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亲属关系证明格式(推荐2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亲属关系证明格式(推荐2篇)》。
第一篇: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
2、 死者的死亡证明(①火化证、②墓穴证)和注销户口证
明(派出所出具);
3、 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指被继承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亲属关系证明格式》参考背面格式出具)及档案复印件(封面及记载亲属关系页-盖相符章);
4、 财产证明(如①《房屋所有权证》;②银行存折;③股
票清单;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他财产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①独生子女证;②结婚证;③离婚证;
④离婚协议;⑤法院《民事调解书》;⑥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⑦未婚证明;⑧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⑨其他)
承办公证员:郭学峰
联系电话:18719827552
接待序号:
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格式)
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我单位职工×××(甲)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健在或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生前与×××共生有×个子女,分别为:×××、×××、×××、×××,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
死者×××(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甲)死亡(姓
名、死亡时间、地点不详)。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亲属关系证明(社区格式)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甲)于××××年××月××日因
(病)死亡,其配偶叫×××(健在或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生前与×××共生有×个子女,分别为:×××、×××、×××、×××,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
死者×××(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甲)死亡(姓
名、死亡时间、地点不详)。
社区(公章):
街道(公章):
年月日
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我社区居民×××(甲)于××××年××月××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其夫妇共有×个子女,分别为:×××、×××、×××、×××,再没有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养父母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 死者×××(甲)的父亲、母亲均先于×××(甲)死亡了。
社区(公章):
街道(公章):
年月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父亲的死亡证明(派
出所出具);
3、社区证明(按以上格式出具);
4、宅基地使用权证
公证员:郭学峰18719827552
第二篇: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的格式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于年月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本
单位工作年限共计年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二、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第一条简要地说明自己的劳动关系情况,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即可。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