38.如何交存保证金,被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办理保证金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交存保证金的具体细节请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办理时需出示录取函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学生身份证明、护照首页及有效入境签证页复印件。采取面交现金方式的,须在面交时一并出具;采取银行划转的,须在划转的同时将以上材料传真至010-88395790。
39.国家公派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40.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办理签证有哪些需注意的问题?
答:根据2009年3月英国签证新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申请Tier 4学生签证,须由邀请方提供申请学生签证的CAS号码,出具Visa Letter。赴研究所、独立实验室等非教育机构申请人须提前了解是否可为学生办理学生签证申请。使用Academic Visitor类别申请均会被拒签。
建议赴英联培生的留学时间控制在6-12个月为宜,申请前充分与拟留学院校沟通,确认可顺利申办有关签证申请材料后再进行下一步申请。
41.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
答: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根据美方实际发放签证申请表的种类办理F-1或J-1签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仍要求办理J-1签证。
回国阶段:
42.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答:按《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43.怎样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
答:留学人员须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根据前往国家,分别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具体操作请参考《留学人员须知》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通讯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邮编:100044。欧亚非事务部:010-66093936;美大事务部:010-66093974。
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相关
44.哪些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可以申报本项目?
答: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等29个国家选拔,其他国家的自费留学人员暂不能申请本项目。
45.对可申报的国家是否有名额限制?
答:没有名额限制,在外自费人员和国内申请人公平竞争。 46.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有何要求?
答: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以申报。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时在国外已硕士毕业离校的人员不能申请。
47.对于在外自费留学人员,评审录取时是否和国内申请人区别对待?
答: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各类申请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按统一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评审录取。
48.在外自费留学人员是否必须回国办理录取后的派出手续?
答:是的,录取后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需回国办理如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最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49.对于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是否提供回国办理派出手续的机票? 答:不提供。被录取的在外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派出手续的机票自理。 50.如何确定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人员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答:对于申请时为在外自费留学博士一年级的人员,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二年级开始算起。
第三篇:留学英国签证
儿童学生签证 (Tier 4 Child Student Visa)
年龄在4至17岁之间的学生可以申请儿童学生签证。4至15岁之间的儿童只能在英国私立付费学校接受教育。
访问儿童签证 (Child Visitor Visa)
17岁或以下的学生如果计划在英国学习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可以申请访问儿童签证。但是持有儿童访问签证的学生在英国无法转成儿童签证或申请儿童签证。 如果需要儿童学生签证,必须回国申请。
成年学生签证Tier 4 (General) Student Visa
这种签证是最为常见的,是为计划在英国留学的16岁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如果需要成年学生签证,你必须回国申请。
访问学生签证 Student Visitor Visa
这类签证是为计划在英国学习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留学期间不打算工作的18岁或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访问学生签证。作为访问学生,你无法在英国境内转为成年学生签证或申请成年学生签证。
预期学生签证Prospective Student Visa
如果你希望到达英国以帮助你做出课程选择或者计划6个月内开始一门课程的学习,你可以申请预期学生签证。在英国境内即可申请或转为成年或儿童学生签证。
希望正文中的内容使得大家对英国的留学签证种类更有了解。每个同学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若有更多需要咨询的,欢迎和我们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