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统筹申请书》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统筹申请书》。
第一篇:大病统筹申请书
大病统筹申请书范文
【篇1:关于申请大病救助的报告】
关于申请大病救助的报告
石牌镇人民政府:
我叫潘杰和,现住石牌镇石望路东二巷。我家现有人口3人,我和爱人柯玉霞,原为怀宁县饲料厂职工,于2007年改制下岗,女儿潘柯,现就读于合肥师范学院大三级。2011年元月22日,我因身感不适,到怀宁县石牌分院就诊,随即在急诊室吊盐水,后因病情加剧。经b超检测:肝硬化,伴肝昏迷,遂即转安庆市立医院。经市立医院确诊,肝硬化、胃溃疡。经市立医院多方治疗,病情初步得到控制。因迫于自身经济困难,遂向院方领导提出回石牌分院继续治疗,院方领导十分同情我的家庭情况,同意我回石牌治疗;可是我因身体极度虚弱,7月份,又患肺炎及糖尿病,再度在石牌分院治疗
。从市立医院到石牌分院前后三次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2424.40元,门诊治疗费1024.10元,加上在市场上购买人血白蛋白(无单据)4860元,共计48308.50元,除去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33971.68元,个人支付14336.82元。以前,身体能行的时候,到外面打打工,还能凑合养家糊口,供孩子读书;如今我每天要靠药物来维持生命,还要供女儿读书,实在是难以承付。为此,特报告贵政府,恳请政府领导,基于我的实际情况,给予大病救助为盼!
报告人:
2011年7月25日
【篇2: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就诊申请单】
泉州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就诊申请单
编码:
注:1.本就诊单由初诊医院、县民政部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以及定点医疗救治 机构分别填写相关内容;
2.本就诊单一式三份原件存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患者、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各执一份(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须增加存县民政部门一份)。 【篇3:大病救助及生活补助通知】
余工字?2014?47号
关于做好“大病救助”、“生活救助”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工会、各系统(局)工会、县直属基层工会:
做好困难职工大病、生活救助工作,是切实解决困
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工会组
织心系职工,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具
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我县困难职工“大病救助”、“生
活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大病救助对象:
因患重大疾病(各种癌症、尿毒症、白血病)造成
家庭困难的企业(包括改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工。 2、生活救助对象
(1)、因家庭主要成员(丈夫、妻子或未成年的子
女)患重大疾病(各种癌症、尿毒症、白血病)造成家
庭困难的企业(包括改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已在档的职工和新增职工及农民工。
(2)、因重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企业单位
的职工、农民工及新增职工、农民工。
(3)、因患疑难杂症,年自付医疗费用(是指剔除
统筹、机构等负担的费用,本人实际自付的金额)在8
万元以上的企业(包括改制企业)单位已在档的职工。 (4)、历年已救助患重大疾病(各种癌症、尿毒症、
白血病)目前仍在继续治疗的已在档职工。
二、救助范围:
1、户口和工会关系在本县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
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身患大病的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
工。
2、非工会企业必须是已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以各
基层工会2014年组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资料为准)。
三、时间认定:
凡2014年元月一日起因患“大病”、意外灾害、疑
难杂症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及困难农民工。(此前已 经大病救助过的不再享受大病救助,但按其他方面救
助),对历年患大病已经去世的应及时注销,不得隐瞒上
报救助。
四、申报人员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个人救助申请;(盖系统工会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格一式两份;(盖系统
工会章)
3、单位证明、个人月收入证明及配偶月收入证明;
(盖系统工会章)
4、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出院结论
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
6、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复印件(包括户口首页); 7、电话。(困难职工档案表格上是必填项)
8、农民工必须是参加了工会组织,有劳动合同,还
必须提供最近一年工资表(加盖工会章)及一年以上劳
动合同复印件。
五、上报时间:各基层工会务必在2014年10月28
日前将你单位要求救助的困难职工有关材料报县总职工
服务中心。 六、相关要求
1、申报审核程序。首先,由职工本人申请,附医疗
诊断书、医疗收费收据等证明材料;其次由各基层工会
严格把关,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省总、市总
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申报对象个人及家庭情况和上报材
料真实可信,确定的救助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基层工
会签署意见,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查核实。同时
对受助对象进行上户抽查,发现瞒报、虚报情况给予通
报批评。
2、基层工会一定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不符合
条件的不上报,符合条件的不漏报,困难证明材料不齐
全的不上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
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在材料上报前公示,公示时间不
得少于5天)。
3、根据省、市总要求,救助人员由各基层工会实行 银行卡发放,各级基层工会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帮扶对
象的身份证与银行卡(工商银行卡)的登记工作,帮扶
资金实行打卡发放,确保帮扶资金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
希望各级基层工会组织尽心尽责地做好调查摸底工
作,杜绝不符合条件和重复救助的现象,真正让确实困
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维 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附件1:余江县总工会发放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专用银行卡号
登记表;
附件2:申请困难救助所需资料;
附件3: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附件4: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
余江县总工会
2014年10月15日
余江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印发
第二篇: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参考
XXXXX人民政府民政办:
我XXX,男,住长塘村又泥冲,现年76岁,家庭成员2人。
20XX年11月2日,由于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住进航天医院治疗,11月26日出院。住院期间共用去医药费用四万余元。
由于我年老体迈,无家庭经济收入,两个儿子先后去世已多年,靠孙辈养老。我实在无力承担本次住院的巨额医疗费用,治病都是亲戚朋友借款筹措的。出院后还要定期复查、巩固治疗,这样一笔费用不亚于病上加霜。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谢谢!
申请人:
20XX年12月15日
第三篇: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家中5口人。现住农村。房屋是xxx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xxx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
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xxx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妻子,王x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唐xx,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xx,xxxx年生。现已出嫁。住河北小区X楼X门X室。在唐山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
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是(地址人名)xx县xx乡xx村xx队xxx,家里有x人,自在xxxx医院被诊断为xxxx并在xxx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并于今年x月x号至x月x号在xx医院接受放疗治疗,总费用为xxx元,新农合补助金额为xxxx元,个人自付为xxxx元。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家里农作物不丰收,家里条件非常困难,所以特写此申请补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新农合报销申请
申
请
西盟县新农合报销中心:
本人勐卡镇西盟村一组村民
,
,佤族,身份证号:
,本人于
年
月
日到普洱市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
,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在
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号
,住院治疗费共计
元,属于
新型农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医疗证号为:
,当时身份证遗失,因此所有医疗费用都没有报销,由于家庭困难,特向西盟县新农合中心申请报销治疗费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六篇: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参考
尊敬的XX乡民政府民政办领导:
您好!
本人:XXX,女,汉族,现年XX岁,家庭其他成员4人。家住XX乡XX村委XX村。
本人20XX年因患直肠癌,在XX县两江医院住院检查,20XX年、20XX年在XX市医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手术,化疗等治疗。具体医疗费用开支如下:
首先,20XX年在XX县两江医院医住院检查药费共用去5000多元。
其次,20XX年在XX市医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手术等医药费共用去60000多元。20XX年化疗6次共用去70000多。20XX年化疗2次共用去20000多元。
20XX年12月至20XX年8月,共计医疗费用170000多元。其中除去报销的农村医疗合作费40000元左右。自己出资70000元,亲友借资100000多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非常困难,无力承担本次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20XX年7月,因本人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进行保守治疗。现本人已经欠下了重重债务。其中还有后期的化疗治疗,还有第二次手术,也就还有更加多的医药费用支出。
因此,本人特向XX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请县乡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资助金为盼!本人及全家老小向乡民政组织致谢,感激不尽!
此敬
敬礼 !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