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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执行异议委托书
执行异议委托书
篇1: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性别,年龄,职业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
XX年 月日
篇2:案外人执行异议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 案外人:XXX。
执行异议请求
1.依法撤销XXX人民法院(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
2.立即解除对位于XXX房屋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事实与理由
案外人获知贵院在办理XX与XX、XX执行纠纷一案期间,于XX年XX月XX日做出(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将案外人位于XX房屋查封,并准备进行拍卖。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存在严重的错误,特依法提出本异议:
一、XX人民法院(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中查封的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案外人。
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知,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标的物的所有权也自交付时起发生转移。结合本案:
1.位于XX房屋虽然登记在XX名下,但在XX年XX月XX日案外人与XX、XX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XX作为协议书的见证人,将该房屋转让给了案外人,并于当日进行了房屋交接验收,将房屋交予案外人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而且案外人也已经按照约定支付完毕购房款。贵院在(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中也查明该房屋存在转让的事实,但认定被转让人错误。
2.按照案外人与XX、XX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XX、XX应该将该房屋过户给案外人,但XX、XX存在严重违约,不予办理过户手续。案外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将XX、XX诉讼至房屋所在地的XX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其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XX人民法院的开庭调解笔录中,XX、XX也承认了该房屋产权转让给案外人的事实。
3.案外人接收房屋后,一直在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该房屋,并支付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委员会也均予以证实案外人就是房屋的业主。
因此,案外人与XX、X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案外人,案外人已经早已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该房屋,案外人享有的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依法也应受到保护。
二、贵院应依法撤销(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并立即解除对位于XX房屋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
财产的规定》第16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由此可知,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只要在付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不动产,并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就不应该对该不动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合本案:
1.案外人已经支付完毕“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的购房价款。
2.案外人也早已经从XX、XX手里接收房屋,并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该房屋。
3.涉案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原因是XX、XX未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的约定,严重违约所致,案外人也已经将其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为案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因此,贵院应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撤销(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并立即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综上所述,贵院应依据客观事实,综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从维护交易秩序和善意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切实公平维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案外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撤销(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并立即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证据如下:
案外人: XX年XX月XX日。
篇3:申请执行授权委托书(公民)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 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般代理。
全权代理。
申请执行;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承认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提出异议;签收法律文书;执行和解;代领本案标的款。
委托人:受委托人:
年月日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 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般代理。
全权代理。
申请执行;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承认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提出异议;签收法律文书;执行和解;代领本案标的款。
委托人:受委托人:
年月日
篇4:几个重要法律程序中授权委托书样本
几个重要法律程序中授权委托书样本
1.一审程序原告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2.一审程序被告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反诉请求;代为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3.一审程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就被告的答辩意见发表意见;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4.一审程序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5.二审程序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上诉请求;代为就被告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6.二审程序被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XX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7.仲裁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代为就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8.仲裁被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反请求;代为就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9.执行程序执行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申请;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代为申请法院采取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代为申请、撤销及参与执行财产的评估、拍卖、变卖、抵债;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领取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0.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就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发表异议或意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支付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1.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异议;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篇5:授权委托书1
授 权 委 托 书(自然人用)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非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项。① 一般代理,参与调解、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② 特别授权,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非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③ 代理申请执行、参与调解、执行和解、提出执行异议、参加听证、申请复议、代收法律文书等。
④ 代为接收财物、案款。
⑤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同上代理人
或:
委托人(签名捺印):
二0一年 月 日
篇6:超委托书权限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委托方的委托代理人。受委托人__ _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立案,代为提起、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调解、达成和解,代为起诉、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代领标的款、物等,此授权为特别授权。2,一般代理。参加诉讼、调解等程序性工作,代收法律文书。受委托人_ __的代理
权限为:同上 委托人:年 月 日篇2:授权委托书权限参考
1.一审程序原告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
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
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
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
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2.一审程序被告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反诉请求;代为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
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
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
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3.一审程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就被告的答辩
意见发表意见;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转递法
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
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
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
4.一审程序中无独立的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
书,或就起草、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
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
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5.二审程序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上诉请求;代为就被上诉人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
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
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
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6.二审程序被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
文书,或就起草、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
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
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
7.仲裁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代为就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
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
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8.仲裁被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反请求;代为就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
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
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9.执行程序执行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10.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就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及执
行措施发表异议或意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
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支付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1.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异议;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篇3:
授权委托书格式范文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单位现委托(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
设计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
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
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
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样本)日期:年月日 竞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范文 [提要] 授权委托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公司的大量经济活动都是通
过授权委托的形式完成的。公司的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合法的代表,有权对外
从事全部的公司行为,并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而其他员工都是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进行
相应的工作。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表明经办人的身份和权限主要就是看其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审查其是否有权代表公司为相应的经济行为。对于公司管理来说,授权委托是一项法律活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济效果,因此,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授权委托的有关问题,以维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范文 授权委托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公司的大量经济活动都是通过授权委托的形式完成的。公司的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合法的代表,有权对外从事全部的公
司行为,并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而其他员工都是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进行相应的工作。
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表明经办人的身份和权限主要就是看其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审查其是否
有权代表公司为相应的经济行为。对于公司管理来说,授权委托是一项法律活动,直接关系
到公司的经济效果,因此,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授权委托的有关问题,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_____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年 月 日发布()法合委字第 号
1.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2.授权委托由法律顾问室归口管理。凡是程序性的授权,由法律顾问室决定;属于签订合同等实体性授权,由法律顾问室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此条可以细化到具体事务)
3.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附件一)。
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可以增加对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的内容)
4.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附件二)。
5.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
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6.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
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7.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
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8.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法律顾问室应定期检查被委托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10.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施行。
11.本办法自 年 月 日施行。附件一
授权委托申请书
法律顾问室:
兹有我部门_____同志,因与_____公司洽谈_____项目(写明要做的事项),需要办理授权
委托书,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权限为谈判并签订合同。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_____公司_____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字第号(存根)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委托人:(签字)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交被委托人)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进行
谈判,签订合同。
此授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对
__________(经办人)的行为负责。法定代表人:(印章)
___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年 月 日篇4:总经理管理权限委托书编号:fs001
授 权 委 托 书 单位名称:广东佛盛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深圳市南湖路2号中淮地产大厦19层903室法定代表人姓名:陈春职务: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 仝武江 性别:男 身份证号:***639电话:*** 工作单位:广东佛盛商贸有限公司 职务:总经理根据公
司章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受托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权限范围如下: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主持公司日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报 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执行;
3、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受委托人有所有合同的决定与签署权;
4、受委托人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授权委托书规定,确定公司经理 及以下人员的授权与权限,形成相应制度,确保公司的规范运营。上述授权期限自有效期限XX年5月10日至XX年5月9日。除本授权委托书另有规定的,未经董事会或董事长同意,受委托 人不得再转授权。1委托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 年月 董事长(签字或盖章)日篇5:授权委托书 **公司法人授权书为明确受权人在任期内代表**公司可实施的基本权限,授权人依据《公司章程》对受权人在任期内进行授权,特制
定本授权书。
**公司董事长 先生(以下简称“授权人”)代表**公司第 届董事会,委任为**公 司总经理(以下简称“受权人”)。期限自 至止。
第一条、受权人有权代表**公司具体执行以下事项:
一、受权人在被授予的权限内通过直接管理和转授权行 使下列管理权:
(一)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原则,组织拟 订公司中长期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 准后实施;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后监 督执行;
(五)制订、批准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或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相当于这一级别的高级管理
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批准其相关的绩效评价和奖惩方案;
(八)被授权的投资权限内的投资企业的外派人员的派遣和管理;
(九)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具体授权内容:
(一)业务授权:
1、批准预算内单笔合同5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以外的款项支付。
2、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工资款项支付。
3、批准累计1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
4、批准单笔在5(含)万元以下或当年累计不超过50(含)万元的坏账损失。
5、批准单笔在10(含)万元以下或当年累计不超过50(含)万元的实物和无形资产损
失。
6、批准并组织实施以上上述事项规定以外的预算内经济业务活动。
7、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决定公司物资采购(包括日常经营性采购、技术服
务、固定资产)和产品销售政策。代表公司签署对外营销合同、采购合同和协议(关联交易
协议、合同以及董事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500 万元以内的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由总经理审
批;超过500 万元的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除
外)的,报董事长批准。营销合同按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相应评审程序。8、500 万以下的借贷筹资协议由总经理审批。
9、签署向各级政府部门申报资助项目所属的检查、汇报、验收必须提交的各类汇报、验
收文件。
篇7:几个重要法律程序中授权委托书样本
1.一审程序原告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2.一审程序被告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反诉请求;代为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3.一审程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就被告的答辩意见发表意见;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4.一审程序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5.二审程序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上诉请求;代为就被告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6.二审程序被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7.仲裁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代为就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8.仲裁被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反请求;代为就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9.执行程序执行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申请;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代为申请法院采取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代为申请、撤销及参与执行财产的评估、拍卖、变卖、抵债;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领取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0.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就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发表异议或意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支付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1.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异议;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篇8:广东省高法《关于执行异议等案件立案标准》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异议等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
粤高法发[XX]9号 XX年4月2日印发
第一条 为确保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为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有效的执行救济,保护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本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异议书或者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或者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二)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
第三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或者采取的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第四条 执行异议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作出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没有法定事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或者指定其他法院执行。
第六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第七条 案外人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措施终结前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条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审查其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如果该执行标的不是执行依据确定交付的特定物的,案外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权利,排除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但如果该执行标的是执行依据确定交付的特定物,案外人不得另行起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第九条 案外人提起异议之诉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否认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以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条 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审查案外人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许可执行之诉,请求对案外人主张异议的执行标的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许可执行之诉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否认申请执行人请求的,以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二条 案外人异议之诉、许可执行之诉,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新的规定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篇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等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等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
发布于 XX-05-13 16:28:28
(粤高法发[XX]9号,XX年4月2日)
第一条 为确保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为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有效的执行救济,保护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本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异议书或者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或者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二)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
第三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或者采取的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第四条 执行异议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作出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十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没有法定事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或者指定其他法院执行。
第六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第七条 案外人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措施终结前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八条 案外人对人民法院审查其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如果该执行标的不是执行依据确定交付的特定物的,案外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权利,排除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标的的执行;但如果该执行标的是执行依据确定交付的特定物,案外人不得另行起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第九条 案外人提起异议之诉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否认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以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条 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审查案外人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许可执行之诉,请求对案外人主张异议的执行标的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许可执行之诉的,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否认申请执行人请求的,以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二条 案外人异议之诉、许可执行之诉,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新的规定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篇10:诉讼保全委托书
民事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的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立案、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参与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
求;提出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接受调解、和解;代为申请诉讼保全;转委托权、代
领法院的诉讼费退款、代管款;签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委托人: 年 月 日篇2:几个重要法律程序中授权委托书样本
1.一审程序原告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
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
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
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
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2.一审程序被告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反诉请求;代为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
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
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
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3.一审程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4.一审程序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
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
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
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
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5.二审程序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上诉请求;代为就被告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
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
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
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
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6.二审程序被上诉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
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
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
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
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7.仲裁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代为就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
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
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8.仲裁被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反请求;代为就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
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
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9.执行程序执行申请人对律师的授权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申请;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代
为申请法院采取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代为申请、撤销及参与执行财产的评估、拍卖、变卖、抵债;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
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领取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0.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就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就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及执
行措施发表异议或意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
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支付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11.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律师的授权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异议;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篇3:
授权委托书(公证保全)模板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手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手机: 委托事项:代为参与委托人诉纠
纷案件之证据公证保全事宜。委托权限:特别授权。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篇4:授权委托书(诉讼)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公司员工现委托作为我公司与纠纷一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提起诉讼;出席庭审;申请诉
前和/或诉讼财产保全和/或证据保全;起草、签署并提交法律文书;承认、变更、放弃仲裁
或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庭外或庭前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接受法律文书的送达;指
定银行帐户接收执行或和解款项和/或法院退款等篇5:起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根据法律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为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的诉
讼代理人。委托律师代理权限为:(×)a、一般代理。(√)b、特别代理:(√)①代为起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上诉;(√)②代为陈述案情,代为举证
质证;
(√)③代为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代为承认对方请求事项;(√)④参与本案的调解、和解并代签协议,代为申请撤诉;(√)⑤代为申请强制执
行;代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⑥其他权利:代收法律文书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第二篇:执行异议
复议申请
申请人:秦皇岛千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申请人:秦皇岛吉星房地产开发公司
申请事项
1、利息的结算日期和数额。
2、对查封财产的处置。 事实与理由
(2007)海经初字第375号判决如下:被告支付原告欠 40.1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从2004年8月3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日1.2%o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被告上诉到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2007)秦民一终字第545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9日作出(2008)冀立民审字第289号民事裁定,指令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2009)秦民再终字第13号判决,维持本院(2007)秦民一终字第545号民事判决。被告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1日作出(2009)冀民审字第2089民事裁定,提审本案。(2010)冀民再终字第51号判决:维持秦皇岛中级人民
法院(2009)秦民再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
2010年12月中旬恢复执行,二审判决后法院查封了位于承德围场的门市房一套,沃尔沃车一辆,车已两次流拍,但未执行给原告。在每次执行过程中,海港法院执行局给我们设置重重障碍,给被告通风报信、拖延执行,房子艰难的流拍两次,因被告申诉停止执行。恢复执行后就在第三次拍卖的前一天法官告知拍卖行停拍,被告打到法院帐73万元款就要解封房子和车,其实这个案子从开始执行就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因为我们亲耳听到被告在电话里说已经找人了让拍卖叫停,我们没有办法只好提出异议。因为按照实际判决计算2004年—2011年1月15日履行之日按日千分之1.2计算是120余万元,而73万元是被告按二审判决生效日计算的数,法官根本没有仔细计算,就等于被告给多少是多少,执行局就拍板决定。后来在我们提出异议后,有法官说按他们算法就差7万多,但这只是他们不正确的算法,无论差多少如果我们不得不默认,就这样昧良心执行了。判决非常明确指出违约金从2004年8月至履行之日止,并不是什么深奥的词语,应该不难理解,然而海港法院执行局合议结果确在执行裁定书中勉强地用可以视为履行之日为判决生效之日,法律是严肃的,这种解释未免太牵强,即便是自圆其说也是海港法院执行局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的利益。先是更改笔录,在我们签好的笔录上后添加字迹,被我们发现揭穿后
想了更绝的招,就是把履行之日按判决生效日计算与笔录没有一点关系了,而且还明确地说不能按判决执行,我们虽然赢了官司确毫无意义,高院两次终再审判决都判了,我们确得不到正常有效执行。这种执行完全是歪曲判决,无视法律的严肃,就是在违法执行。
最后再次提出,在问题没有正确解决之前法院查封的财产我们不同意解封,如解封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将追究海港法院执行局的责任。所以我们向中院申请复议重新审定违约金计算金额,履行之日就是给钱的那天,与判决生效之日概念完全不同,不可混肴,应严格区分开,如是判决生效之日法官就会直接写生效之日了,即直白有好理解。最让我们无法理解的是这样简单的两个字小学生都能理解的为什么海港法院执行局会把它复杂到如此境地。但我们不会就此了结,有必要逐级上访,望中院执行庭给我们公平公正的裁定,申请到其它任意法院继续执行。
此
致
秦皇岛千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4月6日
第三篇:民事执行异议授权委托书
民事执行异议授权委托书
篇1: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3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性别,年龄,职业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 2013年
月日
篇2: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
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3年月日
篇3:民事授权委托书(个人)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权限为下列第(2)项:
(1)一般授权:即有权代为起诉、应诉;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出庭作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请求调解;出席法庭审理,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申请执行。
(2)特别授权(除有一般授权外,并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和解、调解、反诉和上诉的权利、代
为申请强制执行,代为参与案件的执行异议、复议、听证;代为申请撤销权,代为参与撤销权诉讼)
委托人(签名按印):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