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时间:2022-03-25 14:07:2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3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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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身份证复印件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在籍证明

11、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3、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5、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16、获奖证书复印件

17、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请各校审核留存)

申请材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请学费人员提交三份)。

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学生类申请人用)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凡来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不含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统一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60所签约高校)应申报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如:华中农业大学(未签约“211”院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大学(签约院校)申请瑞典皇家工学院硕士生项目人员应申报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需注明被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年级、班级学习成绩排名)。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司局级以上或学校公章)。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请点击下载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校内外专家各一封)。推荐人

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所需费用及数额:例如,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名称和数额。

g.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7、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如:

a.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部分不收学费国家可免交,如德国、法国等)。

b.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证明复印件。所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应可支付明细表中注明需支付学费/其他费用的总和。

c.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

8、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在籍证明

申请人的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所在年级(是否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时间和目前所在年级。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11、 推迟答辩、毕业证明

该项申请材料只适用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如其无法在既定毕业时间内完成所申请的留学计划,则需要推选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出具同意申请人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目前在学年级,原定毕业时间,申请出国留学时间,推选单位关于同意其推迟答辩、毕业的意见。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EFL成绩单。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EFL,WSK等)或推选单位(国内学校)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

13、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14、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切勿提交论文、著作全文,提供论文、著作概述即可(每项成果简介最多不超过两页)。

15、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内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简介栏中加以说明。

16、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17、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受理机构留存,不提交留学基金委)

申请人需前往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体检,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第二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

附件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按固定格式打印空白表后填写。请注意下载“2004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请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打印填写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应端正、整洁。有关栏目填写不全、字迹潦草、涂改的申请表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有关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照片请贴在申请表原件上,其余复印即可。

三、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名称、申请留学国别名称、行政职务名称等相关信息请您填写规范全称。

四、填写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和“是”、“否”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或“否”。

五、申请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1、学号的填写

申请表第1页的“学号”由各受理机构按、地区或部门和申请人的序号组合编写;申请人无须填写。

2、受理机构名称的填写

“受理机构名称”应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省(自治区)人事厅”、“××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规范的中央部委及有关单位名称。

3、姓名、日期/时间的填写

申请表第1页中“

1、申请人基本信息”和“

3、外语水平”中的日期/时间,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考试时间”等,应填写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体日期不确定,按当月“1日”处理。

姓名、出生日期应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

4、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的填写

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应填写准确,以便留学基金委在申请、评审、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与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前请务必填写“区号”。

5、规定名称与代(类)码的填写

“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申请留学国别名称”及代码、“申请奖学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如:申请留学专业名称 病理生理学 (类码)DA12 。请您将“申请留学专业代码”的第

1、2位(前2位大写英文字母)填入申请表第1页“学科组编号”中的“申请人填写”部分,如:D A -- □/□ -- □□。“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您计划出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课题。

6、申请留学国别的填写

请根据“具体研究方向”合理填写申请出国留学的第1和第2国别。“申请留学国别1”可以根据个人志愿填写,“申请留学国别2”建议您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以外国家。

7、申请留学身份/资助期限的填写

“申请留学身份”应根据《简章》、有关项目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不得多选。“资助期限”请在具体“留学身份”的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出国学习/研修计划选择。材料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留学基金委可能会根据您的学习计划调整您申报的出国留学时间。凡正式在读硕士生/本科生,在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时,申请留学身份应为“硕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请人“申请留学身份”填报不合理,基金委将视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做相应调整。

8、外语水平的填写

“第一外语”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无论外语水平是否达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示的外语水平证明应为有效成绩。如WSK、PETS 5 成绩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在相应类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提交方可生效。“第一外语”程度无论达标与否,均只可选择一项作为证明,不得多选。“第二外语”程度请参考“第一外语”相关内容填写。

9、关于第2页“

7、其他说明”中第“3)”、“4)”项的填写

①关于第“3)”项:在录取过程中,基金委可能会根据当年录取计划、评审专家意见和申请者本人意见,对申请人申报的留学国别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对申报国家进行调整,请您慎重作出选择。如您同意调整,被录取后将不得要求改派。

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相同语种国家,即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语种国家”,则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不同语种国家,即申请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申请者需脱产参加相关语种的培训后方能派出。

②关于第“4)”项: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是否参加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WSK、PETS5考试,由申请人在“4)”项中标明。基金委将尊重申请人本人选择。申请人如被录取,在办理派出手续前,基金委将对其外语水平进行审核。外语培训地点,可自行选择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10、出国留学计划的填写

申请人应根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写出国留学计划。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页,以扩展出国留学计划的篇幅与内容。基金委将无法保证向评审专家转交不按规定准备的留学计划。

11、关于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第5页)签字后,全部申请材料方可生效。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六、本申请表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第三篇:意大利留学的奖学金证明材料

1、亲属证实:通常就是按照户口本上的内容。 (如果是团体户口的,需求到校园的保卫处开取证实,)然后到公证处去公证,双认证。  2、家庭收入证实:需填写请求人家庭成员的年收入(税后),家庭成员的名字需求在亲属证实里出现。年入7万(人民币)以下请求奖学金对比有竞争力,7万以上的就有些困难了。  3、产业证实:通常只需求房产证,由于校园只想了解学生家庭人均占地面积。户主名字应为亲属证实里的某个人。  意大利留学奖学金获得者到达意大利即进行注册挂号。据意大利留学专家介绍,要进入大学学习通常请求具有意大利语常识,奖学金获得者需求通过所请求校园的白话测验,这种测验通常在9月初进行。

第四篇: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编号□□□□-□□□□(编号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填写)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

学金申请表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校残疾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本表一式两份,须打印填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填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有关栏目填写不下可另附A4纸。

四、随同本表,须附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正式的成绩单复印件;

2、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残疾证复印件;

3、专科生、本科生须提交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最近一次期末考试的同专业全年级排名表,并在排名表的本人姓名前打“√”;

4、专科生、本科生应提交个人简历或自我介绍。

5、研究生须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五、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手续不全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六、封页的“编号”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填写。

第五篇: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一、

编号□□□□-□□□□(编号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填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人必须是计算机、软件、电信和管理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博士生。

二、本表一式两份,须在计算机上填写后打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填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有关栏目填写不下可另附A4纸。

四、随同本表,须附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必须包括计算机专业)复印件;

2、本科生须提交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最近一次期末考试的同专业全年级排名表,并在排名表的本人姓名前打“√”;

3、IBM专业认证证书或IBM专业课程结业证书复印件;

4、本科生应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

5、研究生应提供课题研究报告。

五、设有IBM技术中心的院校,如申请人曾参与过IBM中心的活动,应填报“IBM技术中心推荐意见”栏目。

六、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手续不全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七、封页的“编号”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填写。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IBM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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