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活动方案

时间:2022-06-23 00:50:0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2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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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律所推荐信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范本

一、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致:

兹介绍我所 同志等 人,前往贵处办理 事宜,请予以接洽为荷。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二、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 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律师事务所(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篇2:律师介绍信

江苏恒则律师事务所

介绍信

恒则律介字第 №: :

兹介绍我所

律师等

人前来你处 请予以协助为荷

江苏恒则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篇3:实习律师推荐信及考评意见 推荐信及考评意见 *****于2012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3年至今在我所实习律师业务,现实习期满。 *****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基本功底,对不同案件能够提出不同见解的观点与思路。在工作中,能够较好地完成事务所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同事之间融洽相处。

在实习期间,*****能够积极参加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能把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用于法律业务实践,刻苦学习律师业务,配合指导老师承办了多起法律事务,基本掌握了律师执业技能,具备了独立承办法律事务的能力。

在实习中,*****能够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考核意见为合格。

总之,*****具备了基本的律师执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了作为一名合格律师的条件。

实习指导律师签名:

2014年6月5日篇4: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__________(单位名称):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同志等______人前往你处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本介绍信_____日内有效。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第 号 律师事务所(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篇5: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推荐)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第 号 _______ __ :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 同志等______人前往你处 请接洽希协助为荷。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公章)

(本介绍信_____日内有效) __ __年____月____日

第 号 _______ __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 请接洽希协助为荷。

: 同志等______人前往你处

第二篇:篇四律师介绍信

江苏恒则律师事务所

介绍信

恒则律介字第 №: :

兹介绍我所 律师等 人前来你处 请予以协助为荷

江苏恒则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

第三篇:昌平律所

昌平

北京市奥援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710234706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62713114 13910815788(乔) 传真: 62715114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村家园办公楼 邮编: 102208 主任: 乔守东

合伙人: 张亚南 职固安 李旺虎 乔守东 专职: 张玉泉 王春明

北京市昌兴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010350657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89702029 69746514 传真: 89745363 地址: 昌平区西环路南端钰阳商业楼A单元 邮编: 102200 主任: 徐岳满

合伙人: 齐湘文 姚长海 徐岳满

专职: 姚来燕 张伟 黄进猛 张慧霞 章从兰 赵建兵 赵浩杰

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199310484472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69746067 80107505 80107506 传真: 80107509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3号社区服务中心七层 邮编: 102200 主任: 吴晓刚

合伙人: 韩英 吴晓刚 翁楚民

专职: 李辉 陈长瑞 田戈利 赵丽 张芳 杨旭伟 陈岩 丁海波 刘广生 徐复林 任立锋 李春赞 白斌 马琳 袁琼 周卓慧 马赛男 郑军龙 李永军 赵彤 于泳 史春辉 王颖楠 周琼 孙红霞 曾繁华 钱飞 刘爱京 吴学益 杨殿凯 宋琳 李秀利 张玉芬 涂晓菊 张丽珍 申晓伟 兼职: 刘艳敏 赵晓海

北京市杰澳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810052262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80119712 传真: 80119712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钰阳商业街E座 邮编: 102200 主任: 魏修立

合伙人: 门德旺 魏修立 张艳 专职: 徐阳 张景胜

北京市京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610508661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80117581 传真: 80117581 地址: 昌平区西环南路56号F座 邮编: 102200 主任: 赵桂斌

合伙人: 陈文海 任宪伟 赵桂斌 专职: 贾文胜 李小明

北京市理盈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910253745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84825200 传真: 84825200 地址: 昌平区立汤路186甲1号楼8层810 邮编: 102218 主任: 李雁北 合伙人: 史瑞平 李雁北 刘增学 专职: 赵彦

北京市双强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010460697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电话: 69723326 84846089 89703254 传真: 69723326 84846089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56号D座 邮编: 102200 主任: 郭铁强

合伙人: 郭铁强 王永旺 鲁书田 刘志强 杨丽娜 闫德利 杨宝泉 专职: 吴韬 赵英春 庞嘉靖 黄日强 许勇慧 王友印 郁有振

北京包杰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130150716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64116071 传真: 64116071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西苑三区33号楼7单元1201室 邮编: 102218 主任: 包杰

北京昌玺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030252575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57191011 传真: 84843122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东滩村大街394号D块综合性商业楼楼301室 邮编: 102218 主任: 苏兮

1号 (龙德紫金公寓)北京陈伟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830053137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010-80113969 传真: 010-80113969 地址: 昌平区南环里甲3号楼2层224号 邮编: 102200 主任: 陈伟 专职: 陈伟 王洪

北京董志刚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930289901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82967438 传真: 82967438 地址: 昌平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87号上奥世纪中心2B座906室 邮编: 100096 主任: 董志刚

北京奉公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030217140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010-82986912,62563014 传真: 010-82986912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三旗上奥世纪中心2号楼B座731室 邮编: 100096 主任: 王佳

北京傅贵中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630112119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80763087 传真: 80763087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玫瑰园853号 邮编: 102206 主任: 傅贵中 专职: 傅贵中

北京焦振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930501343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51014398 传真: null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新西广街11号楼2单元1层2号 邮编: 102200 主任: 焦振明 专职: 席国旗

北京李红秀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130574870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3520024630 传真: 无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西环路56号钰阳商业楼21号 邮编: 102200 主任: 李红秀

北京刘国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830488130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010-82965079 13031108476 传真: 010-82965079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昌平路380号院32号楼3单元402室 邮编: 100096 主任: 刘国起 专职: 刘国起 北京刘明哲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030565932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5911053332 传真: null 地址: 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北京北方企业集团公司办公楼131室 邮编: 102200 主任: 刘明哲

北京马玉兰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730323566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89719320 传真: 89719320 地址: 昌平区昌平镇西环路56号钰阳商业楼12号1至2层12 邮编: 102200 主任: 马玉兰

专职: 马玉兰 谢冬飞 付斌

北京宋东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030190648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3910777669 传真: 84820097-608 地址: 天通苑5区8号楼3601室 邮编: 102218 主任: 宋东

北京唐文书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930573348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010-69727081 传真: 010-69727081 地址: 西环路56号钰阳商业楼9号 邮编: 102200 主任: 唐文书

专职: 郑伯利 吴青江 王英华 闫后君

北京王沛颖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630462420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3501165626 010-69749772 传真: 010-69749772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园三区六号楼 邮编: 102200 主任: 王沛颖

专职: 王沛颖 祁晓娜 刘宇轩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030216641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3601062745 传真: 01064129003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佳运园21号楼3单元331室 邮编: 100192 主任: 程海

北京席珂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930329794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81722721 传真: 81722721 地址: 回龙观龙腾苑六区4-4-401室 邮编: 102208 主任: 席珂 专职: 张建华 兼职: 赵冬

北京夏涛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130617570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null 传真: null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凉水河路6号楼322室 邮编: null 主任: 夏涛

北京张春月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530076025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80110566 69729618 传真: 80110566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星火街9号 邮编: 102200 主任: 张春月

专职: 张春月 杨成 彭锦熔

北京张国久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730212720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69727762,69782257 传真: 69782257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路22-3号商业楼三层 邮编: 102200 主任: 张国久 专职: 张国久 肖梅霞

北京智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1030452695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3911932933,69706363 传真: 69706363 地址: 昌平镇商业街44号二楼 邮编: 102200 主任: 辛江

北京阚世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1101200730207921 组织形式: 个人 电话: 13681352982 传真: null 地址: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南办公楼2501室 邮编: 102200 主任: 阚世山 专职: 阚世山

会所活动方案

自律 活动方案

厕所日活动方案

供电所活动方案

韵律操活动方案

第四篇:篇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广东和律创律师事务所

介绍信

和律创2015第 号

兹有我律师事务所 同志等 人,前往贵处办理 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广东和律创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介绍信 日内有效

第五篇:律所介绍信

篇1: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事务所介绍信__________(单位名称):兹有我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同志等______人前往你处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本介绍信_____日内有效。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第号 律师事务所(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篇2:律师介绍信江苏恒则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恒则律介字第 №::兹介绍我所律师等 人前来你处请予以协助为荷江苏恒则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有效期 天)篇3: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范文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范文一、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致:兹介绍我所同志等 人,前往贵处办理 事宜,请予以接洽为荷。此致敬礼××××律师事务所××年×月×日二、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此致_____(单位名称)_____律师事务所(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篇:司法所

职责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协助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和逐步深化依法治乡(街)、依法治村(居)、依法治厂(矿)等各层次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依法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特别是农村地区要帮助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民主议事、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村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城乡集贸市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三级调解网络,在城乡结合部、厂村(街)结合部和纠纷多发的毗邻地区建立发展联合调解组织,并指导调解组织搞好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多

形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要及时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区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抓好防止纠纷激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并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和错误的调解;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和有关政法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争取重视和支持,解决调解工作遇到的困难,有效维护调解人员履行调解职能的正当权利,保障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的落实。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司法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负责规划、指导、监督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争取基层政府支持,不断改善办公用房以及装备设施建设;指导法律服务所认真充分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围绕基层工作重心,大力开拓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业务切入点和增长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禁越权或违法执业,并主动争取本地律师、公证组织的支持和协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其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

纪律。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这项工作的重点是,代表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在处理民间纠纷中要坚决贯彻调解为主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协助,努力解决纠纷所涉及的实际问题,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调处要及时向基层政府请示汇报,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对作出处理决定的纠纷,应当监督当事人自觉执行,对事后反悔拒不执行又不起诉的,可以采取法律许可的措施督促执行,或动员帮助当事人诉诸司法程序解决。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全国和地方人大普法决议和本地有关普法工作部署,承担本乡镇(街道)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负责培训法制宣传员队伍;根据各时期普法重点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有关重点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把普法工作与逐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乡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板)报、讲台、夜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法律讲座、以案讲法、知识竞赛、咨询解答、文艺表演、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及时

总结交流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领导下,承担本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辖区内的村(居)民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队伍及其组织网络,并指导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和在押在教人员情况,组织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建立实施帮教责任制;积极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和有关部门扶持性政策与经费保障,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广辟安置就业渠道,有条 件的应利用社会企业发展过渡性安置基地或创办安置实体;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本地综治部门领导下,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协助参与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村”和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等群众性活动;按照综治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参与本地“严打”斗争和各种专项打击统一行动。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要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完成基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和法律事务,充分运用各项职能手段,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终南乡司法所服务承诺书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态度和蔼,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耐心询问、细致解答,热情服务。

2、落实法律服务电话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不属于解答范围的询问,及时作出解释并告知咨询途径。

3、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依法指派法律工作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免费或减费提供法律援助。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6、做好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时登记和热情接待刑释解教回归人员。每半年对刑释教人员进行一次走访,督促登记帮教合约,落实帮教责任人,帮教率达100%。

7、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

司法所流程

一、纠纷受理 (1)接待当事人。

(2)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受理: 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②人民法院己经受理或正在审判的; ③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④己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3)纠纷登记。经审查,条例受理的矛盾纠纷,调解人员应进行认真登记。

(4)明确调解人,安排调解时间,做到不惟、不拖,不积。

二、调解前的准备 (1)调查纠纷情况; (2)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

(3)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三、进行调解。

(1)建立互信,打消顾虑; (2)查明事实,依法调解,促使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3)如达成协议,制作协议书。

四、调解结束。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回访;可帮助受害的一方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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