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欠薪社区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06 00:58:1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0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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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方案

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浙委〔2011〕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无欠薪浙江”是指全省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各地建立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机制,一旦发生欠薪事件,确保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置,劳动者工资得到足额兑现。有效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问题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创建“无欠薪浙江”,对于建立良好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劳动者劳有所得、体面劳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健全防范机制、强化处置力度、促进企业自律,有效防止和减少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实现全省各类企业工资支付规范化,努力打造“无欠薪浙江”,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由所在地政府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行分级考核。

2.坚持有效防范、依法处置。完善防范处置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和欠薪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欠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着力提高欠薪事件处置能力。

3.坚持服务引导、企业自律。强化服务企业各项措施,引导督促企业履行法律责任,自觉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积极参与创建行动。

(三)工作目标。通过创建行动,在“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1.全省各类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各市、县(市、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达到“三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春节前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拖欠工资案件数年均下降10%,控制在较低水平。

2.全省各地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查处时间缩短为7天。

3.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完善的防范处置欠薪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基层网格监管预警机制、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政府应急处置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司法绿色通道机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查处机制、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府责任考核机制。

三、行动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2年8月至12月各地制订实施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分解考核指标,实施企业培训计划,开展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各地全力推进防范处置企业欠薪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各地对创建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将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防范机制。

1.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化管理。以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所(监察中队)为基础,按200家用人单位数量划分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网格,每个网格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同时配备2名监察协管员,对网格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所需经费、设备和场地,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基层监管基础。

2.实行基层预警监控机制。乡镇(街道)监察基层网格要在所辖企业建立联络人制度,将已发生工资拖欠的显性欠薪企业和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性欠薪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连续2个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乡镇(街道)政府要及时预警,报告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建立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各地在严格要求建筑、交通施工两类特殊企业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基础上,要督促所辖区域的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要尽快实现市级范围内预存通用。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可对易发生欠薪的其他特殊用工企业推行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快制订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努力构筑完善的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体系。

4.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政府欠薪应急周转资金规模,切实增强政府的应急保障能力。市、县(市、区)按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在职职工总数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按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安排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办法,在确保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前提下,可酌情垫付工资。对政府垫付的资金应依法予以追偿。

5.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市、县(市、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每年检查服务企业不少于60家,监察基层网格监察员和协管员不少于100家。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各地要集中力量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二)强化处置力度。

1.提升欠薪事件处置应急响应能力。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并报上一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对欠薪逃匿案件或欠薪群体性案件,应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与人民法院建立司法绿色通道,依法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举报投诉专窗,各监察基层网格设立举报投诉接待服务窗口,全省启用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呼叫电话96309。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省、市要建立指挥系统,县(市、区)要组建监察网格指挥中心。建立规范的日常12小时值班和元旦至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欠薪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加强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应、及时查处、及时公开。

2.强化处置欠薪行为行政执法措施。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要坚决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完善欠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大简易案件仲裁和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处理力度,集体争议案件要当天立案、先行调解,7日内无法调解结案的,应及时作出裁决。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和基层调解组织达到全覆盖。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无偿服务。

4.坚决打击恶性欠薪涉嫌犯罪行为。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或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案件,人力社保部门应按规定核实案情,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各地人力社保和公安部门要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会商等形式,切实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

(三)促进企业自律。

1.全面推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各地要督促所有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与职工协商确定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编发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操作指南,制订推广适合小微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力争实现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

2.引导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做好对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免费培训,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加快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严格落实企业当月工资发放一般不得超过次月15日的规定。各地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确已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帮助企业切实做好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理工作。

3.大力实施施工现场实名制和劳务费单独列账管理。严格督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管理等劳动用工台账,工作基础较好的,应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条件不具备的,要督促企业实行农民工自带式记工考勤卡管理。要逐步推行将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款中的劳务费单独列入账户管理,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工资情况不清而造成的监管困难问题。大力推广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农民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办法,防止因层层拨付产生欠薪问题。

4.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劳动保障诚信数据库建设,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主要依据。对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当年内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推荐为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发生欠薪逃匿或欠薪总额超过50万元或拒不执行改正指令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予以披露,对其履约担保、融资贷款加以限制;对因欠薪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并在全省公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对企业的欠薪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惩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力社保、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司法、财政、工商、工会、人民银行、法院、检察院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部门。建立创建工作考核机制,省政府每年就年度创建目标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市、县(市、区)政府要层层分解落实创建目标,创建工作考核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平安浙江”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恶性突发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的群体性事件,要在8小时内上报省人力社保厅。元旦至春节期间各地对欠薪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创建行动具体实施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欠薪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建设领域市场监管,严格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和分包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配合处置欠薪案件。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违法行为,处理因欠薪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事件。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事务。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相应工作经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安排、管理、使用等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欠薪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对企业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会组织负责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各级人民银行负责做好特殊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监督和对欠薪企业的信贷惩戒工作。

(三)搞好舆论宣传。各地要结合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学习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行动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动员组织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创建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企业法制教育,促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大力宣传守法诚信企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引导企业推动创建行动深入开展。www.dawendou.com www.dawendou.com

第二篇: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单位所在地区劳动关系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瓯海无欠薪”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发言稿

“瓯海无欠薪”创建工作推进会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嘉宾们:

大家好!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深入贯彻“浙江无欠薪”行动决策部署,紧跟“瓯海无欠薪”创建工作的步伐,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劳有所得,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下面我谨代表广城建设集团向各位领导和嘉宾们做个简单的汇报:

根据市建委通知,董事长十分重视并组织单位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贯彻通知精神,重温劳动法规,对照《温州无欠薪创建工作推进年实施方案》,制定了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及农民工工资计算方法及发放制度,成立了“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列入项目部年度考核内容,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失责追责,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目前针对温州花城项目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工作抓起:

1、完善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针对农民工职业流动性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一律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参加入场教育培训合格后,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劳动纪律等。

除了进行三级教育外,还向农民工解读合同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并在公司项目部醒目位置挂有月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清单。

2、建立劳务用工台账,专人负责,接受监督: 我公司成立了由财务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正、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对温州花城项目部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知书》、《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及农民工信箱,公布了市区两级清欠办的投诉电话及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电话,认真听取农民工对于工资计算、发放等问题的反映、咨询、举报。耐心解答,及时处置,做到“人人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推行施工现场门禁系统,确保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通过身份证信息采集器读取身份信息,再用虹膜采集器采集个人虹膜信息后提交保存,同时也决定了身份识别的唯一性。民工上下班通过门禁系统考勤机上的虹膜读取器识别进入现场,动态监管各民工工时情况,现场施工人数同步显示在LED屏幕上,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4、启用劳务管理平台,打造“智慧互联工地”:

针对务工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薪资发放、企业监管等需求,并结合自身现场管理经验,自主开发劳务管理平台,录入人员信息后与住建委实名制系统实时相连,助力政府部门和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实名制推行,打造“智慧互联工地”,有效提升建筑业现场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

5、日常管理:

委派现场劳务管理员进行工人进场前的实名制宣贯,实名制身份查验、虹膜及银行卡信息录入,并引导工人正确打卡及现场打卡突发状况的处理,使打卡成为常态,打卡率100%。与项目部及时沟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助项目部的其他工作等。做好“五清”工作,以各方受益为原则,使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

6、工资发放:

根据市建委对建筑工程民工工资开立专户专用要求,我司积极行动,和华夏银行合作,签订工资代发协议。由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杜绝包工头漏发、谎报、错发等有损民工正当合法利益,避免因经济纠纷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之,做好“无欠薪”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经过学习,对照检查,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民工群体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建筑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长期来看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贯彻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建筑业管理处的指示和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已有成效,尽企业全力,做到让政府、住建、建管处放心,让农民工满意。

汇报完毕,谢谢!

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第四篇: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聘用单位):

乙 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一、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二、工作报酬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三、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八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园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二)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四)乙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第九条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甲方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甲方不得解聘: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其他

第十七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第五篇:5劳动案件中要请律师吗?

在处理劳动案件时,可以自己处理、或委托给朋友、亲戚等代为处理,也可以请律师代理。如果是一般案件,可咨询专业人士后,准备好相关材料,自行处理即可。

第六篇:无欠薪项目部工作的内容

附件2 无欠薪项目部工作的内容

一、总承包单位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公司、各施工班组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通知;

二、总承包单位成立无欠薪项目部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项目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领导为小组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包公司管理人员均要在领导小组内);

三、建立无欠薪项目部工作方案,制订欠薪处置应急预案,责任到人;

四、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立维权告示牌, 公布无欠薪项目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五、班组长签订入场承诺书和退场承诺书; 六、工人签具《知情反馈书》;

七、工人上岗前,班组长应将工人身份信息报项目部,由公司办理用工就业失业登记及有关手续;

八、及时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九、各班组应每天制作考勤记录报项目部,每月汇总考勤记录及制作工资表报项目部;

十、项目部公示当月工资支付表以便工人核对。 十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签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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